5. 初逢雨夜
作品:《缠绕癖[先婚后爱]》 轰——
今天真糟糕。
最后一口酒抿下肚,迟流霭被忽而来的雷声,吓得激灵。
今天是程雪薇的订婚晚宴,她的未婚夫是位比雪薇年轻两岁的混血男人,据说是德区某个贵族的神秘私生子。
但他的身份得到了孟先生的认可,因此,就算是暴雨天,这场毫不起眼的小小晚宴聚集了众多名流。
迟流霭坐在了个不起眼的座位,却穿着张扬鲜活,程雪薇视线穿过人群锁定了她。
程雪薇挽着未婚夫来打招呼,他们的衣领还有着方才亲密留下的唇印:“可怜的宝贝,你应该大大方方到楼上和他们打招呼,说''嘿,爸爸你的亲生女儿是我'',这样他们才会想起,真正喜欢孟先生的人是你。”
迟流霭故作为难地低下了头,脚尖一下没一下在地上磕:“是吗,可是我怕孟先生不喜欢我。”
才怪!虽然迟流霭压根不知道孟先生是谁,但世界上应该没有不喜欢她的人!
流放国外的她听闻爷爷病重,立下遗嘱:联姻的小姐将拥有一笔丰厚的遗产。
早些年,迟老爷子救过孟家祖母一条性命,协恩图报,用这份恩情换取了门婚事,为保迟家经久不衰
她是迟家亲生女儿,但她的姐姐迟宝缘将会和孟家少爷订婚。
三日前,得知消息的迟流霭正和程雪薇在私人轮船聚会上享受自己成年后的第一枚烟。
那枚细长的女士烟头尚未点燃,迟流霭就苦皱着脸,委屈。
“姐姐怎么可以这样呢?”
程雪薇:“宝贝,为什么这样说?”
“先喜欢孟先生的,明明是我啊。”
程雪薇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天哪惊呼了一声,被悠扬的音乐掩盖。她低眉看着这个温顺可人的女孩,尽管她们才相识几日,但过于乖巧的性格让程雪薇难掩喜爱,在这洋人洋味的聚会里,迟流霭就是一尊琉璃花瓷瓶。
第一次出现在同龄小姐的交际圈内,便成了男人炙手可热的追求对象。
大家认识了这位迟家丢失的小女儿,但也没几人愿意正眼看她。
迟家最寄予厚望的还是这位养女,迟宝缘。
就算是亲生女儿认祖归宗,他们也愿意把顶好的婚事给迟宝缘,把上不了台面的小女儿送出国进修学历。
程雪薇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被纠起来了。
“宝贝,你放心!一切都交给我!”
于是,迟流霭瞒过了所有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程雪薇的订婚宴里,她现在有个更重要的任务。
接到了程雪薇的暗示,迟流霭对着面前的男人说道:“达奇先生,你能帮助我向孟先生传句话吗?我想约他在晚会结束后见上一面。”
哼,迟流霭早早利用自己的人脉,打听到,迟家安排迟宝缘在今晚宴会和孟誉之见面。
这事她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迟家没几个人知道。
孟誉之是谁?鲜少人见过真容。
据说孟家候选人颇多,这位孟先生年少厮杀,叔侄相争。本来以为是飞蛾扑火,没想到却是置死地而后生。
有人说他是孟老爷子秘密养在香港的私生子,有人说他是叔叔亲生之子。
所有的猜测都在他亲手联合港区警方将孟家一系列势力送入监狱安详晚年结束,包括他的亲叔叔。
不仁不义,手段狠戾。
酒肉社会的上流人却满脸堆着笑容奉承这位混不吝的主,年少成名,前途不可限量。
如今,更有传言,他将成为孟家下一位掌权人。
让他成为迟宝缘未婚夫?做梦!
“这——”达奇略有为难,“你也知道,孟先生行踪神秘,这次订婚宴我也不确定他是否到场。”
说着,他的眼睛时不时向场外撇去,这个动作出现在宴会里每一位人身上。
他们都保持高度紧张的精神关注门口一切动向。
“就算不出现,你也可以传达一下宝贝的爱慕啊!”程雪薇略有不满,一直见男人捧着迟流霭,一想到迟流霭都已经低声下气求着见上心爱之人一面,还要被拒绝,那真是太悲惨了。
迟流霭本来就有个幸运又悲哀的人生。
程雪薇复述道:“我们家流霭,每天晚上只能看着孟先生的照片入睡,不然就会失眠,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相思成疾'',和你们这些半老外说不明白。”
迟流霭咳嗽了声,略有心虚。
这是她编造自己多为爱慕孟先生话术之一。
她也不自觉往外看了看,忽而,起了一阵骚动。迟流霭不禁晃动了脚尖,见着有人围了上去,屏气。
达奇妥协,承诺会为迟流霭分忧,又对程雪薇道:“应该是孟家来人,亲爱的,我先过去。”
迟流霭:“孟家人?”
人太多,迟流霭扬起下巴,仍然看不到,又对程雪薇委屈地撒娇:“雪薇,肯定是你太讨人喜欢了,所以大家都愿意参加你的订婚宴。”
“宝贝,你这个样子,怎么会不让孟先生喜欢呢?”
爱撒娇的小鬼。
程雪薇宽容地牵着迟流霭的手,人群自然让道,但有个明确的分界点,达奇在那人的身旁,握手寒暄。
众人的反应,想必这位就是孟先生。
还行。
这是迟流霭的评价,她半身掩在程雪薇身后,又明目张胆地观察这个男人。
年轻,英俊。但实在不符合迟流霭的胃口,男人嘛,还是年长一些好。
俊俏的面容稍稍平复了迟流霭的心,要是到手,也不吃亏。
虽然决定抢走姐姐的婚事,让她有些内疚。
但如果,爸爸愿意亲自对她说:流霭你是爸爸最爱的孩子,比姐姐强一千倍,孟家的婚事当然会留给你。
那么,她怎么会去抢呢?所以都怪他们。
想着想着,迟流霭走了神,当真在幻想父母愿意宠着她,捧着她,供着......
忽而,迟流霭手腕一紧,她扭头,发现迟骋出现在背后。
迟骋,她的亲生哥哥,迟家长子。
迟骋皱眉:“流霭?你怎么在这?你不是在美区吗?”
程雪薇被达奇唤过去,迟流霭决定装作不认识他,直直离开。
“别想装作不认识我。”迟骋把人拉到了角落,“收起你的歪心思,打听宝缘妹妹的婚事,孟家是你能招惹得起的吗?”
一听这话,迟流霭头脑发昏,肯定是有人出卖了她!
“不准这样恶意揣测我!我才没有!”迟流霭看了看周围确定没人听见,红脸狡辩道,“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迟骋看着这位小心思多,但都多在脸上的妹妹。
深吸了口气,语重心长:“算哥哥求你,你就放过宝缘妹妹,别再折腾,在国外好好读书行吗?”
又是这样!又是这样!
又是这样——
叫迟宝缘妹妹,叫她流霭。
偏心!她一早就知道迟骋偏心,在家里问早安,第一个叫得就是迟宝缘,从来不叫她。
她从来没有听过迟骋对自己说一句:早安,妹妹!
迟流霭在这刻,连最后点愧疚之心都没了。
“迟小姐,程小姐叫你过去。”恰时,来了个服务生,两人扭头看去,程雪薇和达奇冲着她微笑,包括旁边的孟先生。
一时间,迟流霭的胸口微微起伏,头都挺起了不少,她见迟骋脸色微变,得意道:“真是没办法,哥哥,我先过去了。”
“你——算了。”迟骋说,“今晚你放聪明点,不能勾搭的人绝不不能招惹,清楚吗?”
“哼,我够聪明的了。”
迟骋全当没听见,见迟流霭淑女般缓缓走向社交中央,两年前,她还是在家里撒泼打滚的野孩子。
不知不觉,那种异样的感觉飘然心头。
果然,一个人在国外一年,连装都装得炉火纯青。
“这位小姐不能饮酒。”
迟流霭轻轻笑着,面前的男人绅士有礼地帮她婉拒了搭讪之人的酒,虽然她可以在下学后的某个夜晚用美酒将自己灌醉到不省人事,但在这,她就是滴酒不能沾的迟家二小姐而已。
想到程雪薇眨眨眼,故作神秘地告诉她,搞定这位心想事成。迟流霭确信了,这位就是孟先生,孟誉之。
几番交谈,他似乎是交际场的高手,迟流霭有些应付不来,他能坦然地笑着转移话题,全场目光似乎都凝聚在了迟流霭身上,不知是场内冷气太足,她觉得,自己身后凉飕飕的。
孟然垂眸,看着主动上钩的鱼,很符合他的胃口。
如果不是为了应付孟家和迟家的婚事,他才懒得去这小地方来应酬,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在大哥手下做事的达奇似乎很对这个女人颇为关照,走前拜托自己多多照顾她。
“现在叫孟先生,太生疏了。”
迟流霭愣了下,孟然诱导道:“我大不了你几岁,按照两家的交情,你也可以叫我一声哥哥。”
这个称谓似乎让女孩有些受宠若惊,见她抿着唇,欲言又止。
孟然笑了声,抬眸,对上了顶层投来的凌冽视线,嘴角僵硬。寻了个理由脱身,留下了仍然发愣的迟流霭,他让她原地等着,他处理公事,稍后就来。
待到孟然离开没一会,便有个其貌不扬的年轻男人,给迟流霭塞了个包装紧致的物件,里面似乎放了个卡。
“孟先生,特意嘱咐给迟小姐的,请笑纳。”
迟流霭没拆,也没多注意。
她只在手里紧紧攥着,自听到孟誉之让她叫哥哥,她脑子里满是绕在姐姐身后炫耀的场景。
到时候肯定很多人都羡慕她,孟誉之给自己送了什么呢?肯定是礼物吧!
当场决定,等回家要当场在爸爸哥哥姐姐面前隆重地拆这个礼物,向家里展示,她是最讨人喜欢的孩子。
“给了吗?”孟然向助理问道。
助理快步赶到了孟然身后,点点头。
孟然看上的女孩,都是由助理亲自递上房卡,来不来,全靠自愿,他从不强求。
“这个估计是个蠢的,话说得明白些。”孟然嗤笑,忽而顿住。
哪怕是相隔一个长廊,尽头沙发端坐的男人依然气质凌人,孟然不知道他来了多久,或者说从宴会开始,这个男人便在深处,如同一头待捕的猛狮,从头至尾地观察楼下想要把他当作猎物的蠢货们。
半个身影隐匿在黑影之处,达奇规规矩矩站在沙发一侧,低头汇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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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男人随意搭在黑色沙发的手,暴露在流灯折射的冷光中,骨节分明,青色筋埋在宽大手掌延升之上。
那枚象征权威的掌戒镶嵌着墨色祖母绿,暗雅、压制。
不需要露面,一枚戒指足够。
前一小时还在权贵中来去自如的贵公子,现规规矩矩站在拐角楼梯间,低头,口齿清晰地叫了一声:“大哥。”
没有经过孟誉之的允许,他甚至不能靠近。
男人没施舍目光,微微抬手,孟然便离开了。
“刚刚你说什么?”孟誉之语气平淡。
达奇听出了其中没有厌恶抗拒的意味,又大胆地张了口:“老板,是雪薇的朋友,她喜欢您很久,希望能与你见上一面。当然,这样无礼的要求也可以回绝,只不过这个小姑娘挺不容易的。”
“达奇,你不是多管闲事的性格。”
“孟先生如果不愿意,我等下去回绝。”达奇顿了下,硬着头皮按照未婚妻的示意说道,“迟小姐好像得了中国的传统疾病——想死病,见不到人就会想去死的病,据说她每晚都要借您的照片才能勉强入睡,如果先生你能与她说上一两句话,大概可以缓解病情。”
他们交流用的是德语,古老沉重。
达奇的话像是机械男声从口中滚落出来,异常地滑稽。孟誉之并没有动气,从容地指出了这个外国男人的表达错误。
“这是相思病。”
比起这个,孟誉之面无表情,看了眼楼下这位爱慕自己的,胆大妄为的小姑娘。
是张溢有东方女子韵味的面容,在幽梦香鬓的油绘中恰似一滴湿重未干的白瓷颜料。她的美是流动的,并不夺目亮眼,却在众艳之余,诱人情难自抑地留意。
似乎有很多人前去搭讪,又垂着头离开,看来失败了。
轰隆!
雨势大了,悠扬音乐换成了特有的舞曲,这是雪薇和达奇一见钟情时的合舞曲。
迟流霭不会跳舞,这也怪不得她。
她被认回迟家,除了花钱享福体现了有钱人女儿的天赋外,淑女礼仪样样都学不勤。
宴会里,有人上来邀请。
迟流霭怕露怯,摇摇头拒绝,说自己醉了。可这样的理由过于勉强,圈内有一两个朋友在场,他们清楚迟流霭的酒量,硬是站在原地等着她答应。
“可是,誉之哥让我在这等着他呢。”迟流霭婉拒道。
拒绝了一个,又来一个。
迟流霭盯着这个比自己高了一点点的秃顶啤酒肚男人,更为夸张地说:“誉之哥不希望我和别人跳舞,他会生气的。”
见着原本强势猥琐的男人落荒而逃,还不忘礼貌地道歉。
迟流霭生了狗仗人势的气焰,有些得意,偷偷笑了声。
却对上了令人发凉的眸光。
像是把生锈地铁刀,一点点审视,反反复复割裂自己。
好奇怪......
这人真讨厌。
紧接着,她又拿孟誉之的名头“欺负”人,拒绝了多个不知好歹的男人。
这人走进了。
迟流霭眼神一顿,再也无法移开。
舞池热烈激昂地音乐涌动,那群高高在上的贵族和世家子弟们用优雅规矩的礼仪在中部展现自己的教养,前进后退的步伐是暗涌后的利益衡量,哪怕是刚入豪门的迟流霭,也深知拜高踩底,得有人在高,有人为底。
而这个闲庭若步而来的男人似乎就是立于云端的天之骄子,穿着黑色西装,身形高大,随着下楼的动作,迟流霭看见他缓缓转动指骨,冷白肌肤里爆出起伏青色筋脉,身材的每一寸都被裁剪合体的西装包裹展现,呼之欲出的肌肉,尤其是那结实有力的双臂。
迟流霭咽了咽口水,被衣服阻挡,她看不见男人藏在衬衣下的禁欲身材,无法想象埋在男人胸口是什么感受。
她只知道,那宽大的手掌足足可以掰开,抬起。
他掌箍会收力吗......
前几日,她还听到程雪薇说,西装就是男人最色.情的衣服。
她不以为然,因为在她的脑袋里,男人最好的嫁妆就是金钱。
此时此刻,她有些懊悔,为什么耐不住性子,先去勾搭别的男人呢。
这个才对胃嘛!
太可惜了,以后再说吧。
迟流霭忍痛低下了头。
孟誉之不想注意迟流霭也难,全场只有她明目张胆用恨不得把人都挂在他身上的眼神,看着他。
哪怕是一刻都不愿意移开,想到了达奇的话,他不禁想。
晚上她也是这样对着自己照片?就这么喜欢?
擦肩而过之时,迟流霭抬眸,男人似乎脚步放慢,那凛冽的眼神活生生要刮了自己,她心里发怵。
难不成这个男人也要邀请自己跳舞?总不能是看上她了吧?乱七八糟地想法扰乱思绪,迟流霭面红一热,她懒得弄清这个男人为什么每次都看她,还用这样奇怪的眼神,自己的心还乱跳乱想,这种发闷的感觉糟糕透了。
所以,她使出了自己管用的技俩,更为恶劣些。
脸颊气得鼓囊囊,语气跋扈道:“看什么看!小心我让誉之哥赶你出去!”
誉、之、哥,三字,咬得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