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闺蜜相处模式

作品:《重生七零,糙汉老公娇娇妻

    袁木夏心思多,心眼多,平时同别人说话都是说一半留一半,说的一半还有一半的假话。


    只有同金珠,基本上是真的,最多也就是半真半假。


    金珠更奇怪了:“黑不提白不提就行了?你们结婚的时我见了苏沃野一面,觉得你们两个根本不是一路人,他的表情好像被人强迫了似的。”


    “你脑袋都磕成那样了,公路不通,他宁可住招待所,都没有回来看你一眼。”


    “你可别被他的长相迷惑了。”


    “你还替他说话,我说你绝对是脑子受潮了。”


    金珠算是文艺圈的人,当年父母在文化宫工作时时,总有人来家里,她见过演员,现在很出名的电影明星都见过。


    不会被男人外貌所迷惑。


    袁木夏坚决否认是外貌协会的:


    “没有,绝对没有,我知道长得美不算美,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我还不是那么浅薄的人!我是看到了他帅气的外表下,美好的心灵。”


    不就说她是恋爱脑么。


    她不认同。


    因为根本就没恋爱。


    不过这话说的,她都觉得心虚。


    美丽的辞藻掩饰的不就是真的看上了苏沃野,不惜代价么。


    金珠吃着肉质饱满,骨头酥脆的羊排。


    很奇怪,竟然没有一点膻味,味道奇香奇美。


    不是说:羊肉膻气牛肉丸,想吃猪肉没有钱么。


    羊肉,大食堂大厨做的都是膻的,几天了味道都散不完。


    突然她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上一眼下一眼,左一眼右一眼的看袁木夏。


    擦干净手,将她拉起来上下打量。


    看了好半天似乎哪里不一样,又看不出到底哪里不一样。


    最后放下双手,歪着脑袋:“到底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苏沃野那么对你,你还滋润的像刚出土的野花。”


    “我妈以前说过,说你有小资情调,说你是最需要浇灌的小花。”


    “我妈火眼金睛啊!”


    她说话略带文艺,以至于很多人都说她文绉绉酸溜溜。、、


    倒是很对袁木夏胃口。


    袁木夏淡然一笑:“你妈不是火眼金睛,你妈是阅人无数,挑演员呢!”


    “她应该觉得我这样淡然的气质,不争的性格,适合被人呵护,被人保护……!”


    淡然的气质?


    真敢说,不就是寡淡无味的长相么。


    不过现在看起来眉清目秀了很多,似乎还润泽了呢。


    “真肉麻!”


    金珠笑了起来!


    有种我自盛开的灿烂感。


    看到她的笑容,听到她的笑声,袁木夏会觉得所有的烦恼都没了。


    所以两人这么多年关系一直亲密。


    她烦恼的时候,就想看看治愈的笑。


    两人像以前那样,叽叽喳喳的说话。


    恨不得把对方不知道的事都说出来。


    金珠说奶奶得急性阑尾炎,做了个小手术,从医院出来,又是白内障。


    两个小手术。


    她赔了半个多月,


    超了两天假了。


    今儿来看看袁木夏,明儿就要正式上班了。


    还的补两天的假条,都不许用礼拜天补假。


    “木夏,你这衣服是不是改过呀,怎么看着跟以前不一样了,还有这条裤子。”


    父母都是文艺工作者,金珠从小爱美。


    跟她妈妈一样,不吃饭都得穿好。


    干什么活儿都得穿的干干净净,收拾的精精神神。


    穿的一直是最流行的,比如最近的素底红花衬衣,蓝色的裤子,条绒布鞋塑料凉鞋。


    袁木夏结婚缝的两件衬衣,两条裤子,就是她参谋的。


    可她走的时候袁木夏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她觉得这次回来袁木夏跟以前不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了?哪里不一样了,她也说不清楚。


    但是绝对是比以前好看了,开朗了。


    笑容多了。


    袁木夏说:“你眼睛挺毒的,我确实把衬衫改了,给腰上打了两个褶子,裤腿下面收了收。”


    “这样看起来立体感强一点,显得个儿高点。”


    “还不错吧。”


    金珠拉着袁木夏转了个圈:“真的不错,我以前只知道你会踩缝纫机,还不知道你会改衣裳。”


    “正好这次我回去缝了条裙子,裁缝是我姑姑,缝的像道袍,又宽又长,还是长袖。”


    “我说难看,你猜她说什么?说我干的工作本来引人注目,如果穿显山露水,别人会说我作风不好,会给我父母惹祸的。”


    “还说我挑的花颜色的布料都不行,非得给我换了素色的。”


    袁木夏说:“你姑姑也是为了你好,你想啊,你长得这么好看,如果再穿的花枝招展,不招惹点事,都对不起了你的花容月貌。”


    “不过你这么漂亮的人穿件道袍实在是不像话,哪天拿来我帮你改改,绝对让你穿出古典美人的效果。”


    这个年代,虽然对美的看法有点扭曲,依然挡不住青春年华对美的追求。


    农场的年轻女性们大多数也很追赶时髦,流行什么布料款式,也都会穿在身上。


    但是样式实在不敢恭维,颜色也很单一,不是村姑色是就是灰白黑绿。


    都宽宽大大的,就怕将女人最美的线条展现出来。


    袁木夏业余爱好服装设计,学了好些年。


    她觉得可以适当的时候将特长发挥起来,让女人都美起来。


    农场的山山水水,山很青水很秀,自然绽放的美和人工雕琢的美集于一身,如果女人们都美起来的话,那不就山美人美水美。


    金珠眼睛都亮了。


    她长得好看,喜欢穿漂亮的衣服。


    当下表态:


    “好,如果你给我改的裙子好看,我就请你吃鸡腿。”


    袁木夏喜欢吃鸡腿,场部大食堂一两个月改善生活,会做点鸡腿。


    她几乎没抢上过。


    “鸡腿就不用了,你可以用你的美色,去卫生院找找管后勤的张全,给我找些针盒,我有用。”


    她要配活血化瘀,强筋健骨,治疗风湿关节炎的药丸。


    条件有限,没有合适的药盒,卫生院装针管子的铝盒子最合适。


    “还有啊,让他帮我去药房找点黄丹,我有用。”


    金珠同卫生院的张全关系特殊。


    称得上是男闺蜜。


    但是不是恋爱关系。


    金珠瞪了袁木夏一眼:“帮忙可以,不能瞎说。”


    “我们两个不是美色能诱惑的了的关系,我们俩是纯洁的革命友谊。”


    “对了,木夏,我给你带了好吃的。”


    金珠从背着的最流行的解放绿小挎包里,拿出两个糖酥饼,一盒鱼罐头。


    A市探亲访友的标配,一般人家不轻易吃的。


    袁木夏十分感动。


    马上决定回馈她一顿美味午餐:


    “你中午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两人这么多年的关系,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金珠是原主短暂的一生中,再次遇见苏沃野之前,重要的色彩。


    她最终决定在农场成个家,也有金珠的原因,因为金珠的父母是下放干部,已经落户了,她的户口也跟着落在了农场。


    去外面的可能不大。


    袁木夏竟然要给她做饭,大言不惭的说,想吃什么就给做。


    金珠吃惊不小。


    在她的记忆中,袁木夏没做过饭,每个礼拜六,中午下午都会去大食堂多打一份,留着礼拜天吃。


    “袁木夏,我发现你探亲回来之后,脱胎换骨了!”


    “竟然能亲自做饭了,还让我点,太阳从西面出来了,太阳肯定从西面出来了!”


    “今儿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明儿早上,明儿早上我得好好看看。”


    说的跟真的似的。


    袁木夏围好围裙,笑了。


    “看来你还是不太了解我,咱们高中学校放假,到当知青的那段时间,我天天给家里做饭,几天都不带重样的。”


    “只不过你家那时候已经下放了,你没品尝过而已。”


    金珠想想也是。


    读书那会儿,两家离得远,没去过家里。


    到了农场,知青点也没那个条件。


    她笑道:“终于又发现了你的闪光点,以后我可找着解馋的地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