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chapter 10
作品:《白伽芙记[女扮男装]》 青年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夏装,白色的棉麻宽松上衣,深黑色宽松牛仔裤。快时尚品牌正在国内蓬勃发展,轻时尚也越发强盛。
作为男团成员,他们的衣服大多都是公司专门设计。要不就是各大品牌提供,质感上乘的服饰配上他少见的极佳长相,销售额总会在一夜大涨,甚至不到24小时便会全网售罄。
此刻,他沿着公路缓缓向她走来的画面极其养眼。西北沙地的晚风没有京市那边的温柔,带着地大物博的粗犷豪放。风卷着他身后的一切往同一个方向倾斜。连带着他的衣摆,黑发,哗啦啦的声响出现在夏夜里。
但他并没有被这雄伟的自然景观掩盖,他的光芒在这个自然景观下同样熠熠生辉。公路两旁的路灯为他镀上一层温柔又圣洁的白光,模糊间,白伽仿佛和沈斯怜那双冷清少欲的眸子隔着沙地对望。
也确实对上了,沈斯怜明显注意到她正在有目的向她靠近。白伽看了会便收回视线,她解完领口,就顺手把烟灭了。
此刻又重新给自己满上一杯冰啤酒,抿酒的时候,她周围的邻座突然响起他人的尖叫不可置信声。
随即是一声高过一声的:“沈斯怜!”
“是沈斯怜吗?啊啊啊啊啊啊,真人?真的假的!”
这边的动静让埋头干饭的王守猛的抬起头,他先看了眼对面喝酒的白伽,脑子还没转过弯时就凭着本能回头。
随即,看到穿过沙地缓缓向他们走来沈斯怜。毫无遮拦,直白地向他们靠近。
他身后空无一物,一个人,穿越辽阔的西北。
“是沈斯怜吗?”有人不可置信,大着胆子上前。有了第一个排头兵,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很快众人将他团团围住。
“是真的是真的!”不等其他人回答,第一个凑近的女生便立马道。
随即是一声高过一声不可置信:“啊啊啊啊啊啊真的,我见到真人了。是沈斯怜!天呐,他比电视上还好看!”
“啊啊啊,我见到真人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于此同时还有王守一句带着粗口的惊呼:“靠!沈斯怜! ”
“不是,沈斯怜怎么在这里?”在看清人时王守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
因为过于震惊,惊诧,这时嘴里的羊肉串都不香了。他看着来人,又扭过头去看白伽。
显然,灭烟中的人早就发现。
对此,王守并没有怪罪白伽知道却不提醒。毕竟现在这时候说这些都有些晚了,而是在确定没看到沈斯怜身边或者身后还有其他人时,立马丢下了手中烧烤。紧赶快赶慌忙去接他,作为EL的一员,虽然沈斯怜不在他的管辖之内,两人也没有什么经济合作。
但同为一家公司,勉强算一根绳上的蚂蚱。而沈斯怜作为EL近年势头最猛其二之一,每年为EL产生的市值预估超十亿,这还不算其他综合收益,而是直接效益。
这样的摇钱树,EL全体上下都宝贵得很。同样王守也很宝贵,毕竟这关乎到他所属公司的发展以及他个人的事业是否沾得上光。
沈斯怜虽然不归他管,但白伽归他管。白伽和沈斯怜一个团队,有些东西分不那么清,利益牵扯错综复杂,保不齐那里面就有他什么事,让王守格外重视的不单单有这些。
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沈斯怜背后所代表的资本,与其他艺人不同沈斯怜并不需要EL特意为他谋划,他自身所带的资源就足够在圈内横着走,想要什么本子,综艺,演唱会随他挑。
可以说他王守的后台是EL,而EL的后台是沈斯怜所代表的沈家深层资本。这是大老板家的小少爷,太子爷,需要小心照顾的王子。
所以,当他看到对方一人出现在这并不发达。人烟稀少偏远的西北小镇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要出了事,不管是媒体舆论还是他背后的家族势力都不会让他们EL好过。
网上都说白伽是皇族,只有他们这些内部人知道这位才是真皇族。出行都是劳斯莱斯,迈巴赫的真少爷,磕不得,碰不得。宝贵得要死,和白伽还有他这个迟早要喝死的糙命酒鬼不一样,得供着得捧着,小心翼翼的对待,生怕惹对方一个不高兴自己倒霉。
毕竟他不在乎,他身后的家族在乎。
以防其他人将他围住,王守临时充当了一会儿他的经纪。拦着过于热情的人群 ,友好劝诫大家理智,以及尽量不要影响店家生意。
好在众人都很有礼貌,也很克制,在意识到这是一场私人行程时,也只是简单表达了一下喜欢,以及想要拍个合照留念。
这是个并不过分的要求,艺人很少会拒绝。但王守并不能替沈斯怜答应,他没有这个权利。
只能将问题交给沈斯怜,青年站在人群里,面对狂轰滥炸的爱意表达,视线却从始至终停留在那个坐在餐桌边平静的青年身上。
帽檐遮住他大半张脸,只露出一个清瘦俊逸的下半张脸。淡薄没什么颜色的唇,看起来很是不近人情。
沈斯怜确定,白伽刚刚看到他了。
也确定,他认出他了。
但他选择了漠视,这样的认知让他感到不舒服。一股难言的情绪出现在他心底,压的他心脏略微喘不过来气。
也让他有那么一刻难堪,像是被看穿一样 。
在那个需要回答的问题等待过久之际,沈斯怜终于回答了。他收回望向远处的视线,苍白的脸上勉强勾起一个浅笑。
他长得好看,所以就算这时看起来并不乐意。也还是好看,那略微苍白的脸色也为他增添了一点病美人的少见滋味。
他道:“可以。”
面对粉丝,沈斯怜算不上多珍视,在意,但也绝对不会恶语相加。他点了点头,很快就有人举起了手机。不过,也很显然青年的耐心并没有多少。
在觉得差不多时。
他拒绝了最后的大合照要求,当然这些都是在合理不让人产生不满的情况下发生。
随即是王守开始工作,他拜托大家不要再影响店家和其他客人用餐。也好在这并不是店内,而是靠近马路的室外 ,宽阔的地方让这场粉丝见面会没有太拥挤糟糕。
大家也很见好就收,并没有再多要求。纷纷回到自己的餐桌,而这边王守也带着沈斯怜来到他们刚刚吃饭的餐桌边 。
西北是个地大物博的地方,他们所处的烧烤店占地面积广,所以客桌的摆放分得比室内开。
与其他桌有一定距离,又因为夜晚能够有一定遮住。这时有人因为好奇往这边看,他们想要知道和沈斯怜坐在一起的那几人是谁?
沈斯怜为什么会在这里找他们?
这是个互联网时代,所有的东西都是共通。在座的很多年轻人,或者爱上网的人大多都看到了今天中午那条热搜。
宋黎洲在西城拍戏,沈斯怜来探班。可以确定那个矮胖的中年班味男绝对不是爱豆宋黎洲。
众所周知宋黎洲不在这边,这里虽然已经接近沙漠,但是距离真正的沙漠地带还有一定距离。而且宋黎洲拍戏的沙漠区域和这边是不同方向?所以那个戴着帽子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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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心底发出疑问,有人则是将手机对准那名已经确定身份的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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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安排着沈斯怜坐在他身边,又是倒茶,又是招呼服务员送酒。
看到沈斯怜时,王守是吃惊的。他没想到在这略微偏僻的西北小城里会看到沈斯怜,虽然他中午就通过热搜知道沈斯怜来了西北,但显然终点不会是他们这个小镇。
所以,他惊讶,也很奇怪。
并且感叹世界可真奇妙,毫无交流的几个人居然会在另一个城市相遇。
当然,他更关心沈斯怜为什么是一个人来这里。很显然对这里他们都是人生地不熟,而且这并不安全。
他的疑问很快得到答案。
“车抛锚了,我看到这边有店就过来了。”
“小红,她在车上吗?”
“嗯。”沈斯怜轻嗯了一声,视线却全程落在他对面不远的白伽身上。
他刚掐灭一根烟,猩红熄灭但烟雾还有些没散。雾气氤氲间,他将酒送入口中,酒水润过喉间清凉感瞬间安抚燥热难耐的酷暑。
白伽放下酒杯,视线没抬。
而是拿过一旁的瓶酒,给王守空了的杯子续上一杯。这是她的习惯,夏夜的酒桌上,总不会永远都是别人给她倒。
白伽对此也并没有其他想法。
她倒的流畅,王守喝得也自然。
服务员端来的新酒也上了桌。
一听这话,王守这饭更吃不下了。他看着沈斯怜又道:“叫拖车没?这地方估计难叫修理,还是直接拖车比较方便。”
他说着就去掏手机,就听沈斯怜:“张红已经叫了。”
“那就好,对了车在哪里?就在那前面一点吗,你在这坐会我过去看看。”中年男人的通病喜欢热闹,也有点热心肠,在明确知道叫了拖车和有司机和助理在那边以后还是不放心。
非要亲自过去瞅一瞅,拿了店家两瓶冰镇饮料不由分说就往那边赶。
王守走了,餐桌前也就只剩他们两人。白伽抿了口酒,看着桌子上已经空了大半的餐盘确定王守回来不会再吃以后,便也起了身往店内结账的地方走。
她没有故意压低帽檐,但热闹的人群还是帮她隐去一些视线。不过,过分突出身高和出众长相还是让她很快被认出。
有人确定他的身份之后,立马拍了拍身边的朋友小声道:“是白伽!白伽也在!”
“啊啊啊,是白伽。”因为激动,女孩的声音里带上了些颤音。
她想要上前打个招呼,却顾忌男人淡漠厌倦的神情。白伽是众所周知的不在乎粉丝,脾气不好,很少营业。
要不是因为颜值太权威,早就被骂死。不对,他已经被骂死了。除了他的那群死忠粉,网上关于他的下面总是骂声一片。而她和路人的合照也几乎没有。
女生有点害怕,最后也只能错过。
结账的地点在大门边,沈斯怜也能清晰地看到在付款的他。从一开始他起身离开他的目光就一直停留在他身上,跟随他,好像永无止境也不会疲劳。
沈斯怜也不明白这有什么意义,但他习惯了,也改变不了。
他结了账,绕过人群往外走。视线自然落到他身上时,沈斯怜竟然感受到一瞬的紧张,脊背僵直,身体甚至只是因为他的一个眼神便控制不住,他不由自主握紧垂放一旁的手。
回到室外酒桌时已经是晚上十点,白伽将手机塞入裤子口袋,对在原地等她的沈斯怜道:“走吧。”
音色冷淡,却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