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七章

作品:《偷了自己前世的家

    日头渐高时,父子三人也终于有了些收获——一只扑棱着翅膀的野鸡和一只肥嘟嘟的竹鼠。


    “走,下山!”叶高岑招呼众人。


    突然,叶高岑猛地抬手示意停下,眼神警惕地望向左侧的灌木丛。


    此时,叶朝暮脑海里的小七也突然警报大作:“检测到危险生物接近!”


    “都别动!”他低声喝道,一把将女儿抱起,三两下爬上旁边的大树,把她稳稳地放在树杈上。


    叶朝暮刚在树杈上坐稳,等了会,就听见灌木丛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声响。一头七八十斤的野猪蹿了出来,獠牙在晨光中泛着寒光。


    “嗖!”


    一支箭破空而来,正中野猪后臀。野猪吃痛,发狂般冲向叶朝喧。


    少年灵活地闪到树后,野猪‘砰’地撞在树干上,震得叶朝暮差点掉下来。


    “暮暮抱紧!”叶高岑从侧面扑来,一刀砍在野猪脖子上,还好他出门前特地带了自己的大刀。


    野猪哀嚎着倒地,血沫从口鼻喷出,叶高岑不敢大意,又补了一刀,直到野猪彻底不动了才停手。


    “没事了暮暮。”叶朝昀上树,把吓呆的妹妹抱下来,发现她手里还死死攥着把草,不由失笑,“这么喜欢采药?”


    叶朝暮这才回神,小脸煞白却强装镇定:“我、我不怕!”


    她低头看看野猪,又看看老父亲沾血的衣襟,,“你们受伤没有啊...”


    叶高岑用干净的那只手抹了把脸,结果抹得满脸血印子:“都是猪血!你看。”他转了个圈,“阿爹壮实着呢!”


    回程时,叶朝暮被轮流背着。她怀里抱着新采的草药,眼睛却总往野猪身上瞟。叶朝暄逗她:“小妹要不要骑猪回去?”


    “胡闹!”叶高岑笑骂,却悄悄把女儿往上托了托,“暮暮今天立功了,要不是你乖乖待在树上...”


    老父亲越说,叶朝暮觉得脸越红,自己还是修行不够,做不到像老爹这么脸皮厚,说话还不打草稿。


    叶朝暄走在最前头,用藤条拖着野猪,时不时回头冲二弟挤眉弄眼。叶朝昀没搭理他,背着药篓紧随其后,时不时弯腰采些路边草药。


    叶高岑则走在最后,背上驮着昏昏欲睡的小女儿。


    “阿爹...”叶朝暮打了个哈欠,小脑袋一点一点的,“野猪能卖多少钱呀?”


    叶高岑掂了掂背上的小人儿:“整猪能卖小一两银子,若是拆开来,肉留着自己吃,皮子硝好了卖,獠牙磨成饰品...”


    心凉,叶朝暮有些绝望,自己岂不是得抓一百只猪回来卖掉才能完成任务。


    转过山腰时,叶朝昀突然停下脚步,拨开一丛灌木,露出几株叶片椭圆形,边缘有细锯齿的植物


    叶朝暮眯起眼睛,这不就是人参吗!她刚想喊出声,却见二哥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像是山参。”叶朝昀压低声音,用木棍拨开周围落叶,“看这芦碗,至少五年了。”


    叶高岑放下女儿,凑近观察,故作高深的说:“我瞧也是,能值多少?”


    “若是完整挖出来...”叶朝昀估算着,“年份不久,完整挖出来,半两应该能卖。”


    叶朝暮无奈,自己的财运怎么这么差的。二哥,我的好二哥,我能挖参的好二哥。她决定和二哥走近点,吸吸他的财运。


    三人蹲在叶朝昀旁边,看他用小木棍子一点点刨开泥土。生怕碰断一根参须。


    约莫一刻钟后,一株完整的人参被请了出来,淡黄色的根须纤毫毕现,主体部分已有手指粗细。


    叶朝昀用青苔仔细包裹好,放进药篓最底层。


    “"暮暮真幸运。”叶朝暄揉揉妹妹脑袋,“这参就给你当嫁妆!”


    “这事不着急,先卖了把钱交给我吧!”"我才不要嫁人!"叶朝暮急得直跺脚。


    三个男人哈哈大笑,叶高岑一把抱起女儿:“好!就依暮暮的,买了钱给暮暮做私房钱!”


    叶朝暮:安心。


    叶家的新房子的位置就在山脚下再往下一点,算是村子的边缘,平日里来往的人也不多。


    好在大中午大家都在家里吃饭,又不是农忙,路上,田埂上都没人,财不外露的道理几人还是懂得。


    家里,陆夏槐早已翘首以盼,见众人满载而归,先是松了口气,待看清丈夫衣襟上的血迹,又是皱眉。


    “皮外伤!”叶高岑赶紧声明,“都是野猪的血!”


    陆夏槐将信将疑地检查一番,确认无碍后才看向猎物:“这么大头野猪?”


    “还有更好的!”叶朝暄献宝似的捧出人参,陆夏槐接过一看,惊喜道:“不错啊,可以煲了给暮暮补身体。”


    叶朝暮小脸一皱,“阿娘,卖钱!要卖钱!”


    陆夏槐对她淡淡一笑,解释说:“钱固然重要,但卖野猪就好了,这么好的参有钱也难买。”


    另外父子三个也是点点头,他们先前也没打算卖的,家里这不有病人么。


    叶朝昀若有所思地看了眼妹妹,突然道:“我教暮暮硝皮子吧,正好人参也需要炮制,一并教了。”


    这些东西,家里的人在流放生活的时候,都有做过,可小妹却是不会的,也该该教教她一些事了。日后若有什么意外,她自己一人也能独当一面。


    叶朝暮:我拒绝。


    但最终,她还是为了财运,屈服了。


    叶院子里飘起阵阵烟火气,陆夏槐在灶间熬煮着野鸡汤,咕嘟咕嘟的声响混着黄芪的香。


    叶朝暮却对着一张血淋淋的野猪皮愁眉苦脸,野猪皮上还沾着血肉,散发着腥气。


    她下意识后退半步,却被叶高岑一把按住肩膀:“怕什么?你二哥五岁就跟着我剥狼皮了。”


    “看好了,这第一步得先刮肉。”叶朝昀蹲下身,手里握着磨得锋利的刀片,“要顺着毛的方向,把油脂和肉渣都刮干净。”


    他手腕翻转,石片在猪皮上轻轻滑动,细碎的肉末簌簌掉落。叶朝暮有样学样,可自己用的小木片刚一接触猪皮就打滑,差点割到手指。


    “别急。”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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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岑不知何时走过来,粗糙的大手覆上她的小手,“力气要匀,像这样。”


    “刮完了,就用草木灰搓洗,不然会发臭。”叶朝昀示范着,也不让叶朝暮动手了,只是让她知道大概什么流程,后面鞣制等自然是他自己弄了。


    另一边,陆夏槐已经把人参洗净,把参须剪下来放野鸡汤里一起煲。


    “炮制得先蒸后晒,反复三次,才能把药性煨出来。”陆夏槐一边操作,一边对围在一旁的女儿说道,“这样才能锁住药效,不会浪费。”


    叶朝暮点点头,看着阿娘用布条将人参包裹起来,然后放进蒸笼里慢火加热。


    半个时辰后,陆夏槐取出蒸软的人参,摊开放凉。“现在可以切片了,记住,一定要薄,越薄越好。”


    阿娘手起刀落,不一会就把山参都切好了,“切完以后就是晒干,制成药材保存。”陆夏槐补充道,到时候煲汤的时候放上一片,就很补了。


    当晚,叶家小院飘出肉香。


    陆夏槐将最好的里脊肉切成薄片,还用一些肉和邻居换了不少菜,里面有葱,正好用它爆炒。


    父子三饭量大,真敞开来吃,一人三碗麦饭都是不够的,所以陆夏槐做了很多,尽够他们吃了。


    一张粗糙的木桌摆在正中,上面摆满了菜,一大盆葱爆野猪肉片泛着油光,还有一盆浓浓的野鸡汤,汤面上飘着几片参须,还有一盆叶朝暮手工采摘的野菜。


    叶朝暮盯着碗里颤巍巍的里脊肉,筷子尖戳了戳泛着油光的肉片。


    在现代她常吃的都是饲料猪肉,山猪肉可贵了,心里想这可是自己第一次品尝这种“野货”,一定很更美味。


    而当她夹起一块野猪肉放进嘴里时,一股浓烈的骚味直冲鼻腔,即使拌了葱姜蒜也掩盖不住。


    她强忍住吐出来的冲动,赶紧喝了一口汤压下不适。


    “怎么了?”陆夏槐连忙拍女儿的背。


    “阿娘...”叶朝暮灌了一大口汤,“这肉好骚。”


    叶高岑闻言大笑:“野物都这样!”说着夹起一大筷子塞进嘴里,嚼得津津有味,"多嚼几下就香了!"


    叶朝暄更是夸张,直接端起盘子往碗里拨了半盘:“小妹多吃啊,这才是真补的!”


    叶朝暮将信将疑地又尝了一小口,还是受不了那味道。她委屈巴巴地转向野鸡汤,还是鸡汤好喝,她咕咚咕咚连喝好几口。


    “慢点喝。”叶朝昀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她,“参汤补气,但也不能过量。”


    叶朝暮啃着鸡腿,看父兄们大快朵颐地吃着野猪肉,心里直犯嘀咕,自己算是无福消受了。


    等吃的差不多了,叶朝暮突然想起件事,这一家子不是被流放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阿爹,我听陈叔说你们是被流放到了很远的地方,怎么能回来。”


    饭桌上的气氛骤然凝固,筷子碰撞陶碗的清脆声响戛然而止。


    叶高岑怔了一下,应该说是全家人都怔了一下,“新帝登基,陛下大赦天下,就给我们赦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