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第 16 章
作品:《骗心为上》 天空渐渐飘起小雨,细如丝,落在身上,罩了一层水汽。
西市离城门不远,谢珩带她出了城,未久,眼前出现一片坟地,一个个墓碑立于其中,在坟地一旁,白布之下是御风的尸体。
已是初夏,尸体不能久留在左衙内,御风家中父母早亡,他未过门的妻子严元清又死了。
谢珩安排了送葬队伍,一路送至城外。
他虽然平素同御风接触不多,但他为人忠厚实在,金吾卫中的人对他称赞有加,嘴里整日念着严元清,要攒下银子早日迎娶她过门,不少人还曾因此打趣过他。
谢珩默哀,看着一抔抔黄土逐渐覆在棺椁上,许诺一定会将真凶绳之以法。
沈昭看着他身旁的坟地空空,指着紧邻的一处:“这一处我可以花银子买下吗?”
谢珩颔首,但眼中不解。
沈昭笑着说:“若有一日我死了,还请兄长将我安葬在此处,也算成全了他们二人,严母给我的簪子麻烦一同入葬吧。”
她笑得嫣然,话语中那缕哀伤却触动人心。
谢珩默然许久,轻轻点头,算是应下:“御风死后,我派人去他住所查探,他多年积攒的银钱,被一扫而空,此举虽然像劫财,但倒有刻意为之的嫌疑,尚未有进展,你同严元清样貌相仿,他之前同僚亦分不清你们二人,作为他未过门的妻子,御风被杀的原因还有待细查,你平日还需小心,保全自己为上策。”
沈昭:“好,我若遇到危险,定会喊你和杨方相救。”
——
“惊云,你到底有何事瞒着我?”夏目跟着他东躲西藏奔波几日,最终在一个小镇落脚。
惊云回到衙内告假后,与她分头出发,最终在此集合,他眯着眸子,从门缝中向外张望,不见谢珩派来的亲卫后,伏低身子,在夏目身侧蹲下,“别急,过几日我会给你个惊喜。”
他偶然间听到谢珩亲卫提起他失散多年的妹妹一事。
牛家村、千金小姐、年龄...
这一条条线索都指向夏目,他提前探查过,牛家村年龄相仿者只有夏目一人,若她是国公府的小姐,那他便能跟着飞黄腾达了。
宫中婢女莹儿本是惊云同乡,两人青梅竹马,约定自她出宫后两人便成亲,但宫女自由受限,无故不可出宫。
他一次出任务受伤后,被夏目救起,两人情愫渐生。
他本念着莹儿宫内积攒了不少嫁妆,且宫中娘娘赏赐得多,两个人小日子定然过得不错,但无意中得知夏目是国公府小姐后,他便放弃了先前的念头。
国公府小姐,当今圣上的亲外甥女,孰轻孰重自然分明。
值守那夜他偷潜入宫,暗杀莹儿时,不小心被御风撞见。
因着夜深露重,御风并未看清。
他谎称自己一时失手,跪下求他不要声张,声泪俱下:“风哥,我快要成亲了,若是被查出来,我在狱中呆几年倒是无妨,可我那未过门的媳妇却只能整日提心吊胆,你也是快成亲的人,应该能懂我吧,我求求你,我会好好安葬她,给她家人足够的抚恤,求你别毁了我。”
那一霎,御风想到等他多年的严元清,终是咬着牙应了下来。
以至于事后谢珩逼问,他只将责任尽数揽到自己失职之上,绝口不提当夜的事。
御风便任凭他三言两语哄弄过去,直到看他拿迷药迷倒了值守金吾卫,凛冽的剑光逼向他,为时已晚。
“我不信,我本在村里住的好好的,为什么非要来此,”夏目心中涌起不详念头,“你是不是犯事了,还是被仇家追杀?”
“我是金吾卫,我能犯何错。”见夏目仍在追问,他继续道,“其实,这儿才是我的老家,夏目,当初若不是你出手相救,我早就死了,我怕你不同意便自作主张带你回来,想和你成亲,我已经找好媒人了,聘礼也备好,就等你点头了。”
若放任谢珩将她带回府,她一朝成了高门小姐,那他这些谋划全都要作空,国公府又岂会让他一个师出无名的侍卫当女婿呢,他只有先将生米煮成熟饭,认亲之前她已嫁作人妇,国公府不认也得认了,他就可名正言顺随她一起入国公府。
几日之后,国公府在长安城大摆宴席,向世家贵人介绍谢怀瑾,届时,他便连夜带她回去,若是侥幸能把老夫人气死,他还可以先捞一笔银子,怎么算都不亏。
夏目哪知他的心思,被他这柔情蜜语哄得霎时红了脸:“既如此,你明说便是了,何必搞得这般神秘,我还会不嫁你嘛?”
惊云拥她入怀:“只是婚事筹备匆忙,委屈你了,待我们回到长安,我定会再补你一个更好的。”
——
雨越下越大。
谢珩请的送葬队伍先一步回了城,他们出府时未料到会下雨,此刻手中只有谢珩手中一把伞。
他将伞撑于沈昭头上,手臂伸直,置身于雨中,沈昭故意走得慢些,他便刻意避让后退,与她始终保持距离。
坟地乱石树枝杂乱,下了雨后变得泥泞难走,沈昭踉跄一步,慌乱中去扶。
谢珩手比眼快,先一步递过剑鞘,搭在她的手中。
她稳稳站好之后,紧握住伞,向他靠近半步,对上他的眼眸。
她长睫上挂的细小水滴清晰可见,随着她眨眼微颤,脸上的细粉被泪水冲散,莹白的皮肤泛着红晕,像初绽的娇嫩花苞。
还未待谢珩反应,沈昭先一步开口:“若你因淋雨感染风寒,祖母和母亲定会担心,你既算我兄长,同乘一伞应是合乎情理吧,那街市上同行的岂能都是夫妻不成?”
“嗯。”谢珩少见的赞同了她所言。
沈昭握着伞柄的手微微倾斜,将伞置于两人之上:“那走吧,兄长。”
风乍起,二人衣袂翩飞,雨滴砸落在伞上,发出沉重的闷响,明明山雨欲来,但此刻他们却莫名心安。
大雨将他们二人隔绝开,周遭一切嘈杂又静谧,独属于他们。
谢珩开口:“在九州,兄妹之间该如何相处,可与长安有所不同?”
沈昭微怔,险些忘记她随口所编的故乡:“定然有所区别,在九州,兄长要将自己所认识的容貌姣好、端方正直的男子介绍给自己妹妹认识,多多益善,在我的故乡,女子若是家财万贯,养几个面首都可。”
“荒唐!”她平日所言便没几个实字,谢珩自然不信。
她压住嘴角的笑,一板一眼道:“有何荒唐,在长安男子不也三妻四妾,反过来女子养几个面首应同理而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那如花似玉的姑娘,谁人不喜?俊逸倜傥的男子亦是如此,你没发现,自你出门,总有人会偷看你么,”
她抬眸望向他,俊目流盼,鼻梁高挺若玉峰耸立,棱角分明的下颌与不染而朱的薄唇,形成冷峻与温润的对照“当然,兄长确实一表人材,我也喜欢看。”
谢珩身形微顿,彷佛被无形的剑气阻了前路,握着伞柄的手陡然收紧,一抹薄绯自耳后悄悄蔓延,却仍端着一副绝尘的清冷,拂袖而去:“胡闹,男女之事岂能妄议,还请你慎言。”
他头也不回地走向雨中,沈昭举伞追上:“喂,兄长,还下着大雨,你跑什么?!”
一辆马车停在路中,杨方回府后见天色大变,便遣了车夫驾车来接他们:“少爷、小姐。”
谢珩径自上了马车,身上衣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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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然淋湿,杨方虚扶着沈昭上车,一路无言,沈昭暗道:她又哪句话得罪了他?
她不过随口说笑罢了,他该不会当真了?不过…若是他这个兄长真替她引荐几个风流倜傥的男子,她亦可勉为其难地认识认识。
回府后,两人各自回了居所,沈昭住后院,谢珩住前院。
春宁和夏安见她头上沾了水气,裙摆染了污泥,一个端上姜枣茶,另一个帮着换下衣衫,生怕她感染了风寒。
温热的姜枣茶下肚,通身都暖和舒服许多。
老夫人往日多卧床,只有膳时才起身吃点东西,下床舒活筋骨,虽然大病初愈,因着她回来,总会多醒一会,内心只怕眼前一切是黄粱一梦,不知何时闭上眼,她疼爱的孩子又不知何去。
沈昭除了每日晨起问安,每次用完膳食,若得李立雯准许,也会去陪陪她,今日从胡商那淘来一堆新奇物件,她问过谢珩祖母的喜好,选了一对玉盘给老夫人送去。
她进屋时,李立雯正端着碗,拿着瓷勺喂药。
她恭恭敬敬地在旁行晚辈礼:“母亲,祖母。”
老夫人眼中含笑:“既回了家,没有这么多礼节,乖孩子,珩儿今日同你去哪玩啦?给祖母说说。”
“祖母,您先好好服药,我一会同您细说。”
自她一进屋,老夫人眼里全是她,哪还顾得服药,李立雯只得将药碗递给沈昭:“你祖母见你欢喜,怕是连药都不觉苦了,你在此多陪陪阿姑,我去看一下宴席的事。”
沈昭将手中的玉盘递给婢女,接过药碗,侧坐在床边,舀起一匙,轻轻吹凉:“那祖母您一边服药,我一边讲与您听。”
“好好。”老夫人欣慰地点点头。
沈昭一匙匙送着,药的苦涩令老夫人忍不住蹙眉,常常喂两匙便得停几息,药的苦味萦在她鼻息,还未尝便觉得苦了,她问向身旁近侍的婢女:“有没有可以消苦的蜜水或者饴糖?”
婢女:“小姐,夫人备下了,但老夫人一向不用。”
“瑾儿,我一向不喜甜腻,算了。”
沈昭想起在集市采买的东西,着人去取:“祖母,我今日和兄长去集市买了些红橘,不知您喜不喜欢,带点酸,倒也清新爽口,一会您试试?”
老夫人嘴里苦涩,但心尖上却甜如蜜:“好孩子。”
红橘微酸,可汁多肉足,老夫人吃了两个,可见其喜酸。
橘皮上的白丝不易吞咽,剥第二个时,沈昭又仔细地将橘丝剥净递给她,她把橘丝放到一旁瓷盘中,这也是清热去火的好物,只是是否与她所服药的药性相冲,还需问过大夫。
沈昭又将她赢下的玉盘呈给老夫人看,活灵活现讲着她今日所见,老夫人笑得合不拢嘴,精神愈发好了,而后又让沈昭陪着在园中走了走。
沈昭又拣了几样成色好的,供李立雯挑选,余下的她便赏了其他服侍的人。
国公府新找回的小姐,不仅模样生的俊俏,待人和善,还体恤下人,样样都挑不出毛病,又得见老夫人一天天转好,整个府中喜气洋洋。
杨方:“少爷,以上便是我听老夫人房前家丁所说。”
谢珩拢起衣带:“好,我知晓了。”
沈昭办事不按常理,行为乖张,但又着实能得母亲和祖母欢心,倒也上心。
欢声笑语中,一下午时光流逝。
待用过晚膳后,谢珩在院中练剑,杨方回禀:“少爷,小姐来寻你了。”
谢珩收剑,整理好衣襟,端肃仪容:“请她过来吧。”
沈昭定睛望着站在一旁的杨方,欲言又止,杨方退至院外候着,她才开口:“兄长,你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