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 13 章

作品:《狐狸圈套

    “她之前就是这样,只愿意说这一句话。”乌米解释道,“我想,是因为更多的事,她还不方便和我们说。”


    女人依旧低头看书,好像听不见她们所说的话。


    一本倒过来的晦涩难懂的外文书,比她们有吸引力多了。她一言不发,看起来不像是出于理智思考后,认为不方便,倒像是……精神失常。


    常算,你是错的。


    是说她不应该夺走柯莱特的成果,还是说,她和米亚与阮成寿一样,与长夜都外的世界有联系。不管怎样,这个躲在图书馆的女人一定知道更多的事。


    但是,常算的女儿可还在这里。


    “那常不醒,她怎么想?”


    黎语千看过去,常不醒已经眯着眼,倚着乌米的红头发睡着了。乌米的发质粗糙蓬松,质感和稻草很像,又很厚,枕起来一定很舒服。


    “她说,她妈妈和她说,对她好一点。”乌米露出俏皮的微笑。


    对她好一点?


    常算一定认识她。


    黎语千暗暗记在心里。柯莱特从没提过,常算还有这样的一个朋友,老鼠一般,躲在颂今学院的图书馆三层里,啃食书籍。他一面经营义诊诊所,一面招募有志者,有信息上的疏漏也是难免。


    角落中的女人双唇紧抿,不打算再说一个字。


    三个人赶回教室。吉尔斯老师已经站在讲台前,微笑着和每一个进门的学生打招呼。


    “老师好!”乌米笑嘻嘻打了招呼,和黎语千一起,坐在了后排位置。


    范老师的课,坐后排位置的机会是要抢的,因为前排的人会被她镜片后的目光严厉注视。吉尔斯老师的课就正相反,来晚了,前排的位置就没了。这种效应类似于追星。


    黎语千从没有追过星,连电视都很少看。毕竟,电视里面每天都在给人们灌输着未明制药的好话。她看了不仅不高兴,反倒生气。


    现在她每天上下学,都是坐地铁,偶尔在地铁站看到广告牌,上面总是些光鲜亮丽的明星。被吸引的同时,她会想起阮言,觉得他更精致,不因他离自己近而变得平庸半分。他是什么呢?她的朋友,伙伴,但不算是偶像。


    她心中的偶像应该是柯莱特。真正大公无私的人。


    但是,阮言执行这么危险的任务,还为了任务进行了整容手术,也不能说他就不大公无私吧?那也太抹杀他的付出了。


    “想什么呢?”


    “阮言。”


    “哦?”乌米一愣。很意外这个名字从她口中说出来。


    “不——也对,就是他。”黎语千只能懊恼承认。


    这自言自语的毛病应该改一改了。


    她常年独自住在地下室,一个人呆着,话说不说出口,没有两样,也没人听得见。时间久了,对这样的习惯,她自己完全没有意识。


    “你和他认识?”乌米好奇。


    “嗯,我们在舞会上认识的。”黎语千完全不避讳,“我是去酒店兼职跳舞,他要找人做舞伴,就这样认识了。”


    乌米不觉得这不体面,反倒面红耳赤,结巴道:“那、那你们现在是……情侣?”


    “情侣?啊,对,没错,我们是情侣。”


    对,这就是他们现在的关系。黎语千在内心提醒自己。


    “真没想到!”乌米惊讶得说不出话,开始慌乱地整理课上要用的纸笔,装作很忙,半分钟后再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我觉得你们很合适。”


    她自己从没谈过恋爱,对这种事总是旁观态度。常不醒距离恋爱更是遥远,她可能只会在梦里和别人约会吧。现在,她身边有人谈恋爱了,还是和自己早就认识的人。


    “合适吗?”黎语千没看出来,他具体哪里和自己合适,“你姐姐说,他不是好人。”


    她想了解一下,真正的阮言的为人是怎样的。如果他是好人,那么,不应该把阮成寿的错算在他头上。


    “克莱尔吗?她从小就和他不对付,她说是看到他就讨厌。”乌米一笑,回忆道,“我很早前见过阮言,他从小就是金发。是一年前吗?没想到我再见到他,头发的颜色一点也没变。”


    “他的金发浅得就像阳光一样。”


    黎语千说得很认真,没觉得这是她主观上的想法,听得乌米很不好意思,更何况,她知道黎语千最喜欢的就是太阳。


    她听了这句话,已经很肯定地认为他们爱得很深了。


    “他爸爸的头发颜色没有那么浅,或许,她妈妈是位金发美人吧。可惜,阮言出生时,她就去世了。”


    “也没有留下照片?”


    “至少我没见过。”乌米叹气,随口问,“你呢?纤纤。”


    “我没见过我的父母。”纤纤本人,还有黎语千自己,都是这样。


    “对不起!”乌米连忙道歉。


    “不是你的问题。”黎语千早习惯了。


    至少,她遇到了柯莱特,知道了自己应该为了什么而努力。乌米在心中,暗暗感叹她的宽容和坚强。


    上课铃声响起。


    吉尔斯老师微笑着写下板书,每写一句,都跟着和声细语的讲解。或许是错觉,黎语千察觉出,他在上课时频频看向她的方向。


    不,甚至不是偷看,而是有意识地,希望她知道他在看她。


    下课后,黎语千没有和乌米一起出去透气,而是留在原位置。


    果然,吉尔斯走到她身边,如同学一般坐在她前面的椅子上,转过上身看着她。乌米这样做,显得很可爱,他个子高,这样做就有点笨重。但落在围观他们的同学眼里,是他对她的一种照拂。


    “纤纤,你送给我的钢笔很好用。”


    纤纤送给他钢笔了?


    “那太好了。”黎语千当然不知道这事,就顺着他的话说。


    “你临走前,告诉我一定要用它。果然,它能带给我灵感。”吉尔斯压低身体,和她保持在一个适当又亲近的距离,唇角弯弯,双目如同晴日湖泊,波光粼粼,“我想用它写一首诗,等诗写好,我想把它送给你。”


    “你愿意收下吗?”


    “收下?可是这不是你写的吗?”


    黎语千没明白,她收下一首诗有什么用。


    她不想冒名顶替,获取别人的成果。更何况,她词汇量很低,是不是她写的,别人一眼就能看出。就连“词汇量”这个词,也是她最近才学会的。


    吉尔斯失笑,以为她是装作听不懂:“我是希望,你能第一个看到它,第一个拿到它写出的诗句。”


    黎语千点头。那就收下吧,毕竟,纤纤送给他钢笔,叫他一定要用,应该会想要看到他的诗。那么,她可以把诗烧给纤纤。


    虽然她不相信人死后有灵魂。


    “我现在还没写好。”吉尔斯眨眨眼睛,步伐轻快地离开了。


    之后的两周,阮言依旧音讯全无。


    黎语千在颂今学院内上学,跟着乌米和常不醒一起,进行特训式的学习。


    具体的特训方式是,常不醒每天努力保持一个小时的清醒时间,听综合课的老师上课。在课程结束后,迅速预测综合课老师会出的题目。至于专业课,反正吉尔斯老师不会让人挂科,只能委屈他,排到第二位。


    “相信她吧,她一定可以的。”乌米对黎语千,边说边摆出一个大拇指。


    “我们也可以的。”


    “没错!”乌米连连点头。


    在常不醒努力的同时,乌米和黎语千当然也在听课。但是,黎语千只重视老师多少次提到未明制药或者太阳,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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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则非常关心老师随口讲出的家庭八卦。


    一下课,常不醒会飞快写下知识点,递给她们,甚至连可挖的空隙,可能的干扰选项,都一并写出。她笔迹很潦草,但是看过她写字时状态的人,一定会为这些字的整洁美观,以及可阅读性惊叹。


    乌米每天口中念叨着数字,死记硬背,也要记下来。


    黎语千坐在独居小公寓中的书桌前,在昏暗的黄色台灯下读着答案,细细的银色尾戒在一片暖色中泛出冷光,记忆就会飘回过去。


    那时候,阮言给她讲解。她现在回忆起来,那些讲解合理细致,虽然,她一句也没听懂。


    算起来,他已经消失了十五天,却显得很漫长。


    他是黎语千从地下室离开后,见到的第一个人,是她现在生活的开启者。身边有乌米和常不醒在,有时会让她产生错觉,她真的是一个颂今学院的学生,每天为学习努力。


    但是,这些日子以后也不会属于她。


    或许是晚上想太多,转天,她第一次因睡过头迟到,正午日头高挂,她跑进颂今学院的校门,抬头看着白鸽般的窗子,忽然看见,其中一扇里,乌米正对她招手。


    她忍不住也对乌米招手。


    让柯莱特帮自己上学吧。如果她成绩不够好,就让阮言教自己学习。


    她明白乌米为什么要留在学校里了。


    黎语千不再贸然接近阮成寿,但她觉得,图书馆里的女人是个突破口,虽然她本人不愿意回答任何问题。


    她几乎每天中午,都会向学生问她的消息。大部分学生都不知道她,也不怎么去图书馆三楼,那里的书都太冷门,平时学习中用不到。


    终于有一天,她在三楼角落找到一个坐着的学生,问她是否知道这个女人的事。


    “当然知道,真正常来图书馆的人都见过她。”女生推了推无框眼镜,把手中的大部头夹上书签,咚的一声合上,抓到了休息的机会般,和她从头说起,“我听说,她已经在这里呆了很久了,但去年才被重视。”


    “重视?”


    “因为有人反馈,她太吓人了。说实话,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她动动脖子,“但是,学生会长说她很可怜,就让她一直留在这里。就连常算受邀,来图书馆参观时,都没人赶走她。”


    黎语千忙问:“那她们有说上话吗?”


    “当然没有,怎么可能?”女生睁大眼。


    让一个疑似神经病的乞丐,和一个大科学家说话,这也太不像话了。就算这个乞丐是个很有气质的乞丐,那气质,也不能当博士学历用吧。


    “那你见到常算了吗?”


    常算的照片在外界也找不到。她几乎从不露面,不然,一定有很多企业想着联系她,开能想象出的最高薪挖角她——这些投入都是最有意义的,得到常算,下一个未明制药就是它。


    “当然!哈哈!”眼镜女生的兴趣被这句话彻底点燃,等不及要告诉她。


    “学校根本没安排她和我们见面,那一天,很多学生都来了,把图书馆整个围起来!就好像要攻打它一样!但是,只有是我见到她了,命运一般的——在卫生间。”


    “啊?”


    “怎么了?”


    “没什么。”


    卫生间,倒是个很合理的地方。


    “那你是怎么知道她是常算的?”


    “呵呵,那时候,她在隔间里,是这样和我说的——”她压低声音,回忆着,可能是她这一生中最奇妙的相遇,“我是常算,这次上厕所意外没带纸,借我一张纸,事成之后,未明制药会联系你,给你打一百包面巾纸的钱。”


    “啊……啊?”


    “我收到了哦,一百包面巾纸的钱。”女生坚定道,“她一定就是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