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误打误撞

作品:《重回1979,上门赘婿我不当了!

    他当即转身,从背篓里掏出不少东西。


    有成捆的麻绳,还有用尿素袋子编出来的条棘。


    就连家里被埋在柴房落灰的老旧捕兽夹,都被他翻了出来。


    稍微改装一下,还能用!


    陆向荣脸上兴致盎然,前世他在冯家当牛做马,什么没干过?


    大到上山捕猎,小到下河摸鱼插秧,基本上所有力气活都是他的。


    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就这么养活冯家好几口人。


    而如今重来一世,冯玉燕肚子里的野种没了。


    她还嫁给了酗酒成性,动不动就打人的刘瘸子,这怎么不是恶有恶报呢?


    每每想到此处,陆向荣干活都更有劲了。


    “呸呸!”往手心淬了两口唾沫抹匀,抡起锄头就开始掘土!


    前些日子刚下过雨,这时候深层土还没干透,倒是好挖。


    土壤的腥味和青草香夹杂在一起,是说不出的好闻。


    陆向荣忍不住深吸一口,结果涌进鼻腔的全然尽是闷热湿气。


    当即憋了个大红脸,老老实实地挖了约莫一米的深坑。


    背篓里还有他二哥用刀子削好的薄木片。


    陆向荣手脚麻利,捧着薄木片就直接跳下了坑,全都仔细插在了坑壁四周。


    与一般木材不同,这木片边缘锋利。


    只要有猎物掉下陷阱,越挣扎就会被木片割得越深!


    像野兔野鸡这种小型动物,皮毛一破,就只有在坑里扑腾的份了。


    陆向荣唇角弧度逐渐上扬,在不远处灌木丛后拖来些枯枝干叶,横竖交错地搭在坑口。


    再撒上一层黄土就差不多了。


    啪啪。


    “大功告成!”


    陆向荣拍去手上的灰。


    转头就去了前面那片林里的蜿蜒小道,上次他还在这附近看见田鼠了。


    在这吃不饱饭的年头,家家户户谁不是啃地瓜干和黑面窝头。


    没水分,还又干又硬,到胃里根本消化不了,上旱厕都是个问题。


    “也不知道娘发没发现,我从家偷拿了些苞米粒。”


    “没办法,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野鸡野兔这些畜生都爱吃。”


    陆向荣嘿嘿一乐,当即从兜里抓出一把苞米粒。


    这些年,地里的庄家收成还算不错。


    除了上缴给村里粮仓的,自家也能留下不少。


    这时候,正在太阳底下泛着金灿灿的诱人光泽。


    野鸡和田鼠就好这一口!


    他折身又接连做了几处陷阱。


    不是用麻绳勾起树枝,就是做了些木蒺藜刺板。


    苞米粒则是被撒在陷阱中央。


    无论野鸡还是什么,只要落入陷阱范围,就插翅难逃。


    “这时候天色还早,回去也是在炕上躺着。”


    “还不如在往林子里深处看看,没准还能找到啥好东西。”


    陆向荣想起这两天在炕上饭来伸手,衣来张口,真有点遭不住了。


    就算两个嫂子不说,他也不好意思天天在家里吃白食。


    他当即背上竹篓,锄头斜插进竹篓里,手里抽出腰后别着的短刀。


    一路上,尽是陌生的事物。


    参天古树交叠的密林,将太阳遮得无法晒透。


    也正因如此,林里才更加湿寒。


    脚底下都嗖嗖窜着冷气,可偏偏上面又跟蒸笼一样。


    汗珠子都顺着脸部棱角滴进衣领。


    陆向荣恍若没有察觉,继续朝前走着。


    刺耳的蝉鸣混着树叶沙沙声,脚底下到处都是肆意生长的粗壮藤蔓,和掘出地面的老树根。


    几缕斜打下来的光线照在陆向荣脸上,刺得他睁不开眼。


    他现在几乎已经快爬上了半山腰。


    越往里走,脚下的路就越泥泞难行。


    夏天林子里本来就潮湿,光是雾气凝结而成的露水,就足够把地表浸透。


    更别说前些天还下了那么一场暴雨。


    “握草!”


    突然,他脚下一滑,身形猛地趔趄着向前倒去。


    整个人都猝不及防摔在了湿软的泥地里。


    回身一看,深扎在泥里的石头勾住了他草鞋绳子。


    陆向荣额角青筋猛跳,“差点给我磕破相了。”


    手肘下意识地撑地,还没等他爬起来,却赫然惊觉手上黏糊糊的湿热一片,还带着点儿温度?


    陆向荣垂眸看向自己的掌心,深褐色的……呃,粪便?


    “我泥马……”没有言语能形容他现在的心情,一句脏话直接从他嘴里爆了出来。


    他的胃犹如翻山倒海一般,呕吐物顺着食管就灌到了喉咙里。


    要不是他自制力强,现在早就扶树吐去了。


    真是天选之人啊。


    摔个跤都能摔到动物粪便上。


    陆向荣满是嫌弃地把手蹭在粗糙的老树皮上。


    粗布汗衫也因为这么一摔,而被草叶上的露水打透,沾满了泥泞和黑土草屑。


    “嗯?味道不大对啊……”


    倏尔,陆向荣闻着手上传来的味道,刚才还紧皱的眉头瞬间舒展几分。


    他仔细嗅着空气中弥漫的味道,似乎有一股左盘龙香?


    而且刚才手上的粪便不成型,硬说的话倒偏向圆球颗粒。


    这看着应该是梅花鹿的粪便。


    “鹿的肠子和胃口就决定它们能消化纤维较高的植物,草叶灌木都能吃。”


    “到了冬天更能吃雪底下埋着的老叶棘。”


    “难不成这附近有鹿出没?!”


    思及至此,陆向荣心头微微一颤!


    下一秒,整张被晒成麦色的脸上都泛起猥琐的笑。


    这不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吗?


    鹿可是好东西啊!


    鹿茸是难得的好药材,能卖个高价!


    无论自家留着还是拿到黑市,都不亏。


    而且鹿肉极为滋补,配上酸萝卜一块炖,鲜嫩又软烂。


    鹿血还能拿来泡酒,更关键的是整张鹿皮防寒保暖。


    到了冬日,是御寒最好不过的。


    陆向荣心中思绪瞬间闪过,“来活儿了!”


    手里刀子已经不顶用,而且这次出门,陆母专门掐了他的枪。


    就怕他自己上山打猎再遇到什么危险。


    陆向荣嘿嘿一乐,咧开的嘴角弧度更大几分。


    转眼从背篓底部掏出了自家大哥做的弓弩。


    不给枪也行,他有这玩意儿就够使!


    顾不上满手的粪便残留,陆向荣拨开眼前路径上的碎渣腐叶。


    一眼就看见了梅花鹿的半扇形蹄印。


    “今儿上山可算是来对了!”


    陆向荣浑身血液都跟着沸腾起来。


    要是能抓上一头鹿,少说半个多月他不用再操心家里没荤腥润锅。


    这样一来,也能趁着上工的时候多找找地底下的物件。


    整座山头绵延不断,危峰兀立的地势起伏之下,埋了数不清的东西。


    陆向荣漆黑双眸中闪过兴味,拎上弓弩就往前走!


    脚底板泛起密密麻麻的刺痛,但可以忽略不计了。


    窸窸窣窣!


    直到他穿过这条蜿蜒小径,猛然听见前方一小片空地传来动静。


    那木箭挑开前头的荆棘灌木,竟看见了一只正低头吃草的鹿!


    看着肚子就肥啊!


    陆向荣眼底灵光乍现,二话不说,径直拉满弓弦。


    两支尖锐木箭顷刻间搭上!


    箭尖直指前面那头鹿的脖颈。


    那里是大动脉,只要一箭射穿就能……


    “啊——救命啊!”


    握草!


    这一嗓子直接给陆向荣干的一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