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真千金不炮灰(7)

作品:《快穿之谁敢说我是炮灰?

    “爸,我干什么了,你怎么不问青红皂白就骂人?”沈路野不服气的反驳道。


    “你干什么了?你他妈还好意思问?你把老子厂子都给烧了。


    老子好不容易赶制出来的一批货,都他妈没了,全都烧成灰了!


    你知道这次损失有多惨重吗?


    你知道这批货要是不能按时交,老子得赔偿多少违约金吗?


    你个完蛋玩意……”


    话还没说完,手机那头,突然传来咣当一声巨响,振的沈路野耳膜差点破裂。


    沈路野依旧维持着接电话的姿势,整个人却呆若木鸡,大脑嗡嗡作响。


    而电话那头的沈父,则捂着胸口,一头栽倒在地。


    一个容貌秀气的女人扑了上来,抱着他痛哭流涕。


    “阿成,你怎么了,你别吓我,阿成!来人呀,快来人呀!”


    林夕月是真的不知道,自己一时心血来潮,随便用的两张符纸,却将沈家搅和的鸡犬不宁。


    沈父倒下了,被送去医院急救。


    医生说,病人太过激动,情绪起伏过大,导致血压上升,引发了脑出血,必须立即手术,否则生命垂危。


    看着忙前忙后,体贴入微的陌生漂亮女人,沈母大脑一片空白。


    她是谁?她和沈国成什么关系?为什么那样亲昵?


    可沈父昏迷不醒,需要接受手术,根本没法回答她。


    “你是谁?你为什么会在我丈夫身边?”沈母终于忍不住了,一把抓住女人,愤怒的质问道。


    女人约莫三,四十岁,皮肤白皙,五官秀美,身段风韵,像一颗成熟的水蜜桃,散发着诱人的魅力。


    “沈夫人你好,我是沈总的私人助理,叫罗飞妍,照顾沈总是我的本职工作,请你不要影响我。”


    看着女人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沈母产生一股诡异的熟悉感。


    这双眼睛,她好像在哪里看到过,如此熟悉,到底在哪里呢?


    罗飞妍说罢,一把推开沈母,急切的奔到沈父身边。


    她摸了摸小腹,神色坚定,沈国成一定不能有事,一定不能。


    林家。


    “哥,你的腿能动了?”


    一家人围在林平舟身边,热切的看着他的腿。


    林平舟也十分激动,他移动了下右腿,还微微做了一个屈腿的动作。


    虽然有些慢,有些费劲,但这个小小的举动,还是振奋了林家所有人的心。


    林父老泪纵横,林母也直呼阿弥陀佛。


    林平舟看着林父林母,轻声说道,“叔叔婶婶,这些年来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


    林父林母忙摆摆手,“都是一家人,谢啥谢,怪外道的。”


    话虽如此,但他们却眼眶泛红,鼻头发酸。


    林平舟也眼眶湿润。


    他笑了笑,又转头看向林夕月,俊朗的脸上神情郑重,目光温柔道:


    “月月,谢谢你,是你用稚嫩的肩膀,扛起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


    等哥哥的腿好了,这个家,换哥哥来扛,你还是继续去读书!”


    林夕月毫不客气的点头。


    “行啊,哥,那你可要快点好起来,书我就不读了,我打算躺平当咸鱼!”


    这一日,林家充满了欢声笑语,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对未来的期待。


    当初选择做盒饭生意,只是因为急于赚钱。


    现在家中有了积蓄,林夕月果断结束了这项生意,实在是太累人了。


    她在镇上租了一间店面,教给林母如何用秘方做卤肉。


    看着林母的手艺日渐成熟,又帮她办了各种证件,并聘请了一名口齿伶俐的店员。


    林氏卤肉店就这样开张了。


    每每有客人经过店门口,就被那浓郁醇厚的肉香吸引,大都会进去买上一点,多则一斤半斤,少则几两。


    只要买半斤以上,店主都会赠送一小碟咸菜,那小菜的味道老好吃了,很多人甚至专门来求购。


    可惜店主说,这是她闺女随手做的,因为数量太少,只赠不售。


    卤肉店生意火爆,每日净收益大概八十多块,是一个工人两个月的工资。


    林母很开心,虽然赚的少了,但它稳定啊,自己闲暇时间多了,也能抽出时间,多关心一下家里。


    林夕月则带着两千块钱,去了鹏城。


    两周后,她带着许多货物回来。实际上,这都是她空间里的存货,去鹏程不过是个遮掩。


    这一日,村里人远远便看到一道靓丽的身影。


    女人带着墨镜,一头波浪卷,烈焰红唇,手里推着一个黑色大皮箱,正款款而来。


    她穿着一身线条利落,象牙白的毛呢大衣,腰带松松挽着,下身是时尚的黑色阔腿裤,和红色高跟鞋,衬得身段修长窈窕。


    大妈大婶们议论纷纷,小伙子们则红着脸,目光惊艳的看着来人。


    “这姑娘是谁,是咱村里的吗?”


    “没见过,应该不是。”


    有大妈对着林夕月喊道,“姑娘,你到我们村儿找谁?”


    林夕月摘下墨镜,笑着打招呼,“王婶子,我是夕月呀,你不认识我了?”


    “天啊,你是二柱家的夕月丫头?”


    “是啊,婶子好。”


    “哦哦,你好!”王婶子一脸恍惚,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系统乐的哈哈大笑。


    “宿主,这一波给你装到了,现在,你就是村里最靓的仔,是不是心里可美了?”


    林夕月甩了甩长发,仰着头,腰背挺直,脚步轻盈,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


    剧情里,原主家因为穷,近两年一直被村里人,各种看不起和嘲笑。


    大概压抑太久,形成了执念,原主特别的想给家人争面子,让别人高看他们。


    小意思,这点小小的愿望,她来满足。


    看着林夕月优雅离去的背影,村民们像是炸开了锅,活也不干了,三三两两,兴致高昂的议论着。


    “二柱家里这是发达了?”


    “可不是,听说城里的店不少赚呢,估计一个月得有一百块。”


    “一百块,我的个乖乖,这么多?”


    “反正比咱们闷头种地多!”


    ……


    林家。


    远远的,林夕月就看到家门口,正扶着墙练习走路的林平舟。


    林平舟也看到了妹妹,笑着向她挥手。


    “哥,你的腿能走路了?”


    林夕月像一只欢快的小鸟,笑着奔了过去,围着他不停的转圈圈。


    林平舟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容温柔。


    “哥能走路了,只是一天还不能走太多,不过,估摸着下个月就能正常走路了。”


    “那真是太好了,对了,我还给哥哥买了牛仔裤呢,等哥哥好了,穿上走路一定很帅!”


    林夕月说罢,就转身,急切的从行李箱里取出礼物。


    她抱着一条修身的蓝色牛仔裤,一件黑色鸡心领羊毛衫,和一双双星运动鞋,献宝似的递给了林平舟。


    看着妹妹晶亮欢喜的眼神,林平舟眼眶微红,笑着接了过去,心里升起浓浓暖意。


    他的叔叔婶婶,他的妹妹啊,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


    他虽失去了父母,但他何其有幸,又得到了世界上最好的家人。


    林夕月带回来的服装,款式新颖,颜色靓丽,质量也是当下最受欢迎的,很快便销售一空,净赚了一万。


    她马不停蹄,又去了鹏程一趟。


    这批带回来的货太多,镇上吃不下,她直接去了省城销售,这一趟又净赚十万。


    看着这十万块,林夕月笑的眉眼弯弯。


    十万啊,在这个万元户都人人羡慕的年代,简直是一笔天价巨款。


    现在,她终于有资本,能开一间服装厂了,距离整垮沈家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虽然剧情中,原主的死看似与那对夫妻无关,但真的无关吗?


    原主住在沈家的那两个月,沈家父母任由一双儿女欺辱原主,从不制止。


    每日的晚自习后,家中司机去接沈宜宁时,从来不会管原主。


    每每原主都是披星戴月,自己一个人背着书包,步行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