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猞猁伤人

作品:《重生救赎,狩猎致富宠爱小娇妻

    干!”


    说干就干,李天元立刻把步枪背在背后,拿出编织袋开始采摘。


    枸杞树上的树叶已经凋零,独留已经冻干的枸杞子,采摘起来比鲜果更方便,更省力。


    等到杨球娃和庄必凡布置完陷阱、放好捕兽夹回来,李天元已经把这一大片枸杞子全部采摘完了。


    拎起编织袋掂了掂重量,起码有一百斤。


    只是让庄必凡和杨球娃不解的是,李天元采摘这些红色果果干嘛?


    “天哥,这玩意又不能卖钱,你摘它干嘛?”


    “谁说不能卖钱了?”


    李天元把编织袋口系好,笑着说道:“这可是好东西,拿到城里一斤至少能卖一块钱。”


    “什么?一块钱,这玩意有这么值钱吗?”


    杨球娃大惊,似乎发现了一条隐藏的致富之路。


    一斤枸杞子能卖一块钱,这一袋子一百多斤,可不就是一百多块钱吗。


    照此说来,采摘枸杞子和打猎一样挣钱。


    “可是,咱们村的大人怎么说这玩意有毒,从小就不让我们吃。”


    “我们从小就被大人骗了,这玩意叫枸杞,有极高的药用价值,主五内邪气,热衷消渴,周痹风湿。久服,坚筋骨,轻身不老,耐寒暑,养肝,滋肾,润肺,补虚益精,清热明目。对男人那是妙不可言。”


    李天元如同知识百科一样给两人普及枸杞知识。


    俗话说:人到中年不得已,保温杯里泡枸杞。


    “现在给你们解释你们也不一定能明白,但是,等你们娶了媳妇,就知道这玩意有多神奇了。回头我给你们每人留两斤,等到洞房花烛的那晚再使用,我保证让你们成为一夜七次郎。”


    “谢谢天哥。”


    杨球娃和庄必凡真的不知道枸杞还有这么神奇的效果。


    要是早知道的话,他们早就去各个山头采摘了,岂会等到现在。


    人们常说:这个年代遍地黄金,尤其大山深处,那是满山都是摇钱树。


    大通山有三宝,枸杞、锁阳、冬虫夏草。


    一到夏天,枸杞随处可见,数不胜数。


    再加上这里的人们并不认识枸杞,更不知道其药用价值,还时常哄骗小孩说红果果有毒,就更没有人吃了。


    锁阳主要分布在北部戈壁沙漠一带,最佳采挖季是春、夏两季。


    同样的,此时的锁阳还没有体现出它的药用价值,等到后世的时候,直接进了保护名录。


    至于冬虫夏草,那是驰名中外,天下皆知。


    不过,它的生长条件极其苛刻,必须生长在海拔2600米以上的草地中。


    冬天成虫,夏天成草。


    每年的四五月份便是它的最佳采挖时间。


    当下一克不过两块钱,但在九零年以后,这玩意就像坐火箭一样疯狂暴涨。


    后世中,其价值堪比黄金,一克动辄大几百,一斤少则几十万。


    李天元既然重活一世,那么这些珍贵药材都会成为他的经济作物,今生发家致富的基石。


    采摘完枸杞,布置好陷阱。


    李天元抬手看了眼手腕上的手表,已经是四点来钟。


    三人这才收拾好猎物和装备,带着金雕退出老林子。


    他们刚从老林子出来,大通山外围就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声。


    砰!


    声音如惊雷,在原野上回荡。


    三人精神一振,异口同声道:


    “老土枪的声音。”


    “这个时候还有人敢在大通山打猎,他们不要命了吗?”


    人尽皆知,大通山危机四伏,没有丰富的打猎经验,一般人根本不敢上山。


    李天元三人之所以敢进老林子,敢打熊瞎子,那是因为他们有半自动步枪。


    还有伴随李天元重生而来的雷达探索异能,空中还有金雕预警。


    正是这般超乎常人的装备与能力交织成的无敌外挂,赋予了他们前所未有的胆识与底气,使他们在这片危机四伏的天地间,也能肆意驰骋,无所畏惧。


    而其他人想要靠老土枪进大通山打猎,简直就是阎王上吊,嫌自己命太长了。


    三舅赵三娃不就是最好的例子,险些成了熊瞎子的腹中餐。


    “枪声好像是从七道梁那边传来的,距离咱们应该有五六百米。”


    李天元指着七道梁的方向说道。


    距离肯定超过了五百米,不然他早就用雷达探测异能察觉到那边的情况了。


    老土枪打兔子和野鸡还行,若是碰到大型猎物,只有殒命的份。


    “大家加快速度,看我们过去能不能帮上忙。”


    既然大家都是猎人,李天元肯定会能帮则帮,卖个人情总比别人踩你一脚要强吧?


    三人加快脚步,拉着爬犁在雪地中前行。


    遇到下坡,他们就直接坐在爬犁上一滑到底,放飞自我。


    五百多米的距离说近也不近,说远也不远,大概走了十分钟就走到了。


    “天哥,快看那边。”


    杨球娃指着下方的一块大石说道。


    “我看到了。”


    早在进入五百米范围的时候,李天元就已经注意到这边的情况了。


    只见下方的山坳处,一位中年人背靠大石,浑身是伤,双手颤颤巍巍地装填火药。


    一头体长不过一米,体重不过五十斤,形似狸猫的猛兽正在步步逼近。


    它呲着獠牙,两只耳朵高高竖起,凶狠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前方大石。


    哪怕它的下腹还在流血,都毫不在乎。


    仿佛它是这方天地的主宰,浑身散发着摄人心魄的气势。


    “是猞猁,那位大叔危险了。”


    李天元暗道。


    猞猁,是一种喜寒的猫科动物。


    适应多种栖息环境,狩猎能力强,听觉发达,是所有动物中智商最高的凶兽之一。


    藏地称它与雪豹、兔狲为三兄弟。


    别看它体型小,却是实打实的食肉性动物。


    狍子、麋鹿、羚羊都是它的捕猎对象,它甚至能轻易制服比自己大三到四倍的猎物。


    它善于隐藏,经常巧妙地利用茂密的植被做掩护,悄无声息地接近目标。


    通过精准地咬住猎物的脖子或鼻子,使其迅速结束生命,然后将猎物带到隐蔽处食用。


    它还会躺在地上用假死的方式骗过猎人的攻击,其危险系数能排进凶兽榜前十。


    “那咱们需要出手帮忙吗?”


    杨球娃询问。


    猞猁有多恐怖,他们比谁都清楚。


    今天若是不出手,下方的中年人必死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