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鹦鹉是不是认主啊?

作品:《穿书八零,炮灰原配逆袭被亲哭了

    “你这红裤子卖得很好?”


    江晚持着怀疑的态度,她伸手指着的就是之前燕子跟人推销的红裤子。


    地摊上摆着的,看着还有五条。


    “姐,你别说,我也以为这红裤子不好卖呢。毕竟红色没黑色和藏青色耐脏啊!


    没想到这红裤子还特好卖,我今天就卖出去五条了呢。这红裤子利润还高呢,卖出去一条我能挣五块钱呢。


    这五条卖出去我就挣到了二十五块钱,要是剩下这五条也卖出去了,我单靠这十条红裤子就能挣五十块钱。别提还有衣服和袜子这些呢,一天能挣不少呢。


    我都后悔出来摆摊太迟了,浪费了一个月了。要是一放暑假,我就出来摆摊,我现在都赚大发了。”


    江燕想着第一天自己挣到的数目,和第二第三天挣到的,真的是一天比一天多。


    挣得多了,有底气了,她拿货的底气也足了。


    这红裤子,她一开始就十条二十条拿的,昨天拿了五十条。


    大娘虽说给她多少条都一个价,但是她懒得老去大娘那了,一次性多拿点慢慢卖。


    昨天卖出去八条,她今天就带了十条过来。


    等明天,她带个十五条过来。


    带太多,堆在那,反而显得廉价了。


    她现在慢慢摸出来了点名堂,买的人都是喜欢独一无二的,不喜欢满大街都是。


    这红裤子唯一的优点,就是裤腿那像个喇叭。


    “我现在看你是满脑子都是生意经了,不错,你买房子的大计都指日可待了。”


    “姐,我想开学前在校门口租个店面卖衣服,大娘说她下次去南方给我带一批适合年轻人穿的衣服。货源这问题,是解决了。”


    要不是江燕没空去羊城,她都想亲自跑一趟了。


    江晚没想到自己还没开上服装店,燕子已经在琢磨开服装店了。


    不过,服装店的利润的确的挺大的。


    而且,她也不用积货,有大娘兜底,是可行。


    “那你看店的人呢?”


    江燕现在靠她自己和春花春玲,等放完暑假,三人都去上学去了。


    “你们店里李梅说她有个妹妹还没找到工作,我想着回头见见人,要是可以,人品又靠谱的,就录用她。


    我放学或者平时有空的时候去帮忙或者是转转,反正开学校边上,我离得近可以的。”


    江燕其实内心已经倾向于招李梅的妹妹了,毕竟从外头招个人生地不熟的,她也不放心。


    李梅已经在酸菜鱼锅店工作了,而且待遇那么好,李梅的妹妹真的不靠谱,她还能找李梅算账呢。


    江燕把她的计划一说,江晚弯起眸子,“燕子,几日不见,你倒是挺让人刮目相看的。”


    江燕一来的时候,就是典型的书呆子形象,沉迷学习无法自拔,现在则是沉迷赚钱无法自拔了。


    江晚都不知道是不是受了自己的影响,把燕子给带歪了。


    不过,只要有门路有脑子,这年头的钱的确是好挣的。


    “姐,除了卖衣服,我还想卖点包呢。我在红姐那买的斜挎包挺好用的,让红姐多给我做点,给我个批发价。”


    两个人重名,江燕为了区分嫂子李晓红和晓红裁缝铺的晓红,干脆一个喊嫂子,另一个喊红姐了。


    “你有主意,就自己去实行,行不行,那看市场反应就行了。”


    “嗯嗯嗯,姐,你说得没错。”


    “好了,我不打扰你摆摊了,我跟乐乐还有事,要先走了。”


    “姐,你什么时候回部队家属院啊?回去的话,帮我跟我家正德带一句话,就说我摆摊的生意挺好的,我在外面也一切安好人,让他安心。”


    “我大概是后天回去,好好好,我到时候帮你带,顺便跟他说你想他了。”


    “姐,你别胡说八道,我才没想他呢。”


    江燕脸色微红,她在男女感情方面思想还是比较保守的,受不了江晚的揶揄。


    江晚跟春花春玲也打了招呼,就带着乐乐走了。


    他们去了国营商场,乐乐转了玩具柜台,没有看中的,最后他们去了花鸟市场。


    一进花鸟市场,乐乐这眼睛都有点看不过来了,这里的小动物还挺多的,小鸡小鸭小鸟什么的都有。


    花花草草也多。


    乐乐在小兔子和鹦鹉之间纠结不已,这两样他觉得金宝都会喜欢。


    “要不都买了?”


    江晚提议道。


    “不行,不能贪心,只能选一样。”


    乐乐皱着小眉头,一脸严肃。


    摊主笑着跟江晚道:“你这孩子以后肯定有大出息,小小年纪就知道要懂得取舍,不能既要又要。”


    江晚怀疑摊主在内涵自己,但是她苦于没有证据。


    她干笑两声,自家乐乐可是天才儿童,好好培养,自然是有大出息的,这摊子倒是火眼金睛。


    江晚静静地站在一旁,也不打搅到乐乐的沉思。


    最后,乐乐选了鹦鹉。


    江晚问他为什么不选兔子,她也就随口一问,没想到乐乐给了她好几个不选兔子的理由,把她都给震惊了。


    “妈妈,你肯定听过龟兔赛跑的故事,兔子喜欢偷懒。金宝已经不喜欢学习了,要是学兔子一样偷懒,以后考试都要不及格了。”


    “我在书本上看到过,兔子的尿很臭的,不好清理。”


    “兔子也不爱干净,容易滋生细菌。”


    “兔子生孩子都是一窝一窝地生,到时候生太多了,金宝也肯定忙不过来。


    还是算了,就不要折腾金宝了。我是给金宝送礼物的,不是让他受罪的。”


    “鹦鹉可以学讲话,还可以培养金宝的耐性。”


    ......


    江晚成功地被乐乐说服了,觉得买鹦鹉送给金宝是再明智不过的抉择。


    乐乐把鹦鹉的笼子提回家后,金宝还没看到,书音回来后看到一眼也喜欢上了,坐在笼子前拼命教鹦鹉讲话。


    江晚觉得鹦鹉都嫌书音烦了,耷拉着脑袋不想理他。


    这鹦鹉也极有灵性,乐乐教它说话,它都跟着学。


    书音教它,它不搭理,搞得书音更叛逆了,非要教会它不可。


    书音教得口干舌燥后,不由气馁地问江晚:


    “嫂子,这鹦鹉是不是认主啊?你说我去买一只,是不是只听我的话,不听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