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夫五十


    爱丝特尔站在副团长的角度,还是非常认可这项建议的。


    由团里出面组织整合对接,可以给团员增加额外收入,减少私下交易带来的损失。


    这座房子除了作为展厅展览销售战利品,楼上和地下室还能作为仓库。


    地下室可以往下再扩张几层,目前的话,应该是够用的,甚至还有多余的空间。


    二楼整理整理,可以临时存放目前异能记录下来的所有书籍,放在团里占马车的空间,还是累赘了点。


    “这事不急。里基特,你是提出这项建议的人,如果我把这件事交给你去安排,有信心做好吗?”


    里基特一愣,张了张嘴,不可置信地问:“您愿意让我去做这件事吗?”


    爱丝特尔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不愿意,你是提议者不是吗。”


    她又不是什么可恶的领导,把一个好下属提出的好建议拿走,让另外的下属去做,然后拿功劳。


    当然是谁提出,谁完善,谁去做,谁担责,谁拿功劳。


    当然——


    “如果你没信心做好的话,交给其他人也不是——”


    “不!我可以,请放心交给我去做吧!”


    爱丝特尔语气微扬。


    “真的?”


    “我向您保证,我一定会做好的!”


    “很好,要的就是这股劲头,等你的检讨书写好,过了以后,你来找我,我教你怎么写计划书。这不难,你会了之后把整个计划明明白白从头到尾以书面的形式写下来,我和格里菲斯会评定你计划书的可行性、风险和成本,没什么硬性问题的话,你就可以在团里找人组队行动起来了。”


    格里菲斯颇为意外,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


    里基特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任何问题,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似的,嗓音铿锵有力。


    “是!”


    捷度看他们俩一来一往,暗暗咂舌,作为团里少数有远见的人,他悲观地联想到,有这位副团长在,未来写检讨书和计划书,很可能成为鹰之团的常态。


    自己大概不会碰到写检讨书的时候,但计划书就不一定了。


    捷度暗暗祈祷——但愿那不是什么为难人的东西。


    他们又讨论了一会儿这些年攒下的战利品,气氛倒是轻松愉悦。


    鹰之团众人平均年龄都不大,几乎都是未成年或刚刚成年。


    小小年纪入佣兵这行,兵龄都短,再加上所在的佣兵团规模小,能捞好的战利品的机会不多。


    也就黑吃黑的时候能从其他佣兵团、盗贼团,甚至是商队那里弄到好东西。


    或者佣兵团立下大功,甚至格里菲斯受某位贵族赏识的时候,能得到价值珍贵的好东西。


    就像是苏珊娜赏赐给塞露妮娅的胸针那样的好东西。


    这些好东西在鹰之团的手上留不长,除了特殊用处的不能变卖,其他的或者用做贿赂,或者很快被卖掉,换成里弗尔再购买军械、马匹、粮草。


    即使这样,也是捉襟见肘,一支军队的开支是无底洞,在爱丝特尔到来之前,格里菲斯能磕磕绊绊维持着正向发展实属不易。


    以后就不会了。


    鹰之团会越来越强大,团员们手上能攒得下钱,吃好喝好,保得住喜欢的战利品,往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午饭结束,厨余垃圾收拾好,各自找地方稍稍午休一会儿,便离开了房子。


    这时候城里该开门营业的商铺都开门了,爱丝特尔在格兰纳达的时候,就心心念念想买罗斯维尔特色的用玫瑰花浸染的红色系布料。


    爱丝特尔拉着卡思嘉跑进一家又一家的布料店和成衣店。


    买不买的另说,关键是看!


    至于男孩子们,能一起的一起看,不能就负责拿东西。


    (男孩子们:(⊙-⊙))


    普通平民的成衣店的服装都是当下环境流行的款式,灰扑扑、朴素、保守、粗糙,在爱丝特尔的审美中甚至还有点怪异,那圆锥帽子又尖又高,在爱丝特尔的世界除了万圣节cos女巫,日常带出来都属于奇装异服。


    每个城,甚至每个镇卖的都大同小异,看过记住个样子就行,没什么意思,激不起购买欲望。


    中心区是富人区,那边卖的服装在款式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材质更高级,有金银丝线、蕾丝,还有宝石珍珠做点缀,华丽丽的,一看就贵。


    若是衣服长久不穿,被虫蛀,或者过时严重,还能把上面的金丝银线、蕾丝、宝石珍珠全部拆下来重复利用。


    金银珠宝可都是保值的好东西,能母亲传给女儿、女儿传给女儿的女儿,是女孩子能合法拥有的,纯属个人,不可被剥夺的财产之一。


    根据染料的多寡和媒介的不同,红色系能分出很多种。


    爱丝特尔尤其喜欢其中一种浅浅的粉红色,比蔷薇粉更浅,偏暖色调,爱丝特尔皮肤白皙,穿这个颜色在阳光下更能显出珍珠白的润泽感。


    不管是薄亚麻、棉麻、棉布,还是丝绸,染出来的色彩都均匀饱满,不同的材质给人的质感也各不相同。


    薄亚麻的粗糙、棉布的绵柔、棉麻兼具两者的特性,唯有丝绸轻薄光滑,垂落下来,阳光下仿佛一条波光粼粼的春日小河。


    爱丝特尔生在丝绸大国,平日里不说日日穿戴丝绸,最起码也是常接触的,有自己的了解。


    手上的丝绸很轻、很薄,那种感觉就像托着一层雾气,在同大小的比较下,显然是原世界经过科学育种出来蚕,吐出来的丝织出来的丝绸更重。


    爱丝特尔只买了一些亚麻、棉麻和棉布。


    丝绸都是从库夏来的原色丝绸,在罗斯维尔染色后,卖得死贵死贵的。


    虽说在这个世界,这个价格可能是正常的,但对爱丝特尔来说,总有一种自己当了冤大头的感觉,还不如用异能力变化。


    格里菲斯一向喜欢紫色和蓝色系的服饰,灰紫和紫红色被他看在眼中,买了一些棉麻、棉布和丝绸料子,回头定制的时候可以用。


    卡思嘉完全被爱丝特尔当成了洋娃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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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人站在那里,懵懵的任爱丝特尔拿各种颜色的布料在她身上来回笔画。


    她还是不太习惯爱丝特尔这种热情欢快,又别样柔软的方式,不过她不讨厌。


    卡思嘉的肤色不是简单的黑皮,她的肤色给爱丝特尔的感觉更像是樱花那边的辣妹的感觉。


    这样的肤色比较挑布料的颜色,一个不好,肤色和衣服颜色之间相互衬托,就容易把对方衬托的脏脏的不协调和廉价感。


    卡思嘉骨相好,四肢修长,比例协调,肉眼可见的美人坯子。


    小小一只,青春期才刚刚开始的花蕾一般的年纪,睁着弧度圆圆,眼角眉梢稍显凌厉的眼睛懵懵的看人,像一只软茸茸的焦糖色的短毛猫,安安静静看人的时候直教人哈特软软。


    这个年纪的小姑娘,但凡有些条件,家里和自己都会给自己弄一些颜色鲜亮的衣裙,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可惜受职业约束,卡思嘉日常生活中从不会选择妨碍活动的裙装,穿的都是上衣、下裤和靴子,就连颜色都是那种特别耐脏的,在地上打个滚都不太能看出色彩差别的那种。


    要爱丝特尔说,也没必要日日穿颜色耐脏的,就像格里菲斯,浅蓝、浅紫那么容易脏的颜色,他不也是照穿不误,没考虑耐不耐脏的问题。


    别怕麻烦,别老顾着实用,把实用和个人喜好兼顾起来,自己也开心。


    爱丝特尔比画了很多颜色,红色系的料子里最适合卡思嘉的是深红色,尤其是砖红和酒红色,能有效提亮肤色。


    米白色也不错,用亚麻软布做成上衣,给人的感觉休闲又柔和。


    “这个颜色也包起来,亚麻、棉麻和棉布的都要。”


    爱丝特尔和服务的店员说话,拿着布料的手动作幅度有些大,布料在拉扯中张出一道好看的弧线,却不想连带着煽动了卡思嘉额前的发丝,发叉刺到眼角,扎扎的不舒服。


    生理性刺激出眼泪,卡思嘉反射性用手揉了揉眼睛。


    爱丝特尔注意到,忙说:“不好意思,弄到妳的眼睛了,还好吗?疼不疼?”


    “没关系,我没事。”


    卡思嘉摇摇头,放下手,猫咪一样的眼眸被眼泪湿润得亮晶晶的,除了一侧眼角有点红,睫毛上沾了些泪珠,其他什么事都没有。


    “那就好。”


    凑近了看,爱丝特尔发现,卡思嘉的头发长长了。


    “卡思嘉,妳头发长长了。”


    触到上睫毛的程度,再长十几天,差不多就能触到下眼睫了,正是最不舒服的时候。


    “怎么样,跟我一样留长,还是修剪修剪?说起来——”


    爱丝特尔看向格里菲斯,跟卡思嘉额前只是碎发不一样,这位是齐刘海,还挺厚的。


    齐刘海、长卷发,配上那张雌雄莫辨的脸,若是不看身材、不开口的话,被当作漂亮的女孩子绝对没人能怀疑。


    “格里菲斯,你的头发也长长了,都快盖到眼睛了,你平时不难受吗?”


    不像她,她就没有刘海,一点都不用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