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四个人

作品:《掰直

    周鱼见林屿为难的样子,于是说,“我认识论坛的管理员,我替你问问。”


    “谢谢。”林屿由衷地道。


    周鱼一边打字一边感叹,“我劝你啊,在A大做人不要太低调,你看咱老大,看着贼低调吧?你是不知道,他可是新生报道第一天就上了百强榜的传奇人物。是百强哦,百强,校百强诶!跟我们这种千位榜的小透明就不是一个level的,不信你可以去论坛上看,现在十个帖子就有一个在扒他。”


    林屿又反应了两秒,才意识到“老大”指的是丁欢。


    他返回到论坛首页,不到一个小时论坛就新增了999 的新帖,最上面的一个加精贴写着——“盘点杀进千位榜的小萌新,是青铜上位?还是王者出击?”


    再下面又是一个加精贴——“最全最专业的新生潜力股分析,A大学生会权威预测。”


    然后又是一个加精贴——“今年,你推翻贺氏王朝了吗?”


    接下来又是好几个加精置顶贴,林屿划了几下,才看到正常的帖子,粗略一扫,果真有好几个提到“丁欢”的名字——“学生会的霸主,扒一扒今年理科入学最高分,计算机系的丁欢"


    林屿点进去,就看见一大串闪瞎人眼的荣誉证书,“丁欢,你好厉害。”


    丁欢正忙前忙后地收拾东西,听了他的话,腼腆一笑,“大家能考进A大,都很厉害。”


    周鱼:“哎呀,老大你就别谦虚了,我就没达到分数线,后面才补录进来,勉强干进千位榜都发了好几条朋友圈,要我是全国理科状元,我就在A大横着走。”


    丁欢道:“我高考729,听说还有一个746的同学,整整比我高十多分呢,我不是最高分。”


    “那是假的啦,750满分考746怎么可能?论坛上都说是教务系统登错了,现在新生都快报道完了,也没见有746的人出来啊,老大别怀疑,你就是状元。太牛逼了我去,比我多了八十来分的人居然跟我一个寝室……”


    三人聊了一会儿,周鱼帮林屿把千位榜上的信息删除了,林屿刷了刷论坛,确认自己的照片果真没有了以后,就开始整理自己的被褥。


    他到阳台拧了块干净的抹布,把床板和栏杆擦了几遍。


    丁欢说,"老三,我之前擦床的时候帮你们也擦过了。"


    "哦,谢谢,反正我抹布都拧了,我再擦一下吧。"


    林屿觉得直男说的"干净"没有可信度,尽管丁欢看上去很靠谱,但毕竟是要睡觉的地方,还是自己擦比较保险。


    将上上下下都归置好,林屿甩甩手,把免税店买的一套基础护肤品摆在桌子上。林屿上高中以前,家里的经济条件一直不算好,虽然温饱不愁,但家里孩子多,天干物燥想抹脸,也只能用大宝、百雀羚一类。


    成傅年离开以后,林家小食杂店的生意突然好了起来,再加上成傅年时常寄钱回家,林屿不再在物质上刻意节省。


    他从小皮肤敏感,一到换季就容易过敏,处理不好的话整张脸都痛痒不止。敷一些品牌水乳会让他好受很多。


    一整套护肤用品放在男生寝室的桌面上有些突兀,林屿想了想,又把这些瓶罐移进抽屉里。


    等这些都收拾完,他往被子上和柜子里都喷了点气味清新的香水。寝室里消毒水的味道太重,林屿闻得很不舒服。


    “老三,你好讲究啊。”周鱼坐在头顶的床铺,一边挂在栏杆边上晃腿,一边吃着丁欢带的饭,饭渣子噗噗往下掉。


    林屿眼角抽搐了一下,丁欢先看不过去了,“周鱼,你饭都掉床上了。"


    "哎呀,有什么关系,等下我会收拾的……唉,老三,你的香水真好闻,我还以为所有香水都和我姐的一样,熏得人要死的那种,待会儿借我也喷喷。"


    "好啊。"他笑着答应。


    林屿之前不能想象住宿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惨状,对于一个gay来说,和同性集体起居就是一种灾难。


    生活习惯迥异的陌生人从天南海北来,挤在一个小房间里,互相消磨彼此的生活习惯和生物钟,谁在做什么,谁发出一点小声音,整个寝室都会知道,没有一点**。


    而现在,林屿突然觉得陌生城市里这个狭小空间在沉沉黑夜里散发着暖意。A大推崇学生集体住宿,不是没有原因的。


    如果寝室第四个人永远不来,林屿四年的大学生活也许会过得平静而安宁。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最后一个人敲门的时候,已经晚上10点过半,林屿和周鱼都已经爬上了床,门是丁欢去开的。


    来人比丁欢还高,穿着湿透的篮球服,他还没进来林屿就闻到一股汗液干涸过后留下的咸,带着浓烈得过分的荷尔蒙的气息。


    林屿觉得有点熏,忍不住用被子蒙了一下鼻子。


    "哇,你们都睡了吗?"


    新来的人声音很清,像凉水一样的清,一开口就冲淡了他身上因为打篮球而混浊的气味。


    非常有辨识度的声线。


    但就是因为太有辨识度,让林屿心里咯噔一下。


    这世界上他最不希望的事情发生了。


    居然是个熟人。


    “打扰你们了,训练晚了点,我带了夜宵你们要吃吗?”


    声音从床铺的斜下方传来。


    周鱼听见有吃的比什么都开心,二话不说从床上跳下来,"你……我的天!你好白,咦,青龙队的篮球服,哥们,你进校篮球队了?等等……你你不会…就是那个青龙队的孙择吧!?"


    "你认识我?"


    "我的天!我的天!"周鱼激动得声带颤抖,不管不顾地大喊大叫,"我住的是什么神仙寝室啊!今年唯二两个校百强新生,唯二两个!丁欢!孙择!居然都分到我们寝室了。这是按什么分的寝啊,故意的吧,322威武!322牛逼!!"


    耳畔充满了周鱼惊呆的叫声,林屿把"希望只是声线相似"的祈祷,默默换成了“希望只是同名同姓”。


    然而周鱼接下来的叫囔,就彻底把他仅存的侥幸掐灭。篮球、青龙队、校百强,嗯,完全就是他认识的那个孙择。


    其实不算什么特别近的熟识。


    孙择是他初中、高中的同学。


    同校但不同班的那种同学。


    这并不奇怪,因为林屿和孙择都出自知名高考大省,而以两人的成绩,只会读当地最好的重点学校。


    林屿认识孙择,是一种很微妙的认识。


    要是说有交集,那也几乎没有,因为他们的教室都不在一条走廊。


    要是说没有交集,那也不是完全没有,因为学校篮球场就那么两个,初中林屿和孙择都打篮球,来来往往,在球场上必定打过照面。


    那时他和孙择同是师大附中的尖子生,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存在,青春期的男生争强好胜,两个班级的学霸背地里暗暗较劲,每次月考放榜前,都是师大附中大型“下注”现场,押是“林屿第一”,还是“孙择第一”。


    林屿听说这个游戏以后,跟发小打赌“谁输谁叫爸爸”,转头毫不犹豫押了孙择,答题卡上放弃最后一道大题,暗自嘲笑发小不懂“暗箱操作”,注定要做自己儿子。


    结果出来,林屿第一。


    据传是因为孙择不知从哪听说了这件事,果断放弃了两道大题。


    人算不如天算。林屿终究是认“贼”作父,顺带记下了这孙择绝不是什么好东西。


    师大附中还因此流传一句“谚语”——举手之劳,助人为父。


    维持着这样既认识又不认识的关系,一直升到高中部,两人才真正在球场上正式见面。和传闻中的“狂霸炫酷”相差甚远,林屿记得有一天球友把球扔给他,说孙择带着校队来了。


    林屿扯起嘴角,向那迎面走来的大块头扔去挑衅的眼刀。


    球友挪正他的头,“你往哪看呢?后面那个。”


    林屿一眼扫过去,然后扫回来,“哪个?”


    “哥们,说我呢。”


    “你……不是啦啦队?”


    “……”


    林屿真的无意冒犯,实在是对方那一头漆乌发丝,光泽得像缎子,在阳光下都泛出琥珀色,大约是为了运动方便的缘故,在脑后扎了个啾,因为扎得不怎么周正,还垂了一缕在他白得发光的脸颊边。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林屿怎么也不相信,会有皮肤那么白的男生,话还没过脑子,“啦啦队”三个字便已经脱口而出。


    传闻孙择因为这句话,回去就把故意违反校规才留长的头发剪成了板寸,为了晒黑将皮肤晒出一条一条的晒伤痕。当然,这些都是林屿之后听同学说的八卦了,真假未知。


    反正当时的孙择,表现得相当淡定,一句话没多说,只是伸长了手臂,猛地打落了林屿手中的球。


    那场球赛酣畅淋漓,双方都很尽兴。


    林屿自此和他算是认识了,校园里若是见面,彼此都会打个招呼,偶尔碰上,也会一起打球。


    到此为止,林屿其实对孙择印象还不错,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情感在。


    毕竟像林屿一骑绝尘的学生,偶尔也会“高处不胜寒”,在他的学校生涯中,很少能遇见与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


    再后来,就发生了以林屿这个知名学霸为主角的“小视频”突然爆出的风波,整个学校,乃至整个网络都传得沸沸扬扬。


    面对“我的同学竟是艳片主角”这种极不常见的炸裂消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应。


    有震惊的,有好奇的,有尴尬的,有觉得这样传播不道德的,也有单纯觉得恶心的。


    最后一种,比如孙择。


    听说他当时在食堂吃饭,有人绘声绘色地向他描述了视频里的内容,很多人都听得勃然有致,孙择突然放下食盘,当场就跑出去呕吐。


    是的,呕吐。


    林屿也是通过那件事才了解到,孙择是一个恐同恐到有生理反应的重度恐同患者。


    视频在网上发酵了两个星期,即使报了警也联系了派出所,但网路上这种东西,本来就很难尽断。


    林屿的父母觉得丢脸,给林屿办理了转学。


    最后一天,林屿顶着无数窃窃私语回学校收拾东西,看到桌脚的一枚篮球,记起来是问别的班借的。他当时也没想到,那个球是孙择的,背着整理好的书包去还篮球。


    站在门口的同学答应帮他转交,林屿正要离开,就听到一墙之隔的教室内,孙择用那极具辨识度的声音在对另一人说,“帮我扔了,太脏了,我不要。”


    之后转去育才高中的林屿,再没打过篮球。


    有时人倒霉起来,就是会想象不到自己有多倒霉。


    入学以来,林屿最怕的就是在A大遇到熟人。


    谁能想到,分寝室分到熟人就算了,最该死的是,那个熟人,偏偏还是孙择。


    一个sss级重度恐同患者。


    “同”和“恐同”自古不能共存,就像水跟火,乌龟和王八,巴基斯坦和印度。林屿觉得额角突突突地疼,对一个纯正的gay来说,原本就处在“困难”级别难度的生存环境瞬间飚升至“地狱”级。


    好在林屿原先就不打算在宿舍长住,他考来A大可不是为了住寝室的。


    如今更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林屿立刻在心里盘算,如何才能用最快的办法搬出去。


    颅内cpu正疯狂运转,冷不丁被一个声音打断,“床上的哥们,吃宵夜吗,还热呢。”


    过了变声期,这个人的嗓音褪掉少年时的脆嫩,被一种低沉的清澈取代,有一种夏天气泡水的感觉。


    林屿翻了个身,面朝墙壁道,"我快睡着了,就不吃了。"


    "他不吃我帮他吃。"周鱼雀跃地欢呼。


    丁欢道:“你小声点,老三要睡了。”


    孙择站在林屿的床下,他闻到一股很淡的香水味,从长长垂下的透明帐幔里弥散出来。他慢慢地锁起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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