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他的骨中骨肉中肉

作品:《异国大佬强制爱,小玫瑰插翅难逃

    傍晚从家里出来,彭季轲的本意是住一宿,但叶语不愿意。


    他便由着她,跟她回属于自己的公寓。


    离开时,她先下了楼,等在庭院的汽车旁。


    看见彭季轲收起经文,站在二楼的落地窗前,伸出手,覆盖在上面。


    仿佛隔空,与她十指紧扣。


    叶语笑了一下,伸出手,配合他这无聊的把戏。


    心底忽然涌起一种不好的预感,仿佛面前的男人离他很远,他们已经遥不可及。


    彭季轲穿戴整齐下了楼,跟她一同上了车。


    伏在她耳边,跟她低声私语:“你是我的骨中骨,肉中肉。”


    “在你身上留下烙印,以后你是我的人,再也逃脱不了我的魔爪。”


    叶语哭笑不得,原来刚刚是什么神秘的仪式吗。


    “我发现只有彭云樵姓彭,其他人几位夫人,还是用其他姓氏。”


    “是她们家族的姓氏,音译过来的,还是她们有不冠夫姓的自由?”


    “而你,也尊重了她们这种选择。”


    “哦,那不是。”彭季轲发现,她对这边文化、信仰、习俗兴趣,远比自己要大。


    “除了家族联姻的第一个妻子,其他娶进门的,你可以理解成,你们古代的小妾。”


    “她们不需要有名字,随便一个诸如莲花、莲藕、莲子,就能当成名字打发了。”


    “甚至老爷和夫人,直接给她们赐名也行。”


    “但是小乖,你得冠我的姓。”


    彭季轲话锋一转,叶语不明白,是怎么转到自己身上的。


    听他的语气,这好像是种荣耀。


    “我们那里,挺多人都看重这事。尤其男人,说孩子不跟自己姓就不养。”


    “女人说,如果是没有彩礼,男女平等的婚姻,孩子就得跟女方姓。”


    “我倒是不在意这些无用的虚名,假如孩子奶奶出钱出力,尽心尽力的付出,跟孩子奶奶姓都行。”


    甚至以前她跟室友闲聊,纷纷开玩笑说,谁能给她们一个亿,当场就改姓。


    还有人说一千万就改,最后压价成了一百万。


    家里就点锅碗瓢盆可以继承,抱着封建残余的姓氏干嘛。


    “我还以为你受过现代平等教育,会反对我的独裁。”彭季轲有些意外,原来中国人讲究实用主义,不搞那些花里胡哨,其他都可以灵活适应。


    “你跟小四都聊了些什么?”


    “也没聊什么,就是问她,这个头纱,是她自己主动愿意戴的,还是被强迫的。”叶语明白他的用心良苦。


    他家的姓氏珍贵,是百年流传下来的贵族。


    中国人觉得冠夫姓很扯淡,但在塔国,想冠贵族的姓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他愿意将珍贵的东西,送给这个异国女人,要面对多少阻力,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她说头纱是珍贵的,希望丈夫能明白这份珍贵,寻求善待。”


    “这就是典型的,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男人身上。人生最高理想,就是得到男人的爱。”


    “我能理解,所以没反驳。当一个女人没有事业,没有工作,没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她不寄希望于男人,还能怎么办呢。”


    “在我们国家也有很多这样的女人,在夫妻感情不好的时候,以为生个孩子,就能缓和关系。”


    “结果并没有,甚至恰恰相反。多了一个孩子需要照顾和养育,让她本就一团糟的关系,更加艰难。”


    这种行为本身就是献祭,希望牺牲自己,占领道德高地,让男人产生愧疚心理,进行弥补。


    说到底,还是赌男人的良心。


    “感情这种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就像天赋,很难通过后天努力达到。”彭季轲很残忍,但是真相。


    这点与叶语不谋而合,“是啊,就像那些在奥运会上,拿金牌的运动员。”


    “努力,当然需要,但前提是有天赋。”


    “假如我没有打乒乓球的天赋,每天高强度训练十小时,把双手都磨出茧子,也连国家队都进不去。”


    就像那些女人,永远不明白,男人不像女人,爱孩子是天然的,且十月怀孕已有了感情联系。


    男人爱孩子的前提,永远都是爱这个孩子的母亲。


    “有时候听你讲这些,就像天方夜谭。但爱极了你说话,只怕不能常常听见。”彭季轲笑起来,如春风和煦。


    “我喜欢你在我面前无忧无虑的样子,而不是战战兢兢。”


    “男人打江山,不就是为了给身后的女人,一个安乐窝?”


    气氛难得融洽,而不是剑拔弩张。


    直到他漫不经心说出,“我要指挥军队作战,剿灭在山谷中的黑帮。”


    “我已经跟大哥说了,如果我回不来,就让他帮我送你回国。”


    “我让他在真主面前起誓,他已经答应我了。”


    叶语听得一阵心惊肉跳,因这像极了离别赠言。


    “为什么是你?”


    “其实我一直好奇,你在国外留学时,读的是国际法和金融,是怎么练就的一身本事,和百发百中的狙击术。”


    “因为我从小就跟着叔父,在军营里长大。天不亮起来训练,天黑了还在打实战。他们训练的时候,我训练。他们不训练的时候,我要学习八门功课,语言、历史、地理、国际、宗教、农业、科学、贸易。”彭季轲提起这些,并没有什么苦大仇深。


    仿佛已经习惯了,也仿佛,他天生就为领袖而生。


    “小乖,你希望我死在外面吗?”


    “你应该是希望的,因为这样,你就能回家了。”


    说罢,沮丧又失落地闭上眼睛,倚靠在椅背上。


    “不,听着,先生,我并不希望你死。”叶语翻了个身,跨坐在他腿上。


    双手捧着他的脸,让他睁开眼看着自己。


    “我想回家,但并不希望你马革裹尸,这二者不冲突。”


    “你一定要好好的,活着回来。”


    “你把我困在这,自己拍拍屁股去见真主,你倒是轻松。”


    “你以为把我丢给你大哥,就完事了吗?”


    “不是还说要我冠你的姓氏,你如果死了,我就去加别的男人的姓氏。”


    一句话没说完,他便攻守异形,将她压制在汽车后座椅子上。


    近乎于贪婪地汲取她口中若有芬芳。


    她明知道……明明知道他最听不得什么。


    “乖乖等我回来,你只能入我的族籍,跟随我的姓氏。身体里,流淌着我的血脉。”


    “如果让我知道,你敢跟别的男人有染,我打断你的腿,再屠他满门。”


    “你怎么敢的!我劝你连这样的念头都不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