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没了我,她韩婉琳连一个星期都活不了!
作品:《高武:替弟从军,归来问我要军职?》 沈飞的身影,如同一柄出鞘的利剑,决绝地消失在了别墅大门之外。
“砰!”
那一声沉重的关门声,像是巨锤一般,狠狠砸在了沈业的心上!
他……他走了?
他就这么走了?!
沈业脸上的得意和炫耀瞬间凝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发自骨子里的惊惧和恐慌!
刚刚沈飞那冰冷得不带一丝情感的眼神,再一次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那不是在看一个弟弟,甚至不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那是在看一个……死人!
“妈……他……他不会真的……”沈业的声音都在发颤,下意识地抓住了旁边江薇芸的胳膊,像是要寻求一丝安全感。
“废物!瞧你那点出息!”
江薇芸一把甩开沈业的手,美艳的脸上此刻却是一片铁青,她狠狠地瞪了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一眼,怒骂道:“谁让你去多嘴的?谁让你去刺激他的?啊?你是不是觉得他现在没用了,就可以任你拿捏了?”
“我……我哪知道他会变成这样……”沈业委屈地辩解道。
在他的记忆里,沈飞一直都是那个可以任由他欺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窝囊废。
谁能想到,五年不见,这个窝囊废竟然变成了一尊杀神!
“你不知道?我看你是猪油蒙了心!”江薇芸气得胸口剧烈起伏,她压低了声音,眼中闪烁着一丝真正的忧虑,“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关键是,万一……万一他真的找到了韩婉琳那个贱人,直接带着她跑了,我们怎么办?!”
这才是江薇芸最担心的问题!
沈飞那个小畜生,现在显然是六亲不认了!
要是真让他找到了他那个病秧子妈,以他刚才那股疯劲,绝对会毫不犹豫地带着人远走高飞!
到时候,他们还拿什么来要挟他?
他们费尽心机布下的局,岂不是要功亏一篑?!
听到这话,沈业的脸色也“唰”地一下变得惨白。
对啊!
要是沈飞带着他妈跑了,那他用什么去换林家的婚约?用什么去换那无上的权势和地位?
“爸!这可怎么办啊!”沈业慌了,彻底慌了,六神无主地看向了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沈建国。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
从沈飞离开后,一直阴沉着脸的沈建国,在听到江薇芸的担忧后,脸上却忽然露出了一抹不屑的嗤笑。
“呵呵……跑?”
沈建国缓缓地端起桌上已经凉透的茶水,轻轻抿了一口,眼神中充满了智珠在握的傲慢与讥讽。
“薇芸,你是不是忘了点什么?”
江薇芸一愣:“忘了什么?”
沈建国将茶杯重重地放在桌上,发出一声脆响,他冷冷地扫了妻子和儿子一眼,一字一句地说道:“你忘了,韩婉琳的命,现在掌握在谁的手里!”
“没了我,她连一个星期都活不了!”
“那个逆子,他就算把韩婉琳藏到天涯海角去,又有什么用?他有本事救她的命吗?”
“呵呵,我敢断定,用不了三天,他就会像一条狗一样,自己乖乖地滚回来,跪在我的面前,求我救他那个该死的妈!”
沈建国的声音不大,但其中蕴含的冷酷与自信,却让江薇芸和沈业瞬间镇定了下来。
对啊!
他们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韩婉琳身中奇毒,当世之间,唯有沈建国手里的那张古方能够延缓毒性,吊住她的命!
沈飞是厉害,是能打,是变成了杀神!
可他会医术吗?他能解毒吗?
他不能!
只要韩婉琳的命还攥在他们手里,沈飞这只孙猴子,就永远翻不出他们的五指山!
想通了这一点,江薇芸一直悬着的心,总算是放回了肚子里。
她长出了一口气,随即又有些不甘心地说道:“建国,难道就这么便宜了那个小畜生?他刚才,可是差点就……”
她的话没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沈飞刚才,可是真的对他们动了杀心!
“便宜他?”沈建国冷哼一声,缓缓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整了整自己那身价值不菲的西装,眼中的寒芒一闪而过。
“先让他蹦跶两天罢了。”
“一条被锁链拴住了脖子的疯狗而已,还能翻起什么浪来?”
沈建国背着手,走到窗边,望着沈飞消失的方向,语气森然地说道:“等他把东西乖乖交出来,等业儿和林家的婚事彻底定下,我……有的是时间,慢慢炮制他!”
“现在,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沈建国转过身,看向江薇芸和沈业:“林家主母突发疾病,现在正在市中心医院,我们得赶紧过去探望一下。”
“业儿,这门亲事对我们沈家,对你自己的未来,有多重要,不用我再多说了吧?你未来的岳母病了,你这个做女婿的,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好好表现!”
“是!爸,我明白!”沈业一听这话,立刻来了精神。
跟林家联姻,迎娶林清雪,这才是他眼下最重要的人生大事!
至于沈飞那个废物?
就像爸说的,不过是一条被拴住了的狗,暂时先让他多活两天!
江薇芸也连忙点头附和:“对对对,建国说的没错,看望林家主母才是正事!”
她脸上重新挂上了雍容华贵的笑容,仿佛刚才的惊慌失措从未发生过。
很快,一家三口便整理好了仪容,乘坐着那辆彰显着身份的劳斯莱斯,离开了别墅,朝着市中心医院的方向疾驰而去。
……
与此同时。
云城,南郊,老城区。
这里是云城最混乱,也是最破败的地方,与市中心的繁华璀璨,恍如两个世界。
狭窄的巷道,坑坑洼洼的路面,常年不见阳光的墙角布满了青苔,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潮湿、腐朽与生活垃圾混合在一起的难闻气味。
这里,是穷人的聚集地,是被繁华都市遗忘的角落。
这里,也是沈飞的……家。
一道挺拔的身影,与这片破败的环境格格不入。
沈飞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甚至没有理会司机那怪异的眼神,径直踏入了这片他阔别了五年的土地。
五年了。
这里的一切,似乎都没有任何变化。
还是那么的破旧,还是那么的脏乱。
墙上“办证”、“通下水”的电话号码,似乎都还是五年前的模样,只是被风雨侵蚀得更加斑驳了。
沈飞的脚步很快,没有丝毫的迟疑。
他对这里太熟悉了。
哪里的路灯坏了,哪里的地砖缺了一块,哪家的大黄狗最凶,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因为这里,埋葬了他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
有和母亲相依为命的温暖,也有被无数人欺辱的辛酸。
他循着记忆深处的路线,穿过一条又一条熟悉的巷道。
心中的杀意早已被他深埋,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乡情怯般的忐忑与期待。
妈,你还好吗?
妈,你现在在哪里?
妈,儿子回来了……
他的心跳,在抑制不住地加速。
他仿佛已经能看到,在巷子尽头,那栋只有不到三十平米,冬冷夏热的破旧小平房。
他也仿佛能看到,那个温柔的女人,正站在门口,带着慈祥的笑容,等着他回家。
然而。
就在他距离记忆中的那个“家”只剩下最后不到五十米的时候。
沈飞的脚步,却骤然停下!
他整个人,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般,猛地僵在了原地!
一动,不动!
他的双脚,仿佛在地上生了根,再也无法往前挪动分毫!
那双深邃如渊的眸子,死死地盯着前方巷子的尽头,瞳孔,在这一瞬间,缩成了最危险的针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