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作品:《【第一滴血BG】心

    从波特兰一路往北,朝着假日镇的方向行驶。目之所及,均是一片冷灰。


    冬日是铁灰色的。


    这儿冬天就是这样。


    半个小时后,我不得不将车子泊到桥头附近的空地上休息。


    车里的空调早坏了。


    所以我只能用力搓搓手指,往掌心呵气,好叫自己暖和一点。


    外面在下雨,车窗的玻璃上起了一层薄薄的雾。


    假日镇被青黑色山峦怀抱着,在桥的另一端静静蛰伏,长长的沿山公路上,只有一辆警车在平稳地行驶着。


    它经过公路和大桥,在桥头位置停下来。悄无声息,像家用车一样朴实。我认出那是假日镇警署的车——威尔提瑟警长常开的那辆。


    副驾驶的门打开了,从里面跨出来一个风尘仆仆的男人。约摸三十岁,不修边幅的外表和拎在手中的一卷色泽暗沉的睡袋昭示了他的身份——又一个风餐露宿的流浪汉。


    “波特兰!一直向前就到了。”


    威尔那颗不甚整洁的灰白色头颅从警车的驾驶座探到了车窗口,对着流浪汉大声说道。


    “……如果你想听点友善的建议,那就去洗个澡,理个发,能省去很多麻烦……”


    “……希望送你这一程对你有帮助。”


    他告诫流浪汉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从这故作轻快的语气里,我听到了讥诮、不耐烦以及某种强硬的东西,某种强硬且独属于威尔提瑟的特质。


    “祝你今天愉快,嗯?”


    他说完了告别词,熟练地转动方向盘,将车头调向假日镇方向,绝尘而去。看似捎了流浪汉一程,实际上是为了将其驱逐出假日镇。


    我当然能理解这种做法。


    镇子需要安定,警长领薪水就是干这个的。


    但我还是决定等一等再走,避免一会儿进镇子后和他打照面。这倒不是因为我对威尔有什么看法——他是个正派人。


    然而或许正因为如此,他可不怎么喜欢我。


    而我呢,又不太想给自己找不愉快。


    所以就算会错过玛琳家冒着热气的晚餐,我也得在这儿等上一等。


    细密的雨滴落在挡风玻璃上,桥上的一大片积水在雨丝里跳动反光。


    整座桥空荡荡的。


    我透过车窗打量着流浪汉,猜测他曾经的身份,借此打发无聊的时间。


    一件旧得脱了形的军版夹克裹在他身上。衣袋上方,一边绣着一片小小的星条旗,旗子早已褪色变黑。


    另一边则用黑线绣着“US ARMY”的字样。


    夹克的领子底下露出不配套的红色旧T恤,浅色牛仔裤上有明显的污渍,脚上的靴子已泥泞不堪。


    也许他是个退伍的士兵。


    前段时间新闻还报道了在明尼苏达州的什么地方,扬基佬们聚集起来痛骂这群从越南的回来的人是“baby killer”……


    ……想来这几年他们的生存环境不怎么样。


    大兵孤零零地站在桥头,面容在冬天的寒雨里显得更冷峻了。


    这让我有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他看起来挺面熟的。


    不是“嘿,我想我们可能在哪儿见过,所以你要不要请我喝一杯顺便再去厕所来一发”的那种“面熟”。


    是字面意义上的眼熟。


    【要不要载他一程?】


    我鬼使神差地将手放到了车钥匙上。


    大兵依旧犹豫着,片刻后,他提了提肩上的背带,朝大桥走了两步,茫然地看了一眼去波特兰的路,又望了望桥另一端的假日镇,似乎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那样子就像被整个世界遗忘了。


    【行了,】我对自己说,【这很扯。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了。麦克斯还等着你回去接,所以你最好什么也别做。】


    【别多管闲事。】


    然而这青灰的冷雾里看起来萧索又桀骜不驯的身影让我有种预感——


    他是不会听从警长的话走开的。


    果然,几秒钟后,他仿佛打定了主意,用力竖起夹克的领子,毫不犹豫地沿着来时的路重新迈开了步子。


    他选择了重新回镇子里去。


    毕竟,去下一个小镇,大概率也会被驱逐。


    但这次要再被威尔碰到,就不是简简单单地驱逐了。他会把他带到局里关起来,用高压水枪请他洗澡。


    这里可是假日镇的寒冬。


    我开始为这个年轻人感到担忧了。


    不出意料,威尔提瑟的巡逻车又转了回来,快到桥头时,车子一个急转弯,轮胎发出刺耳的噪音,愤怒地绕着大兵转了半圈才刹住,完全截住了他的去路。


    两人很快起了冲突,威尔甚至拔出了枪。


    大兵和他对峙着,像一头失群的独狼。


    那种奇怪的熟悉感再次缠了上来,不止是他,威尔,连同这座走过无数次的桥,都从某种角度变得似曾相识起来。好像这一幕曾经发生过。


    “Johnny——”


    我当机立断,跳下车,向着他们跑去。


    “Johnny!”


    我边跑边挥手。假装自己正在穿过涌动的人潮呼唤一个久别经年的亲人。一旦停止,他就会被人群冲散,永远消失在茫茫人海。


    “Johnny,你一定是Johnny吧。”


    我在离他们几码远的地方停下来,像个搞不清楚状况的金发拉拉队长那样露出自认为甜美的傻笑。


    他转过头,诧异地看着我。


    威尔没空理我,适时地喊道:“不许动,把手放在车上!”


    警长那红活圆实的手,一只稳稳地举着枪,一只则对他进行搜身。我毫不怀疑,如果他再敢把头转向我,威尔就会用手肘砸上去。


    “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威尔……”我尴尬而无力地解释道。


    “叫我‘提瑟警长’。”威尔冷冷地说。


    “提瑟警长。”我有点被刺痛了,但还是改了口,“我不知道Johnny是怎么跟你讲的,他一直不善言辞……但他确实是个老朋友,在我们父母那一辈儿就认识了。你知道,我父母已经过世了……”


    “是啊,幸好你父亲已经去世了,不必因你而蒙羞。”威尔烦躁地打断道。


    【随你怎么说,威尔。】我深吸一口气,压住心头的怒火,【我他妈可是在拯救你的屁股。】


    【虽然你对我的偏见比马里亚纳海沟还要深。】


    去年警署里的警员米屈想和我约会——我几乎要同意了。米屈虽然有点懦弱,但人不坏。和麦克斯也能处得来。


    结果是威尔在橘猫酒吧喝醉了,大发酒疯,警告米屈最好不要追求我。彻底搞砸了我可怜的恋情。


    他以为他是谁?我的另一个爸爸?


    【何不多管管你自己的婚姻呢,威尔,我们都知道你老婆想离开你。】


    我刻薄地想着。


    “如果你认错了人,就不要在这里妨碍公务。”威尔的声音让我回过神。


    他朝着车的方向偏偏头,那意思再明了不过了,就是叫我滚蛋。


    “我当然没认错,”我梗直了脖子,继续胡编乱造下去,“这就是Johnny.”


    “我是蜜儿格林。还记得吗?”顶着威尔高压的视线,我又朝着大兵靠近了一点。


    “我小时候你用草给我编过兔子。”


    “那时你常常对我说你要去参军呢……”


    瞎话编完了,我故意打量了一下他的衣着:“……所以你现在是退伍了吗?”


    【天啊,John,说点什么回应我。】


    我盯着他瘦削的面容,落寞沉郁的眼睛,还有T恤上那干枯的血痕似的斑斑汗渍,在心里大喊。


    你干嘛不向威尔解释呢?


    解释自己是战斗英雄,不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危险分子。


    威尔自己就去过朝鲜,他会理解的。


    难道你是觉得没有向任何人解释的必要吗?John?


    过了好一阵,他那张仿若面瘫的脸上的石刻般的嘴才第一次有了些变化:


    “你好。你模样变多了……蜜儿。我没认出来。”


    慢吞吞的语气。像是刚才一直在回忆什么东西,表现得比我想象的要自然。


    威尔冷眼看着这场闹剧,冷不丁直接将手伸向他脖子上挂着的军籍牌:


    “你当过兵是吗?小子?”


    他像条件反射般捏住了威尔的手腕。好在仅仅只是一会儿,他便松了手,任由威尔把那块军籍牌拽下来,对着光仔细念出上面的名字:


    “Rambo John J .”


    【约翰·J·兰博】


    真的是他。


    我松了一口气,耸耸肩,故意以一种“I told you “的表情看着威尔。


    【瞧吧,他真的叫John,我没骗你。】


    “这世上每十步都能碰见一个‘约翰’或者‘伊万’。”


    威尔轻易就解读了我的神态,毫不在意表示这证明不了什么。随后掂了掂从兰博身上搜出的短刀,问道:“他随身带刀做什么?”


    虽然是问我,眼睛却紧紧盯着他。


    我紧张地看着兰博,过了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他才不情不愿地说出一个词:“雕刻。”


    我轻舒一口气,真怕他说出什么“打猎”之类的话来,就像电影里那样,再次引起威尔的怒气。


    “你雕刻什么?”威尔把那把刀在手里快耍出花来了。


    “兔子。”兰博淡淡地说。


    “什么?”不知是没有听清,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威尔下意识又问了一次。


    “兔子,”兰博重复道,“需要我现在雕一个给你看吗。”


    “Johnny!”我警告地看着他,他这样和威尔抬杠只会让所有人都倒霉。


    威尔的目光在我们之间逡巡了一阵,然后收起了枪:


    “我可没有一整天时间来看你怎么雕一只兔子。”


    他将□□的刀柄递给了我。


    “好的,”我接了过来,“谢谢你,警长。”


    兰博拎起了地上的睡袋,它已被雨水浸湿。


    威尔打开车门,没有立刻上去,而是突然对我说了一句:


    “米屈不适合你。”


    他又指了指兰博:“这家伙也一样。”


    “……”


    “提瑟警长……”我试图解释,却并不知道是在跟谁解释。


    这事儿在他们眼里似乎很明了了——蜜儿格林这个小婊子看上了一个流浪汉,为了和他上床竟然不惜跟警官作对。


    我想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精彩。


    “Jonny……不,我指兰博先生,他就像我的兄长,或者……叔叔。”


    “随便你,”威尔摆摆手,转身上车,“你最好弄清楚自己的处境。”


    【是啊,拜今天这一出所赐,我他妈的不能更清楚自己是什么处境了。我以为自己只是时光倒流三十年,在这满是白人的小破地方可能一辈子都点不到正宗的泰国菜外卖,但实际情况比这还要糟,我是到了一部82年的老动作电影里了。】


    “好的。”我对威尔点点头。


    “还有你,大兵,”威尔摇下车窗,“我会一直盯着你。”


    他驱动巡逻车,慢慢地开走了。


    我挫败地垂下肩膀,使劲儿搓着双手,直至巡逻车在视线里变成一个小点。


    “为什么帮我?”兰博问道。


    “与其说是帮你,”我疲惫地说,”不如说是在救他。”


    “你认为我会杀了他?”


    “不,我不这么想,”我无力地说出了后面的电影剧情,“我只是觉得他会把你逼上绝路……我了解威尔,他就是那种人。”


    “你还是认为我会杀了他。”兰博怒气冲冲地嘟囔着。


    我没去照顾他的情绪,总之……不能再继续站在这冷雨里吹冷风了。


    于是我朝着自己的车子走去,站在车边问他:


    “我去假日镇,你到底是来,还是不来?”他犹豫了一下,走过来拉开了车门。


    车里和外面比起来暖和多了,我却在考虑要不要打开车窗通通风。


    还是说,为了这点暖和继续忍受他身上像野兽一样的气味。


    “为什么叫我‘Johnny’?”他问道,似乎对自己给我造成的困扰一无所觉。


    【来了。】


    让他不怀疑,简直是做梦。


    于是我顾左右而言他:


    “‘Johnny’听起来比‘John’显得亲切些,也更真实。”


    他依然警惕地看着我。


    那是双怎样的眼睛啊。


    防备,和无法驱散的悲哀阴霾。


    “好了,好了,”我喊道,如果不是握着方向盘,我几乎要举手投降了,“我随便叫的,我以为在那种情况下不管喊什么名字,你都会顺势答应。”


    他点点头,算是认可了我的说法。


    【谁能想到他压根儿不回应呢。】


    我叹了口气。


    想起了电影里威尔是从车子的后视镜里看见兰博返回来才又过来驱逐他的,不禁问道:


    “所以,你当时为什么不和威尔解释呢?”


    然而说完这句话我就后悔了。


    这真不是什么好话题。


    他需要解释吗?


    他做错什么了?


    事实上他去假日镇里只是想吃顿饭,再找个什么活儿干干。经历了那么多的磨砺之后,他有不作解释的权利。


    【在战场上我开飞机,开坦克,负责上百万的设备,可我在这里,连个停车场的工作都找不到。】兰博在电影末尾对上校的哭诉又回荡在我脑海。


    “忘了它吧,”我用力摆了一下右手,“当我没有问过。”


    车子开进了镇里,雨逐渐小了下来,挡风玻璃上的雨刮器停止了运转,兰博注视着车窗外鳞次栉比的商店。它们依次是药店、桌球房、枪支和马具商店。远处的地平线上耸立着一座座山峰,在雾气里显出模糊的青黑色。


    都已经到这一步了,除了祈求兰博的PTSD别发作,真是别无他法。


    我斟酌了一下用词,说道:“威尔他就是那个调调。请别记恨他。他不算坏。”


    “你记恨他吗?”他垂下眼,反问道。


    “我?”


    “他说你让你的父亲蒙羞,你记恨他吗?”


    “……不,”我说,“他和我父亲曾经是战友,对我挺照顾,但他确实够伤人。”


    “我看得出来,”兰博点点头,望着后视镜里不断退去的风景,心不在焉地问,“是因为什么事?他那样说。因为你有个儿子?”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震惊地看向他。


    “别看我,看路,”他提醒道,“车祸就是这样发生的。”


    我感觉到了他的得意。


    那扑克牌似的脸上露出一丝稍纵即逝的,嘴角几乎没有弧度的浅笑。


    那是对自己敏锐观察力的自信。我并不讨厌这种得意,恰恰相反,这让他整个人变得生动了。


    也许他是看见了后座以前安放过儿童座椅后留下的什么痕迹。


    但他又究竟从哪儿看出来是个儿子而不是个女儿呢?


    “八年级的时候我和同班的男孩约会,有了这个孩子。”


    当车子拐上一条僻静的小路时,我向他解释道。


    没什么好隐瞒的,全镇人都知道这事。


    八年级,十四岁左右。


    即使是在假日镇这种并不太重视教育的小镇,这也足够惊世骇俗了。


    他没作任何评价,只是问道:“你辍学了吗?”


    我笑起来,心想他并非毫无情商。


    “我休学了。”我说。


    “只是想休学一年的,但后来不得不休了两年来带孩子。回到学校后基本跟不上课程了。勉强读完了高中,只能在一家杂货店上班。”


    其实蜜儿当时大概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彻底毁了,所以选择了把脖颈挂在浴室的门把手上,再用力坐到地上去。


    结果也没死成。


    或者说,她如愿了,灵魂在异国他乡重新成了一名学生。


    而我的灵魂则接管了她的人生。


    还有她的儿子。


    “那男孩呢?”他问。


    “我儿子吗?”想起麦克斯,我感到一阵温暖,“他很好,很健康。”


    “我指他的父亲。”


    “哦,噢,”我挑起眉毛,有点微妙的尴尬,“比利现在在读大学。路易斯维尔大学。他在那里打橄榄球,拿全额奖学金。孩子还没出生,我们就分手了。”


    “有够糟的,”兰博说,“你看男人的眼光。”


    “别这么刻薄。”我说。


    “比利的父母都是不错的人,他们一直支付着麦克斯的生活费和学费。”


    其实我今天就是去和他们谈麦克斯上学的事。自从他们搬到波特兰后,就一直想让麦克斯去那边上学。


    【我们会照顾好他的。】他们说。


    我也完全相信这一点。


    然而谈话还是不欢而散了。


    我尽量放开思绪,将注意力转移到回去后的安排上:


    玛琳家的晚餐是赶不上了。我得先去咖啡馆吃点东西暖和一下,再打包两个香蕉花生酱三明治给麦克斯回去。这次去波特兰不太顺利,我忘了给他带礼物,所以还得去商店里看看有没有超级英雄漫画,异人族与黑蝠王什么的,他就喜欢这个。


    给《第一滴血》写的一个同人,稍微避免一下兰博的悲剧吧。从一到五,每一部都实在太虐了,虐出血。唉,无法表达这部电影对我的意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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