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
作品:《养不起》 车子停在竹林后面的停车场,保马苑的人很贴心,将他的车子停在了1-1的位置。
林庭安穿过竹林,刚看到车灯,就迎面撞上来了一个人。
那人像是在百米冲刺一样,嗖一下窜过来,林庭安来不及反应,将人抱了个满怀。
“对不起,对不起。”
怀里的人搂住他的腰,嘴里说着抱歉的话,却没有一点要撒手的意思。
林庭安眼中闪过一丝不耐,冷声道:“松开。”
男人的声音很冰冷,每个字都带着寒气,语气像在驱逐一个不怀好意的小偷。
沈茁的心跳得更快了,他要做的事本就不光彩,现如今被人这么一吼,心中顿时起了退意。
怎么能不怕呢,他虽然穷但从未偷过抢过,现在是实在没办法只能出此下策。
要钱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孩子,孩子又不是他一个人,林庭安也有分啊。
就这一次,他只管孩子爹要这一次抚养费,拿到钱他就再也不会出现在林庭安面前。
这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为了孩子。
这么想着,沈茁恢复了最开始的勇气,他一只手紧抱住林庭安的腰,另一只手抓住他的手腕,精准摸到了一颗圆滚滚的扣子后,学着网上的方法快速取了下来。
保马苑的竹子是关岐岛空运过来的,种植多年不仅保留了原有的清香,也适应了京都的环境,此时正是长得好的时候。
这种竹子不喜人造光,故而这条路只挂了几个幽幽的煤油灯,一路看过去浅黄中透着绿光,活像阴曹地府的黄泉路。
林庭安今晚的心情不能说不好,只能说是非常糟糕,生意没谈成,岑复春那条毒蛇还找上门来,在他面前耀武扬威。
好不容易结束了一场鸿门宴,还没上车就被一团黑影给抱住了。
一股无名火猛地窜上来,林庭安深吸一口气,揪住沈茁的衣领,用力把人拎了起来。
冰冰凉的袖扣攥到手里,沈茁刚想起身就感觉脖子一紧,随即便双脚悬空,大脑一阵天旋地转。
“先生,我……我不是坏人,我不是故意的。”
天气炎热沈茁又不想太显眼,于是套了件深黑色的防晒服套在白背心外面,鸭舌帽和宽大的口罩中间只留了一条缝,露出了他狭长的眼睛。
林庭安的手劲很大,劣质防晒服在他手下没撑过一秒就崩掉了扣子。
只听哗啦一声,衣服被撕了个大口子,裂痕从肩膀处开始,露出了沈茁雪白的锁骨。
林庭安松开手,不等沈茁反应过来,又立刻抓住他的脖子,恶狠狠地说:“我不管你是谁,有什么目的,别再招惹我。”
“不会了,”沈茁像是搁浅的鱼,呼吸困难,濒死感让他紧紧抓住林庭安的手腕,“先生,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沈茁的眼睛很亮,幽暗中仿若黑夜的一颗星,看得林庭安微微出神。
直到温热的液体滴在手上,他才发觉手下的人哭了。
林庭安松开手,摸了摸衣兜里的东西,确认没有丢失开口道:“滚吧。”
重新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沈茁大口呼吸着,双腿因受惊止不住发软,他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大口呼吸。
兴许是怀了宝宝的缘故,被林庭安掐住脖子的时候,沈茁的心竟莫名有些发疼。
他跟林庭安没什么感情,说起来顶多算是一晚上的缘分,他怎么会心疼呢?
是宝宝不开心了吗?
宝宝,你爹不是不喜欢你,他还不认识你呢。
另一边,林庭安一肚子火气,走到停车场刚要打开车门,脑子突然一闪而过刚刚那人头上的黑帽子。
他总觉得那帽子很眼熟,拉门的手犹豫了几秒,就轻轻松开车门,转身融入了黑暗里。
沈茁还待在原地,在心里默默跟宝宝说话。
告诉宝宝不要生气,不要不开心,爸爸和爹爹都希望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爱你,都喜欢你。
自从看了孕妇因为情绪激动流产的新闻,沈茁就经常这么跟宝宝说话。
那么多活生生的例子都表明如果孕妇不被另一半关爱,孩子就会不愿意出生,不愿意来到这个家,所以沈茁得让宝宝知道,他是被爱的,这样宝宝才会愿意来到他身边。
正赛博哄孩子哄得起劲,突然头顶一凉,沈茁呆愣几秒,立刻转身向后看去,刚巧对上了林庭安漆黑的眸子。
还没等他做出反应,男人就一把扯掉了他的口罩。
林庭安的眼神先落在了沈茁的眼睛,然后慢慢下移,到鼻梁、鼻尖,再到嘴唇,最后又回到了那双怯懦的眼睛上。
是张很单薄的脸,干瘪的脸颊下是干燥的嘴唇,眼睛还算好看但也称不上惊艳,鼻子倒是不塌。
林庭安眼中是毫不遮掩的审视,这让沈茁感到很不舒服,他瞪大眼睛看回去,刚想发火面前的人就重新把帽子扣到了自己头上。
“抱歉,我认错人了,”林庭安放下心来,耐心问道:“刚刚弄疼你了?”
“没有,没事。”
沈茁从男人手里抽回自己的口罩,迅速戴上,没说多余的话,小跑着走出了林庭安的视线。
黑夜里,绿油油的暗光下,林庭安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一张陌生的脸,为什么会让他有种熟悉的感觉?
沈茁一心只想赶快离开,盲目地跑着,直到体力不支才停下。
胸腔像被一双大手紧紧攥着般酸疼,他蹲下身,胃里翻一阵江倒海,恶心感迫使他连续干呕,恨不得把胆汁都吐出来。
宝宝,你爹可真讨厌。
沈茁在心里吐槽,你爹只有脸和身材是好的,性格却坏得很,你可千万不要学他。
“要喝水吗?”
头顶传来一道男声,紧接着一双手缓缓出现在眼前,沈茁看到一双精致到好似艺术品的手,递来了一瓶矿泉水。
“谢谢。”他接过水,猛喝了几口,嘴里的怪味终于冲淡了几分。
“我姓岑,名复春,你可以叫我又春,身边的朋友都这么叫我。”
说完,岑复春伸出手在沈茁面前晃了晃,“石板地寒性大,对身体不好。”
“谢……谢谢。”
沈茁不好意思拒绝,拉着岑复春的手站了起来,站稳后就立刻缩回了手。
“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沈茁想也没想回绝道:“我自己回去就好,不麻烦您了。”
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一个陌生人突然说要送自己回家,怎么想都不正常。
“也对,咱们才刚认识了两分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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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我是坏人呢,”岑复春轻声笑道:“要不要加个联系方式,给我一个相处的机会?”
“额……”
沈茁环顾四周,这地方好像是个广场,但却没什么人,四四方方的场地一阵风吹过,简直是可以就地取景拍恐怖电影的程度。
他敢拒绝吗,能拒绝吗?!
这人比他高了一个头,稍微用点力气就能像刚刚林庭安那样,拎小鸡仔一样把他提溜起来。
沈茁摸了摸肚子,无论如何安全第一,他只好掏出手机跟岑复春交换了联系方式。
“你往东走三分钟就是小食街,那里人流很大,走到尽头转个弯就是地铁站。”岑复春耐心给沈茁指路。
沈茁点点头,道了声谢,头也没回离开了。
岑复春看着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想到了自己刚刚在保马苑看到的场景。
有意思,真有意思。
每天枯燥乏味的生活他真是过够了,没意思,实在太无聊。
不如把水搅浑,哈哈哈哈,大家都有的玩,哈哈哈哈哈哈。
*
沈茁回到家时已经过了十点钟,他脱掉坏了的防晒衣,在路边买了个高领外套穿上,才敢进家门。
孟也急得在客厅直转圈,见人回来立刻冲上去,左看看右看看。
“我的祖宗,你可真是我的祖宗,你跑哪去了,这么晚才回来?”
“你可真是要吓死我!”
“我没事,就是出去遛遛弯,”沈茁讪笑道:“晚上吃多了,肚子涨得很。”
“不是说了只能在楼下遛弯,”孟也一眼识破沈茁的借口,“你跑哪遛弯去了?跑五环外去了?”
“哎呀,孟哥你别管了,”沈茁抓着他的胳膊撒娇,“我就不能有点私人空间嘛。”
“我没给你私人空间?!”
孟也提高音量,嗓音尖锐,一副被辜负的样子,弯腰戳了下沈茁的肚子,“小崽子,你爸可真没良心,你可不能学你爸,以后不能跟干爹顶嘴,知道吗?”
“知道啦干爹,”沈茁模仿宝宝的声音,哄着孟也说:“窝以后一定孝顺您。”
“这还差不多。”孟也心满意足道。
叮嘱沈茁喝完安胎的中药,孟也才把人放回卧室。
自从不再做噩梦,沈茁就搬出了主卧,他回到客房,换上干净的睡衣。
这才有时间坐下来,观察裤兜里那枚闪闪发光的袖扣。
那是枚椭圆形的袖扣,深蓝色的宝石占了三分之二的面积,剩下的三分之一是用碎钻拼成的三个字母“LTA”,字母旁是一个沈茁看不懂的印记。
底板用的是纯金材料,衬得整枚袖扣珠光宝气,金黄的颜色配上不俗的钻石,是很别出心裁的设计。
看着这枚袖扣,沈茁就好像看到了林庭安这个人,财富是他的底蕴,他自身的优秀才是真正的闪光之处。
除了性格不好,沈茁在心里补充,那么好的人怎么会那么凶呢?
这个问题他想不出答案,也无心深思,现下最要紧的是怎么把这东西给卖出去。
沈茁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售卖渠道。
最后他心一横,给袖扣拍了个六维图,用小号发到了社交媒体上。
配文:【寻有缘人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