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作品:《我们全家不是人?

    “爸!云韶哥!我回来了!”江易数把行李箱往门口一撂,冲屋里大声喊道。


    听见他的声音,很快从楼上走下来一个男人,男人穿着印着张扬图案的T恤,裤子还是破洞的,上头挂着一堆叮叮当当的链子。


    按理来说,这样的穿着一个不好就很容易像不学无术的街头混混。


    但是时尚的完成度向来是看脸的。


    江易数觉得没人比他哥更适合这样张扬的打扮,毕竟陆云韶可是有一头银亮的白发,还有一双与众不同的红色眼睛。


    而他英俊的脸上还有瑰丽的金色纹身。


    即便是再张扬的打扮,穿在在陆云韶的身上也不会有一点违和感,也不会折损半分他本来的帅气。


    即便看过无数的动漫以及小说,江易数都觉得不及他哥半分,陆云韶这张脸完全就是按照他审美长的。


    他自己虽然长的也很好看,但是和陆云韶是完全不同的风格,他五官偏柔和,还精致,属于男生女相那种。


    即便个子在同龄人中一向是比较高的那一挂,也老是会被人错认成漂亮小姐姐。


    毕竟现在大家饮食都好,女孩子长得高点也不少见。


    他对自己的长相倒没啥意见,不过以他个人的审美来说,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觉得他爹和他哥的长相会更好看更帅一些。


    陆云韶朝他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道:“放假了怎么都不提前和我说一声,我好去火车站接你。”


    “我也没多少东西,大夏天的,没必要叫上你一起去外头挨晒。”


    江易数才不管自己刚从外头回来一身汗呢,说着张开双臂就将陆云韶抱了个满怀。


    对于他的热情陆云韶这些年也渐渐习惯了,虽然没有给与对方同样热情的回应,但是到底不像刚认识的时候那样不自在。


    他虚虚的回抱了江易数一下,然后才道:“松手,我看你都要热化了,我把空调打开。”


    “其实我觉得还好,哥你身上凉凉的,抱着你不热。”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他还是松手了。


    感觉怀抱着自己的人松开手以后,陆云韶张口控制客厅的中央空调开启。


    出于某些原因,只要江易数不在家,家里所有的空调都是闲置的。


    江易数也习惯了家里其他两个家庭成员那点和自己的不同之处。


    即便他爹很明确的说过陆云韶是捡来的,他肯定是亲生的,江易数有时候还是忍不住怀疑。


    他甚至会有点抽风地觉得自己和陆云韶还有他爹江越城之间的不同都快赶上男女差异了。


    江越城的发色没有陆云韶那么酷炫,乍一看是很常见的黑色,但是即便在满大街黑发黑眼中,这么黑亮的头发也不常见。


    而瞳色则是非常漂亮的深紫色,拉开社交距离的话一般都会看成深黑,不会觉得很突兀。


    江易数觉得他俩比自己显色。


    他头发没他爹这么黑亮,但是那双眼睛却是和江越城一模一样,头发虽然也是黑色,但是细看有点偏亚麻色。


    让江易数真正觉得自己才是“捡来”的那个,主要缘由还是江越城脸上有着和陆云韶一样繁复好看的纹身。


    虽说面积没有那么大,也没有陆云韶那么夸张,只在耳侧,但也是有啊!


    他能在家当这个“异类”吗,那果断不行啊,所以从十二岁起他就总让江越城带他也去纹。


    可惜,每次他爹都很冷酷无情的拒绝,并告诉他,未成年不能纹身。


    他信了。


    只能说那个时候真好骗啊!


    后面学会了上网,见识了互联网上形形色色的人,也见过很多花里胡哨的纹身,但是从来没有一个能像家里两个脸上的那么好看。


    甚至有点丑。


    还在叛逆期的未成年这才彻底打消了先斩后奏偷偷去纹一个的念头。


    成年后学了美术,又因为经常去漫展玩学了化妆后就不执着于搞个永久的了,实在喜欢他能画出八百种不重样的。


    虽然比不上陆云韶脸上的好看,但是至少比外面纹的好看。


    画的不好看还能擦了重画,纹坏了他得多自卑啊!


    “爸又去地里了?”江易数站在风口处吹了一会儿续命后,才随口问道。


    陆云韶已经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点头道:“应该快回来了。”


    穿着打扮比较社会的人在这个大环境不好的时代还是比较难找到好工作的。


    江易数怀疑正是因为脸上纹身这种原因才导致他爸只能在家种地。


    他哥做的也是居家线上类的工作。


    要不怎么一直不同意自己也纹身呢?


    电视上不都是这么演的吗,金盆洗手的社会人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去沾染那些江湖上的纷纷扰扰什么的。


    别怪江易数脑洞大,主要是长大后见过外头的人,他就发现江越城和陆云韶和外面的人差异真的好大。


    一看就是有故事的人,全家就他是个没故事的男人。


    夺冒昧啊!


    中二病还没完全结束的男人战术摇头。


    当然,说是种地也有规模上的差异,江易数的记忆里,很小的时候就没见过母亲,父亲独自带着他生活在村子里。


    一开始确实租村里的地自己种,后面慢慢扩大了规模,现在说是种地实际上是经营着一个规模特别大的综合性种植基地。


    玩笑归玩笑,江易数能看出他爹是真的喜欢种地,也是真的对植物对土地有感情。


    所以即便他现在严格来说已经是很有钱的老板了,还是经常会到地里去忙活,比起城市的生活,他更喜欢和这些农作物打交道。


    “哥,想吃你做的饭。”江易数可怜巴巴的看着陆云韶说道。


    他们家是雇了专门做饭的阿姨,不过江易数依然还是觉得陆云韶做的饭最好吃。


    虽说陆云韶不常做饭,但是他哥在他面前向来好说话,每次他求一求总会答应他的请求。


    显然,这次也不例外,也就几句话的功夫,陆云韶就点头了。


    “那你和爸打电话,让他带点你喜欢的菜回来,我上楼把工作扫一下尾。”陆云韶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后说道。


    虽然现在才上午十点,但是外面的太阳已经很烈了,江易数特意挑了这个点的车就是为了躲太阳,不过到了这个季节,怕热的人怎么都觉得热,也就比顶着正午的太阳好一点。


    江易数闻言便掏出手机给江越城打电话,发消息他大概率是看不到的,江越城忙起来根本没空看手机。


    儿子刚回家那几天江越城还是很开心的,接了电话就放下手上的活,从今天地里成熟的菜里面挑了一些江易数喜欢吃的就回家了。


    “爸,一个学期不见,想我了没!”江易数见了亲爹也是热情的来个拥抱。


    江越城也用没拿东西的手回抱了他一下,道:“想想想,我带了刚从地里摘的黄瓜番茄,你要吃的话自己拿去厨房洗洗吃。”


    和很多传统型的家庭不一样的是,江易数和江越城父子从小就习惯了表达爱,亲子关系很融洽。


    加上江越城不是那种溺爱的风格,对孩子虽宠却不惯,因此即便是按理说江易数本该最叛逆的年纪,都没做过特别出格的事情。


    不仅仅是他这个亲生的,即便是陆云韶这个捡来时就成年的,也和江越城亲子关系十分的融洽。


    可以说他们一家三口,爹比大儿子大十二岁,当哥的又比弟弟大十二岁,全员属兔子的。


    还别说,这属相就适合他哥,兔子可不就眼睛红红的。


    可惜,打从他认识他哥开始就没见他哭过,红眼睛水润一点才真的像小兔子呢。


    江易数看着穿着张扬,此刻却极为反差的系着围裙在厨房忙碌的陆云韶,有些遗憾的想着。


    恩,哥的腰好细啊,明明他天天干那么多饭,吃那么多肉,居然一点也不发胖!


    “你去把青菜都洗了,记得把叶子一片片掰开。”


    “江易数,发什么呆呢,听见没?”


    直到那系着蝴蝶结的细腰转过来,江易数这才回过神来,赶紧应声去厨房给陆云韶打下手。


    既然要吃陆云韶做的饭,那就得负责给他打下手,这是向来不惯着他的江越城从小给他定下的规矩。


    要不以陆云韶一开始那个溺爱法,可不会像现在这样支使他干活。


    江易数虽然确实不怎么干活,但这给陆云韶打下手的杂活还是做习惯了的。


    干活的时候他还会偷偷看陆云韶,他的一头银色长发已经被束成马尾,干活的动作也很利落。


    他们在厨房向来很默契,只要江易数不走神,基本上陆云韶一抬手他就知道是要盘子还是要盐。


    家里数他口淡,不喜欢太咸太荤的菜,就算是肉菜也是喜欢瘦肉一点,但是江越城和陆云韶不挑食,蔬菜也喜欢吃,但是更爱荤菜。


    因此陆云韶每次下厨也只做江易数吃的那一份,他做的菜清淡偏素,他自己和江越城都不爱吃,基本都还是请来的阿姨负责做他们的菜。


    再不济也是江越城做,总之全家除了江易数没人爱吃陆云韶做的饭。


    “辛苦了,哥。”江易数很开心,虽然阿姨也会做他喜欢的口味,但不管怎么样,在他心里就是陆云韶做的好吃,别人根本没法比。


    出去上大学后也不是没吃过合口的食物,但是陆云韶做的就是感觉不一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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