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刘仲

作品:《苗疆蛊女是病娇,她们也是?

    直到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之后,周围三人这才出声。


    “天天,你不是一直在寻找消除诅咒的方法吗?为什么就这样让他走了呢?”云灵灵满脸不解地看着陈天,率先开口问道。


    “对啊,天哥,这可是个难得的机会啊!”


    阿木和阿尤也在一旁附和道,他们显然对陈天刚才的决定感到十分诧异。


    陈天摇摇头,微微一笑:“等着吧,他等下还会回来。”


    ......


    没错,赵兴压根就没有走远。


    陈天的开的墨韵堂,是整个沪上最为繁华的的一条古玩街,名为——豫圆街。


    陈天这店,是在豫圆街的中心位置,赵兴离开了墨韵堂,在他店铺对面地小摊坐了下来,点了碗凉面,一边吃着,一边望着陈天店铺的方向。


    赵兴心里还在琢磨陈天的话,他不相信陈天不动心。


    但等了半天,他也没见陈天的身影,见状,他有点慌了。


    他是真的需要陈天的血有大用。


    正想着,然后听到旁边两个摊主小声议论。


    “你知道吗,这墨韵堂的老板真神了,之前赝品大师周生锋的作品,他都能一眼看出来。”一个摊主说道。


    另一个摊主闻言,惊讶道:“真的?那周生锋可是这行里的老狐狸了,他的作品仿制得几可乱真,高手都难以辨别的,这墨韵堂的老板竟然有如此能耐?”


    “可不是嘛,听说他还很年轻呢,不知道师承何人,竟有如此独到的眼光。”先前的摊主感叹道。


    赵兴静静地听着两人的对话,心中不禁涌起一阵波澜。


    周生锋赵兴知道,他的作品赵兴也见过,他的作品赵兴分辨的出来,但也得费一番力气。


    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陈天一年前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白吧?


    没想到短短一年时间,陈天居然成长的如此地步。


    赵兴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


    一碗凉面吃完,赵兴站起身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犹豫片刻后,还是朝着墨韵堂走去。


    走到门口,他深吸一口气,抬脚迈进了店里。


    而陈天仿佛早有预料,正微笑着看向他。


    “你来了?”陈天笑道


    看着陈天的样子,似乎早就猜到了自己会来,一时间,赵兴心里震惊。


    “你猜到了?”


    陈天也不掩饰,他点点头,“猜到了。”


    听到这话,赵兴面色复杂,沉默良久,他才缓缓开口:“你还想知道吗?”


    “想。”摩挲着手串,陈天毫不犹豫回答道:“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需要我的血做什么?!”


    沉默良久,赵兴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好,我告诉你!”


    陈天露出一个笑容,他从凳子上站起身,眼神示意赵兴跟上。


    见状,赵兴跟了上去。


    两人穿过屏风,来到了一个装修雅致的房间。这是墨韵堂,也是陈天专门谈生意的地方。


    墨韵堂占地四百平方,分为上下两层。


    下层是谈生意的地方,上层则被陈天改成了住的和厨房


    上层分为四个房间,阿木阿尤各一个,还有一个是陈天和云灵灵的,最后一个则是杂物间,存放一些贵重物品的,比如先前陈天收的那个翡翠扳指。


    坐定之后,陈天为赵兴沏了壶茶,随后才开口:“说吧,你想要的我血做什么?”


    闻言,赵兴开口,这一次,他的神色变得异常严肃:


    “当祭品,找一样东西。”


    “祭品?!”陈天面色微变,“为什么要我的血当祭品?”


    “你的血活性高。”赵兴不假思索道。


    “找什么?”


    “这我不能告诉你。”没有犹豫,赵兴拒绝道:“这是我的底线!”


    见状,陈天也不再多问,既然是找东西,那他也也能理解对方有所保留。


    “对我有没有什么害处?”陈天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


    赵兴连忙摇头,“没有,我的人品你还不知道吗,对你绝对没有害处!”


    略微思索片刻后,陈天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行,我的血可以给你,你要多少?什么时候要?”


    想了想,赵兴说道:“不多,两百毫升,现在就要!”


    迟疑了一下,赵兴说出了六个字:


    “我快没时间了......”


    “什么意思?”陈天疑惑道。


    赵兴摇摇头,没有解释。


    见赵兴不想多说,陈天也不再追问。


    “可以,我答应你。”


    见陈天答应,赵兴总算是松了口气。


    “那东西呢?到底是什么东西?”陈天问道。


    赵兴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反问道:“你知道刘仲吗?”


    “刘仲?”


    陈天思索起来。


    这一年里,陈天可是了解了不少的历史,华夏五千年,不说研究的透彻,但也算知道个大概。


    回忆了一下,陈天看向赵兴:“你是说的刘仲是东汉的,还是西汉的?”


    历史上叫刘仲且出名的只有两个,一个是西汉的刘仲,刘仲的身份可不一般,是汉朝汉高祖刘邦的二哥,在公元201年,被刘邦封为代王。


    陈天对这个代王了解不深,主要是他的事迹不想了解都不行。


    他是历史上唯一一个被匈奴打的弃国逃亡的王。


    说白了,这事也不怪刘仲,主要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早年以务农为生,压根就没有什么军事能力,汉高祖刘邦封他为代王,实为“任人唯亲”。


    第二个叫刘仲的,东汉的阜陵王刘仲,封王时间约为公元一世纪中叶,也就是东汉初期。他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孙子。


    陈天能知道他,主要还是他的爷爷光武帝刘秀。


    没办法,刘秀太出名了。


    光武帝刘秀这个人太完美了,被称为历史上,最有学问、最会用人、最会打仗的皇帝。完美到电视剧都不知道怎么拍他。


    昆阳之战,刘秀一万人对战王莽四十二万正规军。


    这本来必输的局,结果呢?


    天降陨石,直接砸到了王莽军营里面?直接给别人团灭了......


    被网友戏称为,位面之子,大魔导师......


    不过不得不说,陈天最喜欢的朝代就属于汉朝。刘邦刘秀等这一群姓刘的人。


    没办法,太传奇了。


    西汉初年连着六代明君,末代被王莽篡汉还能有刘秀这样的大魔导师翻盘。东汉末年都那样了,还能有汉昭烈帝这样的留下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