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壹·入喉

作品:《情蛊贩卖处

    二十一世纪初,一座名为凤港的风水宝地,地势上被风水界誉为“九龙下海”,它也没辜负它的美誉,仅仅花了二十年便跻身于全国城市前列。


    一条蜿蜒的凤港河将凤港一分为二,凤港的人们喜欢称作新港和旧港。


    但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新港傍水而建,拥有一座闻名世界的深水良港,打开世界贸易的大门。从此之后,一座座摩天大厦拔地而起,房地产事业如火如荼,成就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房地产开发商,充斥一股着上流社会纸醉金迷的味道。


    旧港则依山而立,老旧密集的居民楼,茶楼生果店遍地,人员混杂,每个人都在为生存而努力。


    自打新港兴起,旧港便流传着一句童谣:


    山主贵,水主富。


    新港旧港一条路。


    然而,新港的暴发户们从来不这么看。


    从旧港到新港,不仅是地域上的跨越,更是身份和阶层上的跨越,新港旧港只会越走越远。


    旧港·龙凤茶楼


    灰黄色的墙砖颇具古典风味,挂着一件龙凤呈祥的迷你戏服,红棕色桌台铺了一层金色紫荆花油布,为这间百年茶楼增添了一丝喜味。


    初春的老茶楼比冬日里热闹多了,自封新港显贵代表之一的汤宁特意穿上一条贵气的深红旗袍,来到旧港见自己的平民老友边牧。


    “欢迎届时光临。”弯月般的红唇吐出这么一句。


    边牧合上喜帖,眼角不由自主地往上扯了两分。


    他正眼望向对面的汤宁。


    喜事到来,那张美丽的脸蛋愈发明艳大方,容光焕发。


    不过这种情形已经是第二次。


    他想到。上次恭喜她要结婚,还是在三年前。


    也是在这间茶楼。


    可惜临了黄了。


    顿了几秒,边牧开口道:“恭喜,双喜临门。”


    “哪来的双喜”,桌前萦绕着一股若有似无的香味,不是菜香,也不是自己身上的香水味,汤宁肩膀一松,往后靠在了硬邦邦的木沙发靠背上。


    这是边牧身上独有的香味。


    淡淡的,像冬日的青草味。


    听对方这么问,边牧的手指如一只毛毛虫,跃在喜帖上的日期,“这天不是你的农历生日吗?”


    汤宁一愣,瞟向火红的立体请帖,半信半疑:


    “是吗?”


    去了新港读书后,汤宁就再没过农历生日,农历彷如那远去的旧港,抛到九霄云外了。


    “你呀,自己的生日都能忘。”边牧轻叹了一口气。


    汤宁看向那张平淡的脸,自认识他以来,就没见过他的情绪有多大起伏。


    情绪稳定是个优点没错,可对于汤宁这种急性子来说,两人能互相做朋友,完全是因为中学大概四年都是同桌的缘故,后来汤宁转学去了新港,认识了一个又一个塑料姐妹花,伤着别人的心,也同样被别人伤着心。


    性子冷淡的边牧成了汤宁最无私的情绪垃圾桶,也就是对着这么个闷葫芦,汤宁可以肆无忌惮地吐槽和嘲讽,哪怕再不喜欢旧港,也会因为边牧专门过来一趟。


    “这是汤小宁吧,哟。这么大了。”


    一声热情洋溢的招呼,把两人的沉默气氛打破了。


    边牧朝汤宁身后看去,熟悉的茶楼老板娘扭着肥圆的身姿靠近。


    待汤宁仰头,老板娘笑得像朵喇叭花,“长得真好看,女大十八变啊!”


    “我叫汤宁。”没好气的回应。


    “汤生汤太还好吗?”老板娘没理会对方的反驳,提起茶渍斑斑的铜色茶壶,给两人续满了茶。


    汤宁皱了皱眉头,随意敷衍:“挺好的,谢谢关心。”


    老板娘瞟了一眼桌上的喜帖,连忙调侃着要给他们打个吉利的八八折沾沾喜气,见到桌上两人毫无反应,也就识趣地走开了。


    耳根清净后,汤宁抬眼瞧见边牧面露难色,推开冒着热气的茶杯,吸了一口冰凉的奶茶。


    “怎么了?”


    “这样,汤宁。那段时间我刚好有个项目要出差,恐怕去不了你的婚礼。”边牧语气里透着一股紧张,脸上表情依旧淡淡的。


    听到这句,汤宁漂亮的脸蛋一垮,杏眼怒睁,声音不禁扬高了几分。


    “这可是我的终身大事,你就不能请个假回来?”


    眼见这句话不够有气势,也无法搅动边牧这座平静如死水的湖,汤宁咬着牙,继续补刀:“秃头主任不是一向不怎么器重你嘛!你还那么屁颠着去做项目呢。”


    边牧眼皮一抖,表情有了一丝松动,窘迫、无奈,加上微微的震惊,汤宁的话很毒,但是没错,自打毕业后入职旧港房屋署五六年了,还是个办事科员。


    不过,边牧还是想在汤宁面前自证一番:“主任说这个项目做好了,有机会升职。汤宁,这个机会……我实在不想错过。”


    毫无底气的一句解释。


    毕竟终身大事和一个升职机会,孰轻孰重,应该掂量得清楚的。


    边牧的指腹拨弄着喜帖的边缘,皮肤猛地传来一丝刺痛。


    锐利的喜帖边缘割破了食指。


    钻心的痛袭来。


    汤宁羞愤地瞪着她,像一只被激怒的母猫。


    对峙了十来秒,汤宁抓起一个鲜红的刺绣手包,站起身,甩下一句无情的话:“反正喜帖我送到了,去不去是你的自由。”


    高跟鞋鞋跟都带着主人的怒气。


    边牧自始至终都没有回头,眉头微微皱着。


    手指一抖,一滴鲜红的血粘在了喜帖边缘,彷如一粒红色暗扣。


    一周后,边牧在署里加班,接到了汤宁的电话。


    距上次不欢而散,这是汤宁第一次主动打他的电话,应该说是回电话。


    边牧眼里闪过一阵惊喜,摁下接听键的功夫快速瞟了一眼桌角印着单位LOGO的万年历。


    诸事皆宜。


    四个大字,比抽屉里那张带血的喜帖还喜庆几分。


    “喂!你在哪?”


    对面劈头一问,盛气凌人。


    边牧滚动喉结,仿佛开口说话都是一种错。


    “在加班。”


    “能出来吗?”


    气势弱了几分,再一听,声音不太对劲,边牧身体一晃,但没有起身,仰眼望着电脑屏幕上的房屋重建项目计划书,轻声问:“你怎么了?”


    话音刚落,低低的抽泣声传来。


    边牧将靠椅一转,起了身:“你哭了吗,跟你男友吵架了?”


    “……为什么你一定觉得是我跟他吵架?”


    初春的夜微凉,空气里还有花粉的味道。边牧吸了吸敏感的鼻子,换了个方式问:“好吧,我错了。他做什么惹你生气了?”


    “我们分手了。”


    一阵长久的沉默。


    九点的夜晚,整层项目部只剩下边牧一个人在加班,安静得可怕,边牧的耳边还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你听到没有?”沉默过后的质问。


    “听到。”


    对方更生气了,问他为什么没任何反应。


    “我在等你说。”边牧不急不缓,十分有耐心。


    兴许是边牧丝绸般平滑的声音让汤宁的情绪稳定下来,开始道苦水。


    边牧坐回椅子,当一个认真的听众。


    听了半天,原来是汤宁男友在汤家吃晚饭的时候,接了一个电话不打招呼就跑了。


    “我跟你说过的,我爸妈本来就不喜欢他的工作,他还表现那么差,一天到晚见不到人,就知道忙工作,神经兮兮的,好不容易见到人,电话响个没完没了,刚刚吃着饭,接到电话又跑了,完全没个女婿样!”


    边牧听到这,忽然乐了,“女婿样是什么样?”


    “重点是这个吗?”


    边牧收起嘴边的笑:“不好意思,你继续说。”


    “不想说了。再见!”


    嘟嘟嘟忙音传来。


    边牧口干舌燥,喝了一大口水,思索了几秒,把思绪掰回电脑前,快速将计划书的结尾敲上,整体校对了一遍,保存、发邮箱、关电脑。


    一气呵成。


    然后给汤宁回了个电话。


    “你在哪?我忙完了。”


    “你楼下。”


    耳边传来的三个字,使得边牧拿外套的手都颤抖了,他飞速朝窗口跑去,探头往外看。


    凌乱的黑色电线挡住了视线。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刚到。”呼呼的风声混杂着口齿不清的音调:“我晚上没吃饱,请我吃宵夜吧。”


    “行,你想吃什么?”


    两人去了房屋署附近的一间火锅店,暖和,人也不多。


    “……你等等,我去个洗手间。”


    边牧灌了一大口果汁,捂着肚子急匆匆离桌了,半个小时他已经去了三趟厕所。


    汤宁不仅不劝阻,还不断给边牧捞浸在红油辣汁里的菜。


    汤宁比边牧能吃辣,但边牧始终是就着汤宁的喜好来,尤其是汤宁心情不好的时候,更是别提诸多要求,以免被对方吐槽。


    “哎呀,你受苦了,早知道就不点这么辣的了。”一个小时后,2L的生榨果汁壶见了底,汤宁才说出这句毫无诚意的道歉。


    “上次你也这么说。”边牧轻笑一声,毫无怪罪之意。


    他望着汤宁的脸颊,明明辣得红鼻子绿眼睛的,却还是相当有冲击力,比小时候还好看。按照如今时髦说法,属于浓颜系美女。


    汤宁被对方看得不好意思了,匆匆去买了单,还主动提出要对方送她回去。


    边牧摸着脆弱不堪的肠胃,答应了。


    以往基本是吃完饭各回各家,倒不是绅不绅士的问题,他们从小都这样。哪怕汤宁搬到新港后,也是自己打车回,很少让边牧送,毕竟跨越半个城,一来一回起码浪费一两个小时。


    边牧的代步车在狭窄的街道,慢吞吞地行驶着,汤宁每次坐都戏称这辆少爷车是边牧二号。但今晚的汤宁异常安静,脖子靠在头枕上,眯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


    边牧也没出声,安静地当个负责任的司机。


    车子开上凤港大桥,才快了起来,好似驶入了另一个世界。鳞次栉比的摩天大厦珠光闪耀,炫彩的灯照在车窗上,光怪陆离,给了边牧一种走入异世界的错觉。


    经过一间高档酒吧时,汤宁整个人缩进了外套领子里,水雾溢满了眼眶。


    刚来新港时她才高二,在酒吧里认识了高大帅气的邻校公子哥,两人很快陷入了热恋,情窦初开,初尝禁果,整日风流快活。


    汤宁成绩直线下降,只考了邻市的一所普通大学,而那个发誓要爱自己一辈子的男友却跟着家人移民去了国外,消失无踪。


    大学里,汤宁总会从其他追求自己的公子哥那里寻找初恋男友的影子。


    但那都不是他。


    那个人在汤宁的生命里既短暂又漫长,好似青春里的春梦,梦醒来什么都没了。


    而无论生活多热闹,身边多少人,热闹过后都是无尽的空虚,怎么也得不到满足。


    奇怪的是,这些年有一个人能将她从梦境里拉回现实,让她有一种真切而踏实的感觉。


    那个人便是边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