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正常生长

作品:《刺破塑料袋的人

    唇角微微勾着,一双眸子似是一汪清水般载着温柔。恰巧几缕清风吹过,撩起他额前的些许发丝。面庞衬得愈加清秀,整个人仿佛透着一股清凉,在这方炎热窒息的天地中显得极为通透舒畅。


    林易稍怔,但随即收回视线。


    眼前的男孩儿与那个坐在桃花树下看书的女孩子面容上有七八分相似,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与这个鬼地方格格不入的书卷气。


    “同学?”


    林易装作没有听见,眼睛也不往桃花树下的那个女孩子身上看了。她把脑袋埋在胳膊里,一直等到萦绕在周围的那股清凉消失后,才抬起头。右脸被胳膊蹭得有些疼,像是着了火似的。


    旁边的露天厕所有一排的水龙头,围了不少学生在嬉戏打闹。林易估计过去也抢不过他们,便狠狠地在脸上抓了几下,直到疼得有些麻木了,才堪堪停手。


    “呃……”


    头顶响起一道似有些不敢置信的声音。林易抬头,一股极其好闻的味道扑鼻而来。迎着刺眼的太阳,她有些晃眼,待看清时,才发现面前站着的正是刚才在桃花树下看书的安静女孩子。


    “同学,我是辛宁。我这里有瓶消肿的药膏,可以帮你涂一下。”女孩子的声音温温柔柔的,叫人如沐春风,和刚才那个男孩子如出一辙。


    林易稍稍偏头,看到那个男孩子已经坐在了桃花树下,捧着先前辛宁看过的那本书安静地看着。些许桃花瓣在他肩头滚落,美得如同一幅画一般。


    “同学?”


    林易回神,冲着辛宁摇了摇头。但是却朝她竖起了大拇指,轻轻往前点了两下。


    辛宁无奈,只得悻悻地走了。


    林易叹了口气,以为终于可以安静一会儿了。不料朱笙又不知道从哪里凑了上来,疑惑道:“林易,你认识他们吗?”


    林易摇了摇头。


    朱笙不满意了,“不是吧,你连和我说一句话都这么吝啬啊。小时候我们玩得可好了。我还记得三四岁的时候,你妈给你买了一条特别好看的裙子,我特别羡慕,然后你就趴在我家的天井里给我当大马骑呢。裙子最后都破了,回去被你妈骂了一顿哈哈。”


    林易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朱笙被她盯得有些发麻,才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话有多么不合适。但从小到大她都是对林易这么说话的,她都已经习惯了。


    朱笙摸了摸鼻子,小声为自己争辩了一句:“又不是我让你给我当大马骑的,你脱下来给我穿一会儿又能怎么着。”


    林易冷笑了一声。


    朱笙抓着林易的胳膊,撒娇地摇晃了几下:“林易,我们一个班好不好。我听林英姐说了,初中的孩子可会欺负人了,会把人直接从三楼推下去。全村和我同岁的就只有你了,我们得互帮互助才行啊。以后不管谁欺负你,我都罩着你好不好。”


    林易把胳膊从她的手里抽出来。


    接连着被林易甩冷脸,朱笙脸上的笑也挂不住了。她从小到大还没受过这种委屈,哪回和林易玩不是她千方百计地讨好自己,就连自己拿粗壮的纸筒子打她的头她也不计较,把她的课本撕了扔进厕所的茅坑里她也没说什么。事后老师批评她,她也没有供出自己来。然而这一切随着一年前林易那个亲生的妹妹林玉回来后,就全都变了。林易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变得凶神恶煞,甚至渐渐疏远自己,再也不和自己玩了。


    起先朱笙还没有那么在意,以前林易也有过这种情况,她只要略施小计让其他女生都不和林易玩,第二天林易就会眼巴巴地来求和了。可这次林易像是认真了,无论她再怎么带头孤立她,冷落她,林易都没有像以前那样低声下气地来道歉来求和。甚至有一次她把林易的铅笔盒从窗外扔了出去,林易居然也把她的也给扔了,而且还在上面狠狠地踩了几脚,直到踩扁。


    她当时吓哭了,不明白为什么一向顺着自己的林易会变成如今这个样子。她在上课的时候告诉了老师,那个大腹便便总是穿着白衬衫将肚子撑起来的男人什么都没问就直接提着林易的耳朵把她揪了起来。


    原因朱笙倒是知道一点儿,因为自己是班里的第一,虽然只有十七个学生,但自己也是第一。林易当时排多少名她忘记了,反正不如自己学习好。本来她还有点儿担心林易会说是她先挑的事情,但是看到老师什么没问,几乎不给林易申辩的机会后,心里稍安了些,也放肆地哭得更为大声。


    林易顶着被拧红的耳朵被罚站了一节课。


    朱笙想着,这下林易总该屈服了吧。她为了表示自己的大度,还从小卖部里买了一包两毛钱的绿色汽水给林易。但是她错了,错得十分离谱。林易不仅没有屈服,对她反倒更冷淡了。那包绿色汽水林易也没要,朱笙气得将汽水咬开了一个小口子,然后用手掌使劲地捏,直到一包汽水全都喷在了林易的脸上。


    当时林易的脸阴沉得要命,那副表情活像是要吃了她似的。用自己妈妈的话说就是从一只柔弱无骨的小绵羊变成了一只张牙舞爪的大灰狼。


    朱笙吓得后退半步,从这个自小被自己欺负惯了的人身上,她第一次感到了害怕两个字怎么写。后来还是那个大腹便便的老师及时出现,才没有让事情变得更糟。


    现在想起来,好像还是四年级发生的事情。五年级的时候,周围三四个村的小学合并起来,组成了济洮镇第三小学。那个大腹便便的老师也教不了他们了,而是换成了一个漂亮美丽的女老师,气质就跟刚才和林易说话的那两个同学一样,极其优雅。


    妈妈说过,拥有这种气质的人大概是从县城里出来的,用那种比较文明的风气浸养出来的。她曾经问妈妈,什么是文明。妈妈说文明这个东西很复杂,需要她以后慢慢体会,总之村里的风气是不文明的。


    也就是在五年级的时候,林易的学习突飞猛进,超过了自己,甚至还在最后一次镇里联考拿到了第三名。但是与此同时,林易也学会了打架。她曾经不止一次地看到林易拿着砖头往男孩子头上呼,甚至事后还恶狠狠地警告他们如果敢去告诉老师,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林易说这话的时候极其冷酷,看向他们的眼神也就像看垃圾似的。


    虽然到后来那个漂亮的女老师还是知道了,但是她却没有批评林易,也没有叫家长,只是把她叫去办公室畅谈了一顿。从那之后,林易身上的戾气就少了很多,打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


    这也是虽然朱笙和林易早就闹翻了,但现在还敢和林易说上几句话的原因。


    从左朱小学到第三小学再到初级中学,朱笙以前经营的小团体早就四分五裂。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些女孩子也渐渐疏远了自己。她问过自己的妈妈,妈妈说她要么努努力让自己的成绩成为全镇第一,要么就只能和颜悦色地待人,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耍公主脾气了。


    朱笙一直很听自己妈妈的话,有时候她觉得妈妈的气质就和那些县城里出来的人一样,极其优雅。两只眼睛下方有两颗小泪痣,圆润的脸蛋极其可人。而她也继承了妈妈的面相,从小到大都有人夸她可爱。


    比起努努力成为全镇第一,朱笙还是觉得从现在开始和颜悦色地待人比较好。意识到这一点儿后,朱笙有点儿疑惑,这么优雅的妈妈为什么在自己小时候欺负林易的时候选择袖手旁观呢。她想不出来原因,但直觉地把林易当成了她挑战的第一个目标。只是现在看来,这个目标也太具有挑战性了。


    朱笙叹了口气,但看到林易没有走开,心底又升起了一点儿希望。


    “林易,我们打个赌好不好。”


    林易连眼神都吝啬给她了,待在这里没走只是因为行李被她坐在屁股下面。她又不想去推搡朱笙,只要一动手她就控制不住自己,很难收场。


    看到林易对自己不屑一顾的样子,像极了以前她拿砖头打人时看那群男生的眼神,这种眼神深深刺痛了朱笙。她不由得咬紧下唇,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但还是坚持道:“我们打个赌,要是待会儿我们分到了一个班,那就是老天眷顾我,给我机会,我们回到以前好不好。”


    林易白了她一眼。


    朱笙反应了过来,解释道:“不是,我是说我们做好朋友好不好。我不欺负你了,你也别对我冷眼,我们就正常地相处可以吗。”


    林易还是没说话。


    朱笙勉强挤出个笑容来:“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


    林易起身就走。


    朱笙鼓起勇气拉住她。


    林易不管她,继续往前走,就当是个挂件了。


    朱笙被她亦步亦趋地带着往前走,发现周围人也都往同一个方向走后才明白过来——集合了,学校的老师开始分班念名字了。


    两百多个学生围在一起,顶着刺眼的阳光眼巴巴地看着老师。都是跟着家里下地长大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他们也过过,这点儿阳光还是可以忍受的。


    已经念了一个班的名字,朱笙和林易都还没有被分走,现在开始念第二个班了。


    “……林易……”


    很不凑巧,林易被分在了二班。朱笙只能放开林易,继续翘首以盼。只是等待的过程有些煎熬,要是自己的姓和林易的姓一样是英语字母L开头的就好了。实在不济和她相邻也行,M和N都不失为一种好选择。但偏偏自己姓朱,二十六个英文字母中排倒数第一的Z。说起来也奇怪,一年级学的aoe竟然不用来排序,反倒用三年级学的ABC。他们念的又不是英文名字。


    或许是她的怨气太过沉重,朱笙居然真的在二班的名单快结束的时候里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朱笙……”


    朱笙欢呼雀跃,高兴地拿自己的行李去找林易去了。


    二班的女生宿舍在食堂的附近,还没到宿舍就闻到一股饭香的味道,现在也差不多快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了。


    朱笙累死累活地把行李拖到宿舍,里面已经没有人了,大多都去吃饭了,只有林易一个人在上铺整理床褥。朱笙本来不想选上铺的,虽然稍微干净点儿,但爬上爬下的也太麻烦了。但是看到林易选了上铺,也就只能咬咬牙和她一起在上面了。好在林易旁边的位置还空着,果然她身上那股子生人忽近的气息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朱笙现在竟然有些庆幸了,看林易也更加顺眼了不少。她把篙笺从下往上捅上去,正想顺着旁边的小梯子也爬上去时,肚子突然不争气地叫了一声。


    饿。


    也罢,先去吃饭吧。


    朱笙去了食堂。


    所谓的食堂,也不过只有三个窗口,六个人在卖饭。只有一排又长又细的小棚子盖在上面,勉强遮阳避雨。旁边是一大块空地,用作学生排队。


    想到林易估计也没吃,朱笙便买了两个青椒鸡蛋饼,外加两个鸡柳,加起来十六块钱。她正要付钱,蓦然间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从旁边探了出来。


    “我来吧。”


    一道极其温润的声音,听得她耳朵酥酥麻麻的。分明是一股清凉的气息,她却莫名感到耳朵烧烧的。


    “谢……谢谢。”


    朱笙认出来了,是那个坐在桃花树下安静读书的男孩子。白净的脸蛋像是被泉水细细打磨过一般,无一不透露着一股柔和的味道。笑起来时,脸颊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就像……小学时她的同桌于庆年一样。


    “同学买了两份吗?”


    “……嗯,帮我朋友带了一份儿。”朱笙想起来刚才他还拜托那个叫辛宁的女孩子给林易送药来着,便急急解释道:“我朋友你也认识的,她叫林易。”


    他笑了起来,如泉水涓涓细流过山涧般,“是那个有着一双小鹿般倔强眼神的短发女生吗?”声线稍稍放低,似自言自语般:“原来叫林易。”


    看着他沉浸在自己情绪里的模样,朱笙忽然间福至心灵,“同学,可以问下你的名字吗?”


    他唇角微挑,“我叫时针,时间的时,针线的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