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很久之前的事

作品:《【利威尔bg】 Undergroud

    结婚是个费心费力的事,当然,新婚晚上也干了点成年人该干的,所以第二天,我们睡到了大中午。


    更加准确地说,是我睡到了中午,由于他起床得好大动静必然会吵醒我,所以他只能呆在床上,然后观察我能睡到何时。


    他还是小看了我,直到他的腿麻得不能再麻,他终于上手开始拧我的脸。


    “疼。”


    “你就这么对待你的新婚妻子,不应该亲我一口吗。”


    “你没刷牙。”


    “你也没有!”我一脚把被子蹬开,霎时,赤条条的我们两个坦诚相见,今天太阳真好,我能看清楚利威尔身上的每一寸。


    昨天晚上被我咬了好几口,还有身上的伤疤,还有他此刻黑着的脸。


    他磕磕绊绊地下床去捡衣服,他其实勉强还是能自理的,遇到我之前腿的情况比现在还差,还是拒绝了兵团对退休老兵的“关爱”,坚持一个人生活。


    打开大门后,一堆孩子呼啦呼啦地跑了进来,踩脏了我们新买的地毯。


    利威尔的眉头要拧成螺丝了。


    “孩子们!快停下,告诉我谁派你们来的。”


    “没有人!我们要看吃糖果!”


    一个小女孩,应该是他们的头儿,一声令下,孩子们排着队坐在沙发上,我拿出些零食招待他们,“阿克曼太太,我们想听故事。”


    “啊?”


    “你不是阿克曼太太吗?”


    “我.....好像是。”好新鲜的称呼,虽然有点别扭,利威尔对他的姓也不太感冒,他怎么不能跟我姓,叫某某小姐的先生呢。


    “好吧,要听什么。”


    “你们是怎么结婚的。”利威尔终于从盥洗室里出来,他跟孩子们坐在一起,还挺和谐的,不过小孩可没有那么臭的脸。


    “大人的事情小孩子不要打听。”他说,因为他的身份,孩子们还是有点怕他,悻悻地望着我,“今天我们确实很忙,抱歉啦。”


    “好吧,阿克曼太太,下次一定要讲哦。”女孩想了想,还是答应,她正是对爱情懵懂的时候,参加完我们的婚礼肯定要好奇的,对此我十分理解。


    但是利威尔理解能力一般。


    “下次你打算讲什么?”


    “就,讲讲你是怎么喜欢我的,然后怎么追求我的之类的。”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我在场吗?”利威尔喝了好大一口红茶,不解地问。


    我有点恼羞成怒了,“那怎么办,实话实说,说我跟一个坐轮椅的男人在酒吧艳遇,发生一夜情,然后贪图他身子,死缠烂打,最后他心软决定以后只睡我一个人。”


    “噗——”


    “利维!!红茶很贵的!!不许浪费。”


    “还是别讲了。”


    我刚刚还看到他放了一大块方糖,败家男人,说喷就喷。


    利威尔有点被我气到了,虽然我夸张了那么一点,但大概情况确实是这样,一个完全不罗曼蒂克的故事,普普通通的两个人相遇,发生一点意外,然后发现一夜情的对象是对门,再然后日久生情。


    这完全不吸引人,完全不能满足小女孩对爱情的幻想。


    “你就不能不讲吗?”


    “可是真的有点抓马,利维,你再这样泼我冷水你今晚睡沙发。”


    “过来帮我抹吐司。”


    “好嘟老公。”


    他重重地“咳”了一声,我装没听见,也没看见有人脸红了。


    男人四十一枝花,利威尔是最艳的那朵。


    我确实应该回忆回忆以前的事,我几乎要忘掉一开始冷言冷语说翻脸就翻脸的坏男人了。


    决定搬去地下街的那天,我几乎身无分文。虽然战争已经结束两个月了,我还是心有余悸,地上实在危险,我几乎不能在开着窗户的床上睡觉,生怕下一秒飞弹就从天上落下,我们被外面警告了一次又一次,瞒不下去的政府最后发了逃生手册,人手一本,我从图片上知晓那些武器的厉害,因此战战兢兢。


    我花光了攒的大部分钱,买了地下街的通行证,今时不同往日,地上的人想下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当然底下的人想上来也不容易,能自由穿梭的,还是那些富到流油的商人权贵们。


    我租了一个单间,不算小,但是非常便宜,自然也很破。


    推开门便是比我鞋底还厚的灰尘,房东对这件房间三缄其口,他很开心有人真的穷到这种地步,“你好好打扫吧。”他临走前又嘱咐我一遍。


    看起来得有半个世纪没住过人了,我差点被呛死,床是完全不能用了,我把它拆了堆在门口,收废品的没来,来了一个坐轮椅的小个子男人。


    他盯着我拆下来的陈旧木板,我这才发现上面有几块刻着图案,或许是上个主人留下的。


    “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你住在这里?”


    “对,第一天搬来,有什么事吗?”


    他看起来凶神恶煞,不会要收我保护费吧,我往后退了两步,脚后跟碰到了我刚刚拆床的锯子,“哦。”他这样说着,然后走了。


    就,这样走了?


    地下街怪人真多。


    我松了口气。


    还好我是个手脚麻利的,一个下午就收拾得差不多了,不过我也意外地得知了这房子之前主人的一点消息,是个东洋人,是个妓女,后来病死了,不知道什么病,所以房间一直空着,她好像还有个孩子,后来行踪不明,天杀的房东,怪不得这房间没人要。


    可是病毒应该也不会生活五六十年,唯一的家具也被我拆了,除了开窗多通风,我想不到别的办法,毕竟我真的没有多余的钱再去找新的房子。


    钱,钱,钱。


    晚饭还没有着落,我得尽快找个工作。


    我带着瘪瘪的荷包在街上晃悠,地下街比之前亮堂多了,我小时候从洞口往里面看过两眼,黑黢黢的,坐满了腿脚不便的大叔们,新商会们的马车们停在街道中间,把路全挡死了,我只好在一旁等着,等他们卸完。


    “你们卸这些多少钱一天。”我拉住一个路过的汉子,他叼着烟头,**着上身睨了我一眼,然后一甩胳膊继续往前走。


    好吧那箱货物看起来确实很重,汉子刚把它丢在地上后背便多了几条勒痕,还是算了。


    我本以为我会等到天黑,但那个坐轮椅的男人又出现了,他的轱辘印刚出现在我眼前,那些扛大包的人立刻战战兢兢地往后退了两步,然后商会来了一个带牛仔帽的大胡子,毕恭毕敬地问他有什么可以为男人做的。


    “让这坨东西从路上消失。”


    “好嘞。”大胡子很爽快地答应了,要来推他过去,被他一个眼刀又给钉在了原地。


    小个子男人这才回头看我,“怎么还不走。”


    “哦哦,”我连忙起身,“谢谢。”


    人小小的,心肠还挺好的。


    我最后还是找到了工作。


    在酒吧当服务员,热血漫画主角的冒险人生里肯定会出现我这职业的NPC,我很满意这种出卖一点点色相就可以赚到钱的工作,即便我其貌不扬。


    但没关系,酒吧昏暗的灯光会遮盖住我脸上的瑕疵,靠着身形能依稀辨认出我是个女人就可以,男人们的咸猪手只在乎性别,和是否唾手可得,他们不挑,因为他们就是被社会挑剩下的。


    我也是,所以我们大哥不说二哥。


    我们有默契地互相暗送秋波,在我上酒的时候他的手会趁机攀上我的胳膊,而我的手也顺势夹走他垫在酒杯下的钞票,我有时候觉得世界是个巨大的妓院,每个人出卖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换取金钱,被生活 c多了,就更想c别人。


    所以我被揩油之后立刻去吧台给自己点了杯酒。


    我又看见了那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他一个人在角落里喝我们店里最贵的酒,他绝对是个有钱有权的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人会出现在我的出租屋前。


    他好像在看我。


    这样的注视让我不怎么舒服,感觉他在审判我,质问我为什么要做这种工作,但他又好像没有鄙视我,没有觉得我下贱。


    我走过去,问他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他说没有,让我别用碰过猪屎的手碰他的桌子,但我转身要走的时候又叫住我。


    “哪也别去了,就在这呆着吧。”


    “我要赚钱的,大叔。”


    救风尘的前提是风尘愿意被救吧。


    我不太愿意,但是他从怀里掏出钱包,也夹了几张面额比较大的压在桌子上。


    我这才发现他少了两根手指,以及右眼是瞎的。


    “大叔?”


    他有点不可置信地摸了下右脸,似乎被打击到了,“没那么老。”确认完以后,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他拿杯子的方式还真特别。


    给钱就是哥。


    我立刻换了称呼,“哥,需要我陪你喝酒吗?”


    “你会?”他好看的眉头又皱在一起,我冷哼一声,把他的杯子夺过来倒满,一饮而尽。


    酒渍低落在我胸前,这位哥别扭地咳了声,然后偏过了头。


    “去拿个新杯子。”


    他是不会再用留有我劣质口红印的酒杯了,我其实想说他有点矫情,毕竟这是地下街,真正有洁癖的人怎么会来这地方喝酒。


    我乖乖照办了。


    他真的很奇怪,我主动地把身体往他那里靠,他向见到什么脏东西一样往后撤,在衬衫碰到被烟头烫得劣迹斑斑的红砖墙面时又啧地坐了回来。他能活动的干净空间实在有限,最后还是回到原来的位置,只是拒绝了我再靠近他。


    “我们就这样坐一夜吗?”


    “你必须要说话吗?”


    “哦哦。”我把我的嘴巴拉链拉上,看着他喝,他有一搭没一搭地问我。


    “为什么找了那间?”


    “嗯嗯嗯。”我闭着嘴巴回答他。


    “你是笨蛋吗?张嘴说话。”


    “那间最便宜。”


    “哦,是吗。”他回想起什么,又自言自语接了一句,“还真是没什么变化。”


    “你为什么出现在那里,以你的身份,应该不需要在那种地方住吧。”


    “我什么身份。”


    “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我这种人,不过我得提醒你,你不要再掏钱出来了,这里可不是什么拾金不昧的好社会,就算你,是吧,他们专抢你这样的。”


    “哦还没问你,你叫什么。”


    “利威尔,”男人想了想,“利威尔阿克曼。”


    “是真名吗。”我又凑过去问他。


    然后我的额头结结实实吃了一个爆栗。


    “你这人,对女人能不能温柔一点,你这样没人喜欢你的!”我捂住额头冲他喊,喊完我就后悔了,万一他小心眼把刚刚的钱要回去,我岂不是白干了。


    “怎么温柔?这样吗?”他的声音带着温怒,真是脾气古怪。


    他欺身靠近,我被他圈在沙发和他之间,然后又突然停下,说了句抱歉。


    “没事我原谅你了。”


    其实我刚刚在他眼里看到了一点迟疑,他那张脸,如果是完整的话,肯定是个帅哥,虽然个子小点,但肯定是不缺女人的。


    所以才会懂得那些客人的伎俩,他刚刚在模仿他们。


    有点好笑。


    “傻笑什么。”


    “你不适合当流氓,气质不一样,你,怎么说呢,有点正义。”


    “是吗,”“我以前就是混混。”


    “真看不出啊,”原来是地头蛇大人,我肃然起敬,把屁股往外挪了挪。


    很显然我的小动作被看穿了,他又朝我的杯子里倒了半口酒,“去哪,回来。”


    很有威慑力的一句话,他说话很低,但又能清清楚楚传达到耳朵里,我猜他肯定地位很高,至少也得是个商会二把手,所以发号施令才那么得心应手。


    “就那么一点啊?小气。”


    “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


    我只顾着跟他聊天,一抬头调酒的大叔已经在擦杯子了,酒吧里除了已经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就只有——


    隔壁桌不停在往我们这里瞟的几个壮年。


    他们不清楚利威尔的底细,但知道我是新来的,并且轻如草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