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京市1
作品:《被亲儿赶出惨死,重回七零她将女儿当宝》 张永玥在家里高高兴兴过了个年,最后还是决定让她妈跟自己去一趟京市。
张永玥有点忐忑。
“妈,这会不会耽误你事儿啊?”
她知道她妈现在各种事情都很忙,压根儿就抽不出什么时间。
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在是李书瀚说要放弃他们这段关系,她们现在这样上赶着去,那不是掉面儿么?
她妈现在好歹是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张永玥觉得她妈为了她可真是委屈死了。
沈兰瞥她一眼。 “不管赚多少钱我都是为了咱家能过得更好。
你们的事儿永远都比赚钱的事儿大。”
瞧出老五心里的想法,沈兰揉了揉她的头。
“咱又不是直接冲进他们家里面,叫着喊着让李知青娶你。
妈跟你去是再给李书瀚一个机会!
要是他还立不起来,想要在那个家里越陷越深。
那就算你爱他爱得要死,妈都绝对不会答应你们的婚事!”
这点沈兰肯定是说到做到的。
李书瀚对她们家有恩没错,但老五第一年打电话来告诉她,遇到李知青的时候,她就寄了不少好东西过去。
这林林总总的,也几百上千了。
这年头几百上千可不是个小数字,万元户就是有,那也是少的。
所以人情用钱可以还,但要她把闺女一辈子的幸福搭进去,那绝对没门!
张永玥红着眼睛点了点头,其实她也是觉得俩人在一起那么多年不容易,这才想着最后挽回一下。
要是李书瀚还是一样的决定,那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她妈说得对,人要学会及时止损,也要学会往前看。
她妈一个女人能做出这么大的事业,她几个姐妹也是各行业里做得那么出色。
那她肯定不能给家里拖后腿!
必须得拎得清,得立得起来才是!
......
飞机落地京市,这边开春的天真是要冻死人。
风里还裹着残冬的寒劲儿,刮在脸上像小刀子似的。
刚出机场大厅,沈兰就忍不住裹紧了大衣。
说起来这是沈兰第二回来京市,距离第一回送老五来学校都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
当初她刚念大一,现在都已经读研了。
这日子过得可真快。
这年头的京市,柏油马路不算宽敞,街道两旁多是灰砖灰瓦的平房,墙根下一般人家都堆着过冬的煤块。
空气里混着煤烟味和泥土的湿气,风一吹,带着股清冽的冷意。
天冷,几位老人裹着厚棉袄,揣着袖子在门口晒太阳,操着地道的京片子闲聊。
远处偶尔能望见几栋新式楼房,红砖墙配着白色窗框,在一片低矮的民居中格外显眼。
说起来德胜集团也有项目想要在京市开发,只不过现在结果还没出来。
要是真的合作起来,那整个城市建筑的发展就会很快了。
不过都城到底是都城,就算没有那些高楼大厦,那气派是白雪也盖不住的。
“咱先去你们学校找个宾馆,然后妈送你回学校放东西。
对了,这李书瀚家住哪儿啊,离你们学校远不远?”
张永玥裹紧围巾,哈了口白气搓了搓手。
“李书瀚老家是咱隔壁省的,他们家也是他爸工作调动来了京市。
原本他们家住在冠中村那边,后来他爸不是单位变动了嘛,就换到了朱家口小区。
就是那种老厂子的家属院,红砖墙的六层楼,看着挺陈旧的。
他家来得晚,更是每分到好楼层,在六楼。
要说家里都是年轻人或者身体好那六楼也没事儿。
但他爸妈年纪大了,他爸年轻的时候身上还受过伤。
这一上一下的爬楼层,也是相当费劲儿!
正因为这样儿,所以他们家才死命地想要换单位,搬到更好的小区去。”
沈兰点了下头,算是能理解李家的想法儿,毕竟谁不想过好生活呢是不?
但她却没法儿苟同这一家子的做法。
后娘加后爹一样的爸,也没给人家孩子啥好处,竟是想着从人家身上吸血了。
沈兰真真是看不上这种人!
这种人就是过得再差,那也是老天有眼儿!
张永玥给她妈指了下车站。
“去他家的话也不算麻烦,咱们先在学校附近安顿好,我放完东西,咱从学校西门坐103路无轨电车,坐到朱家口商场站下来,往北边的胡同里钻个两百来米就到了。”
张永玥数了数,“也就七八站地,二十多分钟能到,就是电车慢点儿,还得挤挤。”
沈兰点头,电车二十分钟的话,那打个车应该也挺快。
能花钱解决的事儿,那肯定不能累着自己。
京市的冬天实在是太冷了,沈兰她们最后还是先决定吃碗面暖暖身子再出发。
来京市的话那肯定就是杂酱面馆了。
俩人一进店里,热气就扑面而来,混着酱油和葱姜的香气,让俩人更饿了。
张永玥熟门熟路地拉沈兰坐定,对着柜台喊,“老板,来两碗羊肉汆面,多放香菜辣子!”
转头跟她妈解释,“这天气就得吃羊肉面,汤头是羊骨熬的,暖身子最管用。”
沈兰点点头,目光扫过墙上的木牌,指着‘豆汁儿’,“我还想来碗这个。”
以前就经常听说豆汁儿很难喝,沈兰倒是想尝尝这到底是有多难喝。
张永玥摆手劝阻,“妈,这玩意儿一般人是真吃不惯,酸馊馊的。”
可沈兰执意要了一小碗。
这甭管好喝难喝,来都来了,总得尝个味儿吧?
没等多久,两碗羊肉汆面先端了上来。
粗瓷碗里奶白的汤冒着热气,滑嫩的羊肉片飘在上面,一看就相当好吃。
沈兰和张永玥没一会儿就吃得额头冒起汗来。
正吃着,豆汁儿也端了上来。
土黄色的汤汁看着浑浊,碗边摆着一小碟焦圈和咸菜丝。
沈兰学着邻桌老人的样子,先抿了一小口。
随后她立马就吐了出来。
“咳咳,这啥味儿啊!”
那味道酸中带馊,还混着股发酵后的腐气,像泡了酸菜的水又掺了点霉味。
她不理解,这京市人咋就好这一口儿?
果然是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
沈兰将豆汁儿推到一边,正想继续吃面,就听身后隔了一桌的人骂了句,“乡巴佬。”
张永玥立马就火了,“你骂谁呢!?”
三四的小伙儿把筷子往桌上一拍,立马就气势汹汹地站了起来。
那几个人打扮另类,一看就是玩摇滚的,气势倒是不弱。
“说的就是你们这些乡巴佬!
喝不惯城里的东西来这儿凑啥热闹?”
沈兰扭头,本想着说两句缓和的话过去算了。
毕竟她这把年纪的人了,跟小年轻计较啥?
但看着为首的年轻男人,沈兰是越看越眼熟。
不过这人耳朵上别着耳环,头发还长到挡住半边脸,沈兰还真瞧了挺久才瞧出来。
她惊呼,“这是,小李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