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偷衣

作品:《逆徒!说好弑师,下迷药算什么?

    微风带起丝丝花香飘荡。


    叶赎怔怔望着那张熟悉而陌生的脸,心中涌现出无尽的惶恐,惊惧…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他?


    绝非只是长得像的巧合。


    那一袭白衣,眉宇间的轮廓…感觉就像是在照一面镜子。


    可,此人身上毫无生命迹象。


    叶赎心中隐约有一丝感应,眼前之人,就是他没有错。


    不知怎的,他脑海中忽然浮现两个字。


    轮回。


    一旁的王翠花也注意到他的反应,见他半天没有动作,眉宇间还带着几分吃惊与恐惧,不禁有些疑惑。


    只是一具尸体而已,为何土包子这么失态?甚至恐惧?明明他折磨那两个坏蛋的时候,眉头都不皱一下。


    但她第一反应不是询问,而是担忧地扯了扯叶赎的衣袖,轻声安慰道:


    “别怕,姐姐在呢。”


    被她这么一打岔,叶赎也回过神来,深深吸了一口气,朝她勉强扯出一个笑容:“我没事,只是没想到这种仙草居然会生长在尸体上。”


    “仙草嘛,奇怪点也很正常,而且这尸体看上去很…唔…”


    王翠花歪着脑袋,半天才勉强想出一个词汇来:


    “温柔,对,温柔!虽然是具尸体,但给人一种很温柔的感觉呢~”


    叶赎闻言一怔,再次将目光投向尸体。


    此时他才发现,尸体的嘴角微微上扬,似乎是在笑。


    可一开始,尸体明明没有表情。


    是什么时候…


    突然,叶赎灵光一闪。


    对了!是王翠花开口以后,尸体的表情发生了变化。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偏偏王翠花开口,尸体就笑了。


    叶赎只觉得有重重迷雾遮在眼前,令人探不清虚实。


    “叶哥哥,你不是要找逆时草吗?现在就在眼前,怎么反而停住了?”


    王翠花歪了歪头。


    自从见到这具尸体,土包子就怪怪的。


    “没什么。”


    叶赎定了定心神,眼神逐渐恢复坚定。


    无论这尸体是他的前世,亦或是其他什么东西,都无关紧要。现在重要的是拿走逆时草,让瑶儿能够踏上修行路。


    过去永远是过去。


    而现在,路就在脚下。


    一念至此,叶赎毫不犹豫伸出手,一把抓住了那株逆时草。


    顷刻炼化!


    霎时间。


    光芒绽放!


    无尽的光芒自他手中爆发,叶赎的周身瞬时变成一片寂静黑暗的空间,有点点星芒闪烁,仿佛屹立于浩瀚宇宙之间。


    紧接着,一个个时钟凭空浮现,环绕在他周围,指针飞速倒转。


    沧海桑田,时间变换。


    叶赎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在不断退化,直至最后彻底化作一个十岁的孩童。


    浑身衣衫也跟着倒退,从衣服化为线条,最后变成植物纤维,落在地上。


    他惊恐地看着自己稚嫩的小手与光溜溜的身子,还有空空如也的丹田,修为没有了,元婴没有了,连小剑灵也没有了。


    好吧,他承认自己有些大胆。


    周身画面不断倒退,宛如电影倒带,速度快的可怕。


    直至定格在某个夏夜。


    一轮圆月高悬于上,皎洁的月光如水般泼下,将本该漆黑的夜照得一片亮堂。


    “知了——知了——”


    蝉鸣声阵阵。


    “头好痛…感觉自己忘了什么…”


    叶赎捂着脑袋,眉头紧紧皱起。


    一阵夜风拂过,浑身光溜溜的小叶赎忍不住打了颤。他茫然地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嘴里忍不住骂了声:


    “这踏马给我干哪来了?这还是国内吗?”


    随后,他低头一看,看见自己小小的一只雀雀。


    “我靠,我怎么又变成这么小一只?”


    “欸?我为什么要说又?”


    幼童的躯体,成人的灵魂,还没穿衣服,叶赎敢说自己是地狱开局。


    所幸现在已是深夜,这处街道还算偏僻,没有什么行人,否则他估计要因为影响市容被扭送官府了。


    小叶赎搓了搓手上的鸡皮疙瘩,开始观察起四周的环境。


    生存法则第一课——来到陌生环境,不要轻举妄动,先确认安全。


    借着皎洁的月光,入目是一处古朴的街道,青石板路,木质结构的房屋,极远处还点着灯笼,亮堂一片,看上去是个夜市街。


    自己现在应该处在某个繁华的城镇中。


    作为一个现代人,叶赎对自己穿越这件事的接受度还是蛮高的。


    现在的首要目标是找件衣服。


    然后混入人群打探消息。


    他的目光在街道中扫视,很快就看见一处高大的院墙内,晾衣绳上挂着几件华美的锦缎衣裳。


    宅院内还有几个下人,正提着灯笼在院中来回巡视。


    什么?你问为什么院墙高大还能看见?


    因为墙角正好有个破洞,又刚刚好能让叶赎爬进去,他正正好好透过墙角,正正好好瞧见里面的衣裳。


    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制的。


    这处人家一定非富即贵,被抓到免不了一顿毒打。


    但叶赎已经管不了那么多。


    毕竟他可不是什么老百京,有在大街上遛鸟的习惯。


    借着月光,叶赎赤着白嫩的小脚,悄无声息地穿过狗洞,猫着腰来到离衣裳最近的一次草丛里。


    凭借着前世玩潜行游戏的经验,他拾起一块石子,用力朝远处的假山扔去。


    “啪!”


    清脆的响声立即引起了下人的注意。


    叶赎甚至能看到他头上亮起的黄色感叹号。


    “谁!谁在那里!”


    计划通!


    趁着下人扭身的空档,叶赎光溜溜的身子像条泥鳅般滑出,没有一丝声响,他一把扯下晾衣绳上最小的一件锦缎外袍。


    又在下人回头的千钧一发间退回草丛。


    “呼…呼…”


    捏着手里的锦服,叶赎的手都在颤抖。


    没想到自己居然如此熟练。


    “或许我应该去做个扒手。”


    在心中自嘲一笑,叶赎迫不及待地将衣服穿上。


    华丽的锦服与他刚好合身,仿佛就是为他量身定制一般,但有一个致命的缺陷——


    这是女款。


    小叶赎低头看着身上绣着牡丹花的粉色锦裙,嘴角抽搐。但此刻有的穿就不错了,总比光着身子强。


    任务完成,准备撤退。


    如进入般顺利,叶赎轻松溜到狗洞的位置,他俯下身子,慢慢爬出。


    刚爬出来,还未站起。


    他的身前忽然传来奶凶奶凶的声音。


    “喂!那个小贼,你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