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
作品:《声名狼藉的第一美人》 丁婳差马夫把钱袋子递了过去,她放下窗帘没再多看刘恋,马车继续前行,听见车外的薛郎中对刘恋说:“有缘人,重新给你开个方子,十吊钱能抓个五副药了。”
丁婳暗暗想:要是吃完这五副药,刘恋能熬过这个冬天就好了。
[系统你还记得上一次这个时候刘恋,是生是死吗?]郎中的声音渐渐听不到了,丁婳问系统。
[主人你终于呼唤我了,你还记得你的主线任务吗?]
[刘恋他就是个路人甲啊,你快去想想你的攻略目标庾季夏。]
[我想他,他不想我怎么办?]
[其实今天你的马车刚刚走后,庾季夏便骑马来了,你们俩只差一刻钟就能相遇了。]
[?那你为什么没告诉我。]
[因为你没有呼唤我啊,主人,我是想告诉你的。]
丁婳忽然想到了什么?[所以我不呼唤你,你没有办法主动来找我,没有办法主动和我对话对吗?]
系统沉默……
她开始回想,除了第一次她重生过来是系统主动和她说话,剩下每一次都是她找的系统,她上一次在竹林和庾季夏见面,系统也没有像天牢那样出来帮忙,是因为她没有呼唤系统?
[所以系统守则二是:我不主动找你,你没有办法主动和我对话?]
[主人,你还是想想你近一年好感度都没有上涨的事情吧。]
[是啊,我又没有才学又不会写信,见了面说了那么多话,好感度怎么都升不上去。]丁婳的手探出车窗,去接落雪,[而且王鹿韭来长安了。]
丁婳进屋,褪了斗篷,来不及去烤火就直接坐在了书案前。
翻出十个月前那张,“系统守则”,终于写下了第二条[守则二:系统无法主动和我对话,需要我呼唤他。]
这张系统守则下面的朱砂红字映了出来。
丁婳抽出纸张,又看了一遍那几个人的名字,还有名字上用血红朱砂打了大大的叉。这三个人今生必不得好死,而且是要死在我丁婳手里,你们一个都逃不掉。
她换了一张纸,开始思考,现阶段最重要的目标是什么?攻略庾季夏达好感度百分。如果好感度一辈子都不涨怎么办?她的一辈子只有十年。哦不,现在已经只剩下九年了。她还有事情没有做完。
但……丁婳忽然想到,十年后身死,其实这个惩罚也可以说是没有惩罚。
她已然接受自己二十三岁便会陨命。不是人人都会像太皇太后那样长寿的,像刘恋这样风华绝代的佳人,也不过二十多岁便身患重病。
这十个月来,好感度涨了0%,系统除了经常来烦她之外,生活没有任何变化。甚至,如果她不召唤系统,系统根本没有机会啰嗦。
[系统,好感度为什么会是零呢?如果我写的这些信,让他心烦,那好感度会下降不是吗?如果称了他的心意,好感度应该会上升才对。]
丁婳拿起笔,笔头在白纸上停顿,划出了一个大大的撇,但她始终没有写下字。
[我可以接受好感度下降。但快一年一直是零,你不觉得奇怪吗?]
[主人,我在想会不会是系统bug了。]
[什么?什么是bug?]
[就是系统错误。]
[你们那个地府系统也会错误?]
[主人,你没听说过当年齐天大圣在地府乱改生死簿,导致许多人的阳寿混乱吗?你没听说过太上老君乱牵红线吗?]
[这是真的?不是话本?]
[不说这些,主人你在本世界也应该听过,杜捷二十岁第一次上位是因为他在围场帮先帝的宠妃找到了她的爱犬。]
[杜捷找狗上位这事是真的?我一直以为是杜氏鱼肉百姓后别人给他编的……]
[是的,主人。无论是你的世界还是我的世界,都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用好听一点的话说就是一个巧合一件小事,就可以改变历史的进程。]
[唉……]系统难得的叹了一口气。[我去查bug了,主人,你过两天记得呼唤我,我告诉你结果。]
世界一瞬间变得安静了。丁婳低着头,看着九年那两个字,她似乎没有那么焦虑了。
整个长安的名媛圈都在关注王鹿韭。出乎所有人意料,王鹿韭在长安的第一份拜帖给了——无才无德,徒有其表的丁婳。
收到拜帖的丁婳也十分不解。
前世这个时候,她和王大小姐毫无交集,只是在宴会上远远的见了一次,双方都不一定看清过对方的脸,这一世,她不过是送了一盒琴弦。难道一件小事一个巧合,真的能改变事情走向?
拜帖上不仅谢了丁婳她送琴弦,还说了希望四小姐可以带着琴过去,一同切磋琴艺。
丁婳看着“切磋琴艺”四个字讪笑,长安的闺秀,十个里有九个都比丁婳会弹琴,琴艺佳的小姐的侍琴丫鬟说不定都比丁婳弹得熟练。
但她也只能硬着头皮,在赵夫人的期待下,于三日后梳洗打扮了一番,抱着琴去了王府。
琅琊王氏这一辈进京做官的人不多,职位最高的便是户部侍郎王林,即王鹿韭的三叔,王鹿韭进京自然是住在了王林府上。
丁婳梳着繁复的头发,着深衣端坐在马车里,路上又背了一遍琴谱。
锦瑟坐在她的身侧抱着琴问:“小姐真要去王府弹琴?”
“我也不想啊。”丁婳开始后悔,她费心把丁嫣留下的琴弦和当铺的琴弦比对过,挑了最好的,荷包也是罕见的回纥图案。送礼时又留在最后,把礼物放在礼盒的最上层。
也正是这份用心,把现在的丁婳推到了王府。
丁婳还是决定能推脱就推脱,能不弹便不弹了。
垂花门口,莲心笑脸相迎,将丁婳引进了王鹿韭的小院。
“大小姐,丁四小姐来了。”
隔着门框,丁婳在看到了松柏树下的王鹿韭。
树积残雪,佳人独立,门框变成了画框,把王鹿韭装在了里面。王鹿韭已然十六了,脸庞和前一世的变化不大,只是气质要青春得多。
两人都微微福身,互相见礼。
“王大小姐好。”
“丁四小姐好。”
“不知该称姐姐还是称妹妹。”
“我比王大小姐小两岁。”丁婳低着头浅笑。
“那你叫我明月姐姐可好?或者直接叫明月娘。”
“明月姐姐安好。”
王鹿韭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引着丁婳去院内的一个小凉亭坐下。
冬日的石凳上放了软垫,二人对面坐下。
王鹿韭道:“妹妹为何送我琴弦?我很少收过如此别致的礼物。”
“哈哈。”丁婳尴尬地笑了笑,总不能说这是上辈子我承诺送你的东西吧?
她学着丁嫣那副样子说道:“我自己是爱琴之人,前几日得了一盒上好的琴弦,同一天就收到崔九小姐要为你设宴消息,我便想着这是个好东西,刚好能给你送去。我自己喜欢琴弦,便以己度人了,礼轻希望你不要怪罪。”
“怎么会,这份礼物很衬我的心意。”王鹿韭笑的坦荡。
丁婳不想再聊关于琴的话题了,抬头在凉亭中看了看。看到一幅字,白纸黑字在朱红凉亭中十分惹眼。
写的是:“朝闻道,夕死可矣”。
丁婳默念:朝闻道,夕死可矣。
见丁婳被那幅书法所吸引,王鹿韭便解释道:“这是我三叔的墨宝。”
“王侍郎的字颇有书圣之风。”
“这幅字我也十分喜欢,若是能得道,便是死也无憾了。四小姐也喜欢书法习字?”
不喜欢,书读了好多年写了许多字,最后只落个字不算丑罢了,写信都只能写的尽量写得工整。丁婳不想聊字的事,只能去聊禅。“明月姐姐以为道是什么?”
“本心,仁心。”王鹿韭喝了一口茶。“四小姐以为呢?”
朝闻道,夕死可矣。笔锋遒劲的七个字,丁婳看着看着好像陷进去了,神色从微笑渐渐变得凝重。
“或许是我一生真正想做的事情,只有那么两三件,将这两三件做完了,我便可以死而无憾了。”丁婳的表情突然又变得十分悲怆。
上天假我十年为期,我只要在这十年里做我真正想做的事情便好了。在嘉平元年四月之前,把我的那几个仇人杀了,就算是死而无憾了。若是能早点报仇,最后能过上几年恣意的日子那便不枉重活一世。
“妹妹你没事吧。”王鹿韭注意到她表情的变化,似是有所感。
“没事,我只是……前日在街边见了一生病的乐师,冬日严寒,没钱医治,那人才二十多岁,说不定不久后就会香消玉殒。每个人的寿数有限,若真能将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做完了,死或许也可以。”
丁婳整理了自己的情绪,换上一副笑脸。“我这个人就是喜欢伤春悲秋,这个解释或许错了。”
“怎么会,道这个字每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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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都不同。心之所向,又有什么错呢。刚刚你说的不知是哪位琴师?”
“被大长公主称过冠绝长安的刘恋刘郎君。”
“竟是他,他也……落魄至此了吗?我来长安之前,还想着能听一回刘恋大师和月蝶大师抚琴呢。”
咔嚓一声,亭外的树枝折断,丁婳与王鹿韭闻声向亭外看去,原来是积雪压塌了树枝……
王鹿韭留了丁婳在府上用午饭,户部侍郎王林中午回了府。
寸心报了主父回府的消息,饭桌上的王鹿韭便向丁婳请辞,说有话同三叔说,去去就来。
丁婳点点头,继续吃菜。王府的菜是头一回吃,也许是这辈子最后一回。
王鹿韭带着几个大丫鬟走了,半个时辰后才回来。
丁婳此时已经用完饭端坐在太师椅上了,王鹿韭兴冲冲的回来对她说道:“你猜三叔是怎么说的?”
“说了什么?”王大小姐这句真是没头没尾的,丁婳看着她明显的喜色想。
“我告诉了三叔,你很喜欢他的挂在亭中的那幅墨宝,向他讨这幅字送你。他问了我你对道心的见解,三叔是性情中人,他十分喜欢你的回答,要把那幅墨宝送给你。”
“这太贵重了吧。”如此盛情,丁婳不免有几分惊讶。
“怎么会。三叔还送了咱们两壶酒。”
“酒?”
“他说喝酒写字才更有一番意境,咱们一会儿小酌一杯写两幅字吧。”
丁婳的头都要冒汗了,她逃过了弹琴却没有逃过书法,只得说:“世人总要以为喜欢字的人,字就一定写得好,我的字十分丑,还是不写了吧,我只是喜欢看而已。就像有人喜欢吃点心,却不一定会做点心。”
“我从小练字,但是字也比不上兄长他们。祖父同我说过:你喜欢便把写字当成一件趣事就好,趣事不必贤。
这是丁婳第一次听到,有人对她说学六艺不必贤,当成趣事做就可以了。或许王鹿韭只是客气,丁婳实在是喜欢这种论调。
盛情难却,丁婳拿起了毛笔,洋洋洒洒写下[已讶衾枕冷,复见窗户明。夜深知雪重,时闻折竹声。]字写得不好,只能应个景。
丁婳写好便凑过去看王鹿韭的字,后者倒是真的没说谎,她的字在京中闺秀中,只算中等。大约真的是从小练字,但是没有天赋,怎么练也只算清秀,和王家那些善书法的父兄更是无法相比。
只是……这内容写的……
只见王鹿韭手书[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是陶渊明的名篇《拟挽歌辞》,他在大病时所写所感。或许对于十六岁的王鹿韭来说只是刚刚讨论过,因为年轻所以对这些生死之论并不避讳顺手写来的,但对两世为人的丁婳来说却有不小的冲击。
丁婳看着对方抬笔落笔不自觉念出了声:“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不若是叫寸心温酒?”王鹿韭停笔,抬眸一笑。
“甚好。”
寸心另收拾出一张桌子煮酒,丁婳王鹿韭两人你一杯我一杯的,竞是把一坛都喝尽了,一旁的嬷嬷忍不住提醒,她们才作罢,吵着去写字。
酒后真叫丁婳写出来一幅字[金尊酒满,良夜尽欢]这幅字作为书法,只能说还看的过去,但却是丁婳两辈子加起来写得最好的一幅。
王鹿韭醉了,在丁婳走之前,说要把丁婳的[金尊酒满,良夜尽欢]裱起来,挂在床头每天看。
酒量比她好两分的丁婳笑了笑。一个大家闺秀床头挂这种字,是不可能的。只不过王鹿韭同她一样,都不是真正的克己复礼的闺秀,她们心里都向往着——求金尊酒满,求良夜尽欢。
丁婳倚在软垫上,放下酒杯,目光放空。如果只能活九年,也好,她要在这九年里把该做的事都做完,庾季夏答应的那三件事定能帮到她,而如果她把重心都放在攻略上,或许会疏漏自己重生后真正该做的事。
但……几年后的庾季夏,能在他的身边好感度百分,不只是续命,在长安做乞丐活着又有何意义?能借到他的权势在长安活一遭,哪怕只能活几年也不枉重活这一世。
申时初,丁婳带着王林所赠的墨宝上了马车,直接叫马夫去东市的今古斋。
这一次她并不是去给庾季夏送信,而是真的想买一支好笔。长日无聊,若是能静静下心写几个字,纵然写的不好,但求宁静也不错。
可天总不遂人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