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诗会(一)

作品:《穿越农家子,童子科举忙

    庄毅出门了。


    但他带给书生们的震撼仍在。


    王煜等一大帮年轻书生,都还处在辩论带来的震撼之中,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生怕惹到王均。


    因为王师兄输了!


    一路走来,还是头一遭!


    果真应了那句老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可是这么厉害的人物,怎么以前没听说过呢?


    好似凭空出现一般。


    再看王均,却是另一番表情。


    王均目送二人的离开,眼里却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战意。


    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么强劲的对手!


    必须承认,自己还是小觑了国朝文人。


    看似是在证伪书,其实是在开辟全新赛道,让读书人敢于质疑。


    不简单啊!


    见众人还在出神。


    王均轻咳一声:“傻站着干什么?忘了我刚才说的话?把辩论的内容全都给我记录下来。”


    “不错,我是输了一场,但那又怎样?牡丹花会好几天呢,我有的是时间,反驳这个小子。”


    “最后,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读书人们点头称是,都埋头回忆刚才的辩论内容,然后誊抄。


    他们对这个还是很重视。


    都知道,这份手稿一旦现世,必然引起轩然大波。


    到那个时候,怎一个恐怖了得!


    读书人看中的事,庄毅却未必很看重。


    学海无涯!


    他心里清楚,这些学问他不做,自有人去做,而他要做的事——


    就是带好四皇子。


    德州府位于运河附近,繁华程度,自是荆阳府不能相比的。


    高高的城门下,行人如织,车辙相继。


    更有不少书生出没,给这座府城添了不少的文气。


    杨征也看得津津有味,对一切事物都感到好奇。


    “毅哥儿,那是什么地方?”


    顺着杨征指的方向,庄毅一看,脸都黑了。


    “那是勾栏之地,膏粱子弟最爱去的地方。”庄毅如此解释。


    “哇!”


    杨征在宫里看到不少宫女,都是严肃的,头一次看到这么多莺莺燕燕,新奇极了。


    “能去吗?”他问。


    “你要是去了,你爹会把你的腿打折。”庄毅说罢,走向别处。


    杨征一听,赶忙收了收心,追上庄毅。


    “去勾栏,竟然这么严重,我以前怎么没听说!”


    “官员是不许去的。至少明面上,没人敢说。”庄毅道。


    两个人走着走着,就到了一家大酒楼。


    名字也很大气:谪仙楼。


    谪仙,说的是才学优异的人。


    世人不识东方朔,大隐金门是谪仙。


    再看地段,更是很有说头,人来人往是黄金地段。


    建筑的规模宏大,装潢华丽。


    店里衣着华丽的小厮往来不绝,招呼登楼宾客。


    更不得了,楼里似乎有歌姬正在唱歌,舞姬在跳舞,云肩水袖,柳腰莲动,看的人连连叫好。


    自然也吸引了杨征的目光。


    声色犬马,皇室贵胄之所好也。


    “想进去看看?”庄毅问。


    “想,啊不不,不想。”杨征连连摆手。


    “进去看吧。”庄毅率先走着。


    杨征愣了一下,赶忙跟上去。


    庄毅的想法很简单。


    堵不如疏。


    再说了,老子又没有忠君思想,如果杨征资质不够,何必白费心思。


    话又说回来。


    楼外人间,楼内天堂。


    庄毅举步入内,一眼就看到了歌姬、舞姬的脸,个个原装,还是古人特别喜爱的国泰民安脸。


    他便多看了两眼。


    可是这在有心人的眼里,便是穷山僻壤来的土包子没见过世面,一个歌姬而已就已经看痴了,能登什么大雅之堂。


    “哎哟,小小年纪,就这么好色!”


    “不要说出来嘛,说出来,人家就害羞的走了。”


    “呀,原来还是个雏儿。”


    书生们都哄笑起来。


    庄毅只一瞥,没有多在意,看向小厮:“给我一个雅间,最好是能欣赏府城美景的地方。”说着,拿出一个银锭子,递给小厮。


    小厮看到银锭子,眼睛都亮了,赶忙引两个人上楼。


    到了楼上,一看,哇哟,七八桌书生,都在欣赏琵琶曲。


    弹琵琶的歌姬,手指纤细,手法十分纯熟。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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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听了,点头道:“果然好技法。”


    他来自宫廷,耳润目染,对于音乐的品鉴,比一般人强。


    不料,这一句却惹来嘲讽:“下里巴人,也能听懂高山流水?”


    杨征正要反驳,被庄毅一把拉住,再看向书生们:“下里巴人,高山流水,都是音乐的一种,何来高低贵贱之分?”


    说罢,和杨征去了雅间。


    坐在桌边的学子们面面相觑,你拉我拽,看表情是都把庄毅和杨征视作失散多年的亲人似的。


    甚至有奇货可居之感。


    庄毅一瞥就知道,这帮人是打算找他斗文,故意视作不见。


    “来,尝一尝本地特有名的醉蟹。”


    “我正在吃呢。”杨征一手一个,完全没有文人的样子。


    庄毅见状,也只好把面前的醉蟹给他,拿了一碟鸡爪子啃起来。


    两个人的吃相,惹得书生们,纷纷侧目。


    额。


    这二位,当真是吃货,饭桶。


    “真没想到,这样的人也能参加诗会。”有人感叹。


    “嗐,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出一两个猪八戒,有什么稀奇。”


    外面哄堂大笑。


    庄毅一听,我擦,这里有诗会,那不又要白费口舌。


    他赶紧叫来小厮:“给我一个食盒,我要打包。”


    “已经晚了。”王均突然出现。


    庄毅很意外。


    其实,王均也一样。


    但转念一想,又明白咋回事,吃货嘛,肯定喜欢这地方。


    王均道:“谪仙楼诗会,乃是牡丹花会的前奏,韩兄是否有兴趣参与?”


    “没兴趣。”庄毅一句话回复,然后让小厮赶紧打包。


    王均这回也不生气,他知道庄毅的底细,便只扫了一眼众书生:“哎呀,有人瞧不上诗会。”


    学子们纷纷起身,堵了庄毅的门。


    小厮一脸为难的看向庄毅。


    有人去楼下堵,免得二人只是路过;有人叫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种好事必须要更多的人一起欣赏才有意思;也有人动用私人关系,去拜访府城几位大贤,希望他们能来,大家评点才更有说服力。


    所以,诗会还没开始,已经剑拔**张。


    庄毅放下食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