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你我二人,当以兄弟相称

作品:《我只想经商致富,怎么都叫我文坛魁首

    温流看着沈庸那副活见鬼的表情,心中暗笑,脸上却是一片感慨。


    “沈平啊,你这孩子,当真是一个‘忍’字了得!藏拙于内,敛锋于鞘,竟能瞒过身边所有人,连你父亲都被蒙在鼓里这么多年。若非老夫那日偶然撞见,这份惊世才情,不知还要被你埋藏到几时?”


    沈庸的脑海里仿佛炸开一个惊雷。


    恩师的意思是……这些诗,真的是他作的?


    他不是抄的,不是买的,而是他自己……真的有这份才华?


    那过去二十年的顽劣、不堪、不学无术全都是装的?


    温流似乎嫌这记重锤不够,又慢悠悠地补上一句。


    “老夫曾问他,有此才华,为何不入仕途,光宗耀祖。你猜他怎么答?”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最后落在高屹身上。


    “他说,不愿为五斗米折腰,更不屑官场那些阿谀奉承、迎来送往的腌臢事。他求的是一份心安,一份逍遥。”


    这话一出,高屹那古井无波的眼中,骤然爆出一团精光。


    他看向沈平的眼神,瞬间变了。


    从欣赏一个有才华的晚辈,变成了看待一个同道中人!


    “不为五斗米折腰……”他低声咀嚼着这几个字,脸上浮现出一抹复杂而赞许的神色。


    “好!说得好!想我高屹,当年金榜题名,却也因看不惯官场风气,才挂印而去,在青海书院一教便是十数年。想不到,你小小年纪,竟有如此通透的心性!”


    高屹这一番话,彻底坐实了沈平“品性高洁”的形象。


    沈庸如遭雷击,呆立当场。


    他看着那个从容淡然的儿子,第一次感觉到了深入骨髓的陌生。


    原来……自己竟从未看懂过他?


    那些他以为的顽劣,是藏拙?那些他斥责的不上进,是通透?


    二十年的父子,他竟像个瞎子。


    燕清秋更是心神剧震,面色苍白。


    他本以为自己只是在才情上输了,此刻才明白,自己连心性、境界,都差了十万八千里!


    自己汲汲营营,想要拜入温太傅门下,求一个锦绣前程。


    而人家,却早已看淡了这一切。


    云泥之别!


    沈平心中却是一片苦笑。


    大哥们,别脑补了行吗?


    自己要是能考得上,肯定去考啊!


    这可是古代的公务员,铁饭碗!奈何……他根本不会科考啊!


    就在亭中气氛诡异之时,下人已经取了数只粗瓷大碗摆在石桌上。


    温流早已等不及了,他一把拍开其中一个酒坛的泥封。


    “啵”的一声轻响。


    刹那间,一股前所未有的醇烈酒香,瞬间穿透了亭中清雅的茶香,霸道地占据了所有人的嗅觉!


    这香味,没有寻常酒水的酸涩,只有纯粹、浓烈、直冲天灵盖的粮食精魄之气!


    “好香!”


    温流双目放光,也顾不上什么宗师仪态,抢过一只大碗,亲自舀了一碗。


    酒液清澈如水,在碗中微微晃动,不见一丝杂质。


    他仰头便是一大口。


    “咕咚!”


    下一刻,温流的脸“腾”地一下涨成了猪肝色!


    “咳!咳咳咳咳……”


    他剧烈地咳嗽起来,老脸通红,仿佛吞下了一团火。


    那双浑浊的老眼,瞪得滚圆,满是难以置信!


    辛辣!霸道!


    一股火线从喉咙瞬间烧到胃里,随即炸开成一股热流,汹涌地冲向四肢百骸!


    片刻之后,一股无与伦比的酣畅之意,伴随着浓郁的酒香,从胃里回荡到口腔。


    “好……好酒!!”


    温流一拍大腿,声音洪亮如钟,“痛快!痛快啊!此酒之烈,之醇,之香,比那一醉阁最顶级的烈酒‘秋月白’,还要烈上三分!不,是五分!”


    “什么?!”


    高屹和燕清秋齐齐色变。


    一醉阁的秋月白,已是莒南县乃至整个州府最烈的酒,寻常壮汉三碗必倒。


    这看似清水的酒液,比秋月白还烈五分?这怎么可能!


    高屹再也坐不住了,他拿起一只碗,也舀了一碗,学着温流的样子,一饮而尽。


    瞬间,他那张素来沉稳的国字脸也扭曲了一下,随即舒展开来,眼中满是惊喜。


    “温公所言不虚!此酒入口如火烧,下腹如暖玉,回味悠长,当真是……痛快淋漓!”


    温流见状,哈哈大笑,豪气干云。


    “来!都尝尝!今日得此琼浆,人生一大快事!”


    沈庸与燕清秋将信将疑地各饮一碗,那股霸道的辛辣瞬间让两人体验到了温流和高屹的感受。


    一股从未有过的刺激感和满足感,让他们浑身毛孔都舒张开来,飘飘然如欲乘风归去。


    “今日,不醉不归!”


    温流兴致已达顶点,他高高举起酒碗,一把揽过沈平的肩膀,力气大得惊人。


    “沈平!你这小子,对老夫的胃口!以后,别叫什么太傅、大人,太过生分!”


    他酒意上涌,面色红润,大着舌头宣布。


    “你这诗词,不在老夫之下!你这酒,更是老夫平生未见!你我二人,当以兄弟相称!来,叫声温大哥听听!”


    此言一出,石破天惊!


    沈庸手里的酒碗“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酒水溅湿了他的衣摆,他却浑然不觉,整个人都石化了。


    燕清秋更是心神俱裂,一口酒呛在喉咙里,咳得惊天动地。


    以……以兄弟相称?


    要知道,整个大周,能与温流称兄道弟的,无一不是林墨时那等级数的文坛巨擘!


    沈平,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郎,竟然要和当朝太傅、文坛宗师称兄道弟?!


    沈平也是一愣,看着温流那张真诚又带着醉意的脸,他知道,这位老先生是性情中人,此刻绝非戏言。


    若是推辞,反倒落了下乘。


    他心中无奈,只得苦笑着举起碗,对着温流一拱手。


    “温……温大哥。”


    “哎!好兄弟!”


    温流一饮而尽,畅快大笑。


    亭中,唯有燕清秋,风中凌乱。


    他本是想来拜师的。


    这下好了,沈平一声“温大哥”,辈分瞬间坐着火箭飞升。


    自己要是拜了师,以后见了沈平,岂不是要……要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师叔”?


    他穷尽十年寒窗,所求不过是能入温太傅门下,得其一二指点。


    可如今,他梦寐以求的终点,竟成了别人的起点。


    何其荒谬!何其讽刺!


    而沈庸,更是整个人都傻了。


    他脑中只剩下一片空白,仿佛被天雷劈中了魂魄。


    三十年前,他也是这碧桐书院的一名学子,曾有幸在温流门下听过几堂课,毕恭毕敬地称呼一声“温师”。


    如今,他的逆子,管他的恩师叫“大哥”?


    那他以后见了温流,该如何自处?见了沈平,又该如何自处?


    这辈分,全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