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法不求公

作品:《活死人王朝

    “钟岳,你所思不假。”


    “女尸被捆缚,彼时动弹不得,否则那人也不会敢动色心。”


    ‘砰’的轻响,手中饭碗重新被李煜放回桌面。


    “一具小小尸婴,固然能出其不意,伤到那男子。”


    李煜‘呵——’的嗤笑了一声,语气里满是洞悉真相的漠然。


    可若是说,尸婴破口在腹,所伤亦非胸肺要害。


    以那尸婴的力气,根本破不开肋骨。


    只能专攻柔弱肠腹,乃至肾器。


    但这些,都不可能使人立时毙命。


    李煜因此下了结论。


    “定是那第四人下了手!才致其惨死。”


    “然......公愤也好,私仇也罢。”


    “此事都无关紧要。”


    赵钟岳闻言一滞,眼神带着探究,忍不住出言劝谏。


    “大人何出此言?”


    “学生也知,淫邪亡尸,是律令大罪,死有余辜。”


    “可杀人害命,亦是律法严禁!”


    “如今虽世道沉乱,然大人更不可妄自失了法度公正,否则何以立信于民!”


    若人人皆可妄自私杀,仇杀。


    治下连个基本的秩序都再难维系,更遑论成大事。


    李煜摇了摇头,回答道。


    “钟岳,你当村民之中,难道真的无人有疑吗?”


    赵钟岳思虑一瞬,立时答道。


    “乡野小民,不通书文,不晓道理,自然不察内情也是寻常。”


    这并非有意歧视,而是他的真心话。


    大顺朝的社会真情如此,有的乡民从生到死,一辈子都只耕耘在那一亩三分地上。


    他们甚至无知到,连如今的皇帝是哪朝哪代都不甚清楚。


    种地纳税,结婚生子。


    他们的一辈子里,就只有这么八个字。


    宛如一条旋转轮回,无尽蜿蜒,一代人,两代人......一连十数代人皆是如此。


    这,便是大顺最底层的乡民!


    也是赵钟岳平日里见惯了的无知小民。


    李煜摆手,直接点明。


    “你看那孙四六,固然是大字不识一个,可做事也有股机灵劲儿。”


    “是故,乡民无知,不代表无智。”


    “有智,便能有所察。”


    那第四人把现扬还原,又或者说是保护的太好。


    当然,也可能是因那人临死的惨嚎,惊得凶手来不及收拾得太细致。


    但凡一个人能够稍加换位思考。


    便能想得到,那男尸绝不可能死的如此干净利落。


    李煜相信,那些初时寻到现扬的村民们,绝对不止一人起了疑心。


    赵钟岳点头,“学生受教了。”


    “大人所说有理,天地人,乃万物之本也。”


    “生而有灵,自是有智。”


    紧跟着,赵钟岳疑惑道。


    “学生求大人解惑。”


    “既然有所起疑,为何却无人提及?”


    “就好像.......好像.......”


    赵钟岳一时想不出合适的词句。


    “掩饰。”李煜补充道。


    赵钟岳恍然抚掌,“对,大人所言极是!”


    “莫非,他们在帮着掩饰真相?”


    “如此说来......”


    赵钟岳也不蠢,稍加思索,便想通了关节。


    “是那人犯了众怒!”


    “所以,私罪处死?”


    “那这第四人,或许便不止一人!”


    赵钟岳越说越是亢奋,他忘了腿上的疼痛,眼中闪烁着思索的光芒,下意识地伸出手,在空中虚划着。


    “也可以是两人、三人,甚至是人人有份!”


    剖析出这层真相,并未让他感到什么成就感,反而是一种窥见群体之恶的悚然与豁然开朗的震撼。


    这,便是少年郎所不曾经受的真实。


    李煜已经端起茶杯,慢自饮水。


    待赵钟岳说完,他才轻描淡写道。


    “然也。”


    “死人既犯众怒,这随后我们该做的,便是严守法不护独的道理。”


    “为何不护?”


    “只因法是为了治民。”


    李煜自问自答。


    “损一独而治众人,何乐不为?”


    “若为一独而乱众心,又何必为之?”


    李煜说的很是明白。


    私德有亏,人赃并获,那就是死有余辜。


    不管放在哪儿,都是这个道理。


    如此,便没必要去翻案。


    男子死于尸婴之袭?


    亡婴为亡母复亵渎之仇?


    就连可能有所察觉的乡人们也觉得,这个真相就足够了。


    他们不需要其他的真相。


    因果报应,天理昭彰。


    这,便同样是为官治民所需的念想!


    赵钟岳恍然。


    “学生愚钝,险些坏事。”


    “若是因此细查,便是要让一乡之民人人惶恐。”


    “如此,反倒失了民心。”


    李煜冷笑,其后所言,直刺赵钟岳内心。


    “钟岳,汝为幕宾,当晓一事......”


    赵钟岳低首细听,以示心迹。


    李煜继续道,“汝道,何为法?”


    “法非公正、公平、公义。”


    “法,乃是为了教这天下万民,相信当官的人,就代表了公平、公正、公义。”


    “如此,便谓之人治之法。”


    这当官的,不分文武。


    做事,惯得是颠倒黑白,和着稀泥。


    可只要大部分人都觉着你是好官,那......又为何不算是好官?


    所谓法不责众。


    便是当官的,惯于惩寡,安众。


    如此,官员便站在了多数的优势一方。


    所作所为,下发政令,自然就是顺风顺水。


    真相?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真相’是不是对大多数人有利。


    “钟岳,你要记住。”


    “我们给百姓的,不必非得是真相。”


    “有一个他们愿意相信,也乐于接受的‘公道’,这就够了。”


    赵钟岳一时震撼无言。


    李煜的这番话,如同一柄重锤,将他所读十数载的圣贤书文敲得粉碎,那些墨香字迹,此刻仿佛都化作了对他天真的无情讽刺。


    就在他心神激荡,难以平复之际,李煜的声音再度响起,却带上了一丝不容置喙的命令意味。


    “既然想通了,那这件事,便交由你去收尾。”


    “明日一早到了西岭村,你当着所有村民的面,将此案‘盖棺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