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真聪明
作品:《团宠小夫郎》 “嗯……总体来说还是有些体虚,但不是什么大事,慢慢进补起来就行,再用两副药巩固一下,就可以换食补了。”
清早,一大家子人围在一起,连早饭都没吃,满怀期待地等着沅令舒给沅宁把脉,在得到圆满的结果后,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意。
“哎呀,粥还在灶上,我去盛出来。”姜氏高高兴兴地回到厨房,一个高兴,又将昨晚腌制的肉切下来一小条,剁碎成肉末,腌制过后的肉已经不剩多少腥臊,切一些细细的姜绒进去抓拌一下,微微给一点盐进粥里,这般简单煮出来的肉末粥,又鲜又香,临出锅了将切碎的莴笋叶撒下去,色香味俱全。
早饭是煮得浓稠的一锅粥,今天要夯地整理院子,又要打猪草回来,田里的活儿也不能闲着。乡下一般吃两顿,沅家却也会在早上出工之前多少弄些吃的垫垫肚子。
这些天沅宁早上都会醒来多少吃上点东西,因此煮的并非杂粮粥,而是白米粥,软烂到入口即化,下肉末之前就已经煮出米油的白米那叫一个香甜,一人一碗下去,整个肚子都暖乎乎的,赶走了清晨的寒湿气,令人无比舒心。
沅宁也喝了大半碗,比平日进的要多一些,碗底还剩两口喝不下,被他二哥端过去,连带锅底剩的一起吃了个干净。
一家人之间也不嫌弃,更何况沅令舟那块头,一碗粥还真吃不饱。
早餐过后,大哥跟着爹去地里伺候庄稼,正值青黄不接的时候,一些比较懒的庄稼汉可能秧子插下去就不怎么细致管了,但沅家不同,上下这么多口人守着那两块薄田吃饭,如今又快到稻子灌浆的时候,两父子每天都会去几块田里仔细巡视,但凡有个风吹草动,都要及时处理了,以免影响最终的收成。
这也是沅家的地为什么总比其他家的地收成好的原因,庄稼在地里的时候,父子两没一天不上心。
沅令舒吃完早饭之后也离开了,他还在乡医那边帮工,昨天请假回来已经耽搁了不少时间,今天也不方便继续在家里呆。
而姜氏和大儿媳妇今日要去割猪草,便把小光留在家里给他叔叔打下手,毕竟家里剩下的人……
宝儿还生着病,方衍年那细胳膊细腿儿的,恐怕还没小光有力气,也只能让小光跟着打下手。
小光翻年来才五岁,原本个头是村里同龄孩子中最小的,跟着家里开好了伙食,这一个多月猛蹿了不少个头,身上的肉都结实不少,甚至还白净了几分,更是讨人稀罕了。
别看小光年纪小,手脚可麻利,晒在院子里的东西三两下就能清理出来,着实让方衍年这个成年人都有些汗颜。
沅宁看着方衍年满头是汗的样子,心疼又担忧,主要还是担心方衍年待会儿热晕过去,四月下旬,天气已经炎热起来,清晨这会儿稍微动一动,都能热得出汗。沅宁拧了帕子给方衍年擦了擦汗,想叫人到一旁坐着歇一歇,方衍年却说。
“小光这么小的孩子都能做的事情,我这么大个人了,哪有在一边歇着的道理。”
偏偏小光那小子还听不懂方衍年话里的意思,十分“豪迈”地扛起来一根粗壮的木头,语气里带着点儿小骄傲:“我可不小了,都能扛起来这么粗的木头呢!小叔父你就听小叔的歇歇吧,我能行的!”
沅宁忍不住扶额:你可别再刺激人家了!
方衍年倒不觉得自己被下了面子,他自己都嫌弃这副身体柔弱:“你这小子,少嘚瑟,小心受伤。”他叮嘱完小光,扭头又对沅宁说,“我有数,不会勉强自己,之前学习疏于锻炼,身体这般差,正想活动活动,不用太担心我。”
沅宁也拿他没办法,只好把茶水倒来一旁凉着,又找了蒲扇来给这二人扇风。
“哟,这么好的待遇,你哥我怎么没享受过。”沅令舟扛着从里正那边借来的筑锸和石块回来,将东西放到地上,拿起大碗的粗茶咕咚咕咚灌了几口。
这石块是专门用来夯地的,里面穿孔绑了绳子,需要两个人以上拉着不同方向的绳子,把底面平整的石头给提起来,再松手,让石头自然落下,将松垮的土壤给夯实。
筑是夯筑土墙的墙杵,锸则是用来挖掘铲地的铁锹,这年头铁器昂贵,管控也很严格,这类工具基本上都是一个村里公用的,谁家要借,得去里正那里签字画押,记录清楚用途和借用归还的时间,如果有损坏还得进行一定的赔偿。
上午家里就只有一个劳力,沅令舟便没用夯地的石头,而是用墙杵把底面大致夯了一遍,将地里的石头的挖出来,凸起的土包铲平,凹陷的坑洼填平,待大哥和爹下地回来,三人一起把地给整平,彻底夯实,这才做好垒房之前最基础的准备。
方衍年帮着把院子里的东西搬开,地上的石子筛走,野草拔掉,就已经精疲力竭,被沅宁给拉到一旁休息,不让他再上手。
还真不如家里小侄儿能干,也不知道身子骨这般弱,今后科考动不动就关在号舍里几天几天连着考试,身体怎么吃得消。
正忧愁着呢,就看见远远一道高瘦的黑影蹿上门前的田埂,沅宁眼睛一亮。
“大狼!”
正端着海碗喝茶的方衍年一顿,低头看了一眼,是茶,不是药。
他顺着沅宁的声音扭头望去,便看见一条细细长长,正面扁得只有薄薄一溜,但是个头比寻常狼狗更高的黑狗,嘴里吊着只棕黄色的肥兔子,纤细的长腿悠闲地跑在田埂上,还有几分优雅。
饶是方衍年第一次看到现实中的细犬,也没忍住喊了一声:“啸天?!”
“什么?”沅宁正对自己从山里跑下来的大狗狗招手。
这狗是他哥养的猎犬,别看长得瘦的,跑起来的速度赶得上匹良驹,而且因为身形灵巧,即使是在地形复杂的山里,也能健步如飞,可是捉野物的一把好手。
大狼是沅令舟训出的最聪明的猎犬 ,平日里基本上都住在山间的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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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不仅能打猎,还能看家护院。
如果沅令舟下山的时间长,也会把大狼给一起带上,毕竟山里的木屋也没多少值钱的东西,大狼陪伴了沅令舟多年,已经和亲人一样了。
这次二哥下山来,也没给狗狗打声招呼,养了多年的猎犬,自己找得着下山的路,人家也不白来,下山之前还带了只野兔。
也不知道这家伙哪里逮的兔子,肥硕得很,叼嘴里比它正面看着还宽大,这狗子聪明,还知道走门,沅令舟看这家伙专门挑兔子叼下山,只觉得这家伙鬼精鬼精的。
前些日子他专门逮过兔子,这家伙也不是捉不住其他动物,偏偏挑了这么肥一只兔子来。
沅令舟招呼了一声大狼,结果细犬鸟都不鸟他这个真正的主人,屁颠屁颠越过他,来到沅宁面前,尾巴嗖嗖晃着,把兔子往他面前递。
“大狼回来啦,给我的吗?谢谢,大狼真乖。”沅宁把兔子接下来,三四斤的兔子,摸着还是热乎的,他摸了摸大狼的脑袋,跟哄小朋友似的,嘴里一个劲夸狗子真聪明,真乖,真厉害,那细细长长的尾巴都快摇成扇面了。
“大狼!”小侄儿看见他们家威风凛凛的大狗狗回来了,高兴地跑过来,一把抱住了大狼。
狗子生得高,站起来比小光还高一头,但因为性格好,不扑人也不呲牙,小光一点儿都不怕他,倒是村里面的小孩儿看见黑漆漆的大狼,蹦起来比他们爹娘都高,每次见沅令舟把大狼带下山,都躲得远远的,生怕大狼把自己也叼走了。
“呀,兔子!”小光和大狼玩了会儿,才发现了被放在一旁的野兔,刚满五岁的小光眼里可有活了,也顾不上和大狼继续玩儿,“我去把兔子的血放了,这天气不放血等下要臭了。”
“好,你小心点用刀。”
“放心啦小叔,二叔教过我怎么剥皮的,我也想试试!”小光人小鬼大地说到。
“哦?这么厉害。”沅令舟放下手里的活,过来捏了一把小光的脸颊,捏出两个脏兮兮的泥印子,“那你去把碗和刀拿出来,我看着你剥。”
“好!”小光蹦蹦跳跳跑去拿刀了。
经过训练的猎犬十分机灵,教过两遍就学会了,大狼捕的兔子都是直接咬断脖子,不至于伤着能用得上的皮毛,这样整块的皮子剥下来鞣制好,不论自家用或者拿出去卖,都是好去处。
沅宁看着坐在自己脚边的大狼,突然之间想到什么,他对着大狼比划了一下:“大狼,起来。”
这个年纪的细犬已经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词汇了,闻言立刻就从地上站起来。
“真乖,再坐下,坐——下。”沅宁拍拍手比划了下,大狼还真就一屁股坐回了地上。
“哎呀,咱们大狼真聪明!”沅宁忍不住捧着大狼那蓬松的大耳朵搓了搓,然后抱着细犬转过头,眼睛亮闪闪地看向方衍年,语气愉悦。
“年哥哥,大狼真的能听懂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