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第 25 章
作品:《回到民国,我写报纸直播凶案》 沈砚这么一说,顾钰临也听懂了。
姜晓丁按照老板的要求,自邱大松离开之后,便一直在后边尾随、等待偷袭的机会。
但邱大松这人运气实在不佳,还不待姜晓丁对他动手,自己就先被凶手给推下了河。
而目睹了全程的姜晓丁,立刻就联想到了最近一连串的杀人案上。他看到了真凶,可并没有选择报案,因为谁死谁活对他来说并不重要,他只想改变命运,也尝尝有钱人的滋味。
顾韵芷在原地踱了几步,顺着推下去:“而且,我猜姜晓丁不只看到了真凶,还有可能认得他是谁。”
“他惊喜之余,开始筹划如何勒索。”
“所以他才会不屑继续留在皮货坊,对老板态度敷衍也是正常。”
她说完,沈砚便就着她的想法往下说:“姜晓丁有可能通过某种途径联系上了真凶,并约他去青林巷那里谈判,他的目的是要钱,但知情不报也怕被警署盯上,所以就选了偏僻背静之地。”
顾钰临则在旁叹了声:“只是没想到,他的选择正中凶手下怀,然后就被灭了口。”
姜晓丁算是咎由自取,没谁会去同情。
沈砚看着顾韵芷问:“所以,你知道真凶的身份了?”
顾韵芷神情凝重:“我猜,她是一个女人。”
她得出结论,沈砚和顾钰临却听得怔然:“女人?为何?”
沈砚迫不及待地问。
顾韵芷朝他伸手:“借你的刀用用。”
沈砚犹豫着递给她,提醒道:“你慢些,这刀开过刃,见血封喉。”
顾韵芷表示会注意的,然后拿着刀,对向沈砚的方向。
沈砚:……
但她身形娇小,个头也不算高,面对沈砚足有一米九的高度,她模仿刺入的动作,刀尖却只挨得到男人的上腹。
示范过后,她把刀还给沈砚说:“姜晓丁身长七尺六寸,在男人里不算高也没有很矮,但他一定比大部分的女人要高。”
“试想一下,如果凶手是身高矮于他的女人,那么用力刺入时,才会产生刀口由下至上,上缘浅下缘深这种伤痕。”
“而且还有一点,你们别忘了,凶手当时还扒光了姜晓丁的衣服。”
她莹白的手指敲敲额头,眉头轻蹙道:“我之前一直想不明白,凶手这多此一举的做法是为了什么,可如果凶手是矮于他的女人,那么这就能说得通了。”
沈砚:“怎么讲?”
顾韵芷:“其实凶手,只是想要他的鞋来掩盖自己是女人的身份,女人来时穿的即便是平底鞋,那从码数上,也很容易看出她的性别。”
“或许她杀人之前没想太多,后续才害怕码数会暴露自己,她索性换上死者的鞋,掩人耳目。”
“可只脱鞋就太具有目的性了。”
“她心想,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就连死者衣裳也一块扒掉了。”
沈砚听她说完,拍了几下手掌:“精彩。”
虽说眼下还不能确定凶手到底是谁,但范围能缩小到女人,也是一个突破性的进展。
眼看天色已经很晚了,顾韵芷还要回去写稿,反正目前就只能得到这些线索,在停留下去,也是徒劳。
她拉上顾钰临打算回去,复又转身看向沈砚:“那我明天正常发稿了?”
沈砚斩钉截铁:“发。”
用来震慑一下真凶也好。
顾钰临也说:“对了,明早我帮我爸去给患者送药,正好开家里的车送韵芷去报社,你就不用过来了。”
沈砚耸耸肩:“好。”
-
翌日清早,顾韵芷赶着最后时刻交了《血色木雕》的第二回。
不出意外的,报纸刚开售,就被抢购一空。
此刻,《繁报》报社大厅里早就乱作一团,上回不满祈念乱写的那个男记者,又拿着报纸嚷嚷开了。
他看到吴佳唯从旁路过,便拽上他想一块说:“你说这是不是怪事?这篇连载故事里细致的描述了姜晓丁的遇害过程,还说凶手是个女人。”
旁边听到的女记者也附和道:“她说凶手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脱下了死者的鞋,瞧瞧,这还写得有鼻子有眼的。”
男记者不屑:“真好笑,我跟刑事案件的新闻多久了?我写了多少稿?她一个民生小报的不入流小编辑在这儿大言不惭,还什么……小脚穿大鞋?”
“呵——”
女记者:“不是,如果这真是沈队长他们推理出来的案情细节,那祈念又是怎么知道的?”
男记者:“怎么?你认为她跑新闻能快过我?我在警察厅蹲了多少天了?!”
吴佳唯抬头看看嚷得脸红脖子粗的同事,倒认可对方努力上进这一点,姜晓丁的死讯一出来,不只报社同事,其实就连他也去警察厅堵了沈砚两天。
但沈砚最近早出晚归,行程也毫无规律,他们实在碰不到人。
男记者还在生气,“啪”的伸手点在副刊上面,嘴角直接撇上了天:“呦呦呦,可真能卖弄!她懂什么!简直乱写一气!!!”
吴佳唯先拍拍男记者的肩,试图安抚他激动的情绪,然后拿过报纸,自己去看。
【《拾光报》】
【民国XX年X月X日(星期日)零售每份大洋三分】
【副刊·推理王】
【血色木雕·第二回】
【本报编辑|祈念】
顾韵芷其中一段写到:【她情急之下一刀刺入姜晓丁的胸口,血溅在她秀美的面庞,她的眼瞳中映照出来的是姜晓丁不可置信地神情。她被那目光瞧的心惊肉跳,头顶月色苍白,却不及姜晓丁那张惨白的脸。】
【她怕了,但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下去。】
【低头时,她发现月色除却捕捉到了她杀人的证据,顺便连她走过时的脚印也照的一清二楚。她暗道“糟糕”,泪濡湿她被胭脂修饰过的嫩白面孔,她努力寻找自救的办法,匆忙间,她看到了姜晓丁穿的布鞋。】
【她没想太多便立刻换上,又怕只脱下鞋会被精明的石建队长发现,唯有连对方的衣裳也扒掉,才能掩盖她真正的码数。】
【她穿着那双不合脚的鞋子在尸体身边踩了几圈,恍惚间她才发觉,原来小脚穿大鞋是这样奇妙的感觉。鞋子很不合适,但也勉强能走。】
【她总算放下心来,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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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月光悄悄离开。她以为,只要避开了月亮,就没有人能够发现她了。】
【殊不知,瘦弱的脚掌并不能填满宽大的旧鞋,踩在地上的鞋印模模糊糊,前轻后重……】
顾韵芷洋洋洒洒写了不少,虽说已经得到沈砚的首肯,但她还是在发报前联系了报童,把第一份还带着温热的报纸送去了警察厅。
主要她昨晚先是被解剖过的尸体吓到,又是深夜精神不济,就忘记提“小脚穿大鞋”这个证据点了。
她和沈砚去案发现场时,顾韵芷就注意到了这一点。
顾韵芷一早奋笔疾书,这会儿人有些饿,便和准备偷懒的朱佳佳一块去路边买东西吃。
这会儿《拾光报》也发了有一阵,街头巷尾沸沸扬扬都在谈论《血色木雕案》这件事。
走到摊子前,顾韵芷叫老板帮她称几个苹果。
老板旁边还站着卖红薯的婶子,那婶子也攥着份报纸,神情得意道:“嘿呦喂!我们早上还讨论过凶手的杀人方法,没想到,报纸这么快就登出来了!”
苹果摊老板投去一眼,表情里带着几分难以置信:“你们?谁呀?”
婶子哼哼两声:“我和我们邻居王老太太!怎么的,你不信?”
苹果摊老板猛摇了摇头:“信不了。”
婶子白他一眼,又在弄堂口这环视一圈,看到个卖炒瓜子的大爷正低头挑瓜子,就又高高兴兴找他讨论去了。
顾韵芷抱着一纸袋苹果往回走,朱佳佳走她身边小声道:“顾编,你这马上要成名人啦!”
顾韵芷失笑:“可别,我并不想暴露笔名。”
朱佳佳不理解:“为什么?让大家伙都知道知道,我们祈念是报社里最美最厉害的女编辑不好吗?”
顾韵芷没说话。
朱佳佳说完也觉出些不对劲来,随即后怕道:“我可真是傻了,你写的这可是凶杀案,万一叫那凶手给盯上了……”
“韵芷。”她担忧道:“要不咱们还是不写了吧?”
顾韵芷笑着看她:“你不想咱们报社早日晋升主流行列了?”
朱佳佳马上道:“当然想。”
顾韵芷:“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
“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她是谁。”
以及,她到底有什么故事,又何至于要走到杀人这一步田地。
-
陈杜娟的公寓是沈昭亲自为她选的,阳光充足,每每上午,日头总能将这间装修华丽的公寓照的通亮。
女子起身洗漱,不忍浪费了这份明亮,连披散的长发都来不及收拾,就从床头衣柜下取出了一只木盒。
那木盒晃起来“哗啦哗啦”,像是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陈杜娟不化妆时看着就少了几分媚气,她搬着小凳坐到日头底下,打开木盒,伸手将里面还没刻完的木头给取出来。
跟着,她熟练的缠上手指,拿起锉刀,继续在木头上雕琢起来。
丑丑的木头并不引人注目,可却在她手下慢慢变得鲜活。
一个上午过去,女人捧着那朵栩栩如生地海棠花看了又看,嘴角溢满笑容,随后,她又将木雕花放入了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