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这雨要是再这么下,怕要出大事

作品:《重生八零,从参军入伍开始

    公交车吱嘎一声停稳,吐出一团黑烟,也吐出了三个穿着军装的年轻身影。


    百货大楼就矗立在眼前,三层楼高,墙体刷着干净的米黄色涂料,在周围一片青砖灰瓦的建筑中鹤立鸡群。


    巨大的玻璃橱窗擦得锃亮,映出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影。


    黄有武仰着头,嘴巴微微张开,眼睛里写满了震撼,半天没挪动脚步。


    “瞅啥呢?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沈才用胳膊肘捅了捅他,语气里带着几分城里人特有的优越感。


    黄有武这才回过神,咂了咂嘴,一脸的不可思议。


    “乖乖,这就是市里?跟咱县里简直是两个天。这楼,这地,都用水泥铺的,比咱村里过年都干净!”


    沈才嗤笑一声,不以为然地摆了摆手。


    “这算啥?也就是楼高点儿。你是没见过西安,那才叫大城市,钟楼鼓楼,城墙根儿下随便一个地方都比这气派。等以后有机会,哥们儿带你们开开眼!”


    “那可说定了!多谢沈才兄弟带俺见世面!”


    黄有武憨厚地一笑,用力拍了拍沈才的肩膀,真心实意。


    王全胜看着他们俩,脸上挂着淡笑。


    他上前一步,也拍了拍沈才的肩膀,力道却恰到好处。


    “行啊,沈大向导,那我们可就等着你带路了。”


    他心里清楚,沈才这小子本性不坏,就是有点虚荣心。


    在部队这个大熔炉里待久了,棱角总会磨平的。


    正说着,黄有武朝着不远处招了招手。


    “魏班长!贾哥!这儿!”


    两个同样穿着军装的男人走了过来。


    走在前面的那个,身材敦实,皮肤黝黑,眼神却透着一股精明和稳重。


    另一个则高瘦一些,眉眼间带着几分县城青年特有的松弛感。


    “来,给你们介绍一下。”黄有武热情地拉过王全胜和沈才。


    “这是我们班长,魏科,比咱们早来两年,也是咱们石水县的老乡!”


    他又指向那个高瘦的。


    “这位是贾金,县城里的,老兵了,年底就退伍回家。”


    王全胜心中一动,立刻上前一步,伸出双手,紧紧握住了魏科的手。


    “魏班长!老乡啊!真是太巧了!”


    一声老乡,瞬间拉近了所有距离。


    魏科黝黑的脸上绽放出热情的笑容,用力回握着王全胜的手。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能在这几万人的部队里碰上,就是天大的缘分!”


    贾金也没摆老兵的架子,他打量了一下王全胜和沈才,笑着点了点头。


    “都是新兵蛋子吧?看着就精神。走,别站着了,今天我跟老魏做东,请你们几个新兵蛋子搓一顿!”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巧的海鸥牌相机,在手里晃了晃。


    “来之前特地借的。市里有个铺子的羊肉一绝,吃完饭,咱们边逛边照几张相,回头寄回家里,也让爹妈看看咱们在部队过得咋样!”


    沈才眼珠一转,立刻接话。


    “那哪能让贾哥和魏班长全破费?相机金贵,胶卷的钱我们几个新兵出!”


    王全胜赞许地看了沈才一眼。


    部队果然锻炼人,这才几个月,沈才这小子都知道人情世故了。


    “行!有你们这份心就行!”贾金哈哈一笑,大手一挥。


    “走,哥带你们吃肉去!”


    店面不大,藏在一条小巷子里,可刚到巷口,一股浓郁的肉香混杂着孜然的霸道气息就扑面而来,馋得人直咽口水。


    几人刚坐下,魏科就对着老板喊道。


    “老板,先切三斤羊肉,再来五瓶啤酒!”


    他转头看着几个新兵,挤了挤眼睛。


    “出了部队大门,喝点啤酒不算啥,别往外说就行!”


    王全胜闻着那股麦芽香,肚子里的酒虫也被勾了起来。


    他拿起一瓶啤酒,顺手抄起桌上的一根筷子,筷子头抵住瓶盖边缘的锯齿,食指在筷子中间轻轻一搭作为支点,手腕猛地一撬。


    “啵!”


    一声清脆的声响,啤酒盖应声飞起。


    魏科眼睛都看直了,一把抢过王全胜手里的筷子和另一瓶酒。


    “嘿!全胜兄弟,你这手活儿新鲜啊!教教我!”


    王全胜笑了笑,又拿起一根筷子,放慢动作演示了一遍。


    魏科是个机灵人,试了两下就找到了窍门。


    “啵!”


    他也成功了!


    他兴奋地举起酒瓶,对着众人豪迈地一晃。


    “相逢就是缘!以后咱们就是兄弟了,常聚!来,干了!”


    很快,大盘的羊肉端了上来。


    肉都是切成大块的厚片,用最简单的方式白水煮熟,撒上一把粗盐和孜然,保留了最原始的风味。


    那股浓郁的膻香混合着肉香,对这些肚子里缺油水的年轻士兵来说,简直是世间最顶级的美味。


    一顿饭吃得是风卷残云,酒足饭饱,最后还是魏科抢着结了账。


    沈才果然在半路买了胶卷。


    一群穿着军装的年轻人,在市里最繁华的街道上,在百货大楼前,留下了他们青春的身影。


    下午,众人尽兴而归。


    分别前,魏科特意嘱咐王全胜。


    “照片洗好了我先寄给你,你们记得去收发室拿,估摸着一个礼拜就能到!”


    “好嘞!多谢魏班长!”


    一周后,照片如期而至。


    王全胜挑出几张拍得最好的,连同一封信,一起寄回了石水沟。


    接下来的两个月,日子仿佛又回到了正轨。


    王全胜每天都在训练场上挥洒汗水,体能和技术突飞猛进。


    他和新兵连排长张长功的书信往来也从未间断。


    只是,张长功最近的信里,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掩饰不住的低落和消沉。


    他提干失败了,年底就要脱下这身军装,卷起铺盖回老家。


    “本以为能在部队干出点名堂,没想到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全胜,你比我聪明,有本事,一定要抓住机会……”


    王全胜捏着信纸,久久无言。


    他只能在回信中写下一些苍白的安慰。


    但他比谁都清楚,在这个体系里,努力只是基础,机遇和背景同样重要。


    张长功的失败,给他敲响了警钟。


    转眼又过了两月,南方的雨季来了。


    天像是被撕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暴雨倾盆而下,一连几天都没有停歇的迹象。


    训练场变成了一片泥沼,所有的户外训练被迫中止。


    王全胜和战友们被关在宿舍里,整天学习理论知识,背诵条例条令。


    空气潮湿而压抑。


    这天下午,班长耿秋从连部开会回来,脸色阴沉得能拧出水来。


    宿舍里的喧闹声瞬间消失了。


    耿秋鹰隼般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声音低沉而沙哑。


    “这雨要是再这么下,怕要出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