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 13 章
作品:《八零之得遇良人》 林默推着自行车回到家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院里飘着饭菜的香味,林大娘正端着粥盆从灶房出来,看见他,招呼道:“回来啦?快洗手吃饭。”
饭桌上,林默显得有些沉默,扒拉了几口饭就放下了筷子。
“咋就吃这么点?不舒服?”林大娘关切地问。
林默摇摇头,比划了一下:「不饿。」便起身回了自己屋。
林大娘看着儿子的背影,总觉得他今天情绪不太对,像是心里揣着事。她收拾完碗筷,洗了几个西红柿送到了儿子的房间。
林默正坐在书桌前,对着本厚厚的机械专业书,眼神却有些发直,半天没翻一页。
“儿子,吃点水果。”林大娘把盘子放在桌上,小心地问道,“今天…去看晚晚了?她咋样?一个人住还习惯不?我明天炖只鸡,你给她送去补补?”
林默目光闪动了一下,没回应关于宋晚晚的话,只是拿起一个西红柿慢慢吃着。
林大娘观察着他的神色,心里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她故意叹了口气,像是自言自语般说道:“唉,既然你跟晚晚都把话说明白了,是兄妹情分,那咱们也别耽误人家姑娘。正好,昨天前街你王婶过来,说造纸厂工会有个姑娘,打排球的,个子高高挑挑,皮肤也白净,听说还是厂花呢!人家姑娘好像还听说过你,对你印象挺不错。要不…娘托人问问,安排你们见见?”
话音刚落,林默“啪”地一声把书合上了,眉头紧锁,脸上带着明显的不耐烦,快速比划:「不见。我谁都不见。我现在只想钻研技术,不想考虑个人问题。娘您以后别再给我张罗这些了。」
林大娘被他这罕见的烦躁态度噎了一下,还想再劝:“儿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
话没说完,林默竟然站起身,扶着林大娘的肩膀把她往屋外推,顺手按灭了电灯,示意自己要休息了。
林大娘站在门外,看着紧闭的房门,非但没生气,反而差点笑出声。她在心里啐了一口:臭小子!还跟你娘耍横?你那点心思当我看不出来?一天天魂不守舍,恨不能往人家姑娘宿舍跑八趟,现在知道着急上火了?嘴硬吧你就!
第二天,林大娘一大早就烙了一盆香喷喷的韭菜鸡蛋盒子,用笼布包好,亲自给宋晚晚送了过去。
宋晚晚刚起床,正对着那堆时髦布料发愁打版的事,见到热乎乎的韭菜盒子,高兴得不得了,吃得特别香。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林大娘慈爱地看着她,随口问起她生意的事儿。
宋晚晚一边吃,一边兴奋地跟林大娘汇报自己的计划:“大娘,我跟您说,我打算先自己做两套裙子,拿到早市上试试水。要是卖得好,我就多找几个手艺好的老师傅或者闲在家的大姐,我把版打好,裁好,让她们帮着加工,按件给工钱!这样就能多做多卖了!”
林大娘听了连连点头:“这主意好!晚晚你就是脑子活泛!”但她敏锐地捕捉到关键信息,“不过…晚晚啊,跟你合伙那小伙子…就是隔壁小李技术员那个表弟?人靠谱吗?这做生意,合伙人的品性可得看准了。”
宋晚晚咽下嘴里的食物,想了想说:“看着还挺实在的,挺有闯劲的。而且他先把这些布料都赊给我了,没要我一分钱订金,说是等卖出去了再算成本。昨天下午他又坐火车去南方倒腾新布料去了。”
林大娘一听,心里“咯噔”一下。坏了!这小伙子又是赊布料又是跑南方的,能在事业上实实在在地帮到晚晚,两人天天在一块儿琢磨生意,这朝夕相处的…难怪自家那个闷葫芦儿子着急上火!这危机感可不是一般的强!
她面上不动声色,又夸了宋晚晚几句,心里却暗暗着急。
送走林大娘后,宋晚晚从抽屉里拿出林默昨天给她的那包布票。这些布票虽然花样老气,却代表着他沉甸甸的心意。她摩挲着粗糙的纸边,有点不舍得拿去供销社换布,而是仔细地包好,放进了箱子里。
想了想,她又拿出之前攒下的钱,凑了个整数,打算去找一趟林默。
第二天下午,宋晚晚拿着布票和刚做好的一条男士裤子,特意去了机械厂门口等林默下班。
工人们陆续出来,林默推着自行车也在其中,他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树荫下的宋晚晚。她穿着一件简单的碎花衬衫,蓝色的确良裤子,依旧是朴素的打扮,但几个月的城里生活,让她仿佛褪去了一层灰蒙蒙的壳子,皮肤细腻白净了不少,脸颊也丰润了些,泛着健康的光泽。尤其那双眼睛,亮晶晶的,透着专注和灵动的神采,顾盼间竟让人有些移不开眼。
林默脚步顿了一下,心里忍不住的雀跃高兴,推车快步走了过去。
宋晚晚看到他,笑着迎上来:“林默!”
林默对她点点头,指了指厂门口不远处的小卖部,示意她等等。他很快从小卖部出来,手里拿着两瓶橙黄色的汽水,冰凉的玻璃瓶壁上凝着细密的水珠,一看就清凉解渴。
两瓶都是启好了瓶盖的,林默递了一瓶给宋晚晚。
“谢谢!”宋晚晚有些惊喜,接过汽水喝了一口,甜甜的橘子味带着气泡在嘴里炸开,凉爽又惬意。
林默自己也喝了一口,目光忍不住又落在宋晚晚脸上。
阳光透过树叶缝隙洒在女孩身上,她微微眯着眼喝汽水,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鼻尖沁出细小的汗珠,整个人显得格外生动鲜活。他忽然意识到,这是他第一次这么仔细地、清晰地观察一个女孩的样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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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对苏丽娜,更多是一种朦胧的好感和周围人起哄下的顺势而为,林默甚至从未如此刻般留意过苏丽娜具体长什么样子。但现在对着宋晚晚,他心里清楚地知道,这种感觉…不一样。
“你看啥呢?我脸上沾东西了?”宋晚晚察觉到他的目光,疑惑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林默猛地回神,像是被烫到一样迅速移开视线,脸颊有些发烫,连忙摇头,借着喝汽水掩饰尴尬。
为了转移话题,他拿出本子写道:「你那个合作怎么样了?」他指的是和赵新民合伙做衣服卖的事。
宋晚晚咽下汽水,语气挺有干劲:“还行吧!刚开始摸索,反正先试试看,不成再说。”她说得轻松,眼神里却有着不怕失败的闯劲。
林默看着她的样子,心里有些佩服她的魄力。他写道:「挺好的。有想法就去试试。其实…我有时候也觉得在厂里,很多想法受限,技术发挥不出来,也想自己闯闯。」这话他很少对人说。
宋晚晚一听,立刻鼓励道:“林大哥你技术这么好!肯定没问题!想闯就去闯啊!现在政策不是越来越好了嘛!”她的支持毫不犹豫。
林默看着她亮晶晶的、充满信任的眼睛,心里一暖,笑了笑,写道:「等有机会吧。」
又聊了几句,宋晚晚想起正事,把钱拿出来:“林大哥,布票的钱。”
林默立刻皱眉,摆手拒绝。
宋晚晚早料到他会这样,又把手里装裤子的布包递过去:“你不要钱,那这条新做的裤子你拿着!以后你的衣服我都包了!保证合身!”她说得爽快,带着点不容拒绝的意味。
林默看着她,沉默了一下,似乎接受了这个“交易”。他犹豫片刻,像是鼓足了勇气,才从口袋里掏出本子写道:「你也给他做衣服吗?」写完,眼神有些紧张地看向她。
宋晚晚看着这句话,没多想,很自然地回答:“赵新民啊?没给他做过。暂时还没那么熟呢,也许以后合作多了会做吧?”她语气坦荡,完全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可她话音未落,就看见林默的脸色微微沉了一下,眼神也黯了些。他抿了抿唇,写道:「防人之心不可无。你年纪小,一个人在外,又…又长得漂亮,凡事多留个心眼。」他写“长得漂亮”这几个字时,笔尖顿了顿,耳根又有点热。
写完这句有些没头没尾的提醒,他没再多说什么,接过装裤子的布包,对宋晚晚点了点头,推着自行车转身就走了,背影看上去有点匆忙。
宋晚晚站在原地,看着他走远,手里还拿着半瓶汽水,心里有点懵。林大哥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说这个?是不是被上次□□的事吓怕了,看谁都觉得不像好人?她挠挠头,觉得林默有点过于紧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