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至阳之物鹿心血酒,在根本上解决问
作品:《重生78:打猎发家后,娇弱媳妇想养娃》 张家,酒过三巡。
喝高了的老丈人张开山偷偷的跑进小屋,从挂在墙上的扛柜里一顿翻找。
最后拿出了一个银色的铝制酒壶。
酒壶拿出来也没有着急喝,而是晃了晃后,放到新暖壶倒出来的热水里温着。
被家人遗忘的獾子肉再次加热端了上来。
张开山这才一脸炫耀的将红色的酒倒了出来:“云筝呀,今天看你出息了,都能子承父业了,老爹高兴,
给你尝尝我藏了好几年的酒,别看就这么一点,一般人可喝不到。
这都是那年跟你爹打了一头梅花鹿,用鹿心挤出来的血泡的!
这么多年都没舍得喝!你给拿拿味!”
“哦?还有这好东西?”陆云筝闻言眼前一亮,前世都不知道自己老丈人藏了这个好东西。
鹿心血可是至阳的大补之物。
就跟老虎与猞狸差一个级别。
而且,随着这两天陆云筝适应了年轻的身体。
虽说比不上张强那个虎凑的强壮。
但绝对比前世死之前强太多了!
身上也是一块块的腱子肉,只要在锻炼锻炼,喝点灵水,将小时候内在的亏空补回来。
也不比前世参军之后的身体弱。
“老张!差不多得了,少喝点,一喝多嘴上就没个把门的!说出来的话跟放屁似的。”
酒喝到一半,张家女人就已经下桌。
张强拿了两张红糖煎饼出去溜达,张聪则在屋子里学习。
见张开山说起陆云筝的父亲,闫永莉急忙过来转移话题。
“没事妈,你是不是心疼我爸的这点藏酒?”
陆云筝两世为人,心里跟明镜似的,早就理解父亲当时的决定了。
男人在世,一定要有担当,当年父亲是冬天打围的队长,怎么都要保护队员的生命安全。
“你看,我大儿子多懂事!”
(叫女婿儿子,是东北表示亲近的称呼,有些还叫大女儿是大儿子,都是一种带有寓意的称呼。)
陆云筝哄好丈母娘,端起酒杯浅浅抿了一口,然后在嘴里不断的咂巴味道。
还别说,这酒不仅没有血腥味,还有一股子甜味,回口略带一丝酒气,感觉很是不错。
“爸!这酒真不错,还有不,多给我倒点!”
“没了,没了,你可别惦记这玩意。”张开山说着,眼神不断的瞟向小屋的墙角,“再说,这玩意太补了,也不能多喝。”
好么!
这老丈人没看出来,还藏了不少宝贝呀!
陆云筝装作没有看见。
继续陪着老丈人聊过往,聊将来,也将让老两口摊煎饼换杂粮面的事简单的提了一嘴。
不过再说起自己以后还想上山打猎的时候,却没有得到老两口的支持。
有肉吃固然不错,可上山太过危险。
这时候每个村子每年被山里畜生祸祸死的的村民不在少数。
而且大多都是成手的炮手。
这就跟河里淹死大多都是会水的是一个道理。
更别提陆云筝的父亲了。
不过陆云筝点到为止,张婉莹也护着陆云筝,不像让父母说自己老公一句不好。
见酒桌上的气氛冷了下来,给陆云筝披上一件外套,拉着陆云筝就回家了。
重生回来两天了,陆云筝也没有睡个完整觉。
再加上喝了酒,刚回到家烧了会屋子,躺在暖和的炕上就睡着了。
然而,睡到半夜,陆云筝觉得自己浑身燥热,鼻子里就跟开闸放水似的,一股股暖流疯狂串涌!
起初他还没有在意。
但在他怀里的张婉莹感觉头上湿漉漉的,就知道不对出事了!
起身披上一件衣服,刚点燃蜡烛,紧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老公你咋的了!咋满脸都是血呀!”
陆云筝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头顶被染成一片血红的张婉莹。
“我艹媳妇你咋的了!你别吓我呀!”
蜡烛昏暗,一滴滴血滴顺着张婉莹的额头滴下。
前世的他可看过不少恐怖小说。
都是白天一个样,家庭和谐。
晚上全变成厉鬼,弄几个规则怪谈!
不过,当看到张婉莹背心里露出的那抹春色之后。
陆云筝鼻血喷涌的更凶了!
瞬间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我咋的了?我没事!是你!你流鼻血了!快下来,我用凉水给你拔一拔!”
凉水拔脑门,门口的泥土挂耳朵。
各种老方子齐齐用上,弄的两人满身都是汗这才止住了鼻血。
看着满地狼藉,张婉莹先是无奈的大笑,接着就是满脸的亏欠。
一下子楼住陆云筝,就跟小猫咪似的一个劲的撒娇。
她也不是小孩子了,平日里也听村子里的小姐妹说自家男人一晚上几次几次。。。
都有多么疯狂。
这个年代没有娱乐活动,晚上一关灯,除了那档子事也没别的事情干!
可她的身体也就能撑过一次,而且时间长还不行。
这给自己男人憋的,喝点鹿心血酒就补的流鼻血。
然而,此时的陆云筝哪里还经得起这种温柔。
鼻血库喳一下子又喷了出来!
结果,又是好一顿折腾才止住鼻血。
看着丝毫不在意的自家男人,张婉莹咬了咬下嘴唇,接着吹灭蜡烛,蹲了下去。。。。
带着酒意。
迷迷糊糊的陆云筝此时都傻了。
说真的。
他是万万没想到张婉莹会主动这样。
他也就是在下午的时候,热吻之余提过一嘴。
不过这些对于这个年代的人还是太超模了。
本想着一点点的灌输给张婉莹。
可现在。。。。
两人折腾到天亮。
陆云筝才将嘴巴微微肿起来的张婉莹哄睡着。
披上一件外套,走到院子里,迎着火红的太阳,他先是做了几个俯卧撑,深蹲等简单的动作。
恢复一下身体的活力。
接着打开小青瓶查看起来。
小青瓶内生成了两滴灵水,他不知道几只野鸡能提供一滴灵水。
算不出抓了多少。
不过那下好的套子绝对套着就是了。
但他也不着急去拿。
早上还有一波野鸡活跃的时间。
等村子快要上工再去就来得及。
就在陆云筝收拾完院子,准备拿几个柴火点燃炉火的时候。
穿着碎花袄子,甩着两个麻花辫,从来不苟言笑的新会计杨一阳走了过来。
看到陆云筝露出的壮硕胸肌,先是微微脸红,接着皱起眉头。
仿佛很讨厌村子里的男人一样。
“陆云筝同志,昨天刘村长说让你加入护农队,正好昨晚上有野猪下山,你赶紧去看一下!”
护农队?
野猪?
要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好活,而且也不是那种有编制的工作。
“我?我什么时候同意了?再说护农队不是要有枪么?我也没有呀?”
陆云筝刚一说完,就知道这是刘村长开始发力了。
“枪?村长让你自己想办法,赶紧穿衣服去,要不扣你全家工分。”
杨一阳将刘村长昨晚的命令说了一遍。
接着好像知道什么一样,转身后小声的嘟囔一句。
“你还是小心点吧,别弄个狗咬狗一嘴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