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就算死也要死在你身边
作品:《重生78:打猎发家后,娇弱媳妇想养娃》 乌鸦!
看着那道熟悉的模样,陆云筝心头大定!
这种熟悉的默契,就像他跟前世养的那只渡鸦一般。
只是这只乌鸦没有前世的渡鸦强壮。
不少人都说,重生其实是死后的一股执念。
而身边总会出现帮助他的人,或者养的宠物。
是因为家人在他死后烧到阴曹地府的。
看到这只乌鸦又出现的时候,陆云筝大脑中瞬间出现了这个想法。
是不是他养的渡鸦灵魂也跟着他一起来到了这里。
不过,见时机如此好的他,甩了甩头。
急忙将这股子不切实际的想法甩掉。
忍着手臂的疼痛,抱住松树,快速滑了下去。
没有理会那两只发了疯的野狼。
陆云筝不断拨开那半人高的草棵子,朝着头狼最后发出声音的地方追去。
一般这种情况,头狼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不过陆云筝相信,吃过“人肉”。
已经打开潘多拉魔盒的头狼,再加上品尝过陆云筝这个融入了灵水的血液。
是不可能放弃这到嘴边的“肥肉”的。
果然!
就在陆云筝循着声音不断向前的时候。
那头眼睛已经有了血丝的头狼从他的身侧猛的扑了出来。
躲闪不及的陆云筝直接被野狼扑在身下。
那站起来能有一人高的头狼,在冲刺下力量大的惊人。
甚至比第一次撕咬陆云筝手臂的时候力气更大!
“呜呜!!!”
头狼的喉咙中发出一阵阵宛如死神般的嘶吼。
来不及用砍刀阻挡的陆云筝只能再次献出了他的手臂。
不过这一次,陆云筝没打算用自己的血当引子,诱惑头狼。
而是挡在了它的两个前爪前。
另一只手快速的挥拳,阻挡着头狼不断撕咬的嘴巴。
发了疯的野狼,殊死一搏的陆云筝。
一时之间竟然谁也奈何不了谁。
另一边。
刑瘸子与张强带着四条狗子快速朝着陆云筝这边找来。
这两人果然没带脑子。
特别是张强,见到刑瘸子带狗追过来的时候。
直接将金南平挂在树上。
反身就跟着追了过来。
而他身后的那四头野狼,见体型不属于它们,而且脖子上还挂着倒刺的猎狗。
几个试探之后,直接选择了逃走。
“汪汪汪!!”
头狗黑子不断的嗅着地上的味道,在前面不断狗叫。
“小强!这边,不是你来的方向了!”
刑瘸子用手用力拉着一动不动的张强,看着倔强的他头都要裂开了。
这个倔犊子,一点都不好说话,脑子里只有一根筋。
不管他怎么说,张强只记得在他最后的视线中。
陆云筝上树了。
肯定还挂在树上呢。
“死瘸子,我姐夫在那边!”
“艹!你这倔驴,你不信我还不信我的狗么!还想不想救你姐夫了!”
刑瘸子被逼无奈,只能搬出陆云筝。“再晚点,你姐夫就真的出事了。”
“万一我姐夫没在那边咋办!”
“那你就把我打死,一命抵一命!”
“嗯,这是你说的。”
张强认真的点了点头,这才跟上黑子。
狼叫声,狗叫声,还有人恐惧的声音。
此时大孤家村的村民终于在村子的带领下到了小学。
看着地上惨死的四头野狼。
一部分人留下来保护孩子。
另一部分村民才在村长的带领下,拿着锄头跟镰刀,一点点试探着上了山。
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
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救人和保护他人的胆量。
这就跟保家卫国的军人永远是我们的偶像一样。
不管是否发生战争,就凭他们心里的信仰与勇气。
就值得我们所有人敬佩!
“村长,咱们是打狼还是救金老师。”
跟在大孤家村村长身后的几个汉子,抽着旱烟,身体都快抖成筛糠了。
“是呀村长,你可说准了,要是去打狼,我一年工分不要了也不去。”
不管哪个年代,人们心中都有对狼的恐惧。
“救人,你看我向能打狼的样子么?还有,小孤家村来的那几个人万一都死山上了,
咱们就说来不及救,听到没有,咱们村没有猎手,以后每年打标本的任务还要靠人家呢。”
村长用镰刀割开前面的草棵子,反复跟身后的人嘱咐。
这时候,因为肉类的产量低,供不应求。
不少公社每年都有打标本的任务。
靠山吃山,不给国家添麻烦,这是不少东北公社的口号。
而打标本其实就是上山打猎的意思。
只是不少村子不像林场猎人多,一般都是几个村子请一个狗帮。
狗帮打到的猎物,直接埋在雪里,做好标记,不方便运送出去,
几天之后村民才根据标记在山上找属于他们的猎物。
那冻的邦邦硬的猎物就跟标本一样。
慢慢的这种每年都有的活动就被叫成了打标本。
“嗯!放心吧村长,不过金老师一定要救回来,要不俺家孩子就没有老师教了,
没有文化,一辈子跟我似的只能在地里刨食。”
一群人不断强调自己家的不容易。
仿佛为下一刻逃跑找足了理由。
但奇怪的是,他们分明是按照刑瘸子上山打的脚印走的。
可路过金南平被挂着的那棵树上时。
哪还有那个娇小的身影。
众人自然不知,他们所要找的金南平刚刚还挂在这棵树上。
而那浑身满是伤痕的金老师,此时正坚定地朝着来时的方向挪动。
“我也不管你是新裤子还是破裤子,就是死了我也要做你的新裙子!!”
金南平用树枝子支撑着身体,脑子里全都是陆云筝勇斗狼群的身影。
“裤子”是他们朝鲜对男人的称呼,新旧就是是否结婚的意思。
同理,“裙子”也是他们对女人的称呼。
她虽在长白山,但依旧保留着朝鲜族的习俗,要不他爹也不能娶三个媳妇。
朝鲜族崇拜勇猛。
而金南平更甚。
从小打大,她就是那个在家里干活收拾家务,做泡菜的小透明。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能像陆云筝一样给他出头。
当然,因为自己身材娇小,在下乡之后,也没有那些腿粗屁股大的女知青能干受欢迎。
第一次感受到被保护的她,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算死也要死在陆云筝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