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你们能活500年?
作品:《流放真千金搬空京城饿死偏心全家》 江念禾瞬间松了口气,暗道有戏,看来这些野人还记得她。
而且对新鲜事物好奇。
她立刻从空间里掏出一大包桂花糕、绿豆糕,撕开油纸,香甜的气息瞬间飘了出来。
野人们的目光立刻被糕点吸引,眼神里满是好奇。
江念禾把糕点递过去,笑着比划:“吃,好吃!”
疤痕头领犹豫了一下,拿起一块桂花糕尝了尝,香甜软糯的口感让他眼睛一亮,立刻分给其他野人。
野人们狼吞虎咽地吃完,看着江念禾的眼神从凶狠变成了期待,还不停对着她比划“还要”。
江念禾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主意,既然能用糕点收买他们,说不定能让他们帮忙!
她清了清嗓子。
开始用自己之前瞎编的“野人话”比划:“藤蔓,坏!绑我,难受!帮我,解开!”
她一边说,一边指着缠在身上的藤蔓,做出痛苦的表情,又指了指野人们手里的石斧。
没想到野人们竟真的看懂了!疤痕头领挥了挥手,几个野人立刻举起石斧,对着藤蔓砍去这些藤蔓虽然坚韧,但在石斧的猛劈下,很快就被砍断。
江念禾终于挣脱束缚,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脚,心里又惊又喜:这自编的“野人话”,竟然真的管用!
秦越看着这一幕,彻底懵了江念禾不仅能跟野人交流,还能让野人帮她?
他刚想喊“也帮我解开”。
就见江念禾转头看向他,嘴角勾起一抹坏笑,对着野人们比划:“他,坏!绑着,别放!”
野人们立刻点头,还对着秦越露出凶狠的表情,甚至用藤蔓把他捆得更紧了。
秦越气得破口大骂,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江念禾和野人们“友好交流”,心里把江念禾恨得牙痒痒,却半点办法都没有。
江念禾看着围在身边、对自己言听计从的野人,像得了一群“虾兵蟹将”,心情大好。
被重新吊在半空中的秦越,看着这一幕气得浑身发抖。
扯着嗓子骂:“你这个恶毒的女人!有本事就放我下来,咱们光明正大打一场!”
“光明正大?”江念禾走到他面前,抬手就给了他一个响亮的大嘴巴子。
打得秦越脸颊瞬间红肿,“你毁我药材、用藤蔓缠我,怎么不说光明正大?现在知道求饶了?晚了!”
秦越疼得龇牙咧嘴,断指处的鲜血还在往下滴,脸色惨白如纸,却仍不死心他试着运转内力,想召唤体内操控藤蔓的本命植物。
可无论怎么发力,周围的藤蔓都纹丝不动,反而缠得他更紧。他这才意识到。
自己在江念禾面前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之前的嚣张跋扈,此刻都变成了笑话。
“愣着干什么?”江念禾转头,用自创的“野人话”对着疤痕头领比划。
指了指崖壁上的药草,又做了个“采下来、根茎留下”的动作,“帮我把这些草摘了,根要完整的,摘完有好吃的!”
野人们立刻干劲十足,有的搭人梯,有的用石斧小心刨开崖壁上的泥土。
很快就把崖壁上的珍稀药草全采了下来,还特意把根茎保护得完好无损,恭恭敬敬地递给江念禾。
江念禾满意地接过,随手扔进空间,又从里面掏出几包糕点分给野人们:“做得好!这些都给你们吃!”
野人们欢呼着接过糕点,对江念禾更恭敬了,连看秦越的眼神都带着敌意,似乎在看“不听话的猎物”。
秦越看着江念禾被野人们簇拥着,像个首领一样发号施令,再想想自己的惨状,气得眼前发黑。
差点晕过去。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不仅没报仇,还成了江念禾的“阶下囚”。
连野人都帮着她!
野人们围着江念禾,态度恭敬得近乎卑躬屈膝,连疤痕头领都主动走过来,用手势邀请江念禾去他们的部落。江念禾跟着他们往深山里走。
才发现这个野人部落远比她想象的庞大沿途不时能看到穿着兽皮的野人,粗略数下来,竟有近万人!
而且她注意到,不少野人手里都握着藤蔓,显然操控植物是整个部落的本事。
这让她心里冒出一个更大胆的想法。
若是能拉拢这个部落,成为她的助力,嘿嘿!
至于秦越,江念禾直接让野人们把他绑在原地。
到了部落营地,江念禾才算见识到什么叫“原始”。
野人们直接生吃猎物的肉,身上满是污垢,住处是简陋的茅草棚,连最基本的工具都没有。
江念禾皱了皱眉,从空间里掏出一包蔬菜种子和谷物种子,递给疤痕头领,又比划着“播种、浇水、收获”的动作,告诉他这些种子种下去,能长出能吃的东西。
接着,她又找了块空地,支起石头架起篝火,把野人们猎杀的野兔、鹿肉切成块,撒上盐、辣椒粉等调料,放在火上烤制。
很快,浓郁的肉香就飘满了营地,野人们围在篝火旁,眼神里满是好奇和渴望。
“吃,这样好吃!”
江念禾把烤好的肉递给身边的小野人,小野人咬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对着其他野人叽里呱啦地喊着,野人们立刻围了上来,争相想要尝尝烤肉。
之后,江念禾彻底成了部落的“导师”。
她教野人们用皂角和油脂制作香皂,教他们用树枝和猪鬃做牙刷,还教他们用石头打磨工具。
搭建更结实的房屋。
她甚至找了把剪刀,给几个头发乱糟糟的小野人理发,剪完后小野人对着水面一看,开心得手舞足蹈。
野人们彻底被江念禾“征服”了,她带来的种子能长出粮食。
她做的烤肉比生肉好吃百倍,她教的东西让大家的生活变得更好。
这天,江念禾刚教完野人们制作陶罐,疤痕头领突然带头跪了下来,身后近万野人也跟着齐刷刷跪下。
对着江念禾朝拜,嘴里还喊着听不懂的部落语言,但那恭敬的态度,傻子都能看懂。
江念禾心里一暖,也明白了自己的计划成功了一半这个万人部落。
已经彻底认她为“首领”,以后有了这股力量。
疤痕头领捧着一个用兽骨和彩色羽毛制成的头饰走过来,小心翼翼地戴在江念禾头上这是部落最高首领的象征,
羽毛泛着莹光,兽骨打磨得光滑圆润,戴在头上竟有种莫名的庄重感。
头饰刚戴好,江念禾突然觉得脑海里多了些什么。
之前听不懂的部落语言,此刻竟能清晰理解;而她自创的“野人话”。
野人们也能精准理解到意思,甚至渐渐成了部落里通用的交流方式。
像母语一样自然。
“首领!”疤痕头领和周围的野人齐声喊道,眼神里满是敬畏。
江念禾笑着点头,目光扫过部落里的人,突然发现不少年轻野人都长得极为出挑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窝,皮肤是健康的蜜色,加上常年捕猎练出的流畅肌肉线条。
妥妥的“原始系美男”。
她立刻起了“使唤”的心思,指着几个身材壮实的美男野人:“你们,去把之前采的药草分类整理好;你们几个,跟着我去看看种子的发芽情况。”
美男野人们立刻应声行动,动作麻利又听话。
看得江念禾心情大好。
闲聊时,疤痕头领无意间提起部落的寿命,江念禾瞬间愣住:“你们能活5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