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江湖不是打打杀杀

作品:《年少轻狂

    我已经打了一辆出租车,正朝着金城大桥的方向行驶。


    徐文海警官给我发了一条短信。


    红兵,有些事情,可能要等到你到了我这个年纪才会懂。


    所谓的江湖,在家庭面前是多么的不堪,马浩然是金城三大家族之一马家的大少爷。


    马家在金城手眼通天,点到为止就好。


    我会去大桥看着你,他们要是敢对你怎样,我即便是丢了工作,也要把他们抓起来。


    谢谢徐叔。


    我只回复了四个字。


    其他的话,我不想说。


    徐警官不是怂货,马浩然嚣张的叫嚣,我看得出来,徐警官很愤怒,还是忍住了。


    他只是金城监狱一个监区的小领导,跟马家斡旋,纯属自讨苦吃。


    徐警官五十多岁,有家有业,有所顾忌,这我都能理解。


    我之所以要跟马浩然把事情讲明白,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此事,因我而起。


    我不能里外不分。


    徐警官带着我来金城大学见徐薇,还请我吃饭,才会被马浩然针对。


    我也明白,徐薇被马浩然追求,她一直拒绝。


    作为一个男人,我不能允许徐薇受委屈。


    马浩然对我做出割喉的动作,已经触及了我的底线,还对徐薇不尊敬。


    “小兄弟,你去金城大桥干嘛啊?”开车的司机是个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带着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


    “你看呢?”我随口说道。


    “去约架?!”司机扶了扶鸭舌帽。


    我没有说话。


    也不知道,司机是怎么看出来的。


    金城大桥废弃之后,现在成了火拼的地方。


    “你一个人去?”司机又问。


    我还是没说话。


    “小兄弟,江湖不是打打杀杀,不是是非恩怨,而是人情世故,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猛虎怕群狼,我看你身上都是江湖气,不能老是单打独斗,要发展自己的势力,闯出名堂,权势自来。”


    这司机说的话,好像是有那么一点道理,名气非常重要,像是虹溪县的一龙、二虎,还有猎狗,恶鼠,不都是如此吗。


    只要报上名号,绝大多数问题都能解决。


    可光讲义气,会有人追随,甚至为我卖命吗。


    我觉得不可能。


    讲义气固然重要,带着兄弟们丰衣足食,不被欺负,活得有尊严,站着把钱赚了这才行。


    而不是跪着吃饭。


    我没有跟这个司机多说什么,权当他是开车无聊,想找个人说话而已。


    我准备付钱下车,司机不要钱,说是免费送我一程。


    这个司机有点奇怪。


    我背着帆布包,下了车,金城大桥下面原来是一条奔腾的河流,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河水都没了,听说是有个有钱人一意孤行,上游建造水坝,拦住了水。


    桥下面有不少干了的血迹,还有带血的牙齿,地上都是凌乱的脚印。


    因为之前是河流,桥下面有一层薄薄的沙土。


    我看到了大桥尽头的一辆警车,应该是徐警官和徐薇。


    马浩然站在前面,四个保镖站在他身后,手里都换成了短刀,一个个凶神恶煞,我当时想,牛逼人家的走狗,那气势感觉都比老虎强。


    “哎呦,我还以为你不来了?”马浩然直愣愣地看着我,“哎,想起来了,你叫什么?什么红兵?”


    “弄死了你,我好找人给你销户。”


    我不说话,慢慢地向前走。


    走了两步,我把帆布包从肩膀取下的同时,81军刺刀出现在手中,我反手握着军刺。


    马浩然显然是见到军刺刀之后有些害怕,人害怕的情形,没有经过特殊训练,是能够看出来的。


    至于他身后那四个保镖,肯定经常打架斗殴,为马浩然擦屁股,看到军刺刀,反应更大。


    “你,你当过兵?”马浩然已经要绷不住了,我看到他向后退,还两只手向前一挥,那四个保镖快速压了上来,把马浩然挡在身后。


    在金城监狱,我遇到了一个退伍军人,准确地说是特种兵,他在国外执行过很多特殊的任务,我的很多格斗杀人技巧,都是跟他学的。


    他因为失手把人打成了残废,现在还在金城监狱服刑,我出狱之前,他转去了其他监狱。


    我不说话,保持着十二分的专注力。


    集中精神,要迅速出击。


    军刺刀的震慑力足够大,我看到四个保镖相互之间,眼神沟通了一下,就在他们迟疑的瞬间。


    我如猛虎下山,军刺刀寒光一闪。


    两个保镖的手臂已经被我用军刺刀,刺穿了。


    我顺势低身,军刺刀刺入一个保镖大腿,拔出军刺,带出一股腥血。


    仅剩的一名保镖短刀割向我的喉咙,我紧急躲闪,短刀擦着我的喉结,差一点就割喉了。


    我发了狠,军刺刀一横着一划,最后的保镖右手手腕皮开肉绽,血水狂涌,我割断了他的手筋,切开了大动脉。


    啊……


    “我的手。”那个保镖跪在地上,赶紧摘下墨镜,盯着手腕根部,露出来的森森白骨,哭爹喊娘……


    只能用仅剩下的一只手,死死地攥住小臂,控制血液流向手腕,不然,他会流血而死。


    心底的一丝善良,还在告诫我,不要杀人。


    不然,我绝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也割断了他的喉咙。


    我放倒了四个保镖,仅仅是不到三十秒的时间。


    军刺最大的震慑力是放血,让对手短时间内失去战斗力,进而迅速取得胜利。


    用短刀的话,刺的效果远远不如军刺。


    刀横截面大,刺入人的身体内受到的阻力也大,也不够灵活,军刺刀很细,进出顺畅。


    我知道,远处徐文海警官,徐薇都在看着。


    按照现在的逻辑,可能,很快我就会杀人了!


    我没有错,也没去抢别人东西,不触碰他人利益,更不去欺负人,可为什么总有人欺辱我?


    我内心的血爆火山,随时都有可能喷发。


    一旦我控制不住血爆心魔,我会杀人,杀很多的人……


    四个保镖都是脸色煞白,大口喘着粗气,虚弱无力,严重的失血过多,丧失了战斗力,现在随便一个成年男人都能杀了他们。


    失血过多还会视线模糊。


    马浩然脱掉西装外套,反手握着一把青色匕首。


    匕首银光闪烁、很薄,看起来非常锋利,刀柄是一条青龙。


    “你,你,你想怎么样?”


    我甩了甩军刺上的热腾腾的血,“你不是想知道我是谁吗?”


    “我是刘红兵,现在送你去见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