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你俩还真挺般配
作品:《重生八三:虐渣从退婚开始》 接下来一周的时间,黎苏苏都在竭力准备展销会。
她先去通知了沈墨初,到时一同出席。
解决了同行人的事,黎苏苏便全身心投入到样品准备中。
黎家服装厂虽然不是什么知名品牌,规模也比不上国营大厂。
但无论是设计理念还是生产工艺,黎苏苏都有底气,客观认为不输其他。
如果不是上辈子遭遇变故,黎家服装厂一定能走得更远。
黎苏苏打算设计一条礼服出场展销会。
她画工不算顶尖,线条算不上细腻
但胜在有后世的审美积淀。
凭着记忆里那些简约大气的礼服款式
她在纸上勾勒出一条长裙的轮廓:
采用无袖V领的上身设计,搭配高腰A字裙摆。
线条流畅,没有多余的装饰
只在裙摆处预留了刺绣的位置,打算绣上几枝淡雅的玉兰花。
“乖宝,你这画的是什么?真好看!”
齐雪莲端着一杯水走进来
凑到桌前一看,忍不住啧啧称奇。
她手指轻轻点着画稿。
“这款式看着比广市货卖的还洋气
你这么好的设计天赋,当初学金融,实在是屈才了。”
黎苏苏不自在地揉了揉鼻子。
“妈,我也就灵光一闪,瞎画画的,哪有什么天赋。”
齐雪莲却爱不释手,把画稿拿起来反复看。
“什么瞎画,这明明就是好设计!
这衣服,我给你做吧!
正好厂里新到了一匹雪纺布,淡紫色的,做出来肯定好看!
你去京市参加展销会上穿正合适。”
说干就干。
齐雪莲当即找出那匹淡紫色雪纺布,铺在裁剪台上。
她先是拿着软尺给黎苏苏比好了尺寸,记在小本子上
然后坐在缝纫机前,脚轻轻踩着踏板。
“哒哒哒”的机器声响起。
她的手法熟练,裁布、锁边、缝合……
每一个步骤都做得一丝不苟。
没过多久,衣服就有了雏形。
即便只是未完工的第一版
那流畅的剪裁和淡雅的紫色,已经美得不可方物。
齐雪莲还在领口处加了自己的巧思。
用同色系的丝线绣了一圈细小的珍珠纹。
不仔细看几乎察觉不到,却让领口的线条显得更柔和精致。
“妈,你这手也太巧了!”
黎苏苏看着半成品的礼服,眼睛都亮了。
伸手摸了摸领口的刺绣。
“这珍珠纹绣得真好看,比我设计稿上的还精致!”
齐雪莲停下手里的活,笑着摸了摸缝纫机的机身。
“我们那个年代的女人啊,谁不会缝个衣服、纳个鞋底啥的?这算不上什么本事。”
“谁说的?我妈妈的手艺,天下无敌!”
黎苏苏凑过去,挽住齐雪莲的胳膊,脑袋轻轻蹭了蹭她的肩膀,撒着娇。
齐雪莲被女儿哄得眉开眼笑,点了点她的额头:
“你这小嘴啊,真是抹了蜜了!”
一周时间,转瞬即逝。
黎英俊服装厂的执照下来了。
李娇娇呢,也被派出所同志带去询问。
万眠眠对这事格外关注
特意跑来找黎苏苏,带来了更详细的消息:
“苏苏,我打听清楚了!
之前举报你们厂的,根本不是周家,是楚莲!”
原因嘛……
就是因为黎苏苏让她没了工作又痛失爱情。
黎苏苏笑了笑,没放在心上。
楚莲和李娇娇不过是跳梁小丑
她们的这点算计,不过是听个乐呵的小插曲,根本影响不了大局。
真正的重头戏,在展销会当天。
当天一早,
黎苏苏就起了床,对着镜子精心打扮。
她用彩色的毛线辫,在脑后编了一个时下流行的鱼骨辫。
发尾用同色系的丝带系住,脸上化了一个伪素颜妆
只淡淡描了眉,涂了点豆沙色的口红
衬得肤色白皙,气色正好。
身上穿的,正是齐雪莲亲手做的淡紫色雪纺礼服。
按照之前约定好的
王叔开车去接沈墨初,两人一同去展销会。
八月,秋老虎肆虐。
阳光已经带着灼人的温度,晒得柏油路都泛起了热气。
沈墨初独自站在老槐树下。
枝繁叶茂,浓密的枝叶撑开一片阴凉。
一抹金色的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绿叶,在他身上洒下斑驳的光影。
身姿挺拔,眉眼清俊,透着一股淡淡的清冷。
安静又孤寂。
“师哥!这里!”
车窗摇下,黎苏苏探出半个头,朝着他用力挥手
脸上带着明媚的笑容,像一朵迎着阳光绽放的向日葵。
脑后的鱼骨辫随着挥手的动作轻轻晃动,格外惹眼。
清冷的眉眼瞬间柔和下来。
沈墨初唇角浮起一抹极淡、几乎察觉不出的弧度。
“师哥,久等了吧?”黎苏苏笑着问,声音里带着点歉意。
“没有,我也刚到。”
上了车,
沈墨初就坐在黎苏苏身边。
王叔透过后视镜,打量着后座的两人。
黎苏苏低头看着展销会的参展手册,认真地在上面勾画着什么。
沈墨初微微偏头,目光柔和地落在她的侧脸上
眼神里的温柔藏都藏不住
连带着车厢里的空气都变得甜丝丝的。
王叔忍不住嘿嘿笑了两声,嘴比脑子快,脱口而出:
“你俩坐在一起,还挺般配!”
沈墨初的呼吸像是被烫了一下,收回目光,有些不自在地看向窗外。
黎苏苏却头也没抬,依旧看着手里的资料:
“王叔,你就别打趣我了,可别让人家尴尬。”
王叔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连忙轻轻拍了拍嘴,笑着打圆场:
“是我嘴笨,说错话了,沈同志你别介意啊!”
沈墨初摇了摇头,声音有些沙哑:“没事,王叔说笑了。”
展销会门口,轿车云集。
大多是黑色的小轿车,偶尔夹杂着几辆国营大厂的面包车,显得格外热闹。
会场门口挂着巨大的红色横幅,上面写着:
1983年秋季全国服装展销会。
黎苏苏深吸一口气,暗自鼓劲。
她整理了一下身上的淡紫色礼服,刚要往前走,一只温热的手突然伸到了她面前。
“师哥?”黎苏苏抬头,疑惑地看着沈墨初。
沈墨初指了指会场门口的女宾们,解释道:
“你看,来的女宾都挽着同伴的手,显得更正式些。
你也挽着我吧。”
黎苏苏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果然,不少女代表都挽着男伴或女伴的胳膊,举止优雅。
她点了点头,大方地挽住沈墨初的臂弯。
他的胳膊很结实,隔着衬衫能感受到他的体温。
初秋,的确好热。
两人并肩走进会场,男的俊朗,女的漂亮。
黎苏苏的淡紫色礼服在人群中格外亮眼,瞬间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刚进会场,一道刺耳的声音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