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获得永生
作品:《救命,我要被炼成丹药了》 “快吃下去,不要逼我们对你用强!”
王煜被两名高大魁梧的侍卫架着,看着眼前木盒中锦缎上的丹药,脸上充满了绝望。
当今圣上追求长生,满世界寻找能人为他炼制不死药,甚至达到了疯狂的地步,而王煜就是上百个药奴中的一个。
现今天下,内忧外患,天子却沉迷于追求永生,导致民不聊生。加上连年大旱,不少地方颗粒无收,到处都是饥饿贫困的流民。
王煜就是因为太过饥饿,听说皇宫招人,就抢着报名。因为五官端正,没有残疾,这才被幸运地选中。原本以为进宫后会当个太监,虽然疼一下,但是最起码有口饭吃,不至于饿死。
他实在是没想到竟然做了给皇帝试药的药奴。
药奴死亡率极高,上次试药还是七天前,王煜吃下药后上吐下泻,差点丢了半条命,但是最起码还活着。而其他药奴却没有这么好运,大部分吃下为皇上炼制的不死药后纷纷中毒吐血身亡。
上天不可能眷顾一个人两次,王煜上次因为好运才保住了一条命。他知道自己这次可能就像其他药奴一样,试药后说不定也会毒发身亡,然后被拉出城去随便埋了。
他看着面前这颗泛着银光的鸽子蛋大小的丹药,恐惧和绝望涌上心头:这带着银色一看就是含了水银,水银是剧毒,吃下去必死无疑,怎么可能会长生?
王煜对着坐在一旁观看的太监总管赵公公哀求道:“公公,求求您,放我走吧,我还不想死!我会感谢您的大恩大德,求您了,放我离开吧……”
赵公公身为太监总管,作为皇上最信任的人,身份自然高贵。他斜眯了一眼正在苦苦哀求的王煜,端起茶杯轻轻的抿了一口,用太监们独有的尖细嗓音慢悠悠的道:
“呵呵,别说死不死的,这可是刘仙长特意为皇上炼制的不死丹,是天底下最补的东西,吃了怎么可能会死呢?皇上是信任你们,才让你们先吃,就连杂家想吃都轮不上呢。再说,进了皇宫,吃了皇粮,就得为皇上卖命。快吃!”
王煜眼含泪水,拼命摇头。
赵公公受够了药奴的抵抗,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架住这个药奴的两名高大侍卫。
两位侍卫会意,一名侍卫在王煜身后死死按住他的双臂,使他无法动弹;另一名侍卫则用大手捏住王煜的双颊,强迫他张开嘴,然后拿起那枚丹药直接暴力塞进他嘴里。
王煜只是个瘦小的普通人,与高大强壮的侍卫想比太过弱小,被擒住的他根本无力反抗。
“呜~呜~呜~”
虽然身体被死死的擒住无法动弹,但是王煜依旧用舌头用力的往外顶这枚塞进嘴里的丹药。
眼前的侍卫见他在抵抗,抬起粗大的手指直接插进了王煜的嘴里,将丹药用手指头用力塞进了他的喉咙。
丹药被暴力塞进了喉咙,王煜被噎的满脸通红,吐又吐不出来,不得已只能囫囵咽了下去。
两个侍卫见他吃下丹药后,松开了钳着他的双手,退到了不远处。
王煜失去平衡往前倒下,四肢着地跪在地上,忍不住剧烈的咳嗽。
“咳咳咳!”
只过了一小会,他就感觉胃部就像着了一团火,疼痛翻江倒海一般袭来,疼得他蜷缩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浑身抽搐。
“哇!”的一声,一大口鲜血从王煜的嘴里和鼻子中喷出,颜色黑红,染红了他身下的地面。
不一会,他的双眼和耳朵也开始不断的流出了黑红色的血液。
他的瞳孔开始涣散,身体蜷缩在地上抽搐着,渐渐地不再动弹。
侍卫上前探了一下这个药奴的鼻息,对着赵公公抱拳道:“大人,这药奴没气了,已经死了。”
赵公公叹了一口气,道:“这次试药失败,待杂家去禀告皇上。”
对于这些药奴的死,赵公公早已见怪不怪,摆了摆手,示意手下们去处理尸体,然后起身离开。
一辆载着一卷草席的马车从皇宫后门离开,出城后,直接奔向了城郊的乱葬岗。
......
这夜,月明星稀,天上飘着的一朵朵的白云被月光在地面上投下了一片片的阴影,地面上的阴影随着微风缓缓的移动,让整片大地显得斑驳陆离。
距离京城北面的这片乱葬岗被云彩遮盖了月光,格外显得阴森恐怖,伴随着各种昆虫的叫声,好像无数的冤魂正在不断的哭诉。
乱葬岗中有一片地面的泥土比较新鲜,显然是今天新挖的,里面埋葬的是最近刚刚死去的人。
突然,一只手从这片新挖的泥土下破土而出,然后一个活人挣扎着钻了出来。
云朵飘走,阴影消散,明亮的月光洒在乱葬岗这个活人的身上。
“呸!呸!”
这人猛地将口中的泥土吐出,干呕了几声。
粗糙的土粒进入喉咙,带来一阵反胃,也让他的意识骤然清醒了几分。他费力地撑起上半身,环顾四周,只见四周到处都是土包,只有零星的几个坟头有墓碑。
‘我怎么在坟地里?我记得我正躺在床上玩手机,没拿住,手机砸脸上了,疼了一下怎么就到这了?不对,我在宫里被强喂了毒药,身体疼的要死,然后就没有了知觉。’
他忽然想起来,自己在宫内试药,这是被毒死了?可为什么现在感觉不到丝毫疼痛?喉咙没有灼伤,胃里的难受也消失了,甚至感觉身体从未如此轻松。
他下意识地活动了一下手指,泥土簌簌落下,关节灵活有力。
这感觉太诡异了!
两股截然不同的记忆在脑中浮现,一个是充斥着高楼、网络、手机,平静却有些孤单的现代青年;另一个是挣扎在饥饿与死亡边缘,最终被当作试验品毒死的卑微药奴。截然不同的时空,完全相悖的人生轨迹,此刻却无比真实地交织在他的意识里。
“我……竟然记起了前世记忆?”
他抬头四处观望,随即确定了自己的位置。
“这里应该是京城郊外的乱葬岗,我死而复生了!这是哪个朝代呢?”忽然想起来当今圣上名叫赢付,国号唤作秦,但是应该不是前世记忆中的那个秦朝,因为和前世记忆中的历史对不上来。
他甩了甩头,抖落泥土,不再纠结朝代的事,仔细查看周围环境。
“我的视力好像变好了,以前有夜盲症,现在感觉看的比以前清晰多了。”
他看到了不远处的一处水湾,决定去清洗一下满身的泥土。
他来到水湾边上,脱下衣服,抖落衣服上的土,将衣服放在岸上,然后缓缓走进水中。
现在的季节刚刚入秋,夜晚的水中还残留着白天阳光洒下的温度,泡在水中只感觉全身舒爽。
随着身上的泥土被清洗干净,月光下他那一身白嫩的皮肤映入了他的眼帘。
他惊讶的看着自己的皮肤,满脸的不可置信。他清楚的记得自己原本的皮肤是多么的干燥枯黄,现在竟然皮肤细嫩。然后他借着月光在水中的倒影中看到了自己的脸,这是一张精致又年轻的脸,充满了朝气和灵动,如同十六岁的少年。
他满脸的不可置信,以往的自己常年风吹日晒,脸上早已爬满皱纹。可现在竟然变成了一个少年,就算是前世记忆中的那个自己,也没有这么年轻。
“我变年轻了!竟然变回了少年的模样,这丹药能逆转衰老?难道这丹药不含水银?......”
他记得自己十六岁那会儿,身高就这么高不再增加。现在既然变回少年的样子,说明那颗丹药让自己的身体进行了重塑,回到了最年轻的时候。
“天哪,那竟然是真的能恢复年轻的长生不老药!”
看着水中年轻的倒影,他明白,现在必须立刻逃离京城,否则一旦被发现,很有可能会被抓去活活炼成人丹!既然已经重获新生,两世为人的他清楚的知道要继续在这个时代活下去,王煜这个名字肯定不能继续使用,会暴露身份。
“我要隐姓埋名,既然王煜已经死了,那我以后的名字就叫王果。”
当务之急是远离京城。
王果知道,京城里认识他的人太多,哪怕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少年模样,也难保不被有心人认出来。一旦身份败露,再被抓回皇宫当成实验品,说不定还会将自己活活练成丹药,肯定是必死无疑。
爬上河岸后,王果顾不上等身子晾干,胡乱束好头发,套上衣袍,朝着与京城相反的方向拔腿就走。
“离京城越远越好,最好去一处没人认识我的地方。”
······
翌日清晨,皇宫。
太监小石子自打听到郊外的消息,便焦灼地候在养心殿外。总算盼到赵公公从皇帝寝宫出来,他立刻猫着腰贴上去,一边跟着步子,一边把乱葬岗的异象细细禀报。
赵公公一边听着小石子的汇报,一边前行,听完脚下一顿:“确定是他自己爬出来的?”
小石子:“手下们看得真切,四周没有翻土的痕迹,肯定是那药奴先活过来,再从土里挣出来的。”
赵公公来了兴致,道:“昨日杂家亲眼见他服下长生药后七窍流血而亡,侍卫也验得明明白白,竟一夜之间死而复生?你可知这意味着什么?”
小石子垂首:“小的愚钝。”
赵公公拂袖继续前行,同时嘴上说:“意味着刘仙长的丹药的确能叫人死而复生!传令下去,即刻搜捕那药奴,要活的;再速请刘仙长进宫,杂家要亲自会见他。”
······
自昨夜起,王果便连夜赶路,接连穿过几片灌木,直到踏上官道时,日头已经接近午时,前方终于出现一座小县城的轮廓。
此地名曰云海县,因毗邻京畿,商旅络绎,十分热闹。同时这里也是通往北方的唯一通道。
随着云海县城越来越近,周围的客商也渐渐多了起来。各种拉货的马车络绎不绝,夹杂其间的却多是面黄肌瘦的流民与乞丐,他们怀着对天子脚下的憧憬,向往着京城的繁华,希望来天子脚下能讨口饭吃。
王果行至护城河外,变年轻后也顺带变好的视力让他隔着很远的距离就看清了入口处那排起的长队,而一旁的守卒正挨个盘查进出的百姓。
他心头猛地一沉,脚步不自觉地停了下来。
“不好,宫里多半已发现尸体不见,知道我活了过来,他们在撒网抓人,这肯定是找我的。”
一股寒意窜上后脑,冷汗瞬间浸透衣衫。他几乎能听到自己‘咚咚咚’的心跳声。
“宫里的人肯定发现我的尸体不见了,知道我已经死而复生。我怎么这么笨,光顾着逃跑,竟然忘了处理现场,上辈子看的上千集的名侦探柯南真是白看了!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慌张,而是冷静!死过一次的人,还怕再死么?冷静!冷静!”
王果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压下拔腿就跑的冲动。闭眼定了定神,渐渐平静下来,站在原地思考策略。
“我现在由一个成年人的样貌变成了少年模样,对我不熟的人肯定认不出我,这些官兵应该没见过我,他们肯定也认不出我现在的模样,只会以为我还是那个成年人。而这个县城是通往北方的必经之路,我必须要从这穿过,只要他们不知道我变年轻了,我就能蒙混过关!”
王果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是一身藏青色的长袍,这是宫内专门为药奴准备的衣服。袖子上还有昨天自己吐血时溅上的血迹,现在已经发黑。
“最大的破绽是身上这件宫中药奴的衣服,必须立刻处理。”
打定主意,他目光一扫,落在迎面而来的乞丐与流民身上,心中顿时有了主意:“我可以装作流民或乞丐!”
王果迎向一个正面走来的衣着破烂的乞丐,一股刺鼻的臭味扑面而来,王果努力忍住,喉头微动,脸上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挤出笑脸道:
“大哥,你看我这身袍子咋样?我用这身袍子跟您换您穿的这身衣裳,行不?”
乞丐的年纪很大,看起来很苍老,沟壑纵横的脸上布满污垢,摆着一张生人勿进的臭脸,他身上挂满了各种油腻发黑的布袋,手里拿着一个脏兮兮的瓷碗,身边还围着不少苍蝇,他斜眼瞅了一眼王果,道:
“不换!俺还得靠这身行头讨饭呢。再说了,你这袍子花里胡哨的,俺穿了更讨不着钱!还有,叫谁大哥?小娃娃嘴甜些,叫大爷!“
王果只得干笑两声:“呵呵~!”,差点忘了自己现在变年轻了。
这时,旁边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流民似乎一直在留意这边,凑了过来,眼睛在王果那件藏青长袍的料子上来回打转,盯着王果的衣袍,眼睛放光:“我跟你换!”
宫内的衣服就算是下人穿的也比平民的衣服好太多,王果身上的这件长袍,一看就不是普通的料子,虽然袖口有些黑色的脏污,但料子厚实光滑,只要洗掉就行了,拿去当铺卖钱也能值不少。
王果心头一喜,面上不露声色,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穿着灰粗布短衫缀满补丁的流民,见他虽然形容憔悴、风尘仆仆,但衣服洗得还算干净,补丁也打得比较整齐。最主要的是,他的身高和自己相仿,他穿的这身衣服正适合自己。
乞丐“哼!”了一声,嘴里嘟囔了一句没听懂的话,扭头走了。
王果和这个流民两人默契地钻进路旁树林里,找了个枝叶茂密遮蔽处,迅速互换衣装后分道而行。
粗布短衫套在身上,略显宽大粗糙,王果活脱脱成了一个逃荒少年。他学着流民的样子,弓着身子随人流缓缓靠近城门,心里却愈发忐忑。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虚软无力。几次忍不住想掉头跑掉,最终还是来到了入口处。
城门口,守卒人手一张画像,上头画的正是三十来岁的药奴“王煜”。
守卒板着脸,核查每一个入城人员,上头下的命令是让他们找一个逃跑的药奴,抓到后立马送去京城,重重有赏。
王果抬眼一瞥,看到了士兵手中的那张画像,画师的技艺很高,虽然是照着自己以前的样貌画的,但是眉宇轮廓和现在变年轻后的自己还是非常相似的,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他低下头不再看,同时在心中给自己打气:“淡定!淡定!画像只记着成年相貌,我现在是少年模样,他们不会认出来的。“
现在如果掉头跑的话,肯定会引起怀疑,只能硬着头皮上前。
王果低头缩肩,努力将身形掩在身前走动的行人后面,正欲上前,却被旁边一个肥硕如山的军官给盯上了。
那军官肚大腰圆,正靠在一张条凳上剔牙,一双色眼在他身上来回看。
‘这少年长得细皮嫩肉的,这小脸看着真水灵,一看就是以前没干过沉活的,可能是个读书人。只是可惜是个带把儿的,要是个姑娘,搂在怀里别提多滋润了。’
军官再看王果身上穿的带补丁的粗布衣裳,虽然打着补丁,但是浆洗得还算干净,穿着还算得体,可能是附近村里的读书人来县城读书的。
军官越看心越痒痒,这水灵灵的少年就算是个带把儿的,他也愿意搂着快活一下。
王果感觉那目光如同实质般在身上爬行,任由一旁色迷迷的军官盯着瞧,身体僵硬,低着头不敢乱看。他屏住呼吸,低头看着地面,不敢抬头,生怕引起注意。
''他认出我了?不可能......稳住!千万别看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