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于蓝,又见面了

作品:《一首情歌

    电话里,于天还在说着这件事给于蓝事业带来的不好影响,喋喋不休。


    “三哥。”我叫了他一声。


    电话那头的声音戛然而止。


    我和他们的感情并不深,既然他已经不顾我的感受了,那我也不必要在乎这点几乎为零的情面。


    我从没有和于天说过这么多话。


    “三哥,我和于蓝在一起很久了,这次的事只是我们的关系提前暴露了而已,我知道这件事对于蓝事业的影响,但我是不会分手的。作为妹妹,我


    望你们支持我们的爱情。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除了性别,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而且,性别也不是绝对不可逾越的鸿沟。”


    “丁青!”于天似是被我惹恼了,“你知不知道这对于蓝的事业有多大打击?同性恋是不合法的……”


    于天后面说什么我有些听不清了,我直接挂了电话。


    耳朵又出现短暂的耳鸣,就像我的爱情刚尝到甜头,就要迎来审判一样悲哀。


    我的抑郁症依旧存在。


    这些年来,我一直背着所有人在偷偷吃药。


    于蓝曾撞见过几次,但我骗了她,说那是维C。


    我不知道于蓝信了没,但她后来的确没再打扰过我了。


    “于蓝,你真的爱我吗?”我喃喃自语,把手机放在了床头柜上。


    你会不会因为这个和我分手呢?


    于蓝,你真的爱我吗?


    怀疑就像是一条带着剧毒的毒蛇,从阴暗的漆黑的角落里爬出,缓缓钻入我千疮百孔的心脏,当毒素蔓延至全身上下,我就死在了这条毒蛇的獠牙下。


    “丁青,快过来吃早餐,再不过来黄花菜都凉了!”


    于蓝早已坐在了餐桌前,捧着瘦肉


    粥细细品尝。


    我收回思绪,边解围裙边走过去。


    “来了,于蓝。”


    *


    网上的舆论持续发酵,于蓝直到晚上才打开社交平台发了声明:


    本人初恋白月光,喜欢得不得了,大家不要吓到我家学神!


    她配了一张我们的牵手图,手上的戒指特别显眼。


    这份声明是于蓝一向的风格,但我还是没想到她会这么称呼我。


    心里的刚冒出来的疑虑不由的被打消,我仿佛被甜蜜包裹着。


    我的资料在网上已快被扒的差不多了,除我和于蓝是异父异母的姐妹这点外。


    网友一:于蓝女朋友和她女朋友是一个高中的,这是真的!因为本人有幸和她们同届。这是真·学神!


    网友二:这颜这手!磕了磕了!


    网友三:于蓝不是早就公开出柜了吗?听说她不接吻戏,肯定是因为女朋友呀,不愧是总攻大人!


    网友四:楼上,我觉得于蓝没学神攻!


    网友五: 1


    ……


    大多数评论还是祝福我们的,于蓝的粉丝也有逐渐上涨的趋势。


    我悄悄注册了一个吃瓜小号,加入了一个超话,叫“蓝老师和她的小娇妻”。


    超话里更活跃,我看到了好几篇虚假性十足的同人文。


    这些同人文中,于蓝的总攻形象屹立不倒,我则成了清冷受。


    我一时好奇,不小心点进了群列表,发现鹿明月的账号名赫然在列,还是创建超话的那个!


    我悄悄截图保存,然后“手滑”发给了鹿明月。


    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她眼里我是娇妻那一类的。


    “叮铃!”


    鹿明月的电话下一秒就打过来了,速度之快,让我怀疑她正守在屏幕前。


    我按下接听键,鹿明月的求饶声有些贱兮兮的:


    “青青姐饶命啊,小月亮只是喜欢磕CP而已,她有什么错呢!青青姐,有糖就该一起吃啊!”


    由于我开了免提,于蓝听到声音也凑了过来。


    “什么磕CP?什么狗粮?”


    我无奈,把那个超话给她看。


    “她说的没错呀!”于蓝的反应与我不同,她甚至打开了相册,“等着小月亮,蓝老师这就给你发糖!”


    “喔耶!”鹿明月兴奋的叫了起来,喜悦通过无线电传播到电话这头,“蓝老师万岁,总攻总攻!”


    不多时,于蓝加入了那个超话,用大号发了我们的好几张合照,几乎都是鹿明月拍的。


    因为鹿明月学摄影和导演的,她的拍照技术深受于蓝青睐,于蓝还说要给她的处女作客串一波。


    那些合照由于是于蓝本人所发,影响力很快就表现出来了。


    但结果很令于蓝失望,因为她的总攻形象被她亲手毁了。


    照片里我大多穿着偏中性风的衣服,于蓝除了和我一起穿情侣装的那几张外,多是可爱的裙子,打扮也是十分的甜美,尤其是那件粉色吊带裙。


    那一张照片里,我穿了衬衫,表情也有点冷。


    网友也不禁开起了玩笑:


    网友一:总攻形象崩塌瞬间!总攻攻不过女朋友。


    网友二:学神才是真的攻!不过学神怎么都不笑?难道天才都这样?


    网友三:于蓝:早知道就不发了,现在撤回还来得及咩~


    网友四:蓝老师,我愿意为了你嫁给你老婆!!!!


    网友五:正主亲自下场发糖,本cp粉爽了!!!


    ……


    于蓝此刻已经扔掉手机,忧怨的缩在角落拔那盆盆栽了。


    鹿明月也傻了眼,“不是蓝老师,说好的总攻呢?我平时看青青姐气场也没这么强啊……”


    “这不是我要的结果……”于蓝抱怨道,然后朝我撒娇,“丁青,你是爱于蓝的对吧,你一定不想让她伤心对吧……”


    好吧,我依旧抵抗不了于蓝的撒娇。


    “怎么做?”我无奈扶额,问到。


    于蓝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突然有了活力,抹了把不存在的眼泪,举起手机,“拍照!”


    电话那头的鹿明月一激灵,“刚刚那位…是姬圈总攻蓝老师?”


    她听完于蓝撒娇的声音后,滤镜崩了一地。


    “我纯‘鹿’人啊……这也中枪……”


    “小月亮,你的总攻蓝老师即将上线,快点过来帮她重振雄风!”于蓝转了调,一本正经地开口。


    最终,在于蓝的美貌攻势下,我换了件很少穿的青色连衣裙,但于蓝仍觉不够,让我穿了她的一件粉色吊带裙,


    她则换了件白衬衫。


    好吧,是那张合照的翻版。


    鹿明月在看到我们这副打扮后,强大的粉丝滤镜又回来了,一个劲儿的喊着“青出于蓝”。


    不明白什么意思。


    在她的指导下,我们拍了一组图,衣服不重样。


    只是我和于蓝都是穿着对方的衣服。


    我被迫微笑了一个下午,脸都快笑僵了。


    头发还挽了起来,用一个很粉很可爱的毛绒绒发卡做装饰,又或是披散着,戴一个蓝色发箍。


    于蓝的发型是鹿明月亲自操刀,怎么优雅怎么来。


    于蓝说,她最喜欢壁咚那张图,因为那张图她气场全开,特强势。


    于蓝喜欢就好。


    那一组合照,于蓝是晚上发的,并配文:


    学神怎么这么可爱!疯狂心动!


    结果如于蓝所料,她的总攻形象得到了维护:


    网友一:高举蓝攻大旗,学神就应该躺下了【猥琐脸】


    网友二:总攻!大总攻!蓝老师可以发接吻图吗?孩子想吃狗粮……


    网友三:学神的衣服怎么那么像于蓝的,于蓝的衣服怎么像学神的?悟了悟了。


    网友四:楼上,你发现了盲点~


    网友五学神好可爱,想抱走……


    于蓝回复:不可以喔,这是我的宝贝。


    ……


    我一条一条的翻看着评论,发现于蓝和她们互动的很频繁,超话里极其热闹。


    于蓝躺在床上,举着手机,笑容逐渐放肆,“青青~可以接吻吗?”


    她的声音变得好甜,夹得有点过分了。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想发接吻图。


    虽然我在感情上看得开,但我内心其实有点保守,所以我拒绝的很坚定。


    于蓝抱着我的腰卖萌也不行。


    这几天的爆料没有使于蓝事业受挫,反而涨了一波CP粉。


    于家人虽然依旧对我们的关系有偏见,但无可奈何,索性放任不管。


    当然,仅限于此。他们对我,一直都是保持敬而远之的状态。


    在这么多年来都是这样子,有时候,我都快误以为我是个上门要饭的乞丐了。


    自从我开始实习后,于家传的钱,我就没动过了。


    相反,他们十分关注于蓝的事业,宣传时砸了不少钱。而于蓝的剧反响一直不错,收益颇丰,投资不亏。


    鹿明月在我二十八岁那年推出了她的处女作,是当下流行的攻略题材。


    于蓝零片酬客串了一个恶毒女配角的角色。


    原本鹿明月是安排她演温柔白月光的,但于蓝说她要挑战点新奇的角色,就选了这个。


    这个角色出场很少,但分量很重,因为大结局还在,算幕后操盘手吧。


    由于原创剧本,这部剧吸引了观众眼球,加上于蓝的客串,这部剧很快就火了。


    但也有人怀疑于蓝加戏。于蓝还没发声,鹿明月倒是亲自下场反黑了。


    导演鹿明月:拜托,同志们,本剧一共三十集,每集四十多分钟,蓝老师总共出场半小时,这也算加戏?多学点知识吧!


    热评是:学神教你学数学。


    于是,我和于蓝当初的那些事又被


    挖出来一遍。


    同年,于蓝主演的电视剧火出圈,她荣获最佳女演员奖。


    颁奖那晚,她很美。


    我那有一个重要的项目,没办法准时去接她。


    事后于蓝向我要了点小小的补偿。


    她说:“丁青,我们做吧。”


    她向我炫耀了一下她修长的手指以及剪得干净整齐的指甲。


    我的抑郁症略有好转。在这几年的时间里,与上辈子相比,好的不止一星半点。


    就好像那个执着了一辈子的答案,在今天终于被放下了。


    我们去国外登记结婚,举行了婚礼。


    三十岁生日那天,于蓝得到了影后桂冠。


    我们在自己的公寓里度过了这难忘的一天。


    我们没有像上辈子那样住在A市的别墅里,我这一次逃离了那个杂物间。


    逃离了那片漆黑、狭窄的天地,迎来了我的光明。


    那天晚上,秋风带着冷气,月亮高悬于天空,星光点点,城市里难得一见的唯美夜景出现在了我三十岁那天。


    我猜上一次三十岁生日那晚的夜空没有这么美。


    于蓝在睡梦中说了句梦话,也有可能是心里话,她说:


    丁青,爱你,没有理由。


    这一次,我等了三十年的星星重新亮了。


    我以前时常在想,一个人的人生总是充满了自己不喜欢的东西,那什么时候才会遇见自己真心喜的人或物?


    在我人生的前十八年,我的世界一片黑暗,


    我带着我仅剩的那点儿信念和决心,踽踽独行,上下求索。


    直到我看见于蓝。


    一个充满活力的人。


    她是活生生的人,洋溢着青春与活力。


    和我完全相反。


    命运仿佛为我们单独划出一个世界。


    像两条本不重合的平行线,其中一条偏离了轨迹,从此它们有了交点,在某个时间,恰好相遇。


    我的人生从此改变。


    我爱她,她身上值得我羡慕的、追求的东西太多了。


    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爱我。


    可是于蓝,你真的爱我吗?这句话我问了两辈子,上百次的回答中,我如愿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


    三十岁这天,我迎来了名为救赎的雨。


    她名叫于蓝,青于蓝而胜于蓝的于蓝。


    我的世界从这时彻底光明。


    从此再未黯淡。


    第一次写的第一人称短篇救赎文,很不成熟,但手痒难耐,还是写了。


    打算一年后发出,今天是2024年11月3日星期日,特此记录。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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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于蓝,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