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墨家机关,狼口夺玉

作品:《荒年猎户,开局两绝色老婆

    沈秉钧右手捂着红肿起泡的指尖,疼得呲牙咧嘴,可那双浑浊的老眼却死死黏在漆黑的**上,怎么也挪不开。


    刚才那一幕幕血肉横飞的场景,还在他脑海里疯狂回放。


    “贤婿……”沈秉钧吞了口唾沫,喉咙干涩得厉害,“这东西……当真不是鬼神之物?”


    他虽是读书人,讲究子不语怪力乱神,但这铁疙瘩刚才喷吐火舌收割性命的架势,实在超出了他对“器物”二字的认知范畴。


    江夜正用一块破布擦拭着手上的油污,闻言动作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


    跟古人解释工业**、解释热力学、解释自动供弹原理?


    那纯粹是对牛弹琴,还容易被当成疯子。


    “岳父大人博览群书,可曾听闻过先秦墨家?”江夜随手把破布扔给一旁的王囤,漫不经心地开口。


    沈秉钧一愣,随即点头:“自然知晓。墨家擅机关术,兼爱非攻,只可惜典籍大多失传……”


    说到这,他猛地瞪大了眼睛,指着那挺马克沁,手指颤抖:“莫非……莫非这便是传说中的……”


    “不错。”江夜脸不红心不跳地开始胡诌,“这便是墨家机关术的巅峰之作,名为‘千机连**’。小婿也是在一本残破古籍中偶然窥得门径,耗费数年心血,才勉强复原了一二。”


    “千机连**……千机连**……”


    沈秉钧喃喃自语,眼中的恐惧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见到神迹般的狂热与崇拜。


    在这个时代,把一切无法理解的高科技归结为“上古失传绝学”,是最合理的解释。


    “天意……这是天意啊!”沈秉钧激动得胡须乱颤,看向江夜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位降世的圣人,“贤婿竟有如此大才,能令上古神器重见天日!有此神物,何愁乱世不定,何愁百姓不安!”


    江夜看着老丈人那一脸自我攻略成功的表情,强忍着没笑出声,只是高深莫测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尸堆深处突然窜出一道银色的闪电。


    “嗷呜——!”


    一声狼嚎响起。


    只见团子那庞大的身躯在乱石间腾挪跳跃,身上原本雪白的皮**此刻沾满了灰黑的尘土,看起来有些狼狈,但那双眼睛却亮得吓人。


    它嘴里似乎叼着什么东西,一路横冲直撞。


    “团子,慢点!”


    江夜眉头一皱,还没来得及呵斥,这货已经冲到了跟前。


    巨大的狼头猛地凑过来。


    团子尾巴摇得像个开了最大档位的螺旋桨,带起的风把地上的尘土都卷了起来。


    它献宝似的把嘴里的东西往江夜靴子上一吐,然后昂着脑袋。


    “当啷”一声脆响。


    一块巴掌大小、通体血红的玉佩掉在了满是尘土的地上。


    阳光下,那玉佩流转着温润的光泽,即便沾染了些许污泥,也难掩其贵气逼人。


    沈秉钧下意识地扫了一眼,整个人瞬间如遭雷击。


    “这……这是……”


    他顾不得手上的烫伤,猛地扑过去,死死盯着玉佩上面的纹路。


    五爪金龙盘旋,中间刻着一个苍劲有力的“赵”字。


    “蟠龙血玉!”沈秉钧的声音尖锐得变了调,“这是赵王的随身玉佩!见玉如见王,这是他号令三军的信物啊!”


    这块玉佩在大宣朝的份量,仅次于皇帝的玉玺。


    赵王起兵**,便是以此玉为号,不知多少人为了这块石头抢破了头。


    团子见江夜没反应,急得用大脑袋拱了拱江夜的大腿,又用爪子扒拉了一下那块玉佩,示意主人赶紧看。


    江夜低头,嫌弃地看了一眼那沾满狼口水和泥土的玉佩。


    “脏**。”


    他皱着眉,抬脚就像踢垃圾一样,把那块象征着无上权力的蟠龙血玉踢到了一边。


    “啪嗒。”


    玉佩滚了几圈,最后停在一滩干涸的马血旁。


    沈秉钧:“……”


    团子:“……”


    “以后别什么垃圾都往回捡,也不嫌膈应。”江夜没好气地伸出手,对着团子的脑门就是一记清脆的脑瓜崩,“去,找个地方把自己洗干净再过来,一身味儿。”


    团子原本竖得高高的耳朵瞬间耷拉了下来。


    这可是它在那个穿金甲的胖子尸体上扒拉半天才找到的最亮晶晶的东西!


    “呜……”


    团子发出一声呜咽,用那种控诉负心汉的眼神看了江夜一眼,然后垂头丧气地夹着尾巴,一步三回头地往河边蹭去。


    沈秉钧僵硬地转过脖子,看着那块孤零零躺在血泊边的玉佩,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再次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那是无数野心家梦寐以求的权柄啊!<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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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就这么……被踢开了?


    还被嫌弃脏?


    沈秉钧抬头看向江夜,只见这位女婿脸上云淡风轻。


    这一刻,沈秉钧突然悟了。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所谓的王权富贵,所谓的皇室威严,真的连个屁都不如。


    只要江夜愿意,他随时可以再造一个新的“王权”。


    “东家!东家!”


    王囤那破锣嗓子打破了这份诡异的沉默。


    他手里挥舞着一本沾血的账册,脸上笑得见牙不见眼,一路小跑过来。


    “发财了!这回真发财了!”


    王囤冲到江夜面前,激动得语无伦次,把账册往江夜手里一塞,“东家您看!这赵王简直就是个移动的金库啊!”


    江夜接过账册,快速翻阅。


    这是刚刚清点出来的战利品清单。


    赵王此次出征,为了收买人心和维持大军开销,随军携带了巨额财富。


    黄金三万两,白银八十万两,珠宝玉器装了整整五十车。


    粮草更是堆积如山,足够十万大军吃上三个月。


    更别提那数万匹战马,虽然被炸死炸伤了不少,但剩下的完好战马也有近万匹,还有数不清的盔甲兵器。


    看着清单江夜的心情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


    这赵王哪里是来攻城的,分明是千里迢迢给他送快递来了。


    “不错。”江夜合上账册,嘴角上扬,“这赵王也是个讲究人,**还给咱们留这么大一份家业。”


    他转头看向王囤,声音提高了几分:“传令下去!”


    周围正在忙碌的士兵们立刻停下手中的活计,齐刷刷地看了过来,眼神炽热。


    “此战,全军大捷!”


    江夜的声音清晰地传遍每一个角落,“所有参战兄弟,赏银五十两!杀敌者,按人头另算军功,翻倍重赏!”


    五十两!


    这在这个时代,足够一户普通人家舒舒服服过上五年!


    这就是在告诉所有人:跟着江夜卖命,值!


    短暂的寂静后。


    “轰——!!”


    震天的欢呼声瞬间爆发。


    “东家万岁!!”


    “将军威武!!”


    士兵们疯狂地将手中的头盔、帽子抛向空中。


    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能遇到这样一个把他们当人看的主子,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