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作品:《嘉喜

    今冬出奇的冷,连素不封冻的金陵河都结了厚厚一层冰,再落上几场没踝深的大雪,这天气反常的教人心里隐隐不安。


    寅正时分,嘉喜准时醒来,多年养成的习惯,任凭再乏,到这个点儿总会自然清醒。


    屋里没烧碳,加棉的厚帘子将门窗捂得严严实实,可还是冷。她在暖衾里蜷了蜷身子,指尖触到冰凉的被角,忍不住又多贪恋了片刻温存。想起那一堆要做的事,咬着牙掀被起身,穿衣、下榻,动作轻得怕吵醒旁人。


    推开房门,见厅上已亮着一盏油灯,姨娘正坐在桌边搓着手,珍儿则端着个铜盆从后厨出来,盆里的水冒着细细的热气。三人便就着一盆水依次净面、洁牙,又将发髻匆匆抿紧,披上厚氅,戴上风帽手笼,周身裹得严严实实。珍儿在前头提一盏羊角灯,主仆三人踏着积雪,匆匆往金陵河沿岸的铺子行去。


    长街上人影稀疏,多是趁早出摊的贩夫,脚底踏雪声声,混着远处几声鸡鸣犬吠。河面已冻得结实,覆着一层未遭践踏的白雪,宛若一条失了温度的玉带,静默横亘。两岸垂柳的枝桠被雪压得低垂,有官差督促民夫在光秃的柳枝间悬挂彩灯与礼幡。后日便是冬至,虽朝廷五年前已迁都北上,这金陵旧京作为陪都,国之大典仍循旧制。


    包子铺子离住处不远,偏生积雪没踝,到店时三人棉鞋都已湿透,忙换上备着的软底鞋。净手后便各司其职:珍儿挽袖揉面揪剂,嘉喜巧指翻飞包馅捏褶,姨娘则推磨煮浆。这套流程早已刻进各自骨子里,无须言语,自在默契。


    不多时头锅汤包蒸得,白汽混着肉香瞬间驱散寒意。嘉喜正垫布端笼,店门吱呀推开,风雪里传来清脆嗓音:“嘉喜姑娘,早啊!要一笼鸡汁汤包。”


    来人是李员外家的丫鬟柳丫,手里提着食盒。嘉喜见她肩头落满雪花,忙招呼道:“这般大雪天,还劳你跑一趟。”


    “我家大奶奶昨夜就念叨要吃你家这口汤包呢!”柳丫跺脚震落积雪,凑到灶前暖手,圆脸冻得红扑扑的,“这不天没亮我就来了。”


    嘉喜利落地装笼,顺口问道:“大奶奶可生了?”


    “还没呢,稳婆说就这几日了。”


    “这可是大喜事。”嘉喜又往食盒里添了两个玫瑰沙包,唇角挽起个热络的笑:“这两个甜的算我心意,给大奶奶讨个彩头。”


    “你总是这般客气。”柳丫接过食盒谢道,“等小少爷落地,府上定要订百笼红蛋包子的。”


    嘉喜将人送到门口,不忘叮嘱:“路滑,回去时慢些走,仔细摔着。”


    柳丫前脚刚走,店门又被推开条缝,巷口肉铺的邱大叔探进半个身子,呵着白气:“喜丫头,老规矩,五个肉包,一碗豆浆。”


    “邱大叔快进来暖暖!”嘉喜指指靠墙的长凳,笑道:“这锅正好卖完,新一笼马上出笼,您坐着稍等。”


    邱大叔搓着冻红的双手刚落座,嘉喜已斟了碗热茶递来。他捧着茶碗暖手,目光却不由自主飘向后厨。恰见闵姨娘摆着柳腰,端着热气腾腾的豆浆走来,笑吟吟道:“邱大哥,快别吃茶,豆浆来了。”她将粗陶碗轻放在他面前,指尖在碗沿稍作停留:“刚磨的,小心烫着。”


    邱大叔慌忙起身,双手接过时险些碰翻茶碗:“劳烦姨娘。”他端起陶碗,不及吹凉就急急往嘴里送,滚烫的浆液烫得他猛地一缩脖子,却硬是皱着眉咽了下去,只从碗沿上方偷偷瞄她。见她抿唇忍笑望着自己,耳根顿时烧得更烫,忙低下头假装吹豆浆。


    嘉喜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嘴角忍不住勾了勾。这位守着五六间肉铺的邱东家,三年前丧妻后就未续弦,每日天不亮就往包子铺跑,说是来吃早点,可每次那眼神就没离过闵姨娘,将这份醉翁之意,泄露无遗。


    不过在嘉喜看来,姨娘未必真有改嫁的念头。父亲在世时官居国子监祭酒,清贵儒雅,姨娘在他身边那些年,耳濡目染,眼界自然高了,怎会真心瞧得上一个终日与猪羊为伍的市井肉贩?再说,她膝下还有刚满七岁的亲生儿子。这世道,落难的官家子弟,名头上也比认个屠夫做继父要体面些。


    “体面……”嘉喜在心底冷笑。体面能当饭吃么?自“戡乱之变”后,郑家坠入尘泥,尝尽冷暖。这个家一半靠嘉喜起早贪黑咬牙撑着,另一半全凭姨娘放下身段、里外张罗。嘉喜少时最厌恶姨娘那副泼辣计较的模样,可这些年在市井间摸爬滚打,她才慢慢品出,要想活下去,就得要姨娘这般豁得出去的厉害劲儿才压得住场。她甚至觉得自己待人接物的眉眼神情里,也渐渐染上了姨娘的影子。


    反倒是她亲娘甄太太,终日泡在旧梦里,不是哀叹命苦就是怨恨她那死了的爹,惹得嘉喜一见她蹙眉就心头烦乱。


    虽是这样想,可她心里还是不由自主地冒出个念头——若姨娘真打定主意改嫁,于这个岌岌可危的家而言,或许并非坏事。珩儿转眼就要开蒙,束脩、笔墨、拜师,哪一样不要真金白银?将来娶亲立业,更是天大的开销。珩儿是姨娘的命根子,改嫁必定要带他走。若真如此,她这个做姐姐的,肩头重担便能卸去一分,至少不必再日夜为弟弟的前程姻缘绞尽脑汁。


    天色渐渐泛出鱼肚白,长街上行人渐密。买包子的主顾排起了小队,三人直忙得脚不沾地,连喝口水的工夫都没有。直到日头升高,早市人潮散去,店里才总算安静下来。


    嘉喜扶着后腰缓缓坐下,一阵酸胀自腰间蔓延开来。她端起桌上的粗瓷碗,将凉透的茶水一饮而尽,手背随意抹过唇角。门帘不知被谁掀开未落好,漏进一隙寒风,她也懒得起身收拾,任由那冷意丝丝缕缕渗进衣襟。


    正怔忡着,门帘哗啦一响,来人是个锦衣公子,披着银鼠灰鹤氅,生得玉面朱唇,通身的贵气与这烟火缭绕的铺子格格不入。他眸光在店内轻轻一转,便定定落在嘉喜身上。


    嘉喜撩起眼皮一瞧,小脸当即一沉,背过身,熟视无睹。


    那公子快步绕到她身前,见她紧紧抿着唇,板着一张娇艳面孔,不由放软了声音,“岁岁,岁岁……”他连唤着她的小字,语气里带着几分刻意的讨好,“你还在恼我。”


    嘉喜生于冬至,民间俗称“亚岁”,祖父便为她取了这小字。只是这小字,除了眼前人唤过,平日连她娘都不曾唤。


    她嗤笑一声,不咸不淡地:“我做什么要恼你?你是我什么人?”


    公子也不拉凳落座,径自在嘉喜跟前半蹲下身,伸手欲捉她的手,瞥见屋里还有旁人,只得讪讪收回。闵姨娘同珍儿忙着收拾锅灶,只作不见。


    “你再容我些时日可好?”那公子望着她,黢黑的眸子里十二分真诚,“我定催着祖母尽快往府上下聘。”


    嘉喜这才回瞥他一眼,倏而一笑:“别,可千万别。您徐四爷是什么身份?金陵城里响当当的国公府公子,我郑嘉喜如今不过是个卖包子的,哪里高攀得起。”


    她如今已十六了。八年前梁王以“奉天讨逆”之名自北京起兵,历时二载攻入京师。城破之日,嘉喜的祖父与父亲拒易其主,双双殉节。新帝虽念在与祖父昔日师徒情分,未将郑氏家眷下狱问罪,家产却尽数抄没,显赫一时的清贵门第,转眼零落成泥。徐、郑两家虽早有婚约在前,老国公爷重信守诺,在世时力排众议,执意履约。然自去岁老人家逝世,徐府态度便急转直下,婚期一拖再拖,聘礼迟迟不发。近日金陵城中更是流言四起,皆传徐家正为他相看别家闺秀,退亲的意思,早已明晃晃地写在了脸上。


    嘉喜顿了顿,指尖拍打着衣袖上沾的面粉,轻飘飘道:“此一时彼一时,幼时的婚约只当是戏言,不如就此作罢,也省得耽误四爷觅得良缘,平白惹人笑话您与市井女子纠缠不清。”


    徐靖言如遭雷击,怔怔地望着她,方才还带着几分急切的脸霎时失了血色,灰败凄凄:“你非要拿这样的话来伤我么?”


    嘉喜避开他的视线,垂首理了理皱起的衣袖,寒着脸站起身,径自朝里间的储物室走去。那储物室本就窄小,墙角堆着半袋面粉、几捆大葱,油罐与陶瓮挤作一团,蒸笼竹筛层层叠叠摞到梁下。


    他仍僵立在原地,像是被人攥了把檐下的冰凌,直直捅进心窝。这些年纵有争执,她也从未将“退婚”二字说出口。徐靖言此刻无端生出恐慌,仿佛她真要化作指间流沙,任他如何紧握都留不住。待惊醒时,已追进那片昏暗,在弥漫着面粉与酱醋气息的狭小空间里,慌乱地攥住她微凉的指尖。


    “岁岁...”这储物间窄得只容二人贴身而立。他将她堵在墙角,她偏头避开视线,可两人衣袂相缠,呼吸交错。她掌心抵着他胸膛,执意要隔出分寸距离。


    “我只恨不能将心剖出来给你瞧。这些年我心里从来只装着你一个,连梦里都在盘算如何早日迎你过门,让你不必再受这些劳碌辛苦。”他声音有些微微发颤,温热吐息拂过她额间,“你信我这一回,好不好?”


    嘉喜终于转回头,眼尾泛红地睨着他,见他眉宇间尽是焦灼与诚恳,心头那点硬气忽然就化了,嗓音也跟着软了下来:“我听说府上正为你与馨儿议亲,可有这事?”


    “那都是祖母与母亲的意思,我早已禀明她们,此生非你不娶。”徐靖言急忙辩白,嘉喜的手掌下,那颗心正强健有力地搏动,一如这些年来他待她的情意。


    他是爱她的,她岂会不知?可这远远不够。爱这东西,虚无缥缈,最没定数,风一吹就散了。她必须将它落到实处,牢牢攥在手里。她要的,是依托这份情,成为他名正言顺、三媒六聘的妻。


    “我不信。”她斩钉截铁,眼波在他面上轻轻溜过,语气半幽半冷:“我与你青梅竹马不假,可馨儿是你表妹,何尝不是自小跟在你身边?她年年入府小住,同你朝夕相处,谁知道你们二人都有过什么。那样一个玉做的人儿,性情又温婉,比我不知道强多少倍,我不信你从未动过心。”


    “你怎得总揪着这事不放。”徐靖言被她这没由来的醋意搅得哭笑不得,正要辩解,可一低头,瞧见那双水汪汪的无辜杏眼,眼里光亮又娇嗔又委屈,顿时就泄了气。


    他无奈地笑了,摩挲她一侧粉腮,柔声道:“谁说她比你强了?在我心里,便是九天仙女下凡,也及不上你分毫。”


    嘉喜恼得一把拨开他的手,眼尾斜斜睨过来时,目光又艳又厉,“你就会说这些没用的。”


    他又来揽她腰,面上真挚的神情,掺不得一丝一毫的假:“我说的句句肺腑之言。”


    他自小与她比邻而居,在乌衣巷里一同长大,可谓日日相见。后来郑家遭难,她从乌衣巷搬到了下游的花角巷,那年她才十岁。他舍不得她走,起初日日偷跑去看她,眼见着昔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儿,踮着脚晾晒衣裳,蹲在井边搓洗衣物,柔嫩的手指渐渐有了薄茧。


    后来家里察觉,派了小厮看着他,二人见面便少了。可情分不曾淡去,及至年长,每次相见,他总觉她又比上次更添风致,面上的稚嫩褪去,渐渐染上春花秋月般的秀丽。不止容貌上的变化,更是那份在磨砺中淬炼出的坚韧与鲜活,让她比深闺娇养的千金更耀目三分。


    他岂止是爱她,每每见她为生计在市井间奔波劳碌,想到那双本该执笔抚琴的手却在冷水与面盆间操持,他便觉心头酸楚难当。恨不能即刻备齐三书六礼,堂堂正正地将她迎入怀中,从此将她妥帖珍藏,不让她受半点风霜,不让她再蹙一次眉头。


    往后岁岁年年,但求与她相伴,日日皆是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