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0 章 病若西子的白月光...

作品:《病弱白月光[快穿]

    朔风呼啸,纷纷初雪飞飞扬扬洒落,视野中只余一片洁白。


    十五岁的少女身上裹着一件旧袄,袄子不知道穿了多久,袖口处已经磨得起了毛边,甚至是连里面填充的棉花都有些凹凸不平,并不是多么的保暖,但却丝毫比不上她心里的寒意。


    北风刮在脸上,刺骨般的凉,呼呼的风声连绵不绝,分明是这般的吵闹,少女却觉得周边的一切都有些太过于安静。


    静的空旷又骇人,连心脏都仿佛带着阵阵的回响。


    这场大雪连同寒意一同灌入肺腑之中,冷的她的指节都泛着不正常的白。


    她重重的吐出一口浊气,觑着面前青年的脸色,微微扬起一张巴掌大的小脸,“衍之哥哥……”


    细细算起来,他们有近十年未曾见过面了。


    如今看到这张只在她梦中出现的脸,她一下子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我好想你……”说着这话,她就直接想要往季青临的怀里扑。


    少女穿着一身旧衣,浑身上下都有些灰扑扑的,手上还带着因为太过于寒冷而冻得龟裂的伤痕。


    一如她的名字,何招娣,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桑梓姑娘。


    但她站在那里的浑身的气度却与她的穿着打扮完全不相符。


    就仿佛她是京城里官宦世家从小教养出来的姑娘一样,带着一股由内而外的优雅。


    巴掌大的小脸因为天气太过于寒冷而冻的有些泛红,但她的五官却长得十分的明艳大气,一双宛若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水汪汪的。


    只不过……


    眼底却夹杂着几分不符合她这个年纪的沧桑。


    冷风缓过,晶莹的雪花划下青衫,落在苍白的手上。


    修长的指节微动,季青临垂眸,拂去手背上的微凉,他后退一步,语调淡淡,“何姑娘,你先不要动手动脚,有什么话好好说。”


    何招娣眨了眨眼睛,眸子中闪过隐隐泪光。


    是了,被迫**于冷宫当中,重活一世的是她自己,眼前这人还什么都不知道。


    听到季青临如此冷淡的声音,何招娣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自己的手脚该往何处放。


    她心跳变得急促,莫名多了几分不安。


    何招娣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才终


    于启唇“我……我就是想来见见你。”


    季青临眉宇间闪过一抹讶然“不是昨儿个才见过面吗?”


    何招娣:……


    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已经阴阳相隔了十年才不是短短的几个时辰!


    一想到自己背负了这么多而根本却无从开口向人吐露的时候


    自从重生回来她便一直紧绷着所有的神经直到见到这个前世唯一一个真心待她之人她就再也没有办法佯装镇定了。


    遮盖在青衫下的指骨纤细发白透着青色的血管季青临微微叹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块绣着墨梅的手帕“擦擦吧。”


    “嗝——”


    何招娣接过手帕却不曾想她直接哭的越发的厉害了。


    季青临顿时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他是真的不太擅长安哄女孩子啊……


    垂着头思索了一瞬季青临最终还是选择就这样站在何招娣的身边等她自己哭够了把情绪缓和下来。


    等待的时间有些无聊季青临便开始在脑海当中梳理剧情。


    这是一个前世遭渣男背叛**于冷宫之中重生回来以后直接把渣男扔进火葬场男二追妻上位最后成为垂帘听政的太后的大女主的故事。


    而原主覃钧则是那个让渣男追妻火葬场却没有追到手的直接原因。


    清河县上河村整个村子一百多户人家绝大部分都姓覃原主覃钧所在的覃家就是这一百多户其中的一员。


    覃钧的父母覃老头和覃老太是地地道道的庄家户一辈子都在地里刨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的子孙后代也会像他们一样世世代代的守着这一亩三分地。


    老两口一共生了两儿一女。


    大儿子覃大郎已然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娶了一个媳妇生了一儿一女。


    女儿覃大丫今年九岁儿子覃小宝也已经四岁了。


    覃大郎脑子还算是勤快年幼的时候跟着一个木匠师傅学了点手艺如今十里八乡的谁家有个修修补补的都会找他比在地里刨食要多挣几个银子。


    老两口的二女儿覃二娘嫁去了隔壁村子对方也是个老实的庄稼户覃二娘接连生了


    两个孩子,都是女儿,在男方家里面稍微有些抬不起头。


    小儿子就是原主覃钧,今年才十六岁,已经是个秀才了,但就是身体有些不太好,常年惨白着一张脸,看起来仿佛一阵风就能够把他给刮倒,完全干不了体力活。


    覃家世世代代以耕地为生,家境一直都比较清贫,不过好在覃家人都节俭惯了,能够吃得了苦,也下的下狠功夫,到了覃老头那辈的时候,家里面已经有了将近一百亩的地。


    虽然算不上什么大富大贵,但在村子里面也算是中上水平。


    大儿子长得人高马大有一把子好力气,而且还被镇上的老木匠看中,愿意教授他一些本领。


    女儿也算是心灵手巧,绣的帕子都能比旁人多卖上一文钱。


    如果就一直这么下去的话,一家人也都能过得很好。


    然而,当覃钧出生以后,覃家的情况却突然急转直下。


    覃钧出生在一个大雪天,那个时候原本并没有到覃老太的预产期,可因为路上太滑了,覃老太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直接导致了早产。


    而覃家原本定好的稳婆,则是去了别的村子里给别人接生,一时半会儿根本没有办法赶过来。


    这就导致覃钧在覃老太的肚子里面憋了很久,等到他生下来的时候,整张脸都憋成了紫红色。


    当时稳婆都觉得他有可能活不下来了,可覃老头和覃老太并没有放弃,整夜整夜的守着他,就害怕这个好不容易才出生的小儿子就这样去了。


    连着守了十几天,覃钧终于有了好转,可却也因为当时在覃老太的肚子里面憋了太久,导致他气管呛入了羊水,肺部感染了炎症。


    在那个生产力低下的古代,一个肺炎几乎可以要了一个成年人的命,更何况是一个才出生不久的婴儿呢。


    覃钧的命虽然是保下来了,可却需要长年累月不间断的吃药,而且不能受热,不能受寒,甚至是连吃食都得万般精细,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会直接一命呜呼。


    从小到大,覃钧几乎都是泡在药罐子里面,这就导致原本还算是比较富裕的覃家日子变得紧巴了起来。


    覃钧身子不好,根本做不了体力活,等到他的病稍稍有些缓和以后,覃老头和覃老太又开始担心起了他的未来。


    偶然的一次机会,覃老头和覃老太带着覃钧去镇上给覃大郎送东西,路过一间学堂,听到里面传来的朗朗的读书声的时候,覃钧耳朵颤了颤,随即停了下来。


    覃老头和覃老太也不催促,就在一旁静静的等着他。


    等到那些书生们念完,覃钧竟然一字不差的直接将那些书生们刚才念的东西给全部背了出来。


    覃老头,覃老太当时惊为天人,直接就带着覃钧冲进了学堂,想要让夫子收下覃钧。


    他们老两口虽然也都是庄稼人,但却也知道读书的重要性,只要考中了秀才就可以免去许多的税收,甚至还可以在镇上开办一个私塾,平日里只需要教教学生就有大量的收入。


    这不比在地里刨食要好得多?


    他们的小儿子身体不好,做不了体力活,正好可以念书啊!


    夫子当时手里面已经有了二十多个学生了,且每一个年龄都比覃钧大得多,启蒙的东西早已经学完,如果他收了覃钧的话,就必须要再单独给他上课。


    本来教这么多学生就已经很费力,如果再加上一个刚刚启蒙的孩子,他恐怕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


    看着覃老头,覃老太满脸的期待,夫子也不好就这么直接拒绝,于是便打算考教一番,如果覃钧达不到他的要求,便直接让覃老头和覃老太把他给带回去。


    但令夫子万万没想到的是,覃钧仿佛天生就是块读书的好料。


    为了能够让对方知难而退,夫子还专门弄了些难的东西,他都没有用,孩子们平常启蒙用的三字经,而是拿着一本千字文随意的读了几页,然后给了覃钧半炷香的时间,看他能记下来多少。


    却不曾想时间还未到,覃钧就已经将他读过的那些一字不差的背了下来。


    夫子考举人考了多次都未曾中第,家中银钱也几乎耗费殆尽,看着操劳的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孩子,夫子最终选择了放弃乡试,回到镇上开了一家学堂,把这份渴望投递到了自己的弟子们的身上。


    只不过他虽然教了二十多个学生,却没有任何一个让他感到眼前一亮的。


    原以为这辈子就会这样浑浑噩噩的过去,却不曾想遇到了覃钧这样的一个天才!


    夫子直接免了覃钧的束倏,直言第二天就可以带着拜师的六礼来学堂


    学习。


    自此以后,覃家三郎改名覃钧,夫子赐字衍之,成为了一名正式的读书人。


    然而,在这个年代,想要读书是极其费银钱的,虽然夫子免了覃钧的束倏,但念书所需要的笔墨纸砚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覃家为了供养覃钧,几乎是耗尽了家财,原本就紧巴的日子变得越发的拮据了起来。


    但好在覃钧十分的争气,年仅十五岁就已经考中了秀才,甚至还考了个案首回来!


    覃家一时之间改换门庭,成了耕读之家,甚至还直接因为覃钧秀才的身份,免去了家里面八十亩田地的税收。


    覃钧如此的出息,覃老头,覃老太几乎是热泪盈眶,直言道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要继续供覃钧读书。


    毕竟如果覃钧在接下来不出差错,在金銮殿上金榜题名,那覃家可就真的是鲤鱼跃龙门,身价不凡了。


    甚至是连后面的孩子们也可以就此改变命运,彻底的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


    但覃钧若是想要继续往上读,所要耗费的银钱不是一个小数目。


    之前覃钧考秀才的时候,就几乎已经把覃二娘的彩礼给耗尽了,如今手里面根本没办法拿出太多的银子。


    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几户外姓人家,何家发生了一件惊天大事。


    何家那个寡妇媳妇带来的拖油瓶何招娣,竟然是京城荣安侯府的嫡次女!


    而何家媳妇也根本不是什么**丈夫的寡妇,她是荣安侯府死掉的原配侯夫人身边的大丫鬟彩萍。


    二十多年前,当时还是世子的荣安候崔胥和鲁国公府嫡长女江兰月成了亲,但崔胥根本不喜欢江兰月,只是因为两人的婚约是太后亲口赐下的,崔胥才不得不娶江兰月。


    崔胥真正爱的人是暂住在荣安侯府的表妹柳飘飘,两个人甚至在江兰月进门之前就已经有了首尾,甚至还生下了庶长女崔千禾。


    然而好景不长,江兰月嫁进荣安侯府没过多久,鲁国公府就因为站队站错了皇子,落没了。


    而荣安侯府则是因为支持新帝,大权在握,一跃成为满朝文武艳羡的对象。


    江兰月没有了父兄的支持,崔胥越发的不把她放在眼里,堂堂世子夫人,居住在杂草丛生的院落里,身边只有一个陪嫁


    带来的丫鬟彩萍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而且还有了身孕。


    长久的心情低落导致她的身子越发的破败在生产的时候直接因为难产大出血而亡。


    崔胥得知她的死讯只是略显厌恶的皱了皱眉头竟是连半点悲伤都没有甚至连九死一生好不容易活下来的女儿都没有看上一眼。


    柳飘飘对于这个孩子则更是厌恶至极自己的女儿千娇百宠却只是个庶女而那个**生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是嫡女!


    为了不让这个小孩挡了她女儿的路柳飘飘竟是直接狠心到想要派人把她给弄死。


    毕竟才出生的小孩夭折的几率很高就算是**也不会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最终还是江兰月的贴身丫鬟彩屏求到了当时的荣安侯面前才终于保下了这个女孩的一条命。


    但因为崔胥和崔千禾都不愿意看到她彩萍便带着这个女孩居住到了外面的庄子上。


    然而柳飘飘却依旧不愿意放过她们她在庄子上面安插了人手想要直接一劳永逸的把彩萍和这个女孩全部都给弄死。


    幸好彩萍机灵躲过了一劫此时她心里也清楚如果继续留在庄子上面她和小小姐必死无疑。


    于是彩萍假装小小姐是她的女儿带着她来到了上河村声称自己是一个**丈夫的寡妇。


    能够贴身伺候江兰月这个鲁国公府的嫡长女彩萍的样貌和气度也是非常不错的即便她带着一个女儿也有人愿意娶她。


    彩萍思来想去选择了求娶她的这些人家当中家境最好的何家带着她的小小姐嫁了过去。


    原本应该是鲁国公府的嫡小姐是天之骄女到最后却成为了一个乡下丫头何招娣。


    虽然何招娣每天也有做不完的农活需要照顾家里面的弟弟妹妹但彩萍却一直在她耳边不断的告诫她说她长得这么好看


    直到何招娣遇到了在镇上学堂里面念书穿着一身青衫皮肤白皙斯斯文文的覃钧。


    自此一颗芳心暗许。


    彩萍也知道何招娣想要嫁到京城的富贵人家是万万不可能的所以对于何招娣喜欢覃钧一事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


    毕竟


    覃钧非常有天赋,甚至将来在殿试上获得一甲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此也不算是辱没了她的小小姐。


    然而,就在何招娣十五岁这年,荣安侯府竟是派人寻了过来,要带何招娣认祖归宗。


    崔胥和柳飘飘虽然没有亲自过来,但却也派出了荣安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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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的大管家,还有老荣安侯夫人身边的老嬷嬷。


    老嬷嬷一看到何招娣就开始抱着她哭,哭诉老夫人究竟是多么的想她,哭诉崔胥为了找她几乎是用尽了全力,哭诉如今老夫人年岁已大,可能用不了几年就要去了,只想着能够在临死之前再见一见自己的孙女。


    十多年的时间过去,彩萍看着老嬷嬷的哭诉,一时之间也有些心软,而大管家为了感谢何家这么多年对于何招弟的养育之恩,更是直接给了一百两白银。


    在这个小村子里,家里面若是有二十两银子,都可以称得上是富庶,一百两白银几乎足够一家五口吃香喝辣的生活十年。


    彩萍对于何招娣确确实实有疼爱,不然当年也不会选择毅然决然的孤身带着她逃离,但嫁进何家以后,彩萍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如此便不由得有些偏心,放在何招娣身上的关怀自然是少了许多。


    再加上事情已经过去了多年,彩萍不愿意放弃自己现在安稳的生活,又在一百两白银的诱惑下,直接将当**实真相给隐瞒了下来。


    她告诉何招娣说之所以会把她带到如此偏远的小山村里来,是因为她的八字冲煞,在高门大院里根本活不下来,只有生活困苦,才能够保住一条命。


    何招娣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彩萍,再加上痛哭流涕的老嬷嬷,对于彩萍的这番说法更是深信不疑。


    彩萍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儿女,何招娣便独自一人带着对于未来的向往,欢欢喜喜地坐上了前往上京的马车。


    但她在离开之前,从大管家那里支了二十两银子,偷偷的拿给了覃钧。


    她知道覃钧是有大前途的人,只不过家里实在是困难,何况她喜欢覃钧,如今能够帮助覃钧让他继续念书,何招娣心里面欢喜的紧。


    覃钧原本不愿意收何招娣送来的银子,但最后却还是因为何招娣的一句话给收了下来。


    ——只有你收了这银子,考中了状元,才有资格来的荣安侯府向我提亲不是?


    在何招娣喜欢覃钧的同时,何招娣也能够察觉的到覃钧对待她和对待村子里其她女孩子的不同态度,她知道覃钧对她也不是没有一点感觉的,所以她才会如此大胆的说出这番话。


    覃钧收了银子,向她许诺,绝对不会辜负她的期盼,让她等着他高中状元上门迎娶的那一天。


    然而,当何招娣改名为崔昭昭,回到了荣安侯府后才发现,彩萍也好,老嬷嬷也罢,她们全部都骗了她!


    荣安侯府之所以要把她接回去,根本不是因为什么老夫人即将离世,想要在死之前再见孙女一眼。


    而是因为荣安侯府的嫡长女崔千禾不想要嫁给无权无势的安王沈黎,所以才把崔昭昭接回来让她替嫁。


    是的,十多年时间过去,当年还是世子的崔胥已经成为了新的荣安侯,柳飘飘也从上不得台面的妾室成为了正妻,庶长女崔千禾成为了荣安侯府名正言顺的嫡小姐。


    安王沈黎和崔千禾的婚事是当年皇帝刚刚继位的时候定下来的,沈黎是皇帝的第一个儿子,深受皇帝的喜爱,当时定下这门婚事,是为了彰显对荣安侯府的宠爱。


    可十多年过去,早已经物是人非。


    皇帝年纪大了,开始偏听偏信,对于自己的结发妻子也不再是尊重有加,为了防止外戚做大,皇帝一点一点的削弱了皇后母族的势力,甚至直接夺了皇后管理六宫的权利,把凤印给了正值荣宠的贵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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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后除了一个名号以外,几乎和被打入冷宫无异。


    在贵妃的枕头风下,皇帝指派了沈黎一件差事,在他回来后随便找了个由头斥责了他,当着满朝文武的面说他不堪大任。


    沈黎由最受宠爱的皇长子成为了不受待见的安王,还不到年纪就早早的出宫分府了。


    而贵妃的儿子却被立为了太子,入主东宫。


    崔千禾不想嫁给无权无势的沈黎,一心喜欢太子沈绥,其实倒也并不是她有多么爱慕沈绥这个人,最主要的是她喜欢太子妃,乃至于将来的皇后的这个位置。


    而崔胥和崔千禾也舍不得自己千娇百宠着长大的女儿嫁到安王府就受苦。


    在崔千禾的哭诉之下,柳飘飘想起了当年江兰月生下的那个女儿。


    她当年在庄子上没有弄死那个丫鬟和那个女孩,让她们逃了,


    柳飘飘原本是想要继续追查的,但她却突然发现自己怀有身孕,为了给肚子里的孩子积德,少造杀孽,她便放过了她们。


    如今想起来,柳飘飘心里还是一阵阵的庆幸,庆幸她当年没有弄死那个女孩,否则上哪去找一个人代替她的千禾嫁给安王那个废物?


    反正圣旨上写的是给沈黎和荣安侯府的女儿赐婚,又没有明确写明究竟是崔千禾还是崔昭昭,反正都是荣安侯府的女儿,哪一个嫁过去都可以。


    皇帝对于沈黎这个孩子早已经没有了感情,一直没有解除婚约,也不过是不想打自己的脸罢了,至于荣安侯府嫁过去哪个女儿,对于皇帝来说都是无所谓的。


    他完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当做没看见。


    毕竟……


    荣安侯府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可比沈黎这个让他厌弃的儿子重要的多。


    当崔昭昭得知自己要代替崔千禾嫁给安王沈黎以后都几乎快要疯了,明明她已经和覃钧约好了,等到覃钧高中状元就来荣安侯府提亲。


    她怎么能嫁给别人呢?


    可崔昭昭人生地不熟,一个乡下来的小丫头,又怎么可能敌得过荣安侯府?


    她被关在高门大院里无处可逃,在好几个粗使婆子的监督下,学习高门贵族小姐的礼仪。


    稍有做的不好迎接她的就是一顿板子。


    若是她反抗,那更是了不得,会被直接关进柴房里面水米不得进,饿得几乎快要昏死过去。


    几番操作下来,崔昭昭怕了,也认命了。


    被关在后院里不知疲倦地学习了一年,崔昭昭在刚刚及笄后就嫁进了安王府。


    崔昭昭知道自己这辈子已经和覃钧无缘,便一心一意的想要过好自己的生活,无论安王究竟有多么的废物,可他终究是皇亲国戚。


    在上京的这一年,崔昭昭再理解不过权势的重要性了。


    她想要等到覃钧进京赶考后,就把他引荐给安王,让他在科举一途少走几道弯路。


    然而,崔昭昭想的很好,可就在新婚之夜,沈黎揭掉她脸上的盖头,看清楚她脸的那一刻,却毫不留情的甩了她一个巴掌。


    沈黎以为是崔昭昭抢了崔千禾的婚事,恨不得直接杀了她。


    崔昭昭如何解释,沈黎根本不愿意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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