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明日集团的纪律


    “情杀是什么意思?”凌绝没说话,  苏西却心中一凛,询问出声。


    那姑娘熟练地点起一支烟:“哎哟,  原来你不是哑巴啊,我咋没听过你讲话呢……”她递给苏西一杯黑梦,苏西抿了一口,被她一杯全干了还嘲笑说:“瞧您比我还腼腆呢,  难道你还没成年吗?”


    苏西:“……那得看按照什么标准了。”


    在星际时代,  因为文明是不同的星球拼凑起来的,很多星球上的法律法规都不同,  有的地方十六岁就算成年,  有的地方是十八岁,还有二十岁和二十二岁的,  因此还发生过十六岁的少年专门去十六岁算成年的星球上饮酒抽烟的事情。


    苏西,年方二十一,  如果按照最高标准的话,  他的确还要过一年才能算是成年人。


    副本里没有这个设定,小姑娘吃吃地笑,以为苏西在说俏皮话,在讲故事之前,  她想卖最后一个关子:“朱晓婕你们之前了解过她吗?”


    凌绝:“怎么可能了解,  又不认识,就是想听听故事的。”


    “那就差不多了,”她说:“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朱晓婕原来还是个女学生啊,  成绩听说不错,如果她家境好点的话说不定能考上好大学呢——听前辈们说,她最初来我们这边,也会扮成学生的样子,因为长相清纯所以尤其讨喜,不过后来很快也学会化妆,就没有人怀疑什么了。”


    “最初她是没有客人指定的,在前边当过酒托,业务能力不行,被大姐教育过,”教育这两个字着重念出,很明显不是什么正经行为:“不过很快她就跟上了,有一波客人,特别喜欢点她。”


    “那群客人最近还来过,我见到了,一看就知道是有来头的人,全都是黑西装——结果你猜怎么着?就是这群人中最喜欢朱晓婕的一个穿休闲服的小瘦子没来,老板娘还去问呢,说是‘因为一些事情离开了,恐怕以后都不会再来’。”


    “那个小瘦子啊……古古怪怪的,”喝了黑梦之后,小姑娘的神色逐渐迷离起来,嘴里也没了把门的:“他喜欢朱晓婕,姐姐们都是这么说的,她们有一次看到他和朱晓婕在走廊上,靠在一起,两个人都在流眼泪。他手上有个纹身,后来朱晓婕也纹了一个一样的,不好看,挺恐怖,都是一把剑插在骷髅眼窝里。”


    “大姐看到这纹身就不高兴,觉得朱晓婕被带坏了,其实干我们这一行的,哪有什么坏不坏呢?”


    苏西:“大姐是谁?”


    姑娘:“大姐……大姐就是我们的老板娘啊,哦,之前好像没和你们说过……我是不是连名字都没告诉过你们?我叫晓梦,我和朱晓婕的名字中间都有个晓字,嘻嘻。”


    既然会这样讲,这就不是她的“艺名”。


    她现在的状态很不正常。


    苏西用余光观察那瓶开过的“黑梦”,他觉得这是这个酒有问题。还好他刚刚只是抿了一小口。


    不过现在倒是只能嗅得见淡淡酒香,还挺好闻的,有点像是葡萄酒。


    凌绝按住他:“晓梦姑娘,你是不是醉了。”


    晓梦:“没有……我是不是脸红了?这个酒喝了就这样,特别上脸。唉,我们继续说吧,就为什么我觉得这是个情杀呢?因为啊,前辈们说,其实朱晓婕当时是被小瘦子带走的哦。”


    “然后她就失踪啦,她也没有告诉大姐家里联系方式——很正常,我们都是这样的,谁也不想让这里的事情被家里人知道……她跟男的走,也很正常,所以也不会有人报警啊。直到好久之后,说是她的尸体被发现了。”


    之前看冷冰冰的案件描述,还没有什么感觉,现在听到活生生的人讲述情况,让两人真切地体会到其中悲凉意味。


    凌绝想了想,又激道:“就这样说,也不一定就是情杀吧。你们小姑娘家家的,什么事都喜欢往感情上扯。”


    晓梦:“嗨,不止呢!你们不知道,朱晓婕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啊,据说是纹身的那只手被砍掉啦!”


    ……


    “小哥哥们再见!下次再来玩啊!”


    临走的时候,晓梦的酒劲儿已经过去,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酒后究竟说了什么——或许在小姑娘眼里,这些事情都挺正常,既然她能知道,那当然也可以告诉别人。


    苏西只好嘱咐她关于今天他们来到这里,只是聊天的事情,都不要告诉别人。


    “我晓得我晓得~”晓梦心领神会:“咱们‘独处’了那么长的时间~我要是说出去你们啥都没干,那多丢人啊~”


    苏西:“………………”


    凌绝看她还是很有可能到外头胡扯,又点一句:“那是谁丢人啊?”


    晓梦瞬间领悟了:“我丢人我丢人,妈呀,我的魅力值那么低了嘛!大姐会骂我的!”


    不管怎样说,这姑娘到底还是敬业的,这下子倒不用担心她大嘴巴了。


    两人又去营救出已经生无可恋的老布朗,这老头一把年纪了,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他似乎是和那俩水手服中年妇女讲了一箩筐的道理,从三观到唯物主义,嘴巴都说得秃噜皮了,结果人家俩人只当他是个神经病,“中看不中用”,反而冷嘲热讽起来。


    他们走的时候,凌绝说已经搜集到了不少线索,接下来可以把重点放在一个手部有奇怪纹身的瘦弱男人身上,老布朗如释重负,他说他在这家夜总会里看到了可怕的事物,以后再也不愿意来到这样的地方。


    没想到一把年纪还挺纯情,苏西问:“可怕的事物是什么?”


    老布朗:“我看到了内心的阴暗,在我的内心里,也有无法抗拒的阴暗……你们还年轻,不懂,但这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凌绝:“懂了,就是对着水手服中年妇女有感觉了,但是又不能表现出来。”


    老布朗:“中年妇女?什么中年妇女???”


    ……


    晚上事务所还有个会,午饭时间恶魔猎人们是自由的,还能去休息室说点小话。凌绝选择到喧嚣的街上走走,拨通晋先生的号码。


    宋唯杨好奇地问:“他在和谁聊天?”


    苏西:“和我们队长,晋队长——你知道他吗?”


    宋唯杨:“哦哦哦我见过他,这次就是要辅助他的,所以凌先生是和他汇报工作吗?”


    苏西:“不是,我估计他们是要说点情……咳,私人话题。卧槽坏了!”


    宋唯杨:“怎么了?”


    苏西:“我刚刚和晋队长说了,今天和绝哥去了红-灯-区,啊啊啊啊我死了!!!”


    他惊恐非常,宋唯杨却怎么都get不到这点在哪里——难道明日集团内部规定有那么厉害吗?在副本里以任务为目的去一趟都不行?


    不能够啊,没听说过啊。


    第212章 论家教严格的好处


    晋炀似乎刚从一阵激战中脱身,  凌绝打电话给他的时候,听到对面有人在相当粗鲁地审讯:“发生了什么?”


    “矮人码头这边不太平,今天抓到了一伙开地下赌场的。”晋炀尽量用当地人的口吻去说。


    凌绝一听就明白了:“所以是没给上头交够钱?”


    晋炀:“嗯,  你那边怎么样?”


    凌绝:“不怎么样,今天在追查一个案子,  目前还看不出恶魔在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受害者的信息我会发给你,如果方便的话,  你也可以帮我调查一下。”


    “这边一致认为有一只魅魔控制了一个食人者,作下这些案子。这位受害者是我们能追查到的最早的一个。她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缺了一只手,而之后更多其他的受害者尸体被发现时,则缺少了身上的更多器官,  因为作案手法接近,  初步可判定为是有一个连环杀手作案,  这个人最初还能抑制住自己的食欲,  所以只吃了一只手,后来越来越无法控制,  就取食了受害者的更多部位。”


    晋炀没说话,静静听他说,  凌绝也用叙述的方式梳理案情:“但是在受害者的同事口中,凶手将受害者的手部砍掉却不是因为要进食,而是担心暴露自己的身份,  她声称受害者正在同人交往,  两人都在手上有相同的纹身。”


    纹身的特征他也发到了晋炀那边,让他去调查。


    说到这里,凌绝也不得不承认自己陷入了一个思维定式——下意识地认为凶手是被魅魔蛊惑的食人者,就认为他砍断受害者手腕是为了取食,  而没有想到凶手毁坏尸体,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由。


    虽然不一定是晓梦姑娘说的情杀,但也为他提供了其他思路。


    这个副本中的世界和蓝星不同,恶魔和人类更加融合。而根据他对恶魔的了解……低级恶魔基本都是依靠本能的憨憨,但到了中高级,他们中更多的和人类一样,有复杂的欲-望,有情绪变化,有些甚至还有情感。


    所以这个副本中,恶魔们的行为也会更加不可捉摸。


    这是凌绝要警醒的。


    扯完这些,他又问晋炀就在矮人码头,知不知道有一种酒叫黑梦。


    晋炀:“这是从国外进口过来的一种加料饮料,你接触过了?”


    凌绝:“我没喝,苏西抿了一口。”


    晋炀:“一口应该没事,让他这两天尽量不要饮酒。你是怎么接触到这种饮料的?”


    很好,盲生你发现了华点,凌绝并不慌张:“我们去查案的时候遇到的。”


    晋炀的声音明显带上笑意:“我听苏西说……”


    “好了,你不用说了,”绝哥理直气壮:“我要杀了苏西。”


    晋炀:“你不能一理亏就这样做。”


    凌绝咄咄逼人:“我怎么理亏了?”


    行吧,反正怎么都是绝哥的道理,晋先生沉吟片刻:“其实,我们这里也有一些男女之间的案子,需要我深入调查一下……”


    “那你还是算了吧,”绝哥振振有词:“你这么坏的人,别吓到人家。”


    晋炀:“……”


    绝哥晓之以理:“男女不行,男男也不行,女女也不行,没事交给你属下就是了。比如说今天,色诱的工作我交给了老布朗,喝黑梦也是苏西喝的。这种事也要自己去做,不就白当大哥了吗?”


    晋炀:“……你说的很对,令我无言以对。——老布朗是谁?”


    凌绝说:“是个老头,我加入的月影恶魔猎人事务所的所长,今天让两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水手服大妈糟蹋了。”


    晋炀觉得这个剧情似乎有些超出想象——他也不想去想象,总感觉很辣眼睛。两人挂上电话,凌绝一回头,发现老布朗站在他的身后,正神色复杂地看着他:“……我没想到你是这样……”


    他活像个宽容的老年人,在遭遇了不公平对待之后,还要努力地去原谅伤害他的人:“凌绝,我想糟蹋这个词用得不太恰当,我实际上并未同她们发生关系……算了,能告诉我和你通话的人是谁吗?”


    凌绝说:“他是我朋友,在矮人码头那边工作的,今天我们在红蝴蝶夜总会查到有一种可能含有致幻成分的酒是从矮人码头拿的货,所以问他知不知道其中关系。”


    “这样,那也可以请他帮忙,但是案件细节千万不要告诉他,”老布朗说:“回来吧,要开会了,想要把这个案子连根拔起,看来得是个大工程啊……”


    等凌绝回到会议室,看到的就是已经团团围坐的事务所的恶魔猎人们,以及他们面前堆成小山的证据。


    和努力隐藏在众人之中的苏西,他现在正作鹌鹑状。


    “咳咳,”老布朗说:“那么就不要浪费时间,现在就开始吧。首先我这一组是去调查了朱晓婕案件的情况,我来说明一下我们这边的结果……接下来明确时间线的几个案件依次往下讲,最后再整体梳理一遍,大家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人有意见,容易啰嗦的老所长这次没有抬出他老年风格ppt,就已经很令人满足了。


    于是接下来,凌绝就一个接一个听“前辈们”讲述案情,而在他眼前,一场诡异黑暗的多姆姆城连环杀人案件也在铺开。


    第213章 案情介绍


    老布朗讲完之后,  第一个开口的是一个懒懒散散,烟不离手的中年颓废男,  光看他的外表,绝对想不到这人居然是堂堂月影事务所的副所长——苏西也听到有人喊他副主任。


    他的名字叫杰斯,业务能力很强,但是不爱管事。这是刚才老布朗去找绝哥的时候,  苏西和其他所里的“同事”们聊出来的。


    “老所长可希望杰斯能把管理权接走啦,  但是他们俩一遇到这种事,就开始踢皮球~”把这一点告诉他的是所里最年轻的小姑娘苏兰,  同样是姓苏,  两人立刻认了本家,苏兰又告诉苏西很多八卦。


    其中包括老布朗年轻时候的脾气没有现在这么好,  甚至就在五六年前,她还见过他在所里大声训斥年轻恶魔猎人的情况。


    他逐渐变成现在这个和蔼的老人,  是因为五年前发生了一件事。


    她没有细说下去,  但苏西能感觉到这件事一定很重要。


    还有一件事让苏西很疑惑:“你怎么能见过五六年前事务所里发生的事情呢?”


    苏兰:“哦哦哦,所以说我是你的老前辈啊,我可是六年前就加入了事务所,成为一名成熟的恶魔猎人的哦!”


    苏西:“但是……你好像说今年才过二十岁生日?”


    “我是十四岁就来打工了呀,  ”苏兰摆摆手:“成绩不好,  上不了学,家里也没钱啦,只能出来讨生活。”


    这……苏西心情挺复杂。


    进入这个副本之后,他也思考过“把恶魔完全消灭是否现实”这件事。像是这个副本世界,  人类也并没有灭绝啊。


    如果把所有人都看成一个整体,很容易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种群能够存续下去,个体的损伤无关紧要。


    但是,每一个个体也都是构成种群的一部分。


    像是苏兰这样的情况,在明日集团并不少见,他看到过很多因为恶魔的存在,生活受到影响的人,但为什么却是被一个虚拟副本的虚拟人物的过去给点醒了呢?


    在这一点上,他甚至不如赵安遥,至少那家伙从来没想过恶魔和人类能共存。


    有时候苏西很怕他的战斗方式,他就像是要和恶魔同归于尽一样。


    也许他心中隐藏着非常深刻、不为人知的仇恨——苏西是这样想的。


    那么,十四岁就成为恶魔猎人的苏兰,身上又有什么故事呢?


    “嘿!小子,你尽听她扯!”一个粗豪的壮汉走过来:“苏兰,走,大家都忙着,你在这和新人闲聊像话吗?”


    苏兰振振有词:“新人也不干活!”


    苏西薄脸一红:“我这就去。”


    他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宋维杨他们已经不在这边了!再定睛一瞧,人家正在和拜尔斯一起擦桌子摆椅子呢!


    这不就显得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是闲人了吗!所以苏西立马跳起来跟上苏兰和壮汉:“我来帮忙——前辈你们是去做什么?”


    壮汉:“嗨,什么前辈啊,这又是苏兰这个小丫头忽悠你说得是不是?”


    苏兰嘿嘿嘿地笑,壮汉用手胡噜她的脑袋:“她肯定告诉你,她是十四岁就当了恶魔猎人了是吗?小丫头是十四岁就来了,不过我们根本不敢收她,结果她天天都来,还跑到事务所大门口睡觉,没办法了才让她当个打杂小妹,算是义工,爱来来的那种。”


    苏西:“原来是这样……”


    他就说,十四岁那不就是童工了吗?月影事务所也是业内赫赫有名的,会犯这种错误?


    苏兰:“哼!我早就说了我是认真的!我就是要杀恶魔!老陈你个铁憨憨!”


    壮汉瞪眼:“怎么和大人说话呢!——对了小苏(这是在喊苏西),你也别喊我们前辈,你喊她兰兰就行,喊我老陈或者陈哥都可以。”


    苏西从善如流:“好的兰兰,好的陈哥。”


    他接下来就和苏兰、老陈一起走到恶魔研究室,把模型师刚做好的几座石膏模型抬出去。


    老陈说:“接下来这都是要用到的,小心点,轻拿轻放。”


    ……


    “按照时间线来算,朱晓婕之后是米莎案,这之后的受害者是马晓鱼,后面还有一具无名女尸和一具无名男尸,然后,我们的连环杀手沉寂了约有两个月的时间,最近的一名受害者则是一家果园的种植工人老胡。”


    老布朗去调查的是朱晓婕,他去调查的就是受害者米莎。她的情况和朱晓婕有一点相似的地方,就是家境都不好,朱晓婕还有个母亲,米莎就是外婆养大的,她的父母年轻时都很混,后来父亲抛妻弃子不知道跑哪去了,母亲染上酗酒的毛病,没过几年也去世了。


    米莎的外婆身体也不好,好不容易拉扯她到十几岁,在一个冬天撒手人寰。


    十五岁的米莎从此成了孤儿,街坊领居说她原本是个挺好的女孩,在街上见到人都会打招呼,从她外婆走后就变了个样,整天抽烟喝酒烫头,也开始频繁出入“不好的场所”,甚至常常夜不归宿。


    之后有一两个月的时间,邻居们机会见不到她了,当时大家还说如果她外婆还在世就好了。


    米莎的尸体最终是在一处臭水沟找到的,她的尸体缺了一只脚。


    杰斯的烟嗓低沉:“切割面非常平滑,位置是在她的小腿中间,而不是在脚踝处。和朱晓婕的尸体比起来,米沙案的凶手显然更加熟练且具有技术性。”


    朱晓婕的手腕是被剁下来的,切面有不少碎肉。


    两个案子的另一个相同点则是受害者都“失踪”了一段时间,不仅如此,之后的案件中,受害者也或多或少地有那么几天没有和家人朋友联系。


    “这个连环杀手很对于受害者很可能还有监-禁行为,但目的不明确。”杰斯说。


    他的徒弟,一位身着职业女士装,戴着眼镜气质温柔的年轻女士说:“凶手监-禁受害者,可能是因为1:满足自己的独占-欲和控制-欲;2:满足自己虐待的欲-望;3:在这段时间内‘改造’受害者,将其变成自己喜欢或想要的样子,这样的凶手可能会自诩艺术家;4:凶手在迎合某一宗教,通过监-禁受害者满足自己的宗教信仰;5:凶手需要利用监-禁时间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或者其他脱罪证明;6:凶手在监-禁受害者期间利用受害者牟利。”


    杰斯说:“我和莉娜目前只能想到这么多,欢迎大家补充。”


    莉娜就是他徒弟的名字。


    众人还在消化这六条,有几个逻辑思维不过关的已经眼冒金星,纷纷表示莉娜还是厉害。


    苏西直觉觉得这似乎是个装逼的时机,他心里隐约有个想法,但是说不出,绝哥已经开口了:“7:在我们眼中凶手是监-禁受害者,但这也许是他在展示‘商品’的时机。”


    啊!好像是这么个意思!苏西心头一跳,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感到恶寒。那边莉娜很快反应过来:“但是……这样不就和6重叠了吗?”


    凌绝:“不,6是指凶手在监-禁期间牟利,7则是在监-禁之后牟利。”


    他继续问道:“这个案件的重点究竟是监-禁,还是分-尸后藏起部分肢体?”


    这是个问句,被他说得更像是反问句,莉娜一怔:“你的意思是说……”


    凌绝:“我想,这也是个调查方向。如果是凶手的主要目的是监-禁,那么他想要达成什么后果?如果是分-尸呢?这个案件中,凶手背后有没有他人?”


    莉娜:“我懂了。”


    她是懂了,其他人脑袋还转不过来筋呢。老陈就忍不住问:“这难道不是个变态食人案吗?”


    “啥啊,”苏兰毫不客气地吐舌头:“老陈你咋还没听明白啊,绝哥和莉娜姐的意思是说,受害者肢体被截取不一定是被吃了,可能是被做别的用处了,比如说是凶手担心这部分肢体会暴露什么啊,或者是凶手是个变态收藏夹或者什么邪教信徒,拿这些肢体去献祭啦,说不定背后就有个邪教组织呢,恶魔不就喜欢搞这一套吗。”


    这倒也是,老陈说:“都辟谣那么多次了,你说咋还有人愿意被恶魔忽悠进邪教呢?”


    “人傻呗,”苏兰说:“好啦,该咱们啦,咱们调查的不就是那马晓鱼吗。我来说吧。”


    她掏出自己的笔记本,小姑娘性格跳脱,工作态度倒是非常严谨:“马晓鱼和朱晓婕、米莎一样都是不到二十岁的少年,他身体健康,身高一米八,体重七十公斤,喜欢运动。他和朱晓婕、米莎的另一个共通之处是从小身为留守儿童,父母一直在外地打工,后来因为一场事故双双遇难,马晓鱼家失去经济支撑,好在他作为体育特招生,能够在体校继续学业。”


    “进入学校之后,同样是因为无人管理,马晓鱼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坏朋友’,最初是流连网吧,逃课,后来就演变为连着几天不去上学,老师只好把他劝退了。”


    “马晓鱼之后找了一些可以日结的工作,一开始还发发传单,可能是因为不赚钱,之后也不做了,他奶奶说他很少回家,回家了也不说话……他的尸体是在城西的一处垃圾场被找到的,他失去了自己的心脏。”


    手,脚,心脏。


    凌绝拿过之后的报告,发现后头遇害的无名女和无名男,以及种植工人老胡,他们的尸体上分别缺少了肝脏、肾脏和眼睛。


    全都是人体非常重要的器官。


    不仅如此,这些案件中所有的受害者,都是社会上的小人物。


    前面三个是家里几乎没人能管事的少年,后面无名女和无名男尸体这么长时间无人认领,有可能早都是失踪人口,最后的老胡最近被警方查出是一名逃犯,他有过三次入室盗窃,一次抢劫的经历,他的两名同伙被抓捕到,但他一直没有被抓到。


    而根据那家种植园供人们的说法,老胡低调,老实,不爱说话,他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都喊他老胡。他们这家种植园管理不很规范,工资是一周一结,也不用签合同,不需要登记身份一类的,所以老胡才会在这里落脚。


    说白了,凶手是专门挑“边缘人群”下手的。


    这也是他“聪明”的一点,多姆姆市本身就够乱的,小打小闹大打大闹每天都在发生,像是马晓鱼和米莎这样的人,很容易被卷入一些纠纷中丧命。如果其中再有一些有迷信行为的黑帮成员,那么取走肢体也有可能是出于什么迷信思想。


    这恐怕也是警方最初没有把这几个案子联系到一起的缘故。


    第214章 程予的故事


    看到绝哥,  程予顿时觉得自己见到了亲人。


    他亲哥是程筠,在对付恶魔这方面怎么都算是关系户。这也是程予最初希望的,那天他突然发现自己斯文又讲究科学的哥哥并不是在研究室工作,  而是在明日集团研究恶魔,这真是让他三观尽碎,  天旋地转。


    最开始程予以为哥哥是闹着玩的,毕竟这个明日集团他也知道,  很有名,他最喜欢的那个抓鬼游戏就是这个集团推出的,他最喜欢的游戏玩家凌绝还加入了明日集团的内部战队——白星战队。


    虽然都说白星战队是金狮星区的战队,但是民间都传说这是明日集团内部搞的,官方至今也没有辟谣,  说不定真有点意思。


    这让程予在小伙伴们中间也大大地吹了一把,  他和凌绝!那个凌绝可是在同一个副本里并肩作战过的呀!有直播间录播为证!


    虽然他的小伙伴们看了之后都觉得……似乎所谓的并肩作战,  就是抱大腿躺赢……


    但是没关系!程予面对质疑总能振振有词:“谁和绝哥在一起不躺赢?我能躺赢,  而不是半路把自己作死,说明我有赢的底气。”


    当时的觉得,  这个游戏真的很有意思,因为他之后也看到了其他人通关类似副本的手法,  和绝哥很不同,但最终也能通关,这说明游戏副本的自由度真的很高。


    并且间接证明了一件事,  就是游戏还是游戏,  只要是游戏,就不可能会故意去设定一个死局,娱乐最重要嘛。


    网上偶尔会有人发帖说某某副本很诡异,里面的怪物特别真实,  他们脱出副本之后还做了几天噩梦,甚至有人精神恍惚,气运衰败,喝凉水都塞牙缝,走在路上平地摔。


    程予就觉得搞笑,这很显然是被吓得啊,他甚至还匿名发帖吐槽:胆子那么小玩什么恐怖游戏啊!


    像他自己呢,虽然也怂,但是心大啊,玩的时候别管多害怕,出了副本睡一觉就忘了,他和程筠聊起这件事的时候,就连亲哥都很无语,盯着自己看了半天说:“……说不定你倒有点天赋。”


    当时程予还以为程筠是在调侃他呢,所谓的“有天赋”也是指“出戏快,说不定在设计恐怖游戏这方面有天赋”。


    然而,没过多久,就到了改变他命运的那一天。


    那天,程予是去找程筠下班的,他哥答应周末带他去明日集团对外开放的几个区域参观。他带了明日集团,知道他身份的工作人员就把他引到休息区了,还告诉他那里是内部员工休息的地方,让他在这里等程筠,上厕所的话走廊左拐,但是不要去其他地方,不要乱逛。


    程予觉得对方很神秘,但他也说不清大公司是不是都这样小心。


    诺大的休息室一个人都没有,看来就和程筠说的一样,这里的内部人员都很忙。程予也不怕寂寞,他摸出手机看起恶魔图鉴。


    所谓的恶魔图鉴其实就是这个游戏里的各种恶魔,从低级的到高级的,图文兼备,里面的怪物啊装备啊画得都栩栩如生的,也不知道画师用了什么手法,看到的人都说那恶魔活灵活现,只不过没有游戏里面那么吓人,有的小恶魔甚至看起来萌萌哒。


    所以不少人买书拿来欣赏,或者是用来收藏,把这本书当成工具书学知识的倒是没几个。


    程筠就比上面两种人更加思维清奇一些,他最爱看的是同人画手的二次创作——恶魔萌化活动。


    阴冷女鬼可以是傲娇萝莉,是狼人可以是毛茸茸团子,吸血鬼可以是猪鼻小蝙蝠,就连一想到就觉得不寒而栗的鬼婴,都可以是有点笨笨又任性的小可爱。


    可能把恐怖的东西画得很可爱,会比普通的萌物更加吸引人,总之那个画师靠这个现在已经是大火。下面还有一大群人说要和鬼结婚的,有人说这就是叶公好龙,脑袋出了问题。


    程予自觉脑袋没有出问题,他只是被画师的画工打动了,看那鬼婴的星星眼,多可爱呀,还会比心呢。


    他这样看着手机,都没注意到,休息室的气温似乎越来越冷。


    “空调遥控器……”他嘟哝着,头也不抬地伸手去摸,然而就在此时,他感到有一滴水滴在自己后颈上。


    什么鬼,难不成明日集团的员工休息时还会漏水的?程予也没多想,抬头一看:


    ——一只没有经过任何萌化的,黑黢黢长着长长獠牙,鲜红色的舌头吐露出来,眼睛凶残黑红,跟传说中的地狱血海都快一个色儿了……


    程予顿时把脑海中的萌化鬼婴抛到九天云外,短短的两秒钟他就吓得眼泪都往外溅:“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的手机页面还留在萌萌哒小鬼婴比心问人要吃的那一页。


    天花板上趴着的鬼影血红的眼珠转啊转,他肚子好饿,这段时间经过教育,也能看懂一些图画,于是试探性地超程予伸手……艰难做了个比心的造型。


    程予发现鬼婴居然靠近他了,惊惧之下更加痛哭:“哥啊——!!!”


    很快程筠就跟天神似的出现了,程予以为他要带着自己逃命,结果这位大哥只是黑着脸让人把鬼婴牵走——这类小恶魔是不会用两条腿走路的,一般都爬着走,但他长成这样,还到处爬就太吓人了,所以这段时间都在教他直立行走,基本上已经成功了。


    只不过还是需要人牵着,不然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本性。


    说到本性,就是另一件让人惊喜的事情——这鬼婴被人用养人类小孩的方式养了一段时间后,逐渐明白只有自己听话做事才能有吃有喝,现在凶性大减,就说刚刚吧,他看到程予这么个陌生人,第一反应也不是吃人,而是学习比心卖萌来换食物……


    只不过程予完全没有get到。


    同样也因为他学得快,所以现在已经不像一开始那样管理严格,每天可以在规定范围内放风。刚刚会跑出来,也是因为看管他放风的人半路上接了个电话就离开了,鬼婴饿了又找不到人,所以乱跑。


    程筠看着自家傻弟弟现在真的被吓唬成了傻弟弟,鼻涕还挂在脸上呢,就拿出一包纸递给他。


    程予略微回神,眼泪汪汪地看着平生第一次对他这么温柔的哥哥:“qaq。”


    程筠:“自己擦。”


    程予:“……哦。”


    程筠又打电话告知鬼婴没事,没有跑丢,没有伤人,只是把一个研究员家属给吓到了,问题不大,等会带去做个精神测试就行。


    研究员家属程予:“………………哥啊……”


    他哥第二个电话是打给鬼婴托管小组的。一开始叫研究小组,但是考虑到鬼婴也是“婴”,和成年恶魔还是不同,所以他们还是不想搞得太压抑。


    这次别人都还说,管放风的那家伙,今年奖金是肯定没了,还得有罚金。


    而程予也因为这次意外被成功打开了新世界大门。这之后,程筠让他自己选择是把这段记忆给抹去,还是当一名与恶魔对抗的战士。


    正常人可能都会选择前者吧,但程予就跟程筠说的一样,心大,害怕也就是那一会的事情,之后连半点心理阴影都不会有的,所以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


    “我愿意成为一名与恶魔战斗的人!哥哥,以后如果你们遇到了萌萌哒吸血鬼,一定要找我啊!”


    程筠:“……”


    他有点想要强行给程予消除记忆了……


    ……


    咖啡厅里,在凌绝的要求下,程予迅速把自己如何从普通玩家变成对抗恶魔的战士的经历大概讲述了一下。


    如果是对着别人,他还要修饰一番,但这是绝哥,自从程予知道绝哥在白星战队实际上是在做什么之后,在他的心中对方就彻底神化了,他是因为无意间看到了鬼婴,还被吓得屁滚尿流的,才误入这一行,还只能干一些最基础的工作。


    绝哥呢?人家可是靠着硬实力走上去的,据说现在在白星战队都不是普通队员,而是顾问呢!


    所以在他眼里,这就是学渣和班主任的差别了……那他还有什么好隐藏的?


    凌绝也懒得澄清这个顾问不是程予想的那么厉害,他带着程予,和有点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的宋维杨,三人一同走进厕所。


    正在磨咖啡的小姐姐见了,连忙提醒:“诶,这里面只有一个位置……”


    他们只是个咖啡厅,又不是什么商场,厕所当然也挺小的。


    但凌绝只是冲她礼貌地笑笑,三人还是进去了。


    小姐姐不知道脑补了什么,脸一红,继续干她的活去了。


    凌绝对恶魔比程予更加敏锐,程予都能感知到这里有过恶魔,他只是察觉更多,这里是来过恶魔,只不过这恶魔不是来着作恶的,而是逃到这里来的。而且恶魔的种类也挺有意思……


    他包里的小傀儡魔激动地哔哔叫:“绝哥!绝哥!这就是那个魅魔的气味啊!快抓住他!抓住他就可以把我放啦!!!”


    第215章 回忆


    不论是什么种族的恶魔,  身上都会带着很浓重的“黑暗”的味道。


    这样说可能会有些抽象,黑暗有什么味道?


    ——人类世界的“黑暗”本身的确没有味道。只是黑很容易让人想到脏、污等等不好的地方去,所以放在恶魔的身上,  “黑暗”就被赋予了一种独特的味道:


    淡淡的腥味,夹或有硫磺的气味,  不过最浓重的还是一种犹如从深深的井口、黑暗的沟渠中蔓延出来的……


    浓厚的,湿润的,  不详的气息。


    ——有身体比较衰弱的人,甚至一嗅到这种味道就会做噩梦。


    在通风管道这里残留的恶魔气息中,还夹杂着一股淡淡的甜香味,凌绝闭上眼睛,他觉得这种甜香味并不难闻,  是还在蓝星的时候,  第一次独自出任务,  回来之后基地送给他的小蛋糕的味道。


    他并不爱吃甜品,  但本着不浪费食物的原则,还是把那只小小的奶油蛋糕吃光了。


    甜度适中,  正合他的口味。


    和他之前在食堂vip区吃到的所谓稀有点心截然不同。


    那种点心是特供给一些“大人物”的,资源短缺的末日仍然有森严的等级,  不同层次的人能吃到不同层次的东西。


    凌绝因为自身的实力和天赋,用极短的时间就从底层蹿到高层,不少人认为他可能会适应不了,  从而做出各种可笑行为,  或者是很快就自高自大嚣张起来,变得令人生厌。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


    凌绝适应得很好,他既没有偷拿小面包回去吃,也没有和别人抢夺食物,  更没有跟自打出生之后就没吃饱过饭一样吃到进医院,或者是把所有能吃的东西统统塞进肚子里,他只是生猛又优雅地进食,遇到不喜欢的绝对不会尝试,矜持得让看笑话的人大跌眼镜。


    至于第二点么……这就更离谱了,凌绝难道不是一个原本就自高自大嚣张之人吗?


    用他当时的教官,晋先生的话说,他就是“活了那么多年从来没见过这么讨厌的小鬼”。


    绝哥表示:呸。


    ……不过后来才知道那个奶油小蛋糕是晋炀特意让送给他的。


    吃完之后,蛋糕底盘的下面还黏了一张纸条:“不爱吃的食物也可以尝试一下。你的教官。”


    凌绝当时的心情就是:啊呸呸呸。


    当时的他还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小的、还很气人的奶油蛋糕,它淡淡的香甜滋味,居然在多年之后还会让他怀念着。


    他以为他早都忘了的。


    却在一百年之后的星际时代的一个虚拟副本里,被勾起久远的回忆。


    他的目光也变得温柔、悠远,嘴边甚至勾起一抹笑容。


    宋维杨也闻到了记忆中的味道,那是他年迈的奶奶还在世的时候,每隔一天都会蒸的馒头的香味。


    奶奶蒸的馒头在他们家被称作“老馒头”,老馒头是不用酵母粉的,所以他很小的时候,常常会看到家里的面盆里有一块面,那是奶奶留下来的“面头”。


    只是有时候奶奶会直接用洗脸的盆子来醒面==


    所以,这也是年幼的宋维杨最纠结的一件事,每次洗脸的时候、吃馒头的时候,他都会思考脸盆究竟有没有洗干净。


    不过到了他上高中的时候,就不需要思考脸盆和馒头的奇妙联系了。


    奶奶去世了。


    宋维杨的父母都是忙碌的上班族,一周下来都在家里吃不上几顿饭,就更不要说蒸馒头。


    那段时间他每次回家,都觉得以往温馨的老房子里空落落的。


    那时候……他的人生规划就是考大学,考到外地去,奶奶以前一直希望他能当个坐办公室的,他可以考个公务员。


    但是,他的人生不知不觉就拐了个弯,拐到不管是他,还是奶奶都想不到的方向去了。


    他是怎么走到这里来的?


    如果奶奶看到他在这里,会开心吗?


    隐约地,他似乎看到了奶奶的背影,弓着腰,在用力的揉面。因为年轻时候每天要干活,奶奶的腰已经直不起来了,她踮起脚尖,简直不像是揉面而是在“打”面。


    奶奶走后,他会想念她,但那时候他想起来的奶奶总是慈祥的,偶尔也是严格的,在他犯错误,比如说把脏手插到面粉里的时候,奶奶就很凶很凶地训斥了他。


    但他没有想到,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回忆起奶奶,他心中最鲜明的是奶奶的背影。


    虽然这背影也已经愈发地消散了。


    馒头的香味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通风管道口的恶魔的腥味……不,应该说本来就是这种恶魔的气味,才会引诱他开启这段记忆的。


    只有一种恶魔能发出这样的味道,那就是——


    宋维杨只觉自己的脑子现在还有些不清醒,他的思维都比平时慢半拍,好在现在不是战斗中,不然他都没时间说一句遗言。


    想到这里,他突然一惊:难不成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已经出事了?不然怎么会这么安静,一点声音都没有的?!


    如果人在睡觉的时候做了噩梦,突然惊醒后又意识到自己可能还在噩梦中,恐怕会被吓得冷汗浸透后背,那么他就会体验和宋维杨相同的感受。


    只可惜他身边的是程予,是个就算做了噩梦,也会用沙雕的经验把噩梦变成沙雕梦的猛人,所以并不能get到他的心情,只会在他警惕地四周查看时,扯他的袖子,小声说:“你别看绝哥。”


    宋维杨:“???”


    程予:“哇不是让你别看了吗,快把脑袋转过来啊,绝哥这样子一看就不正常的,刚刚我差点被吓了个呆,肯定是这个恶魔的气味让绝哥想到了什么,才会这么失态的,再看下去,等绝哥清醒了咱俩小命不保——”


    宋维杨:“………………”


    虽然觉得程予可能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对于凌绝这个人的脾性,他也早有耳闻——据说这不是个好相处的人,虽然在这个副本里,对方表现得很友好,但宋维杨知道,强者市场会有些怪脾气。


    或者说是他们同普通人不同的“点”,就拿自己做例子吧,教年轻的队员们和恶魔战斗时,他偶尔也会不耐烦,训斥“猪都会了你们怎么还不会”的话。


    宋维杨:“所以你看到绝哥怎么了?”


    程予跟讲鬼故事似的:“绝哥他……”


    宋维杨:“嗯?”


    程予:“他笑了呀!我看到他笑了!还特别温柔!吓死我了!!!”


    宋维杨就再次“………………”了。


    ……


    “是魅魔,气味也很……新鲜,”想了一下,凌绝最终选择用新鲜这个形容词:“不过它现在并不在这里。我记得刚刚来的路上,有家店是在卖商业圈的地图来着?”


    从遥远的回忆中醒来,凌绝既不像宋维杨这么一惊一乍,也没有跟程予想得要杀人灭口似的,他反而更像是午休之后的上班族,对两个“小弟”说道:“我们可能要加快点进度,尽量能活捉这只小魅魔。”


    程予:“嗯?”


    宋维杨:“活捉?小魅魔?”


    凌绝:“是呀,我们的这位小朋友如果按照魔界的规则,他还没成年呢。它的气息中血腥味并不浓厚,看起来是一只好恶魔~”


    宋维杨就无语了,恶魔还有好坏的嘛?


    不过他还是跟着绝哥去买地图,然后兵分三路决定将这座商业“城”好好探索一遍了。


    第216章 奇怪小偷


    多姆姆市的市中心商业区交通最便利,  最繁华,同样也最“乱”。


    这里的乱不是贬义,而是褒义,  第一次来到这里的人们能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感受到这座城市的活力。这是有别于多姆姆市其他地方的活力。


    因为多姆姆市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在游戏设定里就是这样,所以很多地方都是老旧的,  玩家们走访的时候时常能看到年长的危楼和破烂的平房,有些甚至和棚户差不多。


    它们往往和高楼大厦,  花园广场错落在一起,给人一种奇妙的违和中透着和谐的适应感。


    而当高楼大厦也是久经风霜,窗户斑驳的时候,整体看起来就更和谐了。


    绝哥用他仅有的艺术细胞去分析,他觉得这个城市很具有“复古”的美感。


    多姆姆市整体的复古美凸显了商业区的时尚和繁华,  因为全市最复杂的立交桥就坐落在商业区的周边,  这里也是地铁站最密集的区域,  建筑物的高度平均下来甩其他地方何止二十米,  简直鹤立鸡群。


    这里的中央百货大楼是矮人码头的富商投资的,是多姆姆市最高的建筑物,  说是百货大楼,但其实是个综合的商业广场,  里面还有小型游乐园,美食街,电影院和歌舞厅,  地下一层是个超市。


    这里的其他建筑物都是围着中央百货大楼建造的,  其中金贸大厦和银鹰大楼的后面还包出来一个真正的“美食城”,论大小有足球场那么大了,地上地下,大大小小的有几百个饭馆和小吃店。


    另一边是个地下道,  因为这里交通繁忙,不设定地下道的话太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当然,现在这里的地下道也成了个地下商业街。


    在地下道旁边,还有移动大楼,是叫做多姆姆市财富大厦的,这是一栋写字楼。


    凌绝三人装作是游客的样子去买了三张地图,小卖部的老板一边试图抬价坑人,一边拿笔在地图上面勾画:“这个地图是上个月的啦,咱们这地方寸土寸金,每个月都有人来有人走的,所以地图基本上每个季度都会更新啦。”


    “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现在这几个店铺都换位置了,还有这几家……我给你们改一下,凑合看吧,现在手写的地图也成了咱们这里的文化特色啦!”


    他在三张地图上辛勤地写写画画,就让人觉得他要的价格并不算高了。


    只是他进地图的批发价,恐怕只是他卖地图价格的几十分之一呢。


    这三名“游客”包括程予在内,对于这种事情心中都门清,不过他们都没有说什么,也没人讲价。


    凌绝只是客气地说道:“如果我们迷路的话,就还约在这里见面吧,老板,不会影响您生意吧?”


    老板不料他们并不还价,有些心虚,连忙说好好好,怎么会影响生意呢,你看三个帅哥往门口一站真的是蓬荜生辉,呵呵。


    程予刚在隔壁摊位上买了一盒臭豆腐,他一向是把副本当成真实世界去享受的,反正他也有自己的道理——他们知道这不是真实的世界,但是恶魔们不知道啊,要是他表现得太“假”,反而提醒了这些恶魔,那可怎么办呢。


    对于此等歪理邪说,程筠居然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他要小心一些,尽量和队友一起行动。


    程予不知死活,还问:“哥你怎么不训我啊?”


    程筠日常冷脸:“训你有用吗?你接下来进的副本都是团队本,就算你自己沉迷享受被恶魔抓住,也能做好诱饵的工作。”


    意思就是说,程予和队友在一起,但凡能抱住那么一个大腿呢,他的容错率就增强了,到时候作为诱饵说不定能立功呢。


    只不过一听就是非常凶险的立功方式。


    要是程筠严肃地告诉他在副本里不要放松警惕云云,程予反而不放在心上;所以还是他哥了解他,轻描淡写地这么一说,程予反而吓得一激灵。


    进入副本之后,他时刻保持外松内紧的状态,就算是刚刚上厕所时,脑子里都在想如果马桶里面伸出一只手的话要怎么办,好在一直到他解决完之后,都没有出现异状。


    但现在他和绝哥成功组队了呀!


    他立刻就觉得自己不是以前的程予了!现在他是……程-绝哥腿部挂件-予!


    腿部挂件程予特别能明白自己的定位,他挑出一块炸得最好,闻起来最臭(……),上面蘸的酱也最多的臭豆腐,进贡给绝哥:“吃嘛?”


    凌绝:“……不吃。”


    程予就吧唧吧唧地把这块臭豆腐吃了。


    他吃得香,但是旁人闻起来真的很臭,两个准备来买水的妹子皱着眉头走了。


    小卖部老板:“………………”


    ……


    “魅魔会出现在哪里呢……”拿着地图,宋维杨有点头疼,这倒不是说他没有目标,反而是目标太多了,他,绝哥和程予各自分开,庞大的商业区仍然令他捉襟见肘。


    绝哥的目标是写字楼和地下道,写字楼的一二三层是经济宾馆,地下道里则有不少情-趣用品商店——鉴于正常的魅魔大都爱那一口,宾馆和这堆小商店会是不错的窝藏地点。


    程予给自己选的地方就是中央百货大楼,这栋大楼有七层是他们能进去的,在向上去就是高级宾馆和高级公寓,那不是普通客人能进去的地方,但程予有恶魔猎手的证书啊!


    “但是,我绝对不会打草惊蛇的!”他握拳发誓:“我会先去应聘当清洁工,然后以打扫卫生的名义上去!”


    凌绝:“……”


    宋维杨:“……”


    行吧,有这个心也是不错的。


    留给宋维杨的就是那两栋大厦和一个美食街,鉴于这次的魅魔可能不搞颜色,而是个食人魔,说不定他会选择美食街?


    那边正好有一个叫“二娘人肉包子店”的……还有一家叫老式夫妻肺片的……


    虽然看起来就觉得是幌子,但还是过去看看吧。


    宋维杨挠挠头,也踏上自己的征程。


    ……


    有魅魔味道的咖啡厅,厕所旁边就是储藏室。


    这两个房间是被通风管道连接的。


    在买单的时候,他问过收银员最近有没有什么怪事,对方晦气地告诉他,最近店里丢了不少东西,全是成品食物,比如说面包、蛋糕、水果等等。


    令人奇怪的是,这个小偷从来没有偷窃过真正具有价值的商品,比如说进口的咖啡豆。


    因为他偷的东西不值钱,咖啡厅老板自知报警也没用。他们查看监控,但是真的不知道这个贼是从哪进来,又从哪出去的。


    不是没有人想到小偷可能是从厕所的通风管道进去的,但是那通风管道那么小,储藏室的监控器又什么都没拍到,这难道是鬼故事吗?


    收银员小姐很神秘地说:“我们说,这可能就是鬼故事呢。”


    这又不是个唯物主义的世界,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谁不知道呢?


    但是为了这么点吃得去报警都没人管,去找恶魔猎手就更可笑了。所以咖啡店老板思来想去,认为还是员工出了内鬼,这也是最合理的猜测。


    凌绝走到经济宾馆的门口。


    他在想,为什么这个“小偷”只偷成品,不偷食材呢?


    第217章 魅魔艾尼克斯


    经济宾馆位于商业中心的边角,  周围环境和中央百货大楼哪里比起来便格外萧条,门口大树下有四个老大爷在打扑克。


    这家宾馆名字叫“一周旅馆”,门口的牌子已经快要坏掉了,  滚动屏上的“听从多姆姆市政府领导,严禁强买强卖,  使用违法违禁药物”比宾馆名还要显眼。


    凌绝对于强买强卖,以及违法违禁药物很感兴趣。


    可能因为今天不是节假日,  这个点来往的客人并不多,凌绝在门口站了一分多钟,才看到一对穿着奇怪的“情侣”从里面走出来。


    男的西装革履,标准的上班族打扮,就是西服皱得厉害,  领带也是松的,  浑身酒气眼神迷离得厉害,  女生却是一身相当艳俗的打扮,  脸上更是浓妆艳抹地看不出素颜长什么样了,和红蝴蝶夜总会的姑娘有的一拼。


    她把男的送出来,  又回到柜台前,熟练地点起一根烟:“事后一根烟,  吸溜~”


    前台小哥困得眼皮子打架:“你真厉害,大白天的还能接到生意。”


    浓妆艳抹女:“哼,这可是老娘好不容易在酒吧抓来的,  你说这个点就去喝酒,  图什么啊。”


    前台小哥:“图你呗,我看人家就是想消费。”


    浓妆艳抹女:“所以啊我就和他说了,下次有这样的事情直接来找我,一个电话的事。他还哭了呢,  说我比他前女友好多了。绝了,刚被前女友甩了就去找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活该被甩。”


    前台小哥:“……”


    拿人家的嘴软,吃人家的手短,这样的道理似乎并不能用在眼前这位大姐身上。


    一时间气氛有点尴尬,前台小哥想了想,还是得完成老板的任务:“姐姐,你这几天的房钱……”


    浓妆艳抹女:“嗯?!”


    前台小哥有点怂:“就是您看你在我们这里做生意,我们也不敢说什么,但是钱么……”


    浓妆艳抹女把烟蒂压在前台桌子上,烧出一个黑黑的印子:“你还和我说这个?妈-的,你有脸说那我也就得问问你了,这边是不是新来了个骚-货?我生意都被他抢了,我还能赚个屁的钱?”


    前台小哥被她给喷了一脸的吐沫星子,人都傻了:“这个我不知道……”


    浓妆艳抹女乘胜追击:“反正我是看明白了,你们老板一定是被他给勾引了!是不是!这老公-狗!就欺负我这个弱女子!我这就去找他老婆!妈-的,我看他这段时间不回家,就是在外头和小贱-人鬼混!”


    前台小哥一想到老板娘魁梧的身躯和能从多姆姆城东一路骂到多姆姆城西海不带重样的强大实力,就深觉自己不该听老板的话,惹这个是非不分的女人——她难道就不想清楚,以他的身份跑去找老板娘,那不是自取其辱?


    不过真要到那一步,他首先就得被老板给辞退了。


    前台小哥嗫嚅:“你的生意也没被他抢走多少啊,这个世界上男人爱女人的还是比爱男人的多,外头那个都看了你半天了,不争取一下吗……”


    浓妆艳抹女“嗯?”了一声,转头看向门外,当她的目光抓住凌绝身上一看就很贵的大衣(事务所发的,似乎属于劳保品?),绝佳的身材,还有冷峻中不乏有多情的脸庞(……)时,眼睛就忽地亮起来。


    浓妆艳抹女背过身去,用极快的手速给自己补了个妆,然后再次转身娇滴滴地说:“先生,来玩呀~”


    凌绝:“……”


    凌绝摆上和晋炀同款的死人表情——他曾经无数次看到酷爱装模作样的晋先生用这幅冷脸吓唬人,这家伙有两副面孔,对不喜欢的人就用看死人一样的神色,对喜欢的人嘛……


    那他也是可以柔情似海,这海底还有活火山在持续不断喷发热情的。


    绝哥对此曾不屑表示:“哼,戏精。”


    然而他自己终究也迎来了戏精的一天,这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迈开大长腿,一脚踹开旅馆大门,本来就不结实的玻璃门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前台小哥原本要骂,但看到凌绝穿一身风衣,很有某某局调查员的派头,他就想起自己只是个打工仔,似乎没必要强出头,就怂怂地站起来:“这位先生……”


    ——可别是听到他和那大姐的胡扯,才生气了进来找他们麻烦的吧!


    听说这几天城里是管的比较严来着!


    他真不该陪这位大姐扯淡的!


    好在这位一看就极不好惹的先生并没有和他们计较,他只是把自己的证件拍在桌面上——这竟然是月影恶魔猎手事务所的恶魔猎手大人!


    虽然这个世界的普通人也知道恶魔的存在,他们甚至能对最近几年城里发生的怪谈侃侃而谈,好像人人都是知情人员似的,但实际上,大多数人连恶魔猎手事务所的大门都没有踏进去过。


    ——请一次恶魔猎手可不便宜呢!普通人被恶魔缠上,是宁愿报警浪费时间,也不敢直接请恶魔猎手的。


    之前也发生过很多次有人自以为是碰到了恶魔,找了恶魔猎手之后被对方坑了很多钱,结果最后却发现只是自己心理作用的事情。


    恶魔是很可怕的,当恶魔猎手变成了拥有天赋的少部分人之后,他们也就和普通人拉开了距离。


    眼前这个面容冷峻的男人连眼神都没有分给浓妆艳抹的女人,前台小哥一时间就特别担心这女人说出什么蠢话来,好在她还有点脑子,知道来人不好惹,已经灰溜溜地躲到一边。


    凌绝:“你们这里,最近是不是多了一名……性-工作者?”


    他还想了一下怎么称呼。


    说到这个话题,这两人立马就放松了,同为性-工作者的女人下意识地凑过来就是一顿抱怨:“那是多了一名啊!那是多了一双!”


    凌绝:“嗯?”


    他这声嗯又低沉又有点危险的意味,听的人心头怪痒痒的,就想把所有实话都说出来——而的确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


    女人就一股脑把自己的愤懑全讲出来了:“人家可是自带经纪人了呢!一个接-客另一个就帮他拉-客,妈的,恶心死了,老娘入行的时候可真没想到,连这种行当都不能公平竞争的。”


    凌绝:“……”


    太真实了,这个世道也许本来就不存在什么公平竞争的。


    不过干这一行还要合作……这倒是让他有了新的猜想。


    凌绝张口就来:“听着有点像是我之前追查的一个案件的帮凶,没想到他们胆敢窝藏在这里……你们知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


    前台小哥自从在这里工作,平时也会卖一卖客人的信息,现在面对的又是“权威”人士,倒也没怎么犹豫:“有一个在楼上,还有一个出去买东西了”。


    浓妆艳抹女则有着竞争者的嗅觉:“我知道我知道!那家伙肯定是去地下道买套-套了,妈的他们用得特别快!不要脸!还在老娘面前炫耀!”


    “……”绝哥并不想去地下道抓人,他选择上楼:“他在哪个房间?”


    前台小哥抿嘴,卖信息是一方面,告诉别人客人在哪个房间是另一个方面。主要是他这段时间发现了,楼上那一位真的挺邪性的,好多根本不喜欢男人的一看到他也爱得不得了,眼前这恶魔猎手说得好听,但万一被人勾引了,回来反而找自己麻烦可怎么办?


    浓妆艳抹女则毫无顾忌,越过柜台掐住前台小哥脖子:“你敢不说!!!”


    前台小哥:“啊啊啊302!门号302!我这里的万能门卡给你!请赶快抓犯人吧!”-


    302房间内,一名年轻的,美得不辨雌雄的男人正盘腿坐在床上。


    他本身并没有性别,现在以男性身份见人是因为他现在的“搭档”不习惯和女性共处一室。


    明明都说了,他们现在做的事情,女性身份会更有利。


    但那个笨蛋还是跨不过心里这个坎,还说什么道德洁癖什么的。


    明明一起骗人的时候,没见他有什么洁癖。


    人类真有趣。


    他在魔界时,从未见过这么有趣的恶魔。


    虽然他和对方是暂时搭伙的关系,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散伙,而如果危险降临,他也会头也不回地抛弃对方。


    但目前还是可以好好相处的。


    他打开手机,想问问对方怎么这么长时间还没回来,门却突然被打开了。


    这个笨蛋!都说了没有暗号不能随便进来!万一他以为是敌人直接打过去怎么办!


    ……熟悉的大呼小叫声并没有响起。


    魅魔-艾尼克斯“先生”的身体瞬间炸裂!他们魅魔原本就是没有实体的!只要在对方抓住他的那一瞬间遁入阴影,他就能安全逃脱!


    但在确定安全之前,鬼使神差地,他发出了那条自从设定好了,一直没有用过的短信暗号。


    艾尼克斯:“危。”


    就慢了一刹那,他的脑袋被人用手按住了。


    绝哥看了一眼短信,心情相当好:“我替你说,危-魅魔-危。”


    艾尼克斯:“……”


    第218章 魅魔的人类同伴


    于晓风在地下道里东钻西跑,  几个月之前他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应届实习生,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当服务生,他大学学的是酒店管理专业,  听起来挺高大上地。


    他是从一个很小很小的小渔村来到多姆姆市的。


    他的家乡全都是渔夫,在他们那里,  海鲜是最便宜的东西,但因为交通不便,  海鲜很难送出来,所以小渔村一直都很贫穷。


    他们的村子人口也不多,所以也有没有设定学校,如果家长愿意让孩子上学,就会把小孩送到山另一边的镇上的公立学校去寄宿。


    村里有很多孩子都没有上过学。等到十几岁的时候,  他们有的会出去打工,  有的继续打渔种地。


    于晓风是少见的能去上学的孩子。但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幸运,  而是因为他不幸。


    他的父母在他很小时候的一次出海打渔中丧生——一开始说是失踪,  不过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父母死亡证明开出来之后,他们家就被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姨们给分了,  剩下一个他无处可去,最终这些人大发慈悲,  送他去了镇上的小学。


    公立小学收费少,一年只要五百块钱,包伙食费。


    他到现在还记得夏天没有空调和电扇,  被汗水浸湿油腻腻的桌面,  铺上报纸睡一觉起来脸上印满了字,同桌因为他的手肘碰到自己就用指甲掐他的大腿。


    早餐是一块小小的酥饼,上面铺满了白芝麻;午餐很少能吃到肉,不过常常能吃到蛋,  晚餐是从附近馒头店买来的卖不出去的打折馒头和咸菜就粥。


    不过冬天能喝到萝卜咸汤,里面有萝卜丝,粉条和黄豆花生,汤是白白的,香香的。


    夏天下午会有绿豆汤喝,很大一碗,碗底沉着几颗绿豆,汤甜丝丝的,老师说喝了绿豆汤不会中暑。


    不过有一天他被罚站的时候还是因为中暑吐了。


    他一边吐一边害怕,怕自己被赶出去。有的同学因为做错事被劝退了。


    那些同学被劝退的时候很高兴,他们觉得可算不用上学了。他却更害怕,比当事人还要怕,他不想离开学校。


    因为那些同学退学之后能回家,他却无家可归。


    好在校长并没有劝退他,因为他成绩好。校长是个被外人说是贪污犯,但浑身上下之后一条领带是新的,给自己染了黑头发,也盖不住后脑勺的地中海,还计划着省下一半操场用来养鸡的老头。


    听到这里会不会觉得是一个励志的故事?小时候要学写作文,总能看到各种各样“励志”的说法,刚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于晓风就在作文本上写:“我的心中,我自己也是个励志的人。”


    他算得上不幸,不过学习成绩还不错,看起来是要用学习改变人生的样子。


    不过小升初考试的时候就被打脸了,原来所谓的学习成绩好,是指他还在这所公立小学和同学们比拼时,一旦到了外头,私立学校的师资力量培养出的学生立马吊打他。


    ……所以他只考上了一所仍然不太好的公立中学。


    成绩在前五十名。


    这让他非常开心,因为前五十名可以免学费和学杂费。


    于晓风用假期去打工,他十二岁,只能找到报童、发传单这样的工作,他选择了发外国语培训机构的传单,他的外国语口语还算可以,用来忽悠一些家里孩子不愿意好好学外语的家长算很可以了。


    这样他就一天一天地长大,到了高等学校晋级考试的时候,他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去大城市看看。


    听老师说,大城市有很多小镇上没有,小渔村里更想都不用想的东西。


    大城市里人人都有汽车,所以那里的路很宽,而且很容易坏掉,每年都要修路;大城市的人天天都吃肉,所以他们很容易就会变胖,变胖之后就花钱去健身房减肥,还有人花了钱也不去,简直是钱多了烧得慌。


    大城市里还有恶魔,因为大城市的人生活过得好,恶魔也愿意在那里扎堆,不像他们这里这么穷,连恶魔都不愿意来的,呵呵。


    似乎在小镇居民的嘴边,就连恶魔都成了展现经济繁荣的指标。


    就像是以前大家都说大城市犯罪率高,到哪都有变态杀人狂的都市传说,但人们还是蜂拥过去一样。


    ……于晓风选择了多姆姆城,他上了一所并没有名气,仍然是公立的大专,学院名已经长到让人记不住,简称是酒旅学院,酒店加旅游。


    毕业之前要先实习,于晓风就在招聘会上给各大酒店送简历,从五星到没有星的他都送了,最后是多姆姆市的一家五星酒店接收了他。


    然后他才发现五星级酒店和他想的不一样!


    他需要在客人吃饭的时候睁大眼睛,盯着那些非住宿客人吃完之后去买单,不然会有人吃霸王餐!


    五星级酒店居然还有人吃霸王餐!


    他还需要进行客房服务,一般就是客人需要什么东西了,他就给送过去。


    一般做这项工作的都是男服务生,大家似乎默认了大酒店的客人中总有那么几个素质低下的,遇到了这样的人,女生更容易吃亏。


    于晓风身高一米八零,长了一张相对正直的面孔,如果不知道他是服务生的话,会以为他是个便衣警察之类的。


    大家便一致决定没有房客会对着他犯病。


    于晓风也是这么认为的,离开学校这个相对干净的环境后,他接触到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说就在他们酒店旁边,的那条街上,就有理发店在做“那种事情”。


    ……他还去那里剪过头发。


    天哪。


    所以他觉得,既然这么轻易就能找到你情我愿的买卖,那干嘛冒着危险骚扰他们这些服务生?


    结果是现实再一次地震撼了他。


    有一个客人,发了疯一样地撕扯他,他像是有什么毛病,眼睛都是血红血红的,于晓风被吓到了,他来不及喊人,就被这名客人拉进房间,两人厮打起来。


    一边打一边还在想,这怎么和他听说的不一样啊。


    ……和他听说的更不一样的事情就再次出现了。


    他是年轻力壮,那人却外强中干,掐他的脖子都没掐住,结果于晓风惊慌之中爬起来抄起一烟灰缸就砸过去,混乱中砸到这人的脑门,给人直接砸死了。


    于晓风:“……”


    他哆哆嗦嗦地掏出手机想报警,又在想这样自己要不要坐牢,他这到底算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呢?


    他却在此时听到从头顶传来的声音,一颗头颅,一颗长得很美,十分艳媚的头颅从上而下悬挂在上方的天花板上,还冲他笑。


    于晓风当时就表演了个翻白眼晕倒一气呵成。


    朦胧的目光中他看到那颗头朝他飘过来……头的后面出现了身体,轻飘飘的相当阴间。头还张嘴说道:“你好,我是不是应该先向你问好?”


    “总之,人类,你帮了我一个忙,我被困在这个家伙身上。这要是被别的魅魔知道,我艾尼克斯的面子就没有了。”


    “所以反过来,我也能帮你一个忙,你需要什么。”


    彻底晕过去之前,于晓风嘤嘤道:“我……我想离开这里……”


    艾尼克斯说:“好。哇你好重。”


    于晓风:“……”


    鬼知道这个魅魔到底怎么回事,于晓风的后脑勺和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他终于可以晕了。


    这就是一年前的于晓风的遭遇。


    再次醒来时他在一个破烂的巷子里,不知道为什么艾尼克斯没有走,正在拿着一只蚂蚱戳他的脸。他们互相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后来怎么想怎么是被艾尼克斯给蛊惑了,不然我怎么会对魅魔做自我介绍!),他于是知道对方是魅魔,恶魔的一种,有另一个名字叫欲-魔,因人的欲-望而生。


    所谓的被困在那人身上,是因为那个人吸-毒,精神不正常之后在欲-望方面更加不可自拔,艾尼克斯身为优秀的魅魔,看不起这么不干不净(……)的人类,但他的本质就是追逐欲-望,所以也无法自拔。


    于晓风:“……那你们不就是天生一对。”


    艾尼克斯:“你再说我就报警了。”


    听一个魅魔说报警真是新奇的体验,但于晓风没时间理他。他要开始自己的逃命生涯!他们最好现在就一拍两散!


    但是眼前这可是个恶魔诶,他会放过自己吗!


    艾尼克斯说:“好啊!我求之不得!你这个人极其无趣,我在你身上居然看不到多少欲-望的存在,你还算是个人吗,你不配做人!”


    于晓风:“我是佛系青年!”


    结果他们也并没有成功散伙,这一天一人一恶魔运气极差,小巷子里生出一只阴影魔,暗搓搓往于晓风脚边涌动,艾尼克斯情急之下,只能和于晓风“合-体”,才得以逃脱。


    ……魅魔和人类的合-体其实简单说来就是上身,类似一种契约,他们就彻底分不开了。


    直到一方死亡。


    一起之后,于晓风的人生从平平无常变成游走于光暗边缘。不知怎么地,有坏人知道了魅魔在他身上……他们就要开始新一轮的躲藏。


    在这家宾馆其实还好,艾尼克斯说他再去吸一些血气,他们就可以离开这里。


    他觉得这样不好,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了艾尼克斯,但艾尼克斯说这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他不需要真的做什么,只要制造出幻境就可以,于晓风只好同意。


    不到一年的时间,于晓风从偷吃酒店西饼房饼干都会脸红的好青年,变成了个在情-趣-用品商店和店员争吵大规模购买商品是否应该是批发价都没啥障碍的成熟人类。


    他今天也用黑色袋子提着一包艾尼克斯要求的东西(有的他还不认识),走出地下道,就看到艾尼克斯发来的短信。


    “危。”


    于晓风浑身的血瞬间顶上天灵盖。


    第219章 双手抱头


    于晓风呼吸急促,  在这个繁荣丰富乌烟瘴气的地方生活长了之后,他说不得也是放松了很多。


    一开始还是他说要搞一个紧急暗号的呢,现在的情况是艾尼克斯离不开他,  不是他离不开艾尼克斯。所以根据魅魔本能守则来讲,如果现在有个特别厉害的恶魔猎手把艾尼克斯给制服了呢,  那艾尼克斯自然而然就会离开他了。


    于晓风:“哦,那这么厉害的恶魔猎手在哪里呢!”


    艾尼克斯大感不满,  骄傲道:“反正多姆姆市没有!”


    于晓风有点失望,倒不是因为没有人能帮他驱魔,他纯粹是把多姆姆市看成是个大城市,结果居然连个牛逼的恶魔猎手都没有么:“唉……有点失望……”


    艾尼克斯警惕地看他:“你想说什么!你是不是嫌弃我!你这个愚蠢的人类!”


    于晓风:“……”


    虽然艾尼克斯是误会了,但就算是他想的那样,  一个人类想要脱离恶魔,  这思路也算不上是愚蠢吧……


    艾尼克斯却已经进入了暴躁的状态,  恶狠狠地道:“你别以为只有我会怕恶魔猎人,  你也会怕恶魔的!如果有个强大的恶魔想吃你,那我……哼哼,  我当然也只能直接抛弃你了!”


    于晓风再次:“……”


    不是,大哥你到底是骄傲还是谦虚啊,  强大的恶魔要吃我你就直接抛弃我,所以你是怕强大的恶魔咯?


    不过争论的结果是艾尼克斯最终接受了他的建议,搞了个紧急暗号:“危。”


    一个字,  言简意赅。


    艾尼克斯傲慢地表示:“这个只有你能用得上,  弱小的人类,我如果想要向你传达什么想法的话,不管离多远,只需要五秒钟时间就能用灵体的状态找到你。”


    这听起来有点厉害,  于晓风问:“不管有多远是有多远?”


    艾尼克斯:“嗯……五公里吧,你不要笑!很远了!一秒钟一公里呢,这移动速度你们人类做得到吗!”-


    地下道距离宾馆其实只有一公里,按照艾尼克斯的计算方式,他从那到达于晓风这里,一秒钟就够了。


    也就是说,他连一秒钟的余裕都没有。


    他无法使用灵体的状态。


    于晓风的大脑瓜高速运动——什么情况下魅魔不能虚化身形来着?


    ——他小心翼翼地问艾尼克斯这个问题,骄傲的魅魔横了他一眼,于晓风顿时背诵圣经:“我知道我是个愚蠢的人类,我是个弱小的人类……”


    魅魔看起来很像给这套语录增加几句:“……我什么时候都不会落得那种地步的!”


    他看起来真的很生气,不想和于晓风说话了。


    当时的于晓风并没有纠结于这个问题,因为他见过艾尼克斯变换形态的速度,快到他的眼睛都跟不上,一个大活人就在眼前消失了,化作一阵阴风。


    他怎么都想不到艾尼克斯会发这样的短信。


    于晓风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想艾尼克斯说过,他们两人虽然是组合,但组合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这也是一条合理的潜规则。


    所以,如果他选择去救艾尼克斯。


    这反而有可能打敌人一个出其不意。


    于晓风紧张地吞咽唾沫,他做出了一个说不上是勇敢还是奇怪的决定。


    他要回去救他的恶魔同伙-


    魅魔艾尼克斯相当凶恶地瞪视眼前的人类,他幻化出的人形原本相当美艳,即使咬牙切齿也显得万种风情,他之前还觉得自己这样没有气势,如果被其他恶魔见到会被笑话,所以又设计了一套面孔,准备见到“同胞”就换脸。


    此刻抓到他的人并不是“同胞”,他却也已经换上了一张狰狞可怖的面孔——


    他的脸就像是被人劈了似的,从额头往下,顺着鼻梁到下巴延伸出长长的血道,属于恶魔的黑色的“血液”滴在床单上,发出“滋啦”腐蚀的声音。


    这是眼前这个男人看他想跑,捏着他的后脑勺往墙上撞出来的。


    为什么脸上只有那一道子,则是因为这家宾馆墙面的装饰,毕竟大部分来住的都是情侣,老板为了迎合气氛,就在墙上做出不少桃花枝条的浮雕。


    他一直觉得这很漂亮!人类虽然又蠢又弱,但在审美这方面甩魔界那群憨憨得有八条街了吧!


    直到这个人类居然把他的脸按在花枝上!他的手非常有力量,艾尼克斯怎么都躲不开!这个人类连捕魔网都没有用就能做到这一步!


    下一秒魅魔就觉得自己的面部要裂开了。


    他很少以实体承担这样的疼痛,皮肉之苦对他来讲是非常遥远的。


    ……就算是大拇脚指头踢到床脚,他都会瞬间化为无形,消减□□上的痛苦。


    他从来不知道实体受伤是这么疼的一件事。


    这男人还扔给他一包纸:“擦一擦,怪滑稽的。”


    艾尼克斯:“……”


    他想说自己不受嗟来之纸,可这人给他的纸并不是普通的卫生纸,而是写着恶魔咒文的安灵之纸,能够极大缓解他的痛苦。


    艾尼克斯就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较这个劲。


    他就是奇怪……一个人类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可惜现在只有别人问他问题,他没有资格问人家。


    凌绝把玩他的手机:“通讯录里除了‘搭档’之外,还有不少其他人,让我看看……苗老板,朱老板,牛女士,嗤,你还真是来者不拒。”


    艾尼克斯高傲地仰着头,这些人都是他实力的象征,说明他的幻术足以以假乱真。倒霉蛋们来了就被他放倒,做一场美妙美妙绝伦的x梦,他就在旁边吸取血气,每次吸取的量都控制得很好,就跟体检的时候抽血的量差不多,这样够他两三天最低消耗,又安全又方便,人类也都毫无感觉,没过多久就会回来找他。


    ……这还是于晓风提出的。


    希望他已经逃掉了。


    恶魔猎人对和恶魔“同流合污”的人类也不会友好到哪里去。


    凌绝慢悠悠往下翻,终于看到一个意想不到的名字:朱晓婕。


    他挑起眉:“哇哦,看起来你们和命案有关系。”


    艾尼克斯顿时警觉:“你什么意思!你这是怀疑我的控制力!我这张床上从没死过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他们动静搞得有点大,隔壁的房客过来敲门:“那个啥,你们小心点啊,大白天呢就开始叫这算什么事啊……”


    艾尼克斯熟练地凶神恶煞:“嗯?!”


    邻居揉着眼睛打着酒嗝,看清楚了艾尼克斯的脸:“……我去,兄弟你可是靠脸吃饭的啊,你怎么能把自己搞成这样啊!”


    他说着就迈步进来了,艾尼克斯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变黑,凌绝这次倒是当了一回人:“转过去,蹲下!”


    “吓!”邻居这才看到房里还有别人,而且不是好好先生于晓风,是个一张口嘴里就跟发射冰刀似的狠人,那气场就跟哪里来的大哥有一拼。他昨天和朋友们喝酒喝到半夜,现在还半醉不醒地:“好的好的,我这就蹲,您快把刀收起来……”


    转一圈,蹲在墙角抱住头,还扯艾尼克斯:“快蹲快蹲,不然大哥给你锤一顿狠的。”


    艾尼克斯面无表情:“已经锤过了。”


    邻居看着他黑不溜秋的脸,突然联想到什么:“那……他是用烙红的铁捶你的吗?”


    这都哪跟哪啊,十大酷刑吗,都说恶魔残忍,人类的想象力远比恶魔残忍的多,艾尼克斯声音微微颤抖:“不是,用手锤的。”


    邻居浑身猛抖,彻底不敢动弹了。


    绝哥突然变成黑恶势力,倒是挺适应,他随便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杂志卷起来敲打艾尼克斯:“说吧,你和朱晓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有她的电话号码?说不清楚头给你打掉。”


    艾尼克斯还没说,邻居大哥先尿了:“呜呜呜我也不知道啊,我就是昨天在酒局上认识了朱小姐,然后她非要找我拼酒,我说的是实话啊呜呜呜……”


    凌绝:“……我没问你。”


    邻居大哥:“呜呜呜我承认我有罪我摸了她的屁-股呜呜呜我错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凌绝:“……”


    艾尼克斯:“……他真的没问你……”


    紧张的气氛似乎从这位大哥进来之后就荡然无存,甚至越来越谐,让恶魔猎人和恶魔都好没面子。


    艾尼克斯非常人性地长叹出一口气:“算了,你问我朱晓婕的事情,我可以告诉你我知道的,不过在那之前,我得先让这个人离开。”


    别管这大哥多不懂事,恶魔猎人都不会容忍自己杀了他。


    那么,就让他先把人给送走吧。


    不然让陌生的人类听他的故事,这可就太丢魔的脸。


    凌绝大度地同意了,艾尼克斯拉起来邻居大哥就往外走。他打开门,看到一道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身影。


    是于晓风。


    于晓风一看到他就掏出十五公分的匕首:“艾尼克斯,敌人在哪里?算了咱们快跑吧!”


    艾尼克斯面无表情:“——跑不掉了。”


    邻居大哥看到匕首嗷的一声就尿了,夹着腿小碎步窜回自己的房间。


    半小时后,艾尼克斯和于晓风双双蹲在墙角抱头,和绝哥讲起那过去的故事。


    第220章 纽埃兰大陆


    于晓风曾经想给自己的人生写个自传,  他想好了上半截的标题,就叫《我的前半生》。


    他想把自己接触到恶魔之前和之后的故事都写出来,他觉得这会是一个很好的故事,  甚至种电影的感觉——一个平凡的穷小子,突然进入到一个奇幻的领域,  甚至有了一个奇幻朋友。


    他的人生真是太具有戏剧性了!


    如果有一天他死了的话,希望有人能够把他的故事记下来!


    所以,  会有这种想法主要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死掉。


    现在的生活实在是太颠簸了,身为人类,他早都觉得累了。他知道有不少和恶魔扯上关系的人类都死得很惨。


    艾尼克斯认为这是人类弱小的证明,因为在恶魔的世界,  他们每天都是这样过来的。


    艾尼克斯:“哼,  如果是我,  就算危险近在眼前,  我也不会慌的!”


    ——于晓风看着和他一起面壁抱头的艾尼克斯,不知道为什么,  突然很想笑。


    “……”敏锐的魅魔感觉到身边人类的视线,他恶狠狠地瞪了一眼,  开□□代情况:“我们见过这个叫朱晓婕的女人,也和她交换过情报,如果你愿意放过我们的话,  我可以全部告诉你。”


    凌绝没有理会他暗含的言下之意,  冷酷地说:“如果你们乖乖合作,我会考虑放你们一条生路。”、


    放一条生路是怎么个放法?他完全可以把他和于晓风打个四分之三死,然后告诉他们他决定就此罢手,但不管是艾尼克斯还是于晓风都无法生存下去。


    但是人类没有给魅魔讨价还价的机会,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艾尼克斯身后,拿走于晓风的小匕首,戳进艾尼克斯的后颈。


    皮肤被划出一刀细细的口子,漆黑粘稠的恶魔血液流淌出来,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于晓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拿我刀干什么?喂!我给你讲严刑拷打在我这里可不管用!”


    嘴上说得硬气,声音却都抖起来了。


    艾尼克斯刚刚被凌绝砸脸的时候痛得流出血泪,现在却能一声不吭,他的脊背僵硬,感到身后人类手执的武器几乎戳进了他柔软的魔核:这等同于恶魔的心脏,仅有少数恶魔没有魔核,比如说巫妖,他们的叫命匣,平时不带在身上。


    魔核如果破裂,这个恶魔基本上也就离死不远了。艾尼克斯时常说自己能够化为无形,但他没告诉于晓风的是,在他幻化之后,他的魔核仍然存在,就跟变色龙似的和周围环境融为一体,被他裹胁快速移动。


    ……有点像是变色龙。


    这听起来太蠢了,他说不出口。


    于晓风问他恶魔有没有大脑啊,心脏这样一旦被击中就彻底完蛋的器官时,他也只是说“普通恶魔都有,不过你知道了也没用,因为都不在一个地方,很多恶魔猎人也搞不清楚这一点;我没有,我和那些弱鸡不一样。”


    他每次都能这样糊弄过去。


    但现在,他在这个可恶的人类面前,就像是被剖开了。


    艾尼克斯深知这是对方的“策略”,让他不能耍花样。


    他就乖乖按照时间线开始述说:“去年,我和于晓风刚刚在一起之后,有一段时间找不到安身之所,所以去红蝴蝶夜总会附近谋求营生,在那里,我们遇到了朱晓婕。”


    “她的情况和于晓风有一点像,他们在人类社会的地位一样低微,所以很快熟悉起来。朱晓婕当时在红蝴蝶夜总会,有一些固定的客户,那些人去那里每次都会叫她。为首的人叫船长,叫这个名字似乎是因为他有一只眼睛有毛病,需要带眼罩才行,所以看起来像是海盗船长,这是朱晓婕说的。”


    “除了她之外,其他人包括她们老板娘,都不想和这群人接触。后来我发现,这个叫船长的人身上咸腥的味道并不是来自大海,而是某种深海恶魔的气味……你知道深海恶魔的吧?”


    凌绝:“继续。”


    艾尼克斯感觉那把小刀已经离开他的皮肤,大受鼓舞之下,他讲得更加深入:“船长和恶魔有关系,他每次去找朱晓婕看起来都不是为了色-欲,这是很危险的,于晓风去提醒过朱晓婕。”


    说到这里就忍不住咬牙切齿,于晓风是个蠢货,他一开始就知道这一点,但那天他才发现这家伙真的蠢的出奇!


    朱晓婕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就跑去多嘴!


    他以为他在帮助别人,但如果朱晓婕和恶魔是合作关系的话,他就完蛋了。


    就算朱是清白的,于晓风的行为也很危险——他要怎么解释自己发现船长和恶魔有关这件事呢?以艾尼克斯对于晓风的了解,这家伙是几乎不会撒谎的。


    艾尼克斯:“……于晓风和朱晓婕说,她的客人似乎不太正常,让她小心点,如果那些人要带她离开的话最好别去。”


    “朱晓婕说,她知道,但她没有办法,她已经陷进去了,她和于晓风说让他也小心,这不是一个和平的地方,她的人生已经是这样,但我们还有选择。之后我们就听说她出事了。”


    凌绝问:“你知道\船长\是哪里人吗?”


    艾尼克斯沉吟片刻道:“不清楚,听说是从矮人码头来的,和另一个大陆有关系,具体的就不知道了。”


    凌绝又问:“朱晓婕出事之后,船长还去红蝴蝶夜总会吗。”


    艾尼克斯一问三不知:“不知道,我们很快也离开了,之后发生什么事都不清楚。”


    凌绝:“是吗?你们在红蝴蝶夜总会附近谋生时,有没有害死过人?如实回答。”


    艾尼克斯冷笑一声:“按照你们人类的说法,主观上,我没有害死人的打算,但是客观上有没有傻缺死掉我就不知道了。那边一到晚上到处都是醉汉,都是现成的猎物。你应该庆幸我不是贪得无厌的血魔,不然那条街都会变成尸山血海。”


    嘴上说得狠,心里到底松了口气,因为他从这恶魔猎人的问题中窥得一线生机,对方会这样问他,就是想放他一条活路了。


    虽然和于晓风讨论敌人时,艾尼克斯一口一个愚蠢的人类,恶毒的人了,恨不得给于晓风现场洗脑,如今却要祈祷自己碰到的恶魔猎人足够有良心,不用于晓风多逼逼,他自己都觉得可笑。


    恶魔猎人却发出了比恶魔还恶魔的声音:“那里的生活这么轻松,你们为什么在朱晓婕死后搬家?关于朱晓婕的事情,你究竟隐瞒了多少?”


    他说:“你大可以放心地把所有知道的实情都告诉我,我不属于任何一个组织,任何一个势力,我只是想要查清楚事情的真相。于晓风先生,您和朱晓婕小姐的关系,应该是很好的吧?对于她的死亡,您没有其他想法吗?”


    应当代表正义一方的恶魔猎人循循善诱,将艾尼克斯和于晓风推到一个两难的境地:“我想,你们大概已经察觉到危险的存在,所以才会离开那里。我想要获得更多的信息,想知道危险的来源来自哪里。”


    “然后你要怎么做?”于晓风突然开口问。艾尼克斯拼命使眼色,被凌绝压制下去。


    凌绝说:“不瞒你说,比起恶魔,我更加痛恨人类伙同恶魔为非作歹的行为,所以一旦确定对方的行为符合情况,我会选择将他们一网打尽。”


    “你们可以选择暂时不讲出实情,也可以选择和我合作,但不论如何,接下来你们都不能离开我半步,”他温和地道:“为了大家的安全,希望你们能理解。”


    于晓风大着胆子问:“那上厕所呢?”


    凌绝板着脸:“打报告。”


    艾尼克斯也大着胆子:“那我……”


    绝哥对付恶魔总会粗暴一点,接下来,在魅魔的叫嚣声中,他将其塞进自己的捕魔网里了。


    隐约还能听到小傀儡魔的尖叫:“啊!你怎么又塞进来一个!……我的老天爷呀,是魅魔大人!大人我给你讲这个人类真的超级凶残你千万别惹他……啊!别塞了!挤死了!我腿都要折到头顶了你还塞!!!”


    听起来就很糟糕的样子-


    宋维扬绕了一圈,最终回到他们来时的咖啡厅,在这里,有一个人已经在等着他了。


    拜尔斯戴着渔夫帽,脑后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编起脏辫,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一套,一身大口袋,说不清是工装风还是神经病风。


    宋维扬一开始都没有认出他来。


    不过他也不用认出来,他们提前设定了暗号。


    拜尔斯:“服务员,能给我一杯不够冰的冰咖啡吗?”


    宋维扬先服务员一步走过去坐下:“这位先生,刨冰咖啡可以吗?”


    拜尔斯:“好啊好啊,刨冰可以是八分刨嘛?”


    服务员:“……”


    她觉得自家店里好像进了俩沙雕,摇摇头嫌弃地走远了。


    拜尔斯摘下帽子,捋了把脏辫,宋维扬才发现这是接上去的辫子,他有点无语:“干嘛打扮成这样?”


    “我要融入这个社会嘛!”拜尔斯眨眨眼,和一开始高冷的样子截然不同,不过宋维扬很清楚这是他的本性,拜尔斯的高冷不是真的高冷,而是社恐,他在熟人面前相当逗逼。


    宋维扬刚刚见识到程予这样的人,对拜尔斯的逗逼都感觉很能接受,至少拜尔斯一遇到正事就能把自己拉回来。


    他用拇指摩挲着咖啡杯的把手:“找我有什么事?”


    拜尔斯正色道:“杰斯和纽埃兰大陆可可兰城的野牛恶魔猎人协会有私下联络。”


    杰斯,月影恶魔猎人事务所的副所长。


    宋维扬倒是没想到游戏里的npc还有那么多戏:“他想做什么?”


    拜尔斯摊手:“不知道,不过好像纽埃兰那边的情况和咱们这个大陆不一样,虽然这个世界有两块大陆,但所有的玩家都被安排在这个大陆,另一个大陆可能会是个超出想象的‘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