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人贩子,请你吃特产

作品:《火红年代:女知青送上门,我靠种田养家

    爷爷?


    给糖吃?


    江辙的心咯噔一下。


    他的脑海里冒出了三个字,人贩子!


    “不对!婉晴,你看着点木头,那个人可能是人贩子!”


    江辙连忙跑过去,将木头抱起来,放在李婉晴怀里。


    然后着急的问到:“木头,那个爷爷你认识吗?是村里的吗?穿了什么衣服?”


    木头似乎是被吓到了,木木的回答:“不认识,不是村里的,就穿了村长爷爷的衣服啊。”


    村长爷爷?


    应该是周万民,那就是皮夹克了!


    周万民有一件他儿子给买的皮夹克,宝贝的不行,整天穿在身上显摆。


    江辙从空间里将手枪拿了出来,递给李婉晴。


    “你带着木头回村,找江铁国,这个你拿着,路上碰到不认识的,直接开枪,不用客气。”


    李婉晴紧张的接过手枪,然后担心的问到:“那你怎么办?”


    “没事,我还有别的武器。”


    作为稳健流的传人,江辙自然不可能就一把手枪。


    “木头,给糖的爷爷让你们在哪等他?”


    木头的小手从嘴里拿出来,向林子里指了一下。


    “在大老虎那里。”


    大老虎指的是一块石头,叫老虎石,因为形状很像老虎,也算是村里的一个著名坐标。


    “好,婉晴,你赶紧回村。”


    “好。”


    李婉晴抱着木头向村里跑,江辙又从空间里拿出一把手枪,然后向老虎石摸去。


    等江辙小心翼翼的来到老虎石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身穿皮夹克,大概四五十岁的男人和一个二十多的年轻男子。


    正靠在老虎石上,他们的脚下,是两个躺着的小娃娃。


    正是木头嘴里的二丫和屁娃。


    看样子应该是被迷晕了。


    “还真是人贩子。”


    江辙心里十分愤怒。


    前世今生,江辙都非常痛恨人贩子。


    恨不得将他们千刀万剐。


    但是,现在江辙却不敢动。


    因为对方有两个人,他怕万一他有所行动,就算打死其中一个,另外一个也有可能会伤害孩子。


    自己必须要想个办法,将两个人一起拿下。


    而且,时间非常紧迫。


    江辙已经大概猜出对方把地点选在这的原因。


    这里已经是山脚比较偏里面的地方了。


    这两个人一旦发现不对,很可能会直接钻进山里。


    这一片连续的山脉不知道有多少,两个人往里一钻,根本找不到。


    江辙握着枪的手紧了紧。


    老虎石,年轻一点的人贩子看着脚下的两个小孩,有些急躁。


    “还有一个,怎么还没来?”


    皮夹克吸了一口烟,低声说到:“在等五分钟,还没来我们就赶紧走。”


    “可是爹,客户要的是两男一女,这少了一个,我们怎么和客户交代?”


    皮夹克看了一眼不争气的儿子。


    “交代?你要什么交代?少一个去别的村再逛逛不就得了?在等下去,我们被抓了,给我们交代的就是花生米!”


    皮夹克其实也有些着急。


    这一招是他们最喜欢的套路。


    村里,这么大的孩子一般都是在村里乱跑,家长根本不管。


    所以,他们用给糖,把孩子骗出村子,再利用大山,随时逃跑的办法,已经拐了二十多个小孩。


    从未失手。


    而且,白天的时候家乡一般不会找孩子,等天黑他们反应过来,他们父子早就带着孩子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了。


    “我们走!”


    五分钟转瞬即逝,皮夹克的一根烟刚好抽完。


    把烟头丢在地上,用力踩灭,皮夹克招呼儿子赶紧离开。


    “不能再等了,我心里发慌,可能要出事。”


    二人一人抱起一个孩子,准备离开。


    躲在不远处的江辙看到这一幕,也有些慌乱。


    这二人明显是准备逃跑,他必须要出手了。


    抬枪,瞄准,扣动扳机。


    “砰!”


    “啊!”


    年轻人贩子瞬间倒在地上,捂着腿,怀里的二丫被丢在一边。


    江辙虽然心疼孩子,但是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至于为什么子弹会打在腿上。


    这并不是江辙的枪法不好,而是有意为之。


    两个人贩子长的很像,江辙推测二人可能是父子关系。


    如果他一枪打死其中一个,另外一个很可能会狗急跳墙。


    轻则直接逃跑,重则是会用两个孩子当人质。


    而他打年轻人贩子的腿,则可以让二人无法逃跑。


    并且,当爹的也绝对不会丢下儿子自己跑。


    只要他拖到民兵队赶到,就万事大吉了。


    并且,江辙其实也有私心。


    他可不想人贩子这么轻易的死去。


    北大荒的传统美食,黄米饭沾凉水,他必须让这两个人尝一尝。


    “儿子!你没事吧?”


    “谁?谁开的枪?”


    皮夹克看到自己儿子倒地,也立马慌了,四处看着,试图找出江辙的藏身之地。


    不过,没找到。


    皮夹克阴沉着脸,将两个小孩抱起,挡在自己身前,目光盯着他的儿子。


    “不知道是哪路的兄弟?要是看不惯我们爷俩的路子,我们可以空手离开。”


    皮夹克大声喊着,似乎想要和江辙谈判。


    江辙却一声不吭,又是抬手一枪。


    “砰!”


    年轻人贩子的另外一条腿瞬间窜出一条血线。


    “啊!!!”


    年轻人贩子痛苦的嘶喊着。


    这让皮夹克又气又怕。


    “兄弟,求你当我们一条生路。”


    这次,皮夹克的话卑微了许多。


    但是江辙仍是不为所动。


    人贩子都该死。


    想活着从林山屯离开?


    做梦!


    皮夹克眼里闪过一丝凶光,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小刀,放在了屁娃的脖子上。


    “兄弟,你要是不放我们离开,这孩子的命,可能就保不住了。”


    “砰!”


    回答他的,仍是江辙的子弹。


    这一次,是胳膊。


    他儿子的胳膊。


    江辙也发现了,上午杀了那四个人以后,他再拿枪的时候,就不再害怕了,准度也提高了不少。


    不说指哪打哪。


    但是也八九不离十。


    这也是他的底气了。


    看着江辙油盐不进,皮夹克终于发狠了。


    他举起手里的小刀,准备给屁娃来一下狠的。


    不好!


    江辙知道自己的行动可能会激怒对方,但是他现在只能赌。


    没想到赌输了。


    江辙连忙抬手,打算阻止皮夹克。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