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第 5 章

作品:《大明小食记

    第5章


    日落西山,天边蒙上了一层暮色。


    姜洪拖着一大捆棘枝从牙人那儿回来。他跑了一天也没有找到新活计,不是工钱太低,就是与幼军的差事冲突。


    虽说幼军算不得正式军户,可每月仍要应召操练弓马,还得参与卫所屯田,《问刑条例》更是规定,军户子弟不得擅自离所营生。不过,理论与现实往往存在差距,时常有军匠子弟偷偷混入崇文门外的民间作坊帮工。


    他心中正愁闷不已,鼻尖忽然闻到了一股难以形容的香味。


    巷子里有人推开门,嘴上骂骂咧咧:“大白天谁家吃肉呢?!”


    “就是,这不是故意馋人嘛,小心把家里油罐子给倒空咯!”


    还有孩子馋的不行,争着吵着哭闹:“娘,我也要吃肉我也要吃肉!”


    然后隐隐约约的,大概是家长的训斥:“吃吃吃,就知道吃,馋不死你个小兔崽子!”


    ……


    住在这片的人家都不宽裕,一年到头难沾几次荤腥,姜家也是吃不起肉的其中之一。


    可不知怎的,姜洪莫名有种猜测,这香味是自家的。


    脚下步伐禁不住加快,随着离目的地越来越近,那味道越发霸道,推开门时,正巧撞上姜至喜端着一大盆猪蹄从厨房走出来。


    后面跟着亦步亦趋的珍姐儿。


    原本嫌弃不已的珍姐儿,这会儿早就忘记自己的誓言,恨不得将头埋进盆里。


    “大哥,你回来了!快来吃饭吧!二姐做了黄豆焖猪蹄!”


    “焖猪蹄?”


    姜洪傻了眼,那馋到小孩哭的香味,竟然是猪蹄飘出来的?


    直到坐到方桌前,闻着扑面而来的肉味,他才回过神,然后——咕噜咕噜,嘴巴狂咽口水。


    真是猪蹄啊!


    可不嘛!早上的猪蹄处理妥当,和黄豆一起下锅,炖了足足半个时辰,如今早已软烂。


    盛上桌子,颜色便先夺目。表面泛着琥珀般的油润光泽,皮肉分离,最上层是半透明的猪皮,往下是雪白的油脂,瘦肉较少,间或附着在骨头上,增添了不少色彩。


    拿起筷子,轻轻往那一搭,几乎没使什么力气,猪蹄的皮肉便已摇摇欲坠地挂在骨上。再稍一施力,那颤巍巍的猪皮竟直接脱了骨,软软地垂在筷尖,晃动着似在勾人品尝。


    而这种效果,源于姜至喜在做猪蹄时,特意“两步走”。


    先大火炖开半刻钟,撇去浮沫,让猪蹄里面的胶原蛋白快速析出,再转小火,保持汤面冒着小气泡,慢慢炖一个时辰。


    如此做出来的猪蹄如凝脂般酥烂,胶质溶化,几乎黏嘴。


    姜家兄妹俩从半信半疑,到吃得眼睛眯起来。


    珍姐儿是个隐藏的美食大家,点评道:“我感觉这个猪蹄已经和我融为一体啦。”


    与之相比,姜洪就朴实多了:“好吃!”


    “唔,真好吃!”


    猪蹄半浸在酱汁里,又烂又黏稠,最外层软得像凝住的胶,糯糯地黏着舌面。往里是雪白的肥肉,细口油润,肥而不腻。


    跑了一早上力气活,肚子早已饥肠辘辘,姜洪出声的时候,都没舍得停下嘴,忽然,牙齿咬到一处弹牙的蹄筋。


    他愣了愣,条件反射要吐出来。


    可下一刻,印象中硬邦邦的蹄筋竟在齿间融化——持续的小火把猪蹄的筋炖透了心,不再硬韧,而是软弹弹、滑溜溜,咀嚼间,能感受到一股柔韧的阻力,但阻力不强,轻轻一扯便断开,渗出深一层的鲜。


    这哪里是猪蹄,是神仙肉吧!


    而姜至喜则更喜欢吃贴骨的那点瘦肉。


    肉丝早已软烂,吸饱了汤汁的浓醇,一丝丝地散在嘴里,和皮、筋的滑糯不同,是实实在在的肉香,混着黄豆炖出的清甜,一点也不腻。


    一整个吃下来,从皮的糯,到筋的弹,再到肉的酥,剥洋葱似的在嘴里化开,最后连牙齿缝里都留着香味。


    两个猪蹄,说多不多,三个人分食,顷刻间就见了底。


    见状,姜洪和珍姐儿虽然遗憾,但却并没有失望,毕竟锅里还有黄豆呢!


    因为泡在汤中,黄豆已经吸足了肉汁,从干瘪的豆子,变成胀鼓鼓的一粒粒小金珠,有些已经绽开了皮,露出里面黄澄澄的内里。


    味道也是别有一番滋味,软中带糯,入口清香,恰到好处中和了猪蹄的肥腻。


    为了配这一顿美食,姜至喜专门蒸了一锅干饭,掺着麦麸的粗粮,蒸熟后粒粒分明,口感独特丰富。


    先吃一口肉,再来一口饭,好不快活!


    珍姐儿甚至无师自通把汤汁浇到干饭上,油盐糖酱料炒出来的糖色,收汁后更加浓稠绵密,同时又吸收了猪蹄的肉香,那么一淋,棕黄的酱汁便渗进饭粒的缝隙里,每一口都裹着浓郁的料汁。


    她扒拉得飞快,腮帮子鼓鼓的,含含糊糊地嘟嚷:“原来猪蹄这么好吃,以后我们家不要买肉,只买猪蹄好了。”


    “是吗,”姜至喜说,“我在那些大酒楼看到不少新鲜吃食,还想着以后慢慢尝试呢。”


    珍姐儿立刻改口,狗腿簇拥:“二姐买什么我吃什么!”


    “噗嗤。”


    笑声回荡在不大的屋内,于严寒的冬日,充斥着最朴实的温情。


    姜洪也跟着笑起来,只是憨厚的笑颜下,藏着些许忧愁。


    饭后,一家人各自忙活,收拾碗碟,擦桌扫地。


    姜洪把砍来的棘枝修剪整齐。


    棘枝就是野酸枣的枝子,一种生于野外的灌木,每到秋季会结酸溜溜的小枣,是京师不少孩子的“零嘴”,同时枝干粗硬结实,其上长满了尖刺,一些百姓会用来作院墙的防护。


    再从河边挖来一筐黄土,掺水和成泥巴,把棘枝一层层垒在原本的墙上,如此院墙又加高了半米。


    虽然仍能看到院内情形,但贼人是进不来了,否则定会被那些尖刺扎得皮开肉绽。


    姜至喜满意地点点头,带着珍姐儿去厨房检查泡下的黄豆,没一会儿,姜洪也走了进来,神色有些犹豫:“我今日去找牙人,没有找到活计。”


    自责,懊恼,不甘,各种复杂情绪深深压在这个十五岁的少年身上。


    他攥了攥衣角,甚至不敢抬头,生怕看见妹妹失望的眼神。


    谁知,想象中的场景并未发生,耳边却传来一声清脆的回应:“那太好了!”


    姜至喜高兴道:“正好我想请大哥帮我一起摆摊。”


    她是真的开心——推车太重,她自己一个人实在吃力,大概率需要帮忙。姜洪却被这突如其来的提议弄懵了,一时没有跟上妹妹的思路:“摆摊,卖水吗?”


    姜至喜摇了摇头:“不是,摆摊卖吃食。”


    作为一名设计专业高材生,穿越古代后要怎么办?


    真正经历穿越的姜至喜表示——凉拌。


    首先在大明,设计师属于匠户,要么依附官府作坊领份口粮,要么在私人铺子接单,偶尔有那名声在外的文人雅士,会应富户之邀设计园林景致、监制文房雅玩,或是给名家书画做装裱题跋,但那些都是靠经年累月的名气攒出来的门路。(1)


    其次她是女子,虽说明代程朱理学对女子的束缚稍有松动,但仍改不了女子地位低下,“女子修身,重在柔顺”的观点深入人心。


    既无师门传承,又无名声傍身,难不成她真要画张图纸就去敲富户的门,指望人家凭空投钱?


    思来想去,姜至喜觉得比较靠谱的,还是摆摊卖小食。


    得益于上辈子的经历,她厨艺还算不错。


    加之今日出门走过一遭,发现明朝的街市远比想象中热闹,其中不乏妇人、女郎,可见在这个时代女子摆摊并不稀奇,不必担心会惹人非议。


    姜至喜的话一出,厨房里瞬间安静下来。


    两人都被姜至喜的想法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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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惊了,商人能赚钱,但为什么人人不去做商人?


    一方面人们总对未知之事心存畏惧,另外一方面,不是所有人都有经商的能耐。


    姜洪下意识退缩:“这,怕是不成吧?”


    对于这种情况,姜至喜早在预料之中,平静反问:“为何不成?”


    姜洪被问住了,他只是本能地觉得不妥,就像他本能地觉得自己比不上其他军户,比不上那些官老爷。


    “难道大哥觉得我做的饭不好吃?”


    姜洪立刻摇头。


    喜姐儿做饭菜的手艺他是信服的,不说白天的香煎鸡子水饼,便是刚吃完的黄豆焖猪蹄,都让他回味无穷。


    但做饭好吃,不代表摆摊就能赚钱,他认真思考了会儿,总算找出几处关键:“咱们卖什么吃食?本钱又从哪儿来?”


    姜至喜唇角微扬,话锋一转:“所以我们一开始只卖豆芽。”


    “豆芽?”


    姜洪一下子想到了回来时姜至喜特意买的黄豆,一时间恍然大悟。


    至于姜至喜为什么会发黄豆,对此本人的解释是,她无意间听一个读书人提的,自己也是头次尝试,未必能成功。


    一直没吭声的珍姐儿突然吸溜了下口水,问:“豆芽好吃吗?”


    “好吃,可以炒着吃,炖着吃,做成饼子吃。”


    珍姐儿年纪小,还不太明白家里这些大事。


    不过在她心里,无论大哥二姐要做什么,她都会支持。


    只是要摆摊的话,他们家以后就能常吃豆芽了吧?


    那她也喜欢摆摊多一点点好了。


    /


    姜至喜以为自己会费一番口舌。


    没想到的是,确定要卖豆芽后,家里的其他人比她还要积极。


    这可苦了姜至喜,只能趁着夜间悄悄将席子挪到菜园子里。等到白天灶台烧火的时候再取出来,借着柴火余温,总算维持住了发豆芽的温度。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


    姜洪和珍姐儿心里直打鼓——怎么觉得这发豆芽的法子比蒸饼还要简单?


    听人说冬日的洞子货因为稀有所以价钱昂贵,可他们不过是把豆子泡了水,平铺在芦席上,上面盖块湿布,再覆层干草。


    前前后后忙活下来,统共不到半个时辰!


    越想越觉得悬乎,虽如此,二人却是隔三差五往厨房溜达,那副模样,活像守在产屋外的汉子。姜至喜起初还念叨两句,后来见劝不住,索性由着他们去了。


    趁着天气晴朗,她从屋里搬出个蒲墩,坐在院子里篦头发。


    要说穿越到这儿最让她难以忍受的,除了穷,便是没有办法洗澡!


    尤其那日瞧见珍姐儿头发里钻出一只虱子,珍姐儿没什么感觉,倒把姜至喜吓得头皮发麻,之后总觉得自个儿身上也痒起来,见状,珍姐儿哈哈大笑,嘲笑她居然害怕小虫子。


    姜至喜既无语又无奈。


    她要怎么解释,这是跨越几百年的卫生习惯呢?


    无他,对于现代人来说避之不及的虱子,对古代人来说却是再正常不过的。


    前有东晋王猛的“扪虱清谈“,传为美谈,后有大家熟悉的宋朝宰相王安石,与神宗皇帝侃侃谈国事时,衣服里的虱子直接爬上了胡须。


    更不用说徐阶,算算时间对方大概还未出生,那可是一个抓住虱子直接“嘎嘣”搁嘴里,势要把虱子吸的血给夺回来的神人!


    姜至喜自认没有大佬们的“魄力”,洗不成澡,只能辛苦一点,每日用篦子篦头发。


    并默默在赚钱后要做的事情后面加上一样——带全家去混堂洗澡!


    正思考着,忽然听到厨房里姜洪的喊声。


    姜至喜脸色一变,还以为出了什么岔子,来不及将散乱的发丝绾好便匆匆跑过去,结果一进去,就看到姜洪蹲在芦席前欣喜若狂的样子。


    “发芽了,真的发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