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年代文里的真假千金(完)
作品:《快穿:她精致利己,走肾不走心》 一死一伤一疯。
留下个小丫头哭哭啼啼。
她无助,她彷徨,她照顾不了受伤的老父亲,她能怎么办?
她自己都只能去国营饭店吃饭了,老父亲当然只能饿着呀,反正她是照顾不了一点。
有认识她的,撞见她在国营饭店吃饭,一个个都骂她没良心。
“瞧瞧,胡家那丫头,爹还在医院躺着呢,她倒好,在这儿大鱼大肉!”
“可不是嘛,听说她大姐疯了,二哥失踪了,三哥死了,爹也重伤,她还有心思吃饭?”
“没良心的东西,白眼狼!”
“呸!”
周围人听到邻居的谈话,也对明月投来鄙夷的眼神。
明月充耳不闻,反而吃得更香了。
她甚至抬起头,冲那些议论她的人,露出一个天真的笑容。
“姨,我没饭吃,要不去你家吃?”
那笑容纯真无邪,却让周围的人莫名感到一阵寒意。
“呸!谁管你这个白眼狼。”一个大妈狠狠啐了一口。
明月耸耸肩,“你们不让我吃,又不管我吃,你们要死啊?”
“要死死远点,别在姑奶奶面前装腔作势,小心我让我大姐去砍你全家。”
明月这话一出,简直像往滚油里泼了瓢冷水,瞬间炸了锅。
“哎你这死丫头怎么说话呢!”
“没大没小!有娘生没娘教的东西!”
“老胡家真是造孽,生下这么个冷心冷肺的玩意儿!”
唾沫星子几乎要把明月淹没,她却像是没听见,夹起最后一块红烧肉,满足地塞进嘴里,嚼得喷香。
然后,她“啪”地放下筷子,碗底干净得能照出人影。
她站起身,个子虽小,那眼神扫过去,却让几个正骂得起劲的大妈,下意识噤了声。
这胡家可没一个好惹的,看看他们一家干的事就知道。
真让她们跟明月对上,还真别说,心里有点发怵。
谁知道祖传的疯病,遗传不遗传?
明月拍拍屁股,在一众或鄙夷或畏惧的目光中,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国营饭店。
外面的阳光有点刺眼,她眯了眯眼,心里盘算着该去哪玩。
她一个小孩,就该放开了玩。
哎!这个年代连个游乐场都没有,真是苦了她。
医院?
她没病,无需要去。
亲爹反正死了,没两天保证乖乖滚回来了,因为——他没钱。
她溜溜达达地回了筒子楼。
邻居们看见她回来,要么赶紧关门,要么远远躲开,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反正她的名声也臭了。
“看什么看?”明月眼睛一横,“没见过小孩啊?再看晚上爬你家窗户。”
众人立刻作鸟兽散。
胡婉婉吃花生米那天,明月还去看了。
啧啧啧!真是可惜了。
学什么不好,学她的发疯文学。
本来她是给胡婉婉报名下乡,到陆家下放的地方当知青。
想着真假千金,到时候还能来个续集。
两人绝对相爱相杀。
这下好了,芭比Q了!
胡陆两家都被她搅和散架了,她以后连个吸血的人都没了。
一想着这,她就......想到了自己的老父亲......
没毛病,她还是一个有爹的娃,不算孤寡。
胡国强刚从医院回来,还没休息两天,就被明月赶出上班了。
“爹,你再不去上班,厂子里怕都要把你开除了,毕竟你可是有个杀人犯闺女。”
胡国强心梗。
有时候,他真想跟这个小闺女同归于尽得了。
反正老胡家都快死绝了,多死两个,也大差不差了。
可好死不如赖活着,他终究是怕死的。
“爹,你也别这么看着我。”
“咱家的根算是断了,你就我这一个闺女了,你以后可还指望我给你养老呢。”
“你现在当牛做马养活我,放心,等小棉袄长大了,我必定让你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胡国强......
他信她个鬼哟!
可班还得上,日子还得过,欠的钱也得还。
拖着没好全的身体,他就回厂里上工了。
一到发工资的日子,明月就拿着小皮鞭坐在屋里等他。
“爹,快点,把钱都交出来,我已经没钱吃肉了。”
明月也是个孝顺孩子,38块5毛,她还给亲爹留了五块。
捏着手里的五块钱,胡国强心里百般不是滋味。
“闺女啊!要不多给点?这点钱够干啥?”
明月“啪!”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
“钱钱钱,你就知道钱,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物质?”
“家里有吃有喝还有住,要钱做什么?”
“该不会是想找个后娘回来,跟你一起挨打吧?爹,我劝你做个人。”
明月翘着脚丫子,小手指头灵活地把钱卷成一卷,塞进贴身的小口袋里,拍了拍,确保稳妥。
妥妥一副小财迷样。
胡国强都无语了,苍天啊!到底是谁不做人呀?
明月可不管他的小情绪,拿了钱就下馆子去了。
生活,就得这么有滋有味。
等到1977年,高考恢复了,明月拍拍屁股就上大学去了。
嘻嘻!她这年龄正好,稍微拖一下,连下乡都不用。
至于亲爹?
咱明月说到做到,给他下点药中风了,后半辈子只能瘫在床上了。
身为好闺女,咱自然是不能抛弃亲爹。
所以她请了个脾气不好的大婶,专门照顾胡国强的饮食起居。
三天两头一顿打,吃喝拉撒全一窝。
怎么不算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呢!
大学,她学的自然还是医学。
反正咱不缺钱,主打一个快乐。
她是一个立志要成为一代“毒师”的女人,请相信她,学海无涯,永无止境。
等到1985年,有一天,她在路上看见了个卖衣服的女人。
墨镜往下撇了撇。
嘿!可不就是陆明珠嘛。
只是眼前的她,与十几年前判若两人,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
若与明月站在一起,看上去大了只怕十几岁,可不止六岁的差距。
明月穿着时兴的花衬衫和喇叭裤,鼻梁上架着副蛤蟆镜,一头烫卷的长发随意披散,慵懒又时髦。
她就站在她面前,你看她有几分像从前?
“小姑娘,要买这衣服吗?好看得呢。”
明月冲她笑了笑就走了,回头她就找人把陆明珠的摊子给砸了。
想做风口上的猪?
也得问问她同意不同意。
嘿嘿!不让她过好日子?
陆明珠这辈子都别想过上好日子了,就等着穷困潦倒吧!
她就是这么记仇。
这一辈子明月都没有结婚,等到老了,就把所有钱换成黄金,或者物资收进空间。
反正没有任何人可以占到她的便宜,咱死也得带进棺材里。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