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这说明他在乎!说明他有血性!

作品:《揉皱春池

    第一百四十八章 这说明他在乎!说明他有血性!


    她竟然下意识地将对李承烨的质疑忘得一干二净,甚至在心里还主动地给李承烨找起了理由。


    连自己这个亲生女儿都在娘家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被父亲冷落,被下人嘲笑,心里都烦躁得想杀人,更不要说李承烨一个心高气傲的读书人、一个外人了。


    他在花厅坐了两个时辰的冷板凳,岳父就在书房却不见他,这是多大的羞辱?


    哪个人受到那样的冷落慢待都会不高兴的,刚才相公不过就是情绪外露了一点,一时没控制住而已。


    这说明他在乎!说明他有血性!


    “嗯,好,我们回去说。”


    崔瑶光立刻变得温柔体贴起来,反手牵住了李承烨的手,柔声安慰:


    “相公今日受委屈了,我知道你心里苦。但是我信相公,凭你的才华,他日定能高中状元!到时候,咱们就可以昂首挺胸、骄傲地回娘家,让那些狗眼看人低的都看看。”


    她觉得自己此刻就像是一个贤惠的妻子,在鼓励失意的丈夫。


    崔瑶光紧紧握着李承烨的手,觉得有必要再多说几句,给他打打气:


    “所以相公,你一定要更加努力读书,将眼下受到的这些屈辱、这些白眼,全部都转化为动力!”


    “你要时刻记住,我为你放弃了那么多,放弃了王妃的尊荣,失去了荣华富贵,心甘情愿地陪你吃糠咽菜,住在那个破地方,你可千万不能让我失望啊!”


    “为了我,你一定要加倍,再加倍的努力,一定要早日高中,不然你怎么对得起我,对吧相公。”


    她将头轻轻依靠在李承烨的肩头,感受到李承烨的身体在微微颤抖。


    她以为他是因为她这番感人肺腑的激励话语而激动、而感动得颤抖。


    殊不知,李承烨的确是在颤抖。


    却不是激动的,而是厌恶到极致、愤怒到极致,整个身体都止不住地发抖!


    他最烦有人逼迫自己读书!


    他不喜欢读书!


    他讨厌那些枯燥乏味的经史子集,他根本静不下心来读书!


    可是从小到大,他那个寡妇娘,还有那个泼妇似的的妹妹,就不停地在他耳边念叨:


    “儿啊,咱们家以后能不能过上好日子,全靠你了!”


    “哥,你要好好读书,将来做了大官,我也能嫁个好人家!”


    “一定要加倍努力啊,一定要光宗耀祖啊,千万不能让我们失望啊!”


    这些话,像紧箍咒一样,念了他二十年!


    现在,好不容易娶了个高门大户的小姐,以为能松口气了。


    结果这个崔瑶光也是这样!


    甚至变本加厉!


    不停在他耳边说什么“为了他放弃了多少多少”、“过不上锦衣玉食的好日子都怪他”、“吃糠咽菜都怪他”、“要是他考不中她过不了好日子了也怪他”……


    这些人为什么要这样逼迫自己?


    自己怎么就欠她们了?!


    为什么所有人都要靠他?


    他只是个普通人,他也想过轻松的日子,他也想有人靠一靠!


    他能靠谁去?!


    那一刻,心中的恶魔再次苏醒。


    他想将所有逼迫他的人都杀了!


    包括……想杀了年少时住他们隔壁那个欺负他,将他压在身下的那个人!


    李承烨的思绪一下就触及到了心中最隐蔽、最黑暗、也最不愿提及的那个角落。


    那是他对床笫之事有阴影的原因,也是他最大的秘密。


    他猛地深吸一口气,瞬间将自己的脑子清空,拼命控制自己不去想那个画面。


    不能想,绝对不能想!


    半晌之后,他才慢慢平复下来。


    他轻轻拍了拍崔瑶光的手,声音恢复了平静,甚至带着一丝诡异的温柔:


    “好,娘子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两人继续并肩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崔瑶光脚底板走得生疼,每走一步都疼得她倒吸气,步子也就更慢了。


    她已经能明显感觉出脚趾跟脚后跟磨出了水泡,一碰就钻心地疼。


    而且小腿走得酸痛不止,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


    太远了!


    都怪李家那个破房子离崔府太远了!


    她其实很想雇辆马车,哪怕是那种最便宜的骡车也行。


    可是她摸了摸荷包,终究还是没舍得拿出自己的体己银子。


    她银子不多了,这次回崔府也没能从爹娘那里要到一分钱,反而还搭进去坐马车去的银子。


    坐吃山也空,得要省着些了。


    接下来的路程,两人无话。


    李承烨全靠意念支撑,才没在大街上发疯。


    崔瑶光则是累得气喘吁吁,根本没力气再说话,只能咬着牙,一步一步地挪回那个让她厌恶的家。


    寒风裹挟着鱼市胡同特有的腥臭味,扑向刚刚经历了一场长途跋涉的崔瑶光脸上。


    鱼市胡同因为常年贩鱼,地面潮湿泥泞,崔瑶光那双原本精致的苏绣软底鞋早已看不出颜色,鞋底湿透。


    冻得她浑身都在打颤。


    李承烨走在前面,背影阴沉如铁,丝毫没有要搀扶她的意思。


    好不容易熬到了胡同口,崔瑶光心中刚升起一丝终于可以歇口气、哪怕是瘫在没有蚕丝软被的床上也好的念头,一个让她厌恶至极的身影突然从斜刺里的阴影中冲了出来,差点跟她撞个满怀。


    是这一带出了名的胡婆子。


    穿着过时又洗掉色的杭绸缎面袄、领口油腻,嘴角长着一颗硕大且长着黑毛的媒婆痣。


    “哎呦!这不是我们的秀才公跟秀才娘子吗?大过年的,这是从崔府回门回来啦?”


    胡婆子那双精明的小眼睛滴溜溜地在两人身上打转,视线像带钩子一样,最后定格在崔瑶光那身虽然沾了泥点子、却依然显得贵气逼人的织金缎袄裙上,夸张地拍手笑道,声音尖利得像刮锅底:


    “瞧瞧,瞧瞧!我就说这崔家的大小姐长得真是水灵,哪怕是落到了咱们这鱼市胡同里,那也是山窝窝里飞出的金凤凰,跟咱们这些粗人就是不一样!这一身行头,怕是咱们这胡同里的人几辈子都挣不来呢!”


    崔瑶光闻到了胡婆子身上那股劣质脂粉混合着陈年大蒜的味道,胃里一阵翻涌,差点当场吐出来。


    她嫌恶地侧过身,像躲避瘟疫一样避开了胡婆子伸过来想要拉扯的手,然后极其刻意地抬起手,当着胡婆子的面,掏出帕子,将被她衣袖不小心碰触过的衣角狠狠地拂了拂,仿佛那里沾染了什么剧毒的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