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Chapter 36
作品:《暂时无法接通》 刚刚停止的广播再次响起,不同于之前声音的稚嫩清脆,这次的女声磁性温柔,带着故事感,将北淮校史娓娓道来。
林初晓被广播声拉回现实。
沈之南笑着伸出手,在林初晓眼前晃了晃,“好了,不逗你了,等回家我弹给你听。”
毕竟广播声会压住琴声,琴房的钢琴也没有家里的音质好。
林初晓抓住在眼前晃动手指,沈之南弯弯嘴角,俩人心照不宣地牵起手。
窗外阳光和煦,地板大片光斑,耳畔是校长出口成章的祝贺词,眼前是情投意合的爱人。
“好。”
反正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以后,她能听沈之南弹很多很多首曲子。
从艺术楼出来,往前走几步右转就是林初晓曾经居住的宿舍楼,白色楼体简洁大方,楼前绿化带里的灌木丛郁郁青青,红砖铺就的小平台规规矩矩地立着几排晾晒杆,各种花色的被子沐浴在阳光下,被夹住耳朵的玩/偶呆呆地与她回望。
三三两两的女生结伴而行,挽着手臂,凑近说着悄悄话,脚步轻快地迈下台阶,朝操场方向走去,不远处的长椅上坐着几个高高瘦瘦的男生,似乎在等女朋友。
“没诚意,要女朋友走那么远的路去见他。”
沈之南突然出声,林初晓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发现他也在看长椅上坐着的男生。
他确实有资格说别人没诚意,当年他们恋爱时,沈之南站在宿舍门口的台阶下等,她出电梯就能看见的位置。
见她出现,他会笑眯眯地举起手里拎着的东西,有时是点心,有时是零食,有时是牛奶,总之,沈之南没空过手。
“沈之南,你小子谈恋爱很会嘛,师从何处?”
林初晓回忆昔日种种,不禁调侃。
“心,心会告诉我要怎么做。”
遵从本心爱一个人,大脑接受信号,吃到好吃的会想她也吃到,喝到好喝的会想她也喝到,沈之南认为这并不难。
情圣。三言两语击中林初晓柔软的内心深处,她暗自腹诽。
口袋的手机忽然响起铃声,她没有回答沈之南的话,拿出手机,屏幕显示一串陌生数字,归属地显示宁南。
林初晓迟疑几秒,按下接听,一通电话极短,没说几句话,她就按了挂断。
沈之南敏锐地察觉到她情绪稍稍低落,捏捏她的手指,“怎么了?”
林初晓熄掉屏幕,重新把手机放回口袋,叹了口气,“没事,宁南看守所打来电话说李今熠想见我一面。”
“我以为是菏市打来问你要钱,原来是他,不奇怪,明天一审开庭,李霞连律师都没给他请,估计判不轻。”
“嗯。菏市那边消停许多,可能李今熠给他们说什么了吧。”
二人继续牵手在校园散步,横穿北淮操场,来到后门,再过一座桥就是京华东南门。
“沈之南,南湾是个什么样的城市?”
她从未去过南湾,不免有些好奇。
沈之南垂眸笑笑,“南湾。南湾是一座种满椰子树的城市,温暖宜居,食物鲜美。”
林初晓扑哧一声笑出来,“好官方的答案,适合给文旅局做宣传标语,你祖籍也是南湾吗?”
祖籍。
沈之南面上的不自然转瞬即逝,他抬眸看向林初晓一双浅瞳,眼神诚恳,像是下定决心一样,“晓晓,其实我……”
“晓晓!”
身后声音传来迫使沈之南将没说出的话咽下,他们齐齐转身,见一位身穿鹅黄棉服、牛仔裤,笑盈盈的女生朝林初晓招手。
“恕清!好久不见。”
林初晓同样笑着给予回应,松开牵着沈之南的手,快步迎上结结实实抱住对方。
黄恕清端详林初晓的脸老半天,恨恨道:“晓晓,你又漂亮了,我以为大学是人类颜值的巅峰,但美女就是不一样。”
多年不见,她还是那么会说话,几句话拉近因岁月产生的生疏。
林初晓笑笑,“谢谢。”
“晓晓,你现在是爱情事业双丰收,花店蒸蒸日上,群里发的照片甜死个人。”
“什么群?什么照片。”
林初晓一头雾水。
“啊?”黄恕清也惊奇于她不知情,翻出□□群聊的聊天记录,“喏,这几张照片,俩人往哪儿一站不知道的以为是偶像剧。”
原来是杨汀说的北淮京华校友群,她之前一直没加,以为沈之南加上会安安静静潜水,没成想把在黎城拍的合照晒出去了,还不告诉她。
配上前后聊天记录,像是打脸说他们感情破裂的人。
幼稚。林初晓想。
“恕清!”
男人在小路尽头,似乎刚刚从旁边的教学楼出来。
林初晓定睛一看,是黄恕清当年的男朋友,他们仍是情侣。
“晓晓,我先走了,有事微信联系。”
黄恕清笑着跑开,挽住男人的手臂,消失在转角。
“他就是当年你拍的那个男生?”
沈之南不知何时站在她身侧,幽幽/道。
“对,记性真好啊沈之南。”
沈之南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林初晓问:“发照片为什么不告诉我?”
沈之南清清嗓子,“发照片那晚在黎城,运动量有点大,醒来我也忘了。”
黎城那晚,运动量大,林初晓脸“唰”一下红了。
沈之南瞄了眼她通红的脸颊,嘴角漾起笑意,自然地牵住她的手,慢悠悠地散步。
七拐八绕转到京华的篮球场,噼里啪啦的球声节奏格外清晰,林初晓驻足眺望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的男男女女。
她和沈之南因篮球结缘,后来看了许多场京华的球赛,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替黄恕清拍照片,他阴着脸扭头就走。
林初晓目睹他渐行渐远,身影消失于视线,心里难免失落,但黄恕清一直没回来,小猫没了踪影,球赛战况胶着,难分胜负,她收起情绪认真拍照。
不多时,沈之南拎着一兜东西快步走回来,脸色好许多却没说话,自顾自从袋子里掏出驱蚊手环为她戴上,“秋天的蚊子咬人最毒,蚊子包好几天褪不下,又痒又疼。”
驱蚊手环硅胶的冰凉触感,少男指尖擦过肌肤带来的滚烫热意,冰火两重天在几寸白皙的手腕上演,微风轻轻吹过,格子衬衫上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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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若现的洗衣粉味飘入她的鼻腔。
身体酥酥麻麻更是扰得她心痒,于是情不自禁地往回抽手。
沈之南眼疾手快,抓住回撤的手腕,抬眸撞进那双犹如琥珀明亮的浅瞳,浅眸视线闪躲,慌乱暴露无疑,他残存的阴霾顷刻消散,笑得眉眼弯弯。
林初晓垂眸,抓着她手腕的手,昏黄的灯光下,玉白修长的那只手像铺了层柔光滤镜,手背青筋凸/起,她深吸一口气,迎上他的目光,不同于她以为的占有和不爽,那双桃花眼盛满笑意,坦荡却不清白。
“为什么回来?”
沈之南想了想,“没有为什么,转身的时候就后悔了,你又没做错什么,是我不好,让你承受我消化不了的坏心情。”
说完,松开林初晓的手腕,弯腰从袋子拿出矿泉水,拧开盖子递给她。
林初晓点点头,别开视线,手忙脚乱地接过水,水面发生震荡,几滴水洒落石砖地面。
如同她泛起涟漪的心。
“想起什么了?笑那么开心?”沈之南晃晃俩人交握的双手,示意她回神,“晓晓,你今天怎么老是心不在焉的?”
林初晓笑得灿烂,“想起我们曾经幸福的点点滴滴,触景生情了。”
校庆日京华有不少毕业生回校,怀念青春,手牵手与路人擦肩而过,衣服布料短暂接触,林初晓嗅到行人身上的香水味或皂角味。
许多年过去,昔日的少男衬衫上只有洗衣粉味,今天的男人蜕变成长,大衣上是令人心安的雪松香气,舒服的洗衣粉味依旧是他的底色。
林初晓另一只手掌覆住他们牵着的手,摸到沈之南手指上冰凉的金属,低头一看,是当年的旧戒指。
沈之南察觉她的目光,举起手往她眼前晃了晃。
“下次送你个新戒指,这枚划痕不少,还氧化了。”
沈之南摇摇头,恋恋不舍道:“不要,这枚戒指陪我的时间比某人都多,也不像某人说不联系就不联系……呜”
林初晓被说的有些心虚,凑近捂住他的嘴,语气放软,“沈之南,不是翻篇了吗,怎么又提?”
比窒息感先来的是她手掌的香气,沈之南情不自禁地吻吻她的手心,趁她没反应过来,揽住她的腰,把人往怀里拉。
林初晓环顾四周,行人来来往往,立即用力挣脱他的怀抱。
“好好好,不逗你了。”
沈之南被她手忙脚乱的样子可爱到了,手像装了吸铁石,精准地黏住林初晓的手。
二人会心一笑,漫步于京华校园的主干道,道路两侧种满法桐树,夏天枝繁叶茂为师生送来阴凉,冬天枝桠光秃横斜于天空也别有一番风味。
铃铃铃。
林初晓手机铃声再次响起,看见归属地菏市的陌生号码,脸色稍变,她利落挂断。
大好的日子,怎么烦人的电话一通接着一通?
微蹙的眉心尚未完全展开,她收到一则短信,由刚刚挂掉的号码发来的短信。
“沈之南,我要回青致。”
她表姐方倩发短信讲,方腾王珍和方天赐几天前车祸身亡,方倩决定归还方雅林文俊生前的房产,需要她来青致办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