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再见

作品:《孽心似我

    安静的办公室里,响起了一阵沙沙的声音。


    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之后,聂卓臣将其中一份合同递给了办公桌对面的人。


    对方接过合同,对着他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聂总,多谢了。”


    聂卓臣一言不发的看着眼前的人。


    这是他第二次,见到黎俪。


    上一次见她,还是在恒舟成功收购众建的那场酒会上。


    过去三年多了,黎俪一点都没老,反而更年轻了,哪怕今天是个阴天,可她坐在那里,却有一种光彩照人的感觉——精致的套装,大波浪卷发和秾艳的妆容,让这个光线晦暗的办公室都为之一亮。


    尤其,她只签了个字就拿回了整个向峰,这样一本万利的买卖,谁都会春风得意的。


    可聂卓臣却说:“谢谢你。”


    他,失去了向峰。


    但他,也终于拿到了阮心颜的遗骨。


    再看到这个女人的时候,他心里那股强压了许久的痛更像是潮水一样涌上来,几乎把他整个人都吞没了。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连阮心颜都不知道,虽然那场酒会上人山人海,江市几乎叫得上名字的人物都来了,也有不少漂亮的男女,可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她。


    如果那个时候,命运能眷顾他,能提前让他知道,之后的岁月,他会如何为了那个女孩子心动,又心痛,甚至宁肯付出一切也要让她回到自己身边——哪怕,只是一张和她相似的脸……


    他一定不会在明明心跳漏了一拍之后,还以为那只是自己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回国,太疲惫的后果。


    他一定会早一点,去解救她。


    更不会让她承受那之后所有的委屈、伤害,不会让她落泪,更不会让她难过……


    可惜,没有如果。


    现在他哪怕付出一切,换回的,也只能是她的遗骨。


    在所有人的眼里,他做了一笔血亏的买卖,事实上,他也承认,他这一生最大的失败,就在这里。


    但失败,总是有教训的,他也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有些东西,金钱衡量不了,也买不回。


    “如果没有别的事,那我就先走了。”黎俪收好合同,心满意足地点头致意,便准备起身离开。


    看着她完全没有一点留恋的样子,聂卓臣突然问:“你不关心,我会怎么处理她的遗骨吗?”


    “……”


    黎俪一怔,但立刻就说:“我回国是来做生意,生意做成了,其他的和我无关。”


    说完,便转身走了。


    站在一旁的方轲对她这样的“冷血”也感到了一丝震惊,一时间都忘了礼貌的相送,倒是黎俪走到门口,已经伸手握住了门把手,却又停了下来。


    她犹豫着,终于还是回头看向聂卓臣:“聂先生。”


    “还有事吗?”


    “她……没有受苦吧?”


    这句话,像是当胸一剑,刺穿了聂卓臣的胸膛,他整个人都震了一下。


    方轲急忙说:“阮太太。”


    黎俪说道:“我已经再婚了,我现在的先生不姓阮。”


    方轲立刻改口:“抱歉,黎女士。那场空难是意外,一切发生得很突然,结束得也很快……我们相信,阮小姐没有受什么太大的苦痛。”


    “……”


    听到这句话,黎俪长出了一口气。


    下一秒她再抬起头来的时候,那张浓妆艳抹的脸上已经恢复了平常的那种冷静和傲慢,点点头说:“再见。”


    说完,走了出去。


    方轲一直把黎俪送进了电梯才回来,只见聂卓臣脸色苍白坐在椅子上,整个人有一种仿佛被抽走了精气,苍白又颓然的萎靡。


    他小心地走过去:“老板。”


    聂卓臣一只手放在桌上,过了好一会儿慢慢攥成拳头,同时他的神情也再一次沉稳下来,抬头看向他:“结果,出来了吗?”


    “刚刚出来。”


    “怎么样?”


    “根据我们偷偷从黎俪身上采集的毛发样本和辛颜的毛发样本做了对比,他们之间的确不存在亲子关系。”


    “……”


    聂卓臣长出了一口气。


    果然,所以辛颜真的不是她的女儿,也就不是……


    这一刻,他也不知道这一口气,他到底是放心了,还是放下了,又或者,是放弃了。


    但,为什么她那么像?


    就连她让自己难受的感觉,都和当初,一模一样?


    心里那一点纠结的思绪甚至还没来得及再一次缠绕上他时,下一秒,方轲却又说道:“不过,因为之前黎俪特地叮嘱医院留存了阮向峰的活体标本,为了保险起见,也做了阮向峰和辛颜的亲子鉴定。”


    “结果如何?”


    “……”


    方轲没有立刻回答他,脸上的表情却变得纠结了起来。


    聂卓臣脸色一沉:“怎么了?”


    |


    离开恒舟之后,黎俪并没有回酒店,虽然她早已经定了今晚的机票,可她叫了一辆出租车,却往墓园驶去。


    回国之前,她特地让人查了一下,知道阮心颜当初在这里给阮向峰买了墓地,安葬了他。


    真是个好女儿……


    车子到了墓园,黎俪下了车,一步一步走进去。她穿着一身红得耀眼的套装,在这样一个清冷肃穆的地方是有点不合时宜的,幸好今天来扫墓的人不多,仅有的几个人路过时,也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


    可黎俪一点都不在乎,她带着墨镜昂着头,像一只高傲的孔雀一样走进去。


    终于,在林立的墓碑中,她找到了那一块——


    慈父阮向峰之墓。


    墓碑上的照片,她当然熟悉,是几十年的枕边人,可阔别三年多,透过墨镜看着,又觉得很陌生。


    人心隔肚皮,哪怕同床共枕几十年,也未必就是熟人。


    她的目光在镜片后,冷冷的看着那张中年也仍旧端正英俊的脸,看了好一会儿,冷笑一声,转身便准备离开。


    可就在她转过身时,脸上的笑容僵住。


    她的身后,站着一个拄着特制拐杖,面带病容的中年女人,怀抱着一束白菊花,显然是准备过来祭拜,却因为她而停下了脚步。


    两个人相对的一瞬间,空气凝结了。


    黎俪露在墨镜外的眉毛皱了一下,终于,她抬手取下了墨镜,露出了一双眼尾微微上挑,显得很高傲,目光更加高傲的眼睛:“辛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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