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这辈子都不会再回去

作品:《饥荒年我顿顿吃肉,寡妇眼馋求收留

    以前,张宝山的老爹经常告诫他,打猎,就为了填饱肚子,凑足衣食。


    不是为了折磨动物!


    张宝山走到兔子旁边,一脚踩断兔子的脖子,不再让这玩意儿多受痛苦。


    拎着兔耳朵拿起来,身后传来咔嚓一声响。


    张宝山瞬间回头,枪口已经对准那边。


    有了上几次的经验,现在他的反应相当快。


    可紧接着他就愣住了。


    因为不是什么动物,是个人,而且还是熟人。


    “宝山?”


    “大爷?”


    一个五短身材的中年人,满脸络腮胡,手里提着一杆单发猎枪。


    这人名叫张大奎,是张宝山他爹的结拜兄弟之一。


    两人各自放下枪,蹲在树下聊起了天。


    张大奎拿出一袋旱烟,吧嗒吧嗒抽了几口:“你小子终于能担起事儿来了。”


    “只是我没想到,嘿嘿,你还真把你爹的活给拾起来了。”


    “没办法,”张宝山耸了耸肩膀,“我现在也只会我爹教的这点本事。”


    张大奎斜视着他,眼神暗淡:“你家的事儿我都听说了。”


    “你那个后妈确实不是个东西。”


    “可是啊……”


    “大爷!”张宝山赶紧抬手打断。


    他靠在树上,长叹口气:“你不用劝我。”


    “那个地方已经不是我的家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回去。”


    他爹刚去世那几个月,张大奎没少往他家里送东西。


    后来察觉到孙娟这个泼妇太不是个玩意儿,张大奎也不愿意再来。


    “大爷,这兔子给你吧,就当是我的一点谢意。”


    张大奎是那几个结拜兄弟里最大的,今年已经六十多了。


    而且左腿还有旧伤,现在走起路来都是一瘸一拐的。


    “不用。”张大奎摇了摇头。


    “你现在长大了,有自己的主见,我也不会再多劝你什么。”


    “就记住一点,一定要对自己的老婆孩子好,家和才能万事兴。”


    说完,他把烟灰磕到地上,用脚死死踩灭。


    毕竟是在山里用火,自然要处处小心。


    一边捡起烟袋,他一边站起身:“你小子肯定也不容易。”


    “往南走,大概两三里路,前些日子我在那边看到过几头鹿。”


    “本来今天我打算过去溜达溜达,还是你去吧。”


    说着他转身就走。


    张宝山有些意外,赶紧起身叫住他:“大爷!我不能白拿你的消息。”


    说着他就把兔子丢了过去。


    张大奎下意识地一把接住,放在手里掂量了几下,满是皱纹的脸笑了笑:“好吧,我也就不矫情了。”


    看着他的背影逐渐走远,张宝山心里一阵酸楚。


    张大奎这一辈子没有老婆,没儿没女。


    为了打猎,拖着腿都跑到这个村儿来了,显然日子过得并不怎么好。


    正如之前所说,每个村里的守山人只能守自己那片山。


    猎人自然也是如此,不能随便乱窜。


    现在这老家伙愿意冒险跑到这儿来,肯定是在自己那边打不到东西了。


    张宝山暗自决定,如果只能打到鹿,一定要给张大奎送一头去。


    转头往南边走,不多时就到了一处山沟。


    山谷两侧的山头上没有树,一片青草。


    山沟里头则是许多低矮灌木。


    虽然现在天大旱,但是山沟里本来就是聚水的地方。


    下面那些树长得倒是郁郁葱葱。


    张宝山一阵挠头。


    因为树林子这么密不是好事儿。


    第一,他在里面活动声音很有可能会惊动猎物。


    第二,视线相当差,有时候猎物就在身边,但就是看不见。


    等到看见了,也就是猎物警觉逃跑的时候了。


    现在他两手空空,转身去别的地方打猎,这大白天的,能不能打到可就全凭运气。


    与之相比,张大奎说在这里看到过鹿,那么打到的概率还是大一些。


    他猫着腰,小心翼翼端着枪下山沟。


    突然前方传来一声怪叫。


    呦!短促而尖锐。


    张宝山立刻蹲下,眯着眼睛,仔细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因为这正是鹿的叫声!


    斑驳的树叶间,一头鹿缓步走过,棕色鹿皮上面点缀着白色斑点。


    张宝山顿时屏住呼吸,慢慢把枪伸出去。


    那头鹿丝毫没有察觉,依旧低着头吃草,时不时抬头看看周围,模样颇为悠闲。


    瞄准许久张宝山却并没有开枪。


    因为现在所处的这个位置太差。


    想要开枪的话,最佳的位置只能是鹿的后脑勺。


    目标太小了,一旦放了空枪,想要追上一头鹿,实在是有些天方夜谭。


    打身体吗?


    也不行。


    鹿身上最值钱的就是这一身鹿皮。


    一旦打上个枪眼,那价值可就大大折扣。


    更何况步枪威力极大。


    枪子进入身体的那一边,虽然只有个花生米大的小孔,但另一侧则会轰开一个碗大的伤口。


    利用弓箭就更扯淡了。


    这里全是低矮灌木,能活动的空间本来就很小。


    他要隐藏身形,还得拉弓搭箭,根本就做不到。


    咬了咬牙,他只能匍匐着往右边爬,想着挪动到鹿的侧面。


    他打算瞄准鹿的耳朵,直接打个对耳穿!


    如此一来,整张鹿皮上就没有任何瑕疵。


    可偏偏这头鹿调转方向,只留给他一个白色的屁股。


    他妈的!


    张宝山心里骂了一句,只能继续往前爬。


    咔嚓!


    他不小心压断了一根树枝。


    那头鹿顿时警觉,抬头死死盯着他这边。


    鹿的鼻子抽动个不停,一旦闻见了人的气味儿,肯定立马就会跑。


    张宝山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一动都不敢动。


    僵持了几分钟,这头鹿终于放下警惕低头继续吃草。


    张宝山依旧不敢乱动。


    因为他了解鹿这种东西的习性。


    此刻鹿的尾巴还在高高翘起,说明这玩意儿根本就没有放下警惕。


    虽然现在看着还在吃草,但实际上已经随时准备要跑。


    就这样足足趴了十多分钟,看着鹿的尾巴下垂,他才继续往前爬。


    终于找到合适的位置,他并住呼吸。


    趁着这头鹿低头吃草的时候,他闭上一只眼睛,照门与准星还有鹿的耳朵呈一条直线。


    砰!


    枪响,子弹穿耳飞过,直接把大脑搅碎,鹿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当场四肢跪地。


    张宝山抬头,惊喜大笑,赶紧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