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作品:《同时穿越:金手指竟是我自己

    “陛下,御膳房已经准备完毕,随时可以开宴。”


    少时,前去准备宴席的李德全回来禀报道。


    为了照顾宫里陛下和大大小小的娘娘们大大小小、


    各式各样,乃至是随时随地的饮食要求,


    御膳房向来是24小时待命,各色菜式都有准备,


    当有需要供膳的时候,顿的菜色稍微加热一番,


    需要爆炒之类的菜肴则用已经准备好的食材加工一下即可。


    “哈哈,鲁大哥,咱们走。”


    张杰从御案后站起身来,微笑着向鲁智深邀请道。


    “陛下先请。”


    提到喝酒就两眼放光的鲁智深一下从御赐的矮凳上蹦了起来。


    他虽然打算辞去大乾的职务,继续回归自己和尚的身份,可他可没有打算戒酒,


    他要当的乃是一个喝酒吃肉练武俱全的酒肉和尚。


    想到皇宫里前宋窖藏了多年的美酒,口水就差一点从他的嘴角流下来。


    鲁智深猴急模样让张杰讶然失笑。


    虽然现在济公还没有出生,还没有说出那一句流传甚广的名言,


    但鲁智深这个喝酒、纹身、打架、


    杀人的花和尚显然深的“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三昧。


    鲁智深:虽然我喝酒、吃肉、纹身还杀人,但我知道我是一个好和尚~


    来到餐厅,一张小几之上,一个铜火锅正摆在上面。


    随着底下通红的炭火慢慢舔舐锅臂,铜锅之中奶白的汤汁翻滚起来,


    浓烈的香味开始四溢,将整个餐厅都笼罩在其中。


    在其旁边去,还摆放着数盘已经切好的羊肉片。


    “来,鲁大哥,请。”


    张杰挥手屏退了李德全,亲自为鲁智深斟了一杯酒。


    “陛下!”


    举起酒杯的鲁智深虎目含泪。


    天子斟酒,这是一种怎样的荣耀?


    特别是看着眼前这熟悉的场景、闻着这熟悉的味道,更是让他感动非常。


    虽然说天子宴客,居然只是一顿羊肉火锅,未免让人觉得太过寒酸,


    但此情此景,却是他这个花和尚与张杰第一次见面的方式。


    当时的他还是一个在大相国寺挂单,负责看菜园的杂役僧,


    因为买酒喝和大相国寺外的一家羊肉火锅酒楼发生了冲突,


    幸得还是一位进京赶考举子的张杰解围。


    自那以后,一个喝酒、吃肉、打架的杂役僧和一个刚中京东东路解元,


    前途无量的举子,两个本该没有多少交集的人,


    却一见如故,情同手足、义如兄弟,一起推翻了大宋,建立了大乾。


    “鲁大哥,请!”


    张杰向鲁智深微微一敬,然后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


    “陛下请!”


    鲁智深也一点都不含糊,将酒杯举至唇边,


    嘴唇开合之间,就将其中的美酒下肚。


    “过瘾!”


    感受着好似一团炭火火辣辣的从口腔路过喉咙,


    之后到达胃部的烈酒,鲁智深满脸的舒爽。


    “鲁大哥,吃菜。”


    张杰笑意吟吟夹起一片在御厨高超的刀工手艺下近乎透明、


    薄如蝉翼,说是食材,但更像是精心打造的艺术品的羊肉,放至已经翻滚、


    呈现奶白色的高汤之中轻涮几下,再蘸上浓稠的酱汁,放入口中。


    感受着那种好似在味蕾上爆炸的味道,张杰不由满意的微微颔首。


    御厨高超的手艺倒是让他想起了一个流传于汴京的见闻。


    说是蔡京蔡相爷不仅在仕途上老而弥坚,


    年过知天命而圣眷不衰,颇有大宋朝廷常青树的架势,


    在外朝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愤怒的蔡京:我在复述一遍,在我大宋朝廷,


    只有一个人可以呼风唤雨,那就是官家!


    也只有一个人可以遮风挡雨,那就是我蔡京!


    尔等可不要败坏本相的名声!)


    在吃的这方面也深得儒家老祖宗孔丘“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教诲,


    据说他的膳食论精美、美味、种类之多,就是官家的御膳都比不上他。


    话说张杰还未在梁山开山立辊,这天下还是老赵家的宋朝时,


    某官员在开封买了个婢女,这婢女说她是蔡京蔡相爷府上厨房包子局的,也就是专门做包子的。


    同样听说过蔡相爷膳食之丰富、之奢靡、之美味、


    之令人口舌生津的官员便让这婢女做几个相爷吃过的包子尝尝鲜。


    官员:嘿,今日咱也过过蔡相爷的日子,享受享受蔡相爷的待遇!


    婢女却说不会做,她在包子局只负责切葱丝,其他一概不管。


    这葱丝据说还要在上面镂刻出精美的花纹。


    切做包子用的葱丝都得专门雇个人,您说蔡太师吃个包子得多少人伺候?


    这还是我们平常吃的普通包子吗?


    民国时的袁总统也有类似例子,一位官员碰到袁总统吃饭,


    发现袁总统贵为一国首脑,一餐却只吃一碗小米粥、两尾鲫鱼,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顿时感慨万千,总统己节俭至此,实在是天下的楷模。


    于是旁边人告诉他,袁总统吃的这小米粥选用的米,都是人工一粒粒挑选出来的。


    清代有两本着名小说,一本是吴敬梓的《儒林外史》,


    一本是曹雪芹的《红楼梦》,两本书都涉及到古代的食物浪费,


    但是又有所不同,对比一看,颇有趣味。


    吴敬梓出身尚可,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家声科第从来美”,


    是真正的能让人竖起大拇指的家庭,但毕竟也是平民百姓,


    后来家道中落,尝尽了世情冷暖。


    在他的《儒林外史》中,一提到官宦豪绅的饮宴,


    就是大碗的海参,大碗的熟牛肉,大碗的白切羊肉,


    大碗的炖猪肉,有点像21世纪的土味吃播,以量取胜。


    这就是吴敬梓这个穷酸书生对于官宦豪奢饮食的想象。


    再来看曹雪芹,曹雪芹出身于真正的官宦之家,


    其祖父曹寅是咱大清的千古一帝康熙的伴读,


    康熙江南就住在他们家,也就是南京的大行宫一带。


    曹雪芹是怎么写官宦之家的饮食的呢?


    在红楼梦第四十一回中,刘姥姥二进大观园,


    贾母请刘姥姥尝了一样用茄子做的小吃,


    刘姥姥吃罢,觉得鲜美异常,竟丝毫吃不出茄子味。


    作为庄稼人的刘姥姥说什么也不肯信这小吃是茄子做的,


    便询问具体做法,王熙凤笑着答道:


    “这也不难。茄子把皮签了,只要净肉,


    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


    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丁子,


    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


    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瓜一拌就是。”


    刘姥姥听罢,摇头吐舌说道:“我的佛祖!


    倒得十来只鸡来配他,怪道这个味儿!”


    一个茄子做的小吃就要耗费十几只鸡,


    换做穷酸书生出身的吴敬梓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出的,


    他对于豪奢美食想象的天花板就是大碗的海参、大碗的牛肉,


    这其中也折射出古代穷人和富人两个群体在食物浪费上的巨大不同。


    穷人的浪费,就是吃过量的平常食物,譬如本来是一个月才能吃一次猪肉的,


    吃白米饭也一样长力气,如果天天吃猪肉,那必定是浪费,太浪费了。


    富人的浪费则完全不同,吃个茄子也要下面人掏空心思不计成本地去做出花样来。


    您看只是吃个茄子,背后却已经没了十只鸡;


    您看他吃个白菜,但那炖白菜的汤却是用鲍鱼海参熬出来的,


    据说雍正时的一个官员竟然用人参当柴火炖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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